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市青少年法制教育机制完善对策研究
2019-12-17吴先哲梁白美陈林王瑞英孙顺英王磊
吴先哲 梁白美 陈 林 王瑞英 孙顺英 王磊
【摘要】青少年作为社会发展的重要动力,他们的法制教育工作是全社会法制教育基础,是青少年法制建设的重要环节。通过调查问卷的形式对我市青少年法制教育状况、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进行了深入研究,我市在近几年青少年法制教育中,取得了很大的成就,但是仍然存在一些不完善之处。本文从保定市青少年法制教育机制完善对策入手,发现问题并提出相关建议。
【关键词】青少年;法制教育;现状;问题;建议
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接班人,承担着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重任。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我国已步入社会转型期,在多元化价值观和后现代主义思潮的影响下,青少年在成长过程中自我观念膨胀、政治意识淡化、组织观念淡薄,部分青少年面临着误入歧途、违法犯罪的严峻现实。因此,如何正确认识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的现状并科学制定对策已经刻不容缓,本文以保定市为例进行分析研究并提出完善对策。
一、目前青少年法制教育现状
2018年4月,中国政法大学青少年法治教育中心发布《我国青少年法制教育发展报告(2018)》。报告指出,近年来党和政府对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十分重视,也从多方面开展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果和进步,但仍有问题。
(一)青少年已具备初步的法制素养
根据文献资料以及走访调查发现,通过目前各个方面开展的教育,青少年已经初步具备了一定的法律法规意识,并且愿意遵守法律法规。但是,由于自身素质及知识传授者本人法律素养的局限性,使得他们对法律法规理解的还不够深刻,不够透彻,也不能熟练的运用。
(二)学校法制教育不足
目前学校中已经开设了《道德与法制》课程,但在传统应试教育的影响下,对法制教育还没有提升到和文化知识教育教学同等的高度,并且没有专职法律教师。由于法律课是一门理论性和实践性都很强的专业性学科,而任课教师,大多是非法学专业背景的教师,在教学中很难将学生带领到法学环境中,对于有些学生所提出的较为复杂的法律问题,教师也很难做到更加专业和完整的回答。此外,法制教育模式单一,目前针对学生的法制教育仍然是依托思想品德课程存在的,缺乏独立性;对于知识的传授还是基于传统的课堂讲授,缺乏实践性。
(三)家庭法制教育缺失
家庭是青少年的主要生活学习场所,家庭对青少年的影响是至关重要的。在调查中发现:父母的文化水平较低的家庭中,父母往往只是看重文化知识的成绩,因此在家庭中基本接受不到法律法规的教育。反之,在父母文化水平及个人素养较高的家庭中在看重成绩的同时,对孩子道德观念、法律意识的养成也在生活中予以影响,因此孩子能够接受到一些法制方面的教育。
(四)社会法制教育体系已初步建立但还不完备
社会法制教育体系已经初步建立,但是在具体实施操作的过程中还是受一定因素的制约。一是互联网业飞速发展的情况下,信息快速传播,一些非法暴利的不良信息不能及时有效的屏蔽青少年。二是法制教育经费保障不足。法制教育目前还处于一个起步阶段,如果要更快更好的发展,必须要有强大的团队作保障,这就要有经费予以支撑,但目前在此方面的投入少之又少。三是社区法制教育跟不上时代步伐,不能够与时俱进。
二、保定市青少年法制教育中存在的问题
根据目前青少年法制教育的现状以及搜集到的我市关于青少年法制教育的资料,综合分析发现我市对青少年法制教育方面存在以下问题。
(一)学校法制教育存在的问题
一是学校对法制教育的重视程度不足。我市学校都已经开设了道德与法治教育课程,但由于重视程度不高,虽说开展了教学,由于授课教师专业性不强,对所授课程缺乏重视,导致教学效率低下。二是法制教育师资配置和教學能力明显不足。受传统应试教育观念的长期影响,学校整体思想仍未转变,还停留在重语数外等文化教育轻德育法制教育。学校在教师配备中,多是由班主任兼任,只有极少数学校配备了法制教育专职教师,且这些法制教育专职教师绝大多数也非法学专业毕业,教学能力明显不足。三是法制副校长形同虚设,发挥不了应有的作用。法制副校长一般都是由有政法干部人兼任,仅是一个头衔,主动参与意识不强,并不能充分利用自身所拥有的法律资源为学生提供法制教育。
