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党员“法治信仰”培育途径研究
2019-12-15蒋利超
蒋利超 龙 呈
桂林航天工业学院,广西 桂林 541002
一、法治信仰的内涵
(一)法治信仰的实质
法治信仰的实质是指将法律作为最高权威,而非信仰法律背后具有支配性力量的政治权威。在法治信仰这一语境下,法律是支配一切社会规范的权威,是所有社会纠纷的最终裁定准则;法律不依附于任何政治力量,反而一切政治力量的发挥必须在法律的规定下才能得到发挥。简而言之,法治之所以可以被信仰,是因为法律具有的最高权威性,而非是某种权威的工具。
(二)法治信仰的价值内核
“法治信仰中,价值理念得以多元共存,相互砒砺,利于理性精神的培育。”①在法治信仰中,法治为多元化的理念竞争提供平台,社会成员的价值选择度和选择量增加,价值理念之间的差异可以被宽容对待,试错机会增大。理性本来就是在各种价值理念的认知与选择中培养出来的,理性同样让法治信仰接受审查并证明自身的正确。
(三)法治信仰的导向作用
法治信仰首先培养的是公民的守法理念,而非指引公民产生对法律的权宜、功利心态。凡是精神性的东西,一概离中国人很远。我国传统文化中的信仰往往都是伦理性的,而与伦理性并存的是中国人的某种功利心态,例如中国人普遍认为的“走关系”强于“走程序”。这样的现象恰好契合了中国人面对法律的权宜、功利心态。然而笔者需要强调的是法治信仰并非否定“工具理性”,而是让深入人心的“工具理性”变得更加具有原则性,使一切原本存在的“潜规则”变为依法行事的“显规则”。
二、大学生党员法治信仰缺失的原因
(一)大学生党员缺乏独立的人格
法治信仰所信的并非是法律本身,而是法律身后的,例如正义、公平、平等等价值观念,是坚定地相信,这些理念是可以通过法律手段实现的信念。而这样的信念就是建立在拥有独立的人格的基础上的。
独立的人格是指:“基于个体的自由而产生的自律平等的人格”。而学生在此方面的缺乏主要体现在错误理解“独立”人格,现阶段学生生活呈现出一种个性化与自主化的特点,其大多数学生错误的认为“独立”的人格就是标新立异;就是反抗权威;就是以一种虚无的、模棱两可的价值取向面对社会。这就导致了其与权威的对立,让对抗权威成为了他们标榜自身独特的标签。
同时,由于现阶段高校学生中崇尚金钱;崇尚走关系、走后门的风气盛行,以完全的功利心态面对法律,这就给大学生党员营造了一个非常不好的内在环境,让许多学生出现价值观的混乱,无法真正找到真理、坚持真理,更不要说树立正确的法治信仰。
(二)基础法制教育的不足
学生的法治信仰是建立在对法制有一定的认识的基础上的,如果法治信仰没有了基本的法律知识就像大树失去了土壤,是没有办法生存的,然而现阶段我国很多高校的基础法制教育仍然存在着诸多不足,导致了大学生党员基础法律知识的缺乏,从而使其无法形成法治信仰,其具体表现有:①将法制教育仅仅作为一门普通的课程,以完成国家规定为上课目标。同时法制教育的考核方式也存在单一性,大多高校法制教育还是以笔试为主要考核方式,考核内容基本局限于理论知识。②在法制教育中,学生是受体,也是宣传和倡导的主体。一般公办学校都设有法学院,而因此辐射而产生的相应普法社团或组织营造了一种隐形的法制环境。在一定程度上缺乏了法制宣传教育的学生主干力量,相对应的普法机构或者社团较少,法制教育的学生主体力量有一定的缺失。③大多数学校对于法制教育的资金投入不足,相对应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开展也有相应的掣肘。
三、大学生党员法治信仰的培育途径
(一)塑造大学生党员独立的人格
法治是一种“成”人游戏,而构建大学生党员法治信仰,首先需要让其“成”人。大学生相较于普通学生其思维更加活跃,见识更为丰富,所以在培养其独立人格的过程中需要注重以下几点:①以表扬与肯定的方式促进学生的个性发展,使其在共性发展的同时为其个性的发展创造必要的条件。②给予学生一个相对而言宽松、民主、自由的环境,从而培养起自由精神以及独立思考和解决问题的能力。③以社会实践带动学生积极性,让学生把内在的思想信念和外在的行为方式有机统一起来。
(二)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
在学校内部,培育学生法治信仰应当以“依法治校”开始,学校的管理人员、教育人员应当深切的理解“依法治校”的内涵,认真学习各项法律法规,完善校规校纪,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让学生在走进校门的那一刻就感受到法律的约束力,体会到整个学校依法办事的氛围,受到法治的熏陶。同时应当鼓励以社会实践、组建学生社团、聘请校外法制辅导员、旁听法庭审理、聘请专业人士进行讲座等方式让学生逐渐由受教育者变为法治精神的宣传和倡导者。
(三)完善基础法制教育
完善高校基础法治教育的第一步就需要建立一支高素质的法治教育教师队伍。由于法治教育属于综合性教育,其教师队伍应当具备一定程度的理论水平、实践经验以及跨学科知识,从而保证基础法制教育的质量。所以要通过不断的进修等方式提高法律教师的素质扩大其知识面,从而使其能够很好的完成法制教育的任务。
(四)重视辅导员的作用
就目前我国高校现状而言,辅导员是距离学生最近的高校教师,辅导员对于学生的影响是重大并深远的。因此培育大学生党员法治信仰的过程中应当注重辅导员对于学生的积极影响。①辅导员在日常事务性
工作中应当适时适当的传达法治观念,提高学生对于法治的认识。②辅导员应当充分尊重学生的权利,使其能够充分表达自身诉求,从而让学生树立正确的“权利意识”;同时辅导员还应当以身作则,严格执行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学校各项校章校纪,让学生树立“规范意识”,进而形成法治信仰。
(五)开拓新的教育形式,提高法治教育实效性
高校应当充分利用学生热情、思维活跃、兴趣广泛、自我展现能力出众的特点,开拓新的教育形式,提高学生参与的积极性。例如以法治微电影的形式让学生展示自身对于法治观念的理解,微电影由学生自己出演,内容可以是任何与法治有关的事件,而在剧情发生转折时可以暂停,然后将微电影放于校园网上。下一步的剧情走向可以由学生和老师进行讨论,让教师能够在潜移默化中引导学生走向正确的法治道路。
[ 注 释 ]
①张永和,孟庆涛.法律信仰形成路径探究[J].人民论坛,2013(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