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哭泣的骆驼》中看“乐有哀乐”
2019-12-17刘海洋
刘海洋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江苏 南京 211106)
《哭泣的骆驼》记录了一户游牧家庭,在乌兰巴托郊外草原上的日常生活情况。影片通过对一家人纯朴、简单生活的拍摄,展现了蒙古游牧民族的生活情况。其中最引人关注的是乐师通过演奏马头琴,安抚焦躁不安的母骆驼接受了自己的孩子并流下了骆驼的眼泪。本文试图从这一细节来论证“乐有哀乐”。
一、“声无哀乐”与“声有哀乐”
礼记中提到:“凡音者,生人心者也。情动于中,故形于声,声成文谓之音。是故治世之音安以乐,其政和;乱世之音怨以怒,其政乖;亡国之音哀以思,其民困。声音之道,与政通矣”。中国古代便将音韵视作表达喜怒哀乐甚至是治国理政的工具,而嵇康在《声无哀乐论》中却提出了一种全新音乐美学观点,他认为声音不能表达人们的喜怒哀乐。
学者们对“声”的定义提出了不同的观点。蔡仲德认为《声无哀乐论》中的“声”是主观与客观的统一,具体情况需要做具体分析;李业道对“声无哀乐”提出了疑问,他认为《声无哀乐论》中有两个矛盾的观点,即同时存在“声无哀乐”与“声有哀乐”;李法帧也认为嵇康的观点存在着自我矛盾的现象,会造成不可预估的理论危机;宋克宾则反驳了李法帧的观点,他认为嵇康的《声无哀乐论》并没有说明音乐生活中没有哀乐,而是“以‘乐之为体以心为主'”。[1]
学术界对于嵇康的《声无哀乐论》争论不断,关键点在于大家对嵇康所提出的“声”概念的界定不明确。笔者认为在诸多学者的讨论中,修海林所提出的“音无哀乐,乐有哀乐”是符合《声无哀乐论》本意的,是“以嵇康证明嵇康”。
二、“乐有哀乐”
在这里我们应该将“声”、“音”、“乐”分开来看。“声”指的是自然界中客观存在的,并非人为操作的音响效果;“声成文,谓之音”,将“声”进行调制变成“音”;而“乐”则是“音”的集合,是现在广义上所指的“音乐”。
修海林从音乐的两个角度分析了嵇康的“声无哀乐”理论,提出了一个新观点,即“音无哀乐,乐有哀乐”。这一观点开拓了人们的视野,使学术界对《声无哀乐论》有了新的认知。他认为音乐的存在可以分为“音本体”和“乐本体”,嵇康所指的“声”是在“音本体”的层面提出的,而对于“乐本体”中的哀乐性,嵇康的是持肯定态度的。
笔者认为在实际生活中,理应对“音”和“乐”区分来看,即“音声”不等于是“乐”。打击乐即是一个很好的例子,它所发出的声音实质上是噪音,听众很难通过打击乐简单的几个音来明确分辨出音乐的情绪,即使通过作曲家对打击乐的节奏进行有效编配,也只是能让听众感受到打击乐对于音乐情绪推动力的大小,而不能感受到音乐的情绪是高兴还是悲伤。而修海林所指的“乐本体”的实质,其实是“乐音”,是具有调式调性、有序组织、强弱起伏的旋律以及和声的音乐语言,是与“声”和“音”不同的。观众在听到动听婉转的音乐时,接收到作曲家的情感输出,这种情感是作曲家根据音程的特性,有组织、有规律地创作出来的,是利用“乐”中实际存在的哀乐性所展现了自己的音乐情感,而非作曲家赋予了音乐的情感。所以,嵇康所指的“声无哀乐”其实是站在“音本体”上提出的。
实际上,“乐”与人的情绪是有密切联系的,音乐本身是具有情感。孔子的看到了音乐对人的引导作用,认为通过学习音乐能够改善一个人的行为及性格,起到教化作用。同时,当下流行的胎教音乐也说明了音乐对人情感输出的作用。
三、动物视野下的“乐有哀乐”
音乐作为情绪表达的载体,受众群体必然会将其与自身经历联系在一起,产生共鸣。那么这是否说明音乐的“哀乐”属性其实是人们的复杂经历以及主观情绪诱导所致?纪录片《哭泣的骆驼》中的母骆驼始终对自己产下的小骆驼不管不顾,甚至小骆驼一靠近母骆驼就变得焦躁愤怒,在主人请来乐师演奏马头琴对母骆驼进行安抚后,母骆驼最终接受了小骆驼并落下了眼泪。这正说明了人类感受到音乐的“哀乐”不是因为自身的音乐经历,而是音乐本身具有“哀乐性”,使得相对于人类而言较为低等的动物也能接收到音乐的情感输出。这一点为“乐有哀乐”提供了有力的论证。
感知音乐的能力并不是人类所特有的,许多动物甚至是植物都可以“听懂”音乐。2001年美国德克萨斯医科大学的研究者发现猕猴可以轻松地将简单的儿歌进行转调;山东曾被报道多个养鸭专业村都使用音乐来控制鸭子的情绪;剑桥大学研究者发现鲤鱼经过训练,可以通过嘴巴来选择听到的音乐的类别。我国研究者对犊牛生长性能进行了试验:将牛犊分为收听音乐和不收听音乐两组,在同等条件下饲养。结果显示,音乐环境提高了牛犊的生长性能,降低了牛犊的应激激素,提高了免疫水平。[2]
通过研究发现,音乐对动物心理和生理上的影响是明显的。安静的音乐可以安抚动物烦躁的情绪,对动物具有镇静剂的作用。同时,这也证明了“乐有哀乐”并不是人类更为复杂的个人经历以及主观情绪造成的,而是客观存在的;《哭泣的骆驼》中的母骆驼也同样是感知到了“乐”中的“哀”与“乐”因此留下了骆驼的眼泪,最终接受了自己的孩子。
四、结语
嵇康的《声无哀乐论》促进了中国音乐美学领域的繁荣发展,学术界众说纷纭,各持己见,对《声无哀乐论》的研究始终没有定论。修海林提出的“音无哀乐,乐有哀乐”的新观点为嵇康的《声论》提供了新的解释,也为后人研究音乐美学起到了借鉴意义。另一方面,轰动一时的纪录片《哭泣的骆驼》中乐师为骆驼演奏马头琴的片段恰好证明了“乐有哀乐”,音乐的喜怒哀乐并不是人类依靠主观赋予的,而是产生于“乐”本身,同时“哀乐”的范围也不仅仅局限于人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