辽宁沈阳市吕萍问:国家对于促进妇女平等就业有何新规定
2019-12-20
当代工人 2019年22期
文件规定:“依法禁止招聘环节中的就业性别歧视。各类用人单位、人力资源服務机构在拟定招聘计划、发布招聘信息、招用人员过程中,不得限定性别(国家规定的女职工禁忌劳动范围等情况除外)或性别优先,不得以性别为由限制妇女求职就业、拒绝录用妇女,不得询问妇女婚育情况,不得将妊娠测试作为入职体检项目,不得将限制生育作为录用条件,不得差别化地提高对妇女的录用标准。国有企事业单位、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及各部门所属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要带头遵法守法,坚决禁止就业性别歧视行为。”
《关于进一步规范招聘行为促进妇女就业的通知》(人社部发〔2019〕17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