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公司法视角看经济法的效率价值
2019-12-15陈超明
陈超明
北京市盈科(深圳)律师事务所,广东 深圳 518038
在西方文化中,法律价值是最为核心的问题,法律价值是多元化的,同时自由、平等是社会中人们所追求的价值观念,也是个体在社会中生存的基本需求。
一、经济法的价值
对于经济法的价值,学者们有着自己的观点。有的学者认为经济法的价值以公平和效率为主,同时通过分析经济法的体制,得出经济法还有秩序性、效率性和公正性的价值;有的学者的关注点在经济法价值的分类层面,从多个角度看待经济法的价值所在。为了顾及到公正、平等的提升经济体系的效率,科学合理的确定政府、市场在经济体系中的配比,人们制定了经济法。学者对于经济法的价值看法不一致,但是本文较为认同体制会对效率有影响这一观点。
二、经济法价值中的效率观
经济法在法律系统中的调整涉及到经济和生活,它的内容是经济性的,它的价值也是经济性的。经济法的价值确定需要通过确定其是否符合市场经济规律、是否满足市场自由、是否满足市场中对于效率的要求。经济法中效率价值就是经济性的表现。
三、公司法中的效率价值
经济运转和活动的产物是公司制度,公司的生命力能提高团队的工作效率,为人们创造更多的财富提供便利条件。因此,怎样在有限的资源中创造出更多的财富是公司运作的重要目的。公司法的目标是资源配置的最优化,从公司制度方面判定资源配置的效率和资源利用上的效率。
(一)公司法追求效率价值的原因
公司运转的基础原则是公司法,公司的目标追求应该是效率。公司法主要用来规范公司权力构造,怎样将公司的资源进行分配,从而使得资源配置达到最优化,是公司管理的价值追求所在。
在公司管理中,怎样将公司员工的切身利益与公司利益绑在一起,并且激励他们和公司一同前进,将决定着整个公司的发展。而公司法是一个公司得以高效运营的关键,为了使公司法在公司运转中发挥更大的作用,国家对公司法进行不断完善。
(二)公司法中效率价值的体现
1.从公司设立的角度看
公司的成立目的是盈利。公司盈利的大小在于成本最低和收益最高。公司建立时的成本直接影响到公司利润大小。公司成立制度应该根据经济效率的取向,不断完善。新的公司法相比较于旧的公司法,降低了公司成立的成本,即认缴出资门槛,这样可以鼓励创业还可以避免公司创立初期多余资金闲置,使得出资的方式更为灵活,使得资本在经济市场中的运转更高效。
从公司成立原则上看,目前公司法对所有公司的设立均采用准则主义。
2.从公司资本制度角度看
公司资本制度是一个公司的主要制度。一个公司有足够的资本才能运转,并促使公司债权人相关利益得到保护,而且可以促进市场交易的稳定性。公司资本是一个公司存在的根基,也是一个公司正常运转的前提。
法定资本制曾经被一些法系的国家所使用,但是随着社会的发展,它的缺陷也日益明显。其一是公司可能因公司的资本问题造成公司无法成立;其二是公司成立前期,可能会有资本的闲置问题存在;其三是公司增加资本的过程复杂。与之对比,授权资本制更为灵活和便利。但是它的缺陷是很容易造成公司随意成立,造成资源浪费。因为这两者都存在一定的弊端,一些国家对资本判定的原则进行了修改,使用折衷的资本制度。这个制度总结了前两者的优点,保障了交易的安全进行,又能体现出公司股东、公司和相关债务人的交易效率,操作性极强。
3.从公司法人治理角度看
公司治理的结构源于当代成立的公司产权结构,公司所有权和公司管理权分离,也就是股东股份所有权、公司法人所有权和经营管理权的分离。公司管理的意义是将当代公司的权利分配和权利使用进行重新构建,目的是使得公司可以避开一些消极股东对公司的控制和影响,促使公司可以更高效的运转、更多的创造出经济利润、创造出更多的市场价值。
一个公司有的股东较多,如果都让他们参与公司内部的管理,一方面会造成资源的浪费,另一方面会使得参与人数过多而降低工作效率。
4.正视公平与效率
法律与正义是共存的,法律的制定必须符合正义的原则。目前我国的基本国策决定了我国对于公司立法的价值取向。在进行公司立法的时候,要考虑周全,避免出现因为立法的目标冲突而造成社会中利益的冲突。
四、结束语
经济法是国家对于市场经济进行干预和规范的根本法律,在社会的经济发展中具有重要意义,对于经济法的价值研究,不仅利于经济体系的完善,还利于经济法和司法的结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