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序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建设
2019-12-20李德刚
李德刚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决定》回顾党的制度建设的历史成就,并展望国家的未来发展,提出了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总体目标——“到我们党成立一百年时,在各方面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上取得明显成效;到二〇三五年,各方面制度更加完善,基本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到新中国成立一百年时,全面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更加巩固、优越性充分展现。”这个总体目标,层层推进,为我们未来三十年的制度建设提出了明确的时间表。
制度与治理相互依托,一静一动,制度的优势需要治理去落实,治理的成果需要制度去巩固。没有必要的相对完备的制度,就无法实现有效的治理。坚持走社会主义道路,实现人民当家作主,追求共同富裕,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它们充分反映了人民的心声,体现了人民的意愿,也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得到了人民的衷心拥护。但是,我们也要看到,长期以来存在的各种体制机制弊端制约、限制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发挥。因此,必须咬定“制度建设”这个青山不放松,不断推动、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
改革开放以来,党高度重视制度建设。邓小平同志曾指出,“领导制度、组织制度问题更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制度好可以使坏人无法任意横行,制度不好可以使好人无法充分做好事,甚至会走向反面。”遵照这个思路,党的十四大、十五大、十六大、十七大都反复强调制度建设。进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党将制度建设摆在了更加突出的位置,并与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联系起来。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根本保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必须“……坚决破除一切妨碍科学发展的思想观念和体制机制弊端,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可以说,对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我们党有一个认识不断深化的过程。
现在,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了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时间表,这既是对党的十九大报告所提出的到本世纪中叶分两步走战略的细化,更是党中央对国家未来发展的一种制度自信,它连接着党和国家发展的过去、现在和未来,体现着党中央对改革发展“立场不变、方向不偏、力度不减”的态度和胸有成竹、有条不紊的作风。1992年,党的十四大报告不仅提出了“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目标,而且也确立了“形成一整套更加成熟更加定型的制度”的规划。二十多年过去了,我们不仅建成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而且这个体制已经并将继续发挥着巨大作用。如何更好地巩固现有成果,是我们必须要考虑的问题。因此,“到我们党成立一百年时,在各方面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上取得明显成效”既是对党的十四大以来“更加成熟更加定型”制度建设目标的交代,也是我们“跳一跳摘到桃子”的近期目标,更是巩固以往成果的需要。而回顾改革开放历程,我们党制定的每一项重大战略目标都不是好高骛远,而是基于社会发展的现实基础,基于“中国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国情,并且都能够如期高质量地实现。按照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的“两步走”战略,到2035年,我们将在政治上“人民平等参与、平等发展权利得到充分保障”,在经济上“中等收入群体比例明显提高,城乡区域发展差距和居民生活水平差距显著缩小”,在文化上“国家文化软实力显著增强,中华文化影响更加广泛深入”,在社会发展上“社会治理格局基本形成,社会充满活力又和谐有序”,在生态环境上“美丽中国目标基本实现”。我们完全有理由预期这个目标也能够如期实现。而这个第一步的目标既内在地包含“各方面制度更加完善,基本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也同时需要“各方面制度更加完善”去支撑。而到了建国一百年时,“我国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社会文明、生態文明将全面提升”,经过一百年的摸索、打磨,我们的制度必将更加健全,最终“全面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实践永无止境,创新永无止境,制度建设也永无止境。实践反复证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政治制度、基本经济制度是适应中国发展的正确的、科学的制度,它推动了国家社会的发展和现代化建设,保障了人民的基本权益,提升了人民的生活水平,让人民获得了切切实实的实惠。但是,世情国情党情是不断变化的,实践是不断深入的,改革也是不断攻坚克难的,而作为规则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那些支撑基本制度的诸多体制机制难免存在各种弊端并不断表现出来。对此,我们需要不断地对照现实实践去完善制度体系,唯有如此才能推动国家治理走向善治,才能推动我们最终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制度建设永远在路上。
(作者系哈尔滨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副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