(二)家庭法制教育存在的问题
一是家庭不完整,对家庭法制教育的效果产生重大的影响。父母离异,青少年得不到必要的爱护和关心,长期放任自流,使得青少年不能在家庭中得到正常的温暖,更提不上家庭法制教育了。二是家长法制意识淡薄,虽然一些家长望子成龙、望女成凤心切,对孩子期望值很高,但只重视对孩子的智力教育投入,而忽视对其法律意识的培养。三是家长有不良行为,有的父母法治素养不高,不务正业,酗酒、赌博、行为不检点乃至违法犯罪。孩子从小在极为恶劣的环境中成长,就难免使孩子上行下效,步入违法犯罪的道路。
(三)社会法制教育存在的问题
一是缺乏青少年法制教育的活动平台。近几年,我市的城市建设取得了很大的发展,但青少年宫等青少年文化活动场所和设施却没有得到相应的发展,造成吸引和凝聚青少年进行法制教育的能力不足。二是社区在青少年法制教育中的作用发挥不够。作为广大青少年活动的主要实践场所,社区并没有开展过针对青少年的普法宣传、教育。仅仅是挂个条幅、贴个标语,缺乏有效的作用。三是互联网监管力度不够。青少年在从网上获取知识、娱乐放松的同时,也存在着受不良网络信息影响的情况,如暴力、色情、恐怖内容等,而由此道德丧失甚至触犯法律的问题。四是对青少年法制教育的资金投入不足。不论是实践活动场所还是网络环境的净化都需要人力物力财力支持,但我市对此的投入不足。
三、完善保定市青少年法制教育机制的措施
根据以上发现的问题,为了更好的为青少年提供法制教育,我市的法制教育应从以下几个方面予以完善。
(一)强化学校在法制教育中的核心地位
学校在青少年法制教育中,拥有核心地位。青少年主要从学校获得法律方面的理论知识,为了青少年更好的接受法制教育,远离犯罪,学校必须要认识到青少年法制教育的重要程度,制定完善的青少年法制教育体系。首先,将法制教育与思想道德教育分开,将其划分为一门独立的学科,突显出它的重要性。其次,学校应该聘请专职法制教师,吸引更多的法律专业毕业教师到学校任教。为学生提供更专业、更具体的法律知识,不断提升学生的法律素质与实践技能。第三,充分发挥出法制副校长的作用。法制副校长是一个法制教育者,具有法制实践的经验,在开展法制教育中的具有一定的优势。作为一名法制副校长要认识到这不只是一个头衔更是一种责任,要主动参与到学校法制教育工作中去,运用适合青少年身心特点的形式,开展法制教育,尽最大的努力,充分发挥作用。
(二)重视家庭在法制教育中的基础作用
家长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因此家庭对孩子影响是最直接、最基本的。为了给孩子做出更好的榜样,首先,家长应当注意提高自身综合素质。家长是孩子最直接最经常的模仿对象。因此,父母自身思想文化素质、道德品质修养和法律素质的高低,对子女直接起着潜移默化的作用。其次,家长应当且并需要提高对子女的法律保护意识,提高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责任感。近些年来频发的与未成年人相关的案例表明,无论是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或是被伤害,在一定程度上与父母的保护、防范意识不强有关。第三,家长要为子女创造一个温馨的家庭环境。家庭环境好,孩子可以接触更多的正能量,对孩子的身心发展也很有利;家庭环境差,孩子总是接触负能量,对孩子的生长十分不利。
(三)提升社会在法制教育中的保障功能
一是做好宣传,净化环境。在互联网迅速发展时期,我们应该充分利用其传播速度快、传播范围广的优势,将法律法规渗透到其中。但我们同时也應该注意对不良信息的摒除,投入专业技术人员对不良信息进行监控,发现即拦截。二是发挥社区在青少年法制教育中的积极作用。充分调动社区在教育中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培育和发挥社区的自治功能,使社区在青少年法制教育,特别是闲散青少年管理方面发挥重要的基础作用。三是建立法制教育经费保障制度。要适当增加政府投入,使普法规划的有关规定落到实处。同时,广泛利用社会资源也是解决法制宣传教育经费不足的有效途径。
参考文献:
[1]邢雨桐.论我国青少年法制教育的现状及完善措施[J].课程教育研究.2019.7.
[2]河北省青少年法制教育调研课题组.法制教育:青少年全面发展的根本保障.预防青少年犯罪研究,2012.8.
[3]刘静.《道德与法治》课中法治教育的现状调查及对策研究[D].五邑大学,2018.6.
基金项目:
保定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课题名称:保定市青少年法制教育机制完善对策研究,课题编号:20182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