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公司举牌上市公司的原因及影响
2019-12-20魏恺西南财经大学
文/魏恺,西南财经大学
谈及万科A,对投资者来说,也并不陌生。实际上,对于持有万科A股票的长期投资者而言,自其上市以来,累计涨幅相当惊人,为投资者创造出巨大的投资利润,而多年来万科A的复合投资回报率也足以超越同期绝大多数的投资渠道。多年来,凭借稳健良好的经营水平、持续稳定的股息率优势,加上行业独特的品牌效应,万科A无疑成为了A股市场长期以来的优质投资标的,也可以认为是此前资产荒下极具投资价值的优质资产。综合分析后认为,出保险公司举牌上市公司的具体原因及其影响主要有以下几点:
1 保费增长带来的资源配置压力
前海系、安邦系等保险公司2015年以现金流入较好的万能险为主要销售险种,由于万能险结算的利率较高,几大保险公司保费呈现增长较快的形势,增速都在100%以上。保费的较快增长使得这些公司资金配置面临比较大的压力及较高的成本压力。2015年以来,在市场收益率、债券市场收益均下降及固定收益类资产投资收益率大幅下降,而保费规模持续快速增长,成本较高的背景下,大宗股票配置成为解决资产配置荒的主要办法,客观上促使其将投资视角转向权益类相关资产。现阶段,由于监管层的监管力度不断加大,A股市场正在加速走强成熟。此时,保险资金追逐经营稳定、成长性强的上市公司成为其首选。
此外,保监会此前放宽了保险资金投资蓝筹的限制。从险资选择的投资标的来看,多为低估值大盘蓝筹股,这类股票其公司经营管理良好,创利能力稳定,在行业景气和不景气时都有能力赚取利润,风险较小,普遍具有良好发展前景,从长期投资价值角度也具备较大吸引力。大型蓝筹股票收益率高于债券,具有稳定且较高的现金股利分红,能提供较好的现金流。因此保险公司具有配置的需要;另外,由于保险公司持有的股票计量方式一般是计入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年末时保险公司对于已经重仓的股票继续增持,股市的上涨有利于提升资产账面价值,提升偿付能力,而这一行为可能会触发举牌。
2 粉饰业绩、“美化”财务报表的需求趋动
所谓重大影响,是指投资方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一般情况下如果要对某公司构成重大影响,持股比例要达到20%~50%。但至于持股多少定义为联营企业,会计准则强调的是对被投资公司是否有重大影响。重大影响不单是取决于股权的方面,还有其他很多方面的,比如在被投资单位的董事会或类似权力机构中派有代表,通过在被投资单位生产经营决策制定过程中实施重大影响,也是有重要影响的体现。
保险企业举牌的标的有一个共同的特征,就是股权分散。对于这样的公司来说,险资只要持有少量比例的股份,就可以成为该公司的前十大股东,在被投资企业派驻董事或者是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的经营决策产生重大影响,被列为其联营公司。当保险企业持股比例达到被投资企业5%且派出董事时,能够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时,保险公司股票投资的记账方式可由公允价值法转为权益法。
首先,一般保险公司持有的被投资单位的股权投资(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按照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进行会计处理,此时该股权投资被划分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其只有股票分红才能计入当期利润,而股价涨跌不进入利润表,只有当卖出之后实现的利润(亏损)才能进入利润表。那么核心问题出现了:只有股息被计入利润,所以就会导致利润的低估。而一旦因追加投资导致持股比例上升,能够对被投资单位施加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就要改按长期股权投资中的权益法计量。权益法计量下,这部分股权投资要按照投资比例享有或者分担上市公司的净利润和其他综合收益的相应份额。将被投资的业绩优秀的上市公司变成自身的联营企业,也是机构投资者的一种投资策略。
其次,保险公司将只受到被投资上市公司净资产、净利润变动的影响。既可以规避股票价格波动对账面资产的影响,又可分享上市公司的净利润,这正是保险公司所追求的稳定性。
最后,原来被列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根据准则规定,在被转为长期股权投资之后,其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以及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在采用权益法核算后应当转入当期损益。也就是说,没有分红也可以计入账面收益。股票增持后,由于投资的核算方法由公允价值法转为权益法,在股票增持当期股价上涨越多,为保险公司带来的一次性投资收益就越多。
3 防范风险、降低资本消耗的利益趋动
所谓“偿二代”是指保监会为了进一步加强偿付能力监管,更加有效地提高保险行业风险防范能力,建立了中国第二代偿付能力监管制度体系,简称“偿二代”。首先,在“偿二代”监管框架下,改按长期股权投资权益法计量所产生的监管资本远低于普通股票持仓。持有普通股票的基础风险因子为沪深主板31%,中小板41%,创业板48%;而成为被投资公司联营公司之后,风险因子下降至15%,且如果对应标的是金融机构(如银行等),监管资本还可以再下降25%。其次,普通股票持仓如果为浮盈还需提高监管资本。例如,如果浮盈为20%,则监管资本还要额外提高4%。所以一般保险公司如果想要降低市场风险最低资本,就要及时止盈。但如果按权益法计量,保险公司不需要考虑股票浮盈的监管成本,股价变动不会影响到监管资本的计提。综合来看,相比持仓普通股票,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监管资本将下降约50%,这大大降低了保险公司股票投资的监管成本,对于偿付能力不充裕的资本驱动型保险公司来说,这一点显得尤为重要。
4 结语
综上所述,保险资金在二级市场上频频出现“举牌潮”现象,源于保费增长带来的资源配置压力,而通过举牌上市公司又可以达到粉饰业绩、“美化”财务报表及防范风险,降低资本消耗的目的,从而使得保险企业在举牌上市公司的路上趋之若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