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浅论一般正当防卫的司法适用

2019-12-15张锦坤

法制博览 2019年18期
关键词:预防犯罪法条教义

张锦坤

昆明理工大学法学院,云南 昆明 650500

一、问题的提出

就权利救济的方面来看,正当防卫是为填补公权力的局限而赋予私人的。在预防犯罪的方面来看,正当防卫的立法也可以为民众在对抗犯罪提供法律上的保障,以期达到控制、预防犯罪之效果。但实务中大多司法机关是从防卫行为是否造成严重结果出发,从而忽略明显超过必要限度。故本文试图将刑事政策的灵活性引入教义刑法当中,借目的解释之管道,将刑事政策的内容引入以克服教义刑法的僵硬性,保证司法所追求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二、解释方法之原理

目的论解释一般认为有两种:一是主观目的解释,即探求立法者原意。二是客观目的解释,即探寻法条之原意,对法条的解释并不能单纯从规范的表述入手,而应与具体的事实相关联,其推理过程也并非是简单的三段论的过程,而是以规范不断剥离事实以寻求最为关键的问题,从而解决问题。但随着时代的变化,法律有其局限性,如何克服僵硬的规范表述以实现公平之意义是极为关键的。因此,在目的解释上对法律的解释是追求其客观功效,立法者不可能准确的预料到未来的动向,探究立法者的整体意志也并非易事,但可将其作为发现法条之意的一种辅助手段。因此为加强法律及时应对社会的能力,克服教义刑法的僵硬性,为此需以客观目的解释为桥梁,将刑事政策的丰富内容引入教义学当中。毕竟,“法律是社会生活的行为规范,但规范并不是制定法律之目的,而只是为和平的方法致人间之公平的手段,促成公平之和平的实现才是法律最终之目的。”①

三、解释方法的具体运用

对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进行解释,在文义当中,我们从逻辑顺序开始对其进行解释,可以解释为防卫行为未明显超过必要限度并未造成重大损害的,是正当防卫;或防卫行为未明显超过必要限度并造成重大损害的,是正当防卫。前述两者都阻却违法,从而阻却行为的违法性,以排除犯罪。从中我们可以看出,未明显超过必要限度是其中的关键问题,而并非是像一般司法实务当中那样,从重大损害结果为逻辑前提,进而进行反向的判断。对于如何判断未明显超过必要限度,笔者认为可以从防卫行为人的视角及一般正当防卫法条目的进行切入来进行分析。其一,从抽象的防卫行为人的角度来看,在面对不法侵害之时,人会出于本能的状态进行防御。例如,甲有严重的高度近视,在工地上与乙发生口角上的争执,乙将甲的眼镜打掉并从旁边拿着铲子来打甲,甲隐约看到乙手拿东西打过来,慌忙之中甲顺手抄起手边的钢筋进行防御并将乙打成重伤。在本案例之中,出于防卫行为人甲的视角来看,其反应完全是在一般人在处于不法侵害时所采取的防御手段,即便造成了乙重伤的严重后果,也可以认为甲的防卫行为并未明显超过必要限度。中国也有谚语“法不外乎人情”。法律之所以能得到普遍的遵从,并非法律本身之美,其生命力来源于普通民众的日常生活原理。②所以,在个案中从具体防卫行为人的视角出发也是辅助我们解释一般正当防卫之手段之一。其二,从一般正当防卫规范之目的来看,将未明显超过必要限度作为首要解释对象也符合当下社会之所需,也是刑事政策内容精神之所需,以期实现法律的社会功效,当下社会,不少人在面对犯罪不敢伸以援手,只能冷漠的躲避,其不仅仅只是因为惧怕犯罪分子,而是担心公权力对其处罚,无论是防卫行为人或者他人在进行防卫行为时总得考虑计算得失,如若手段不当或者造成严重后果,刑法是否会对其进行处罚。从预防犯罪的角度和情景犯罪学理论看来,这不利于预防犯罪,因为法律无法赋予对与犯罪进行对抗的人强有力的保障。从刑法的功效来看,这将大大削弱刑法第二十条的适用,以致其被称呼为“僵尸条款”。但这并不代表说引入刑事政策的内容作为指导对一般正当防卫进行解释就是不顾教义刑法的一贯方法,从而突破教义刑法学的限制,对一般正当防卫大大放宽其适用的范围。就笔者的理解来看,将刑事政策内容通过规范目的之解释方法引入教义刑法当中,就犹如刑事政策是路的方向,为其指导规范适用之含义,教义刑法学的基本解释方法是铺路石,在正确的方向上,一步一步夯实前行,以寻求正义之所在。

四、结语

德国刑法教科书认为,“刑法的任务是保护人类社会的共同生活秩序。没有一个人能够永远与世隔绝地生活,相反,所有的人均基于其生存条件的要求,需要生活在一个彼此交往、合作和相互信任的社会里。③对一般正当防卫的解释方法就是对一般正当防卫的司法适用的方法。

[ 注 释 ]

①劳东燕.功能主义刑法解释论的方法与立场[J].政法论坛,2018,36(02):10-27.

②蒋楠楠.法律与伦理之间:传统中国复仇行为的正当性及限度[J].法学评论,2018,36(04):63-72.

③[德]汉斯·海因里希·耶塞克,[德]托马斯·魏根特.德国刑法教科书[M].徐久生,译.北京:中国法制出版社,2017.7.

猜你喜欢

预防犯罪法条教义
八年级《预防犯罪》课堂教学案例研究
刑事追缴的教义学构造
网络空间教唆自杀行为的法教义学分析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的教义学展开
从法条的公司法到实践的公司法
履职看清单 用权受监督
论民法对人身权的保护
从法条的公司法到实践的公司法
刑法适用与刑法教义学的向度
城市公交车内预防犯罪的产品设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