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遥小说里的『侵权』事件
2019-12-15
1981年夏天,路遥背上一个军用旅行包,来到靠近延安的甘泉县招待所,开始了《人生》的写作。仅用21天,他就完成了这部近13万字的中篇小说。两个月后,他背着一大包《人生》的手稿,坐长途车从甘泉县回到延安。一下车他就去找在《延安日报》做文艺副刊编辑的好朋友高建群。见面后,路遥激动地说:“中国文坛有一件大事要发生了,路遥的《人生》写出来了!我要拿这部小说去冲击全国中篇小说奖!长篇的字数是13万字以上,我本来还可以往长写,不写了,只写12.8万字,这样算是中篇,好用来评奖。”
高建群鼓励他:“你一定能成功,我相信你的水平!”
《人生》后来发表在了《收获》1982年第3期上,中国青年出版社也同时出了单行本,不久,《人生》荣获第二届全国优秀中篇小说奖。
获奖让路遥很高兴,但有件事却如一块巨石压得他喘不过气来。终于有一天,路遥拿着中国青年出版社的《人生》版本专程去找高建群。见面后,他没了往日的兴奋和滔滔不绝,几次话到嘴边又欲言又止。看着他痛苦的样子,高建群对他说:“咱俩是无话不说的好朋友,你有什么心事尽管说出来,说不定我还能帮你出出主意呢。”路遥这才吞吞吐吐地对高建群说:“在《人生》中,我一不小心用了你的诗,你该不会告我侵权吧?”说着,他翻到用了高建群那首《秋日断想》诗的那一页:“你是一只生着翅膀的大雁,自由地去爱每一片蓝天,哪一块土地适宜你生存,你就把那里当作家园。”
高建群听后笑了,说:“我还以为什么大事呢?看把你作难的。我的几句歪诗能上你的大作,是我多大的荣幸啊,以后咱就不要再说这事了,行吗?”
路遥这才如释重负地露出了笑容,感激地对高建群说:“我知道,作为好朋友,你是不会告我侵权的,但不管怎么说,我在使用你的诗作前,是要征得你的同意的,这确实是我的疏忽,我该向你道歉的。感谢你的大度和宽容,我会铭记一辈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