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取消13类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
2019-12-20刘回春
中国质量万里行 2019年11期
刘回春
9月8日,国务院印发《关于调整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目录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
在近年来大幅压减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基础上,2019年再取消内燃机、汽车制动液等13类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将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备与无线广播电视发射设备2类产品压减合并为1类,对涉及安全、健康、环保的产品,推动转为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认证费用由财政负担。
经调整,继续实施许可证管理的产品由24类减少至10类。
《通知》强调,坚决落实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目录调整要求。立即取消有关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将2类产品压减合并统一管理;稳妥實施刹车片产品转为强制性认证管理。
强化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督促获证企业履行质量安全承诺;督促工业产品生产企业建立保障质量安全管理制度;督促企业依法合规生产经营。
对取消许可证管理产品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加大质量监督抽查力度;开展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发挥社会监督的作用。
优化保留许可证管理产品的监管。严格生产许可受理把关;探索开展企业条件审查和检查环节改革;加快完善电子审批系统;强化获证企业后续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