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强全民法制观念 推进法治社会建设
2019-12-15李丰泽赵居川
李丰泽 赵居川
山西大同大学,山西 大同 037003
中国积极地致力于建设社会主义法治精神,丰富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加强全民社会法制的参与度和自治能力,倡导社会荣辱观,推进法治社会主义理论。为了让社会全体成员参与社会主义法治社会的建设,必须促进社会领域的法治精神,增强法治意识。全国各地人民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并增强依法办事的水平。当代中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已进入决定性阶段,改革进入了深水区和困难解决阶段。重大战略会议、中央会议是新中国法治史上的一个重要里程碑。要认真认识和总结全会精神,牢牢把握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伟大方针,把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主线,建设法治国家,抓住关键、攻克难点、透过现象把握本质[1]。
一、深化社会主义法治社会建设,转化为人民潜在意识
法治精神植根于人们对法治理想的内心渴望。它是公民有意识地承认法治和由法治产生的信念。随着社会主义法治的不断深入和加强,依法治国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基本战略逐步渗透到人民心中,全社会人民的法治意识也在不断增强。越来越多的人开始依据法律标准来判别各种活动的合法性。但是,放眼于整个社会,依旧存在一些法治精神的缺失。多年来,中国的法律体系日益完善,立法数量相当庞大。但是,并不是所有领域和方面执法效果都理想。其中一个原因是,一些社会成员不能在心里牢记法律法规,或者他们不能遵守法律,亦或者是故意犯罪,为了设法避免触犯法律甚至歪曲法律法规。
通过我国多年的理论实践结合得出,要加快一个国家的法治建设,必须注重制度建设以及更深层次的建设,即精神层面,使法治制度转化成为人的潜意识,给予依法治国这一基本治国方针更有力的精神上支持和行动上的支持。
要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首先,必须克服以个人为统治者的法治思想。有些干部不理解他们必须做到“法律没有授权的事情不能做”,而不是“法律没有禁止而为之”;认为个人的权力可以凌驾于法律之上等等[2]。以人治高于法治的想法将不可避免地削弱和威胁到法律不容侵犯的地位和权威。其次,必须克服情感高于法律的想法。有些人,无论他们做什么,寻求亲戚、好友、同学等关系的帮助作为他们的第一选择,他们更习惯于依靠人际关系来谋求,而不是根据法律。在这些人眼中人类的感情和忠义比法律更为重要。这种行事风格和心态很容易淡化社会法治环境。
二、全民开展法治学习活动
要培养和增强社会主义法治意识,首先,必须要坚持以人民为根本的法治教育,增强社会人民的法治意识[3]。在法学教育中,我们必须让人们了解法律的制定流程和实施准则,才能更好地满足公民的合法需求和期望。为人们带来更多利益,让更多的人珍惜和尊重法治,使法治精神成为公共生活的高尚精神。其次,国家立法机关、司法机关、行政机关必须以身示范带动全民学习法律。培育精神法治需要一个漫长的过程。国家公务人员通过依法治国处理案件的情况,可以让人们在日常生活中感受到法律的保障。并逐渐将其巩固为有意识的民族精神。
三、逐层分级规章制度
现阶段,许多领域都有公约,例如社区的居民公约。但是社区居民不能完全的按照社区居民公约规章做事,因为在社区公约制定研究过程中,居民的参与是不够的或是不被承认的。如何使“公约”变成社区居民自己参与社会活动的行为准则,是依法治理社区也是依法治疗社会的重点方面。仅依靠党委和政府很难实现社会问题的全方位治理,减少部分社会问题,让基层委员会成员发挥管理和监督的作用。在这方面,我国未来还有很大的发展空间[4]。
四、结束语
在实践中,政府必须贯彻全会精神,在社会群体中教育法治,劝导社会人民参与法治社会建设,尊重法治,信赖法治,并通过法律共同建设遵纪守法的法制社会。做到社会的法治观念深深植根于人民的心中,为建设法治社会创造更强大的群众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