邱志誠先生《國家、身體、社會: 宋代身體史研究》讀後
2019-12-14孫方圓
孫方圓
2010年,我考入首都師範大學歷史學院,有幸師從李華瑞先生學習宋史。時隔不久,便聽聞師門内有一位博士師兄,學位論文的選題方向竟是“身體史”,令人頗感耳目一新。而這位師兄便是今日已在温州大學人文學院執教的邱志誠先生。尤可賀者,乃是邱志誠先生以宋代身體史爲研究主題的博士學位論文,終於在今年七月正式面世,書名爲《國家、身體、社會: 宋代身體史研究》(以下簡稱《宋代身體史》),由科學出版社出版發行。《宋代身體史》全書共三十三萬餘字,正文部分共分爲四章: 第一章,“宋代身體認識的進步”,主要介紹宋人對身體的科學性認知情況。第二章,“國家與身體: 宋代刑罰與身體”,主要討論宏觀的國家權力如何通過對身體實施刑罰,來完成對社會個體的微觀管制。第三章,“教育與身體: 生徒身體規訓方式的潜移”,主要分析宋人如何通過制訂學規來規範、訓練學生,進而塑造符合主流意識形態要求的士人。第四章,“社會與身體: 文身與纏足”,通過考述文身與纏足的形態演變及其原因與影響,揭示身體是如何在社會觀念、性别關係等場域中被銘寫和建構的。時隔數載重新拜讀,自然又有了更多的收獲、感慨與思考,於是筆者不揣淺陋,試作此文以匯報讀後心得,並且期待學界今後對宋代身體史的研究給予更多的關注。
筆者以爲,《宋代身體史》在如下幾個方面,作出了值得肯定的貢獻或者有益的嘗試:
其一,本書的選題表現出作者具有明確的創新意識和學術敏感。從人類身體的角度觀察國家權力的作用,以及身體在社會意識形態和傳統文化觀念中的建構過程,這種立足於國家、社會、身體三者關係的討論,在大陸歷史學界是新的學術嘗試,有廣闊的開拓空間。特别是就宋代而言,誠如作者在書中所指出的,不論是《區希範五藏圖》和《存真圖》的繪製,還是更廣爲人知的《洗冤集録》的寫就,都能印證宋人對身體的觀察和理解有了更大進步,這既是醫學史上的重要成就,更是身體史建構的歷史和邏輯基礎。而一些更爲獨特的身體文化現象,包括宋代學規中對生徒身姿體態、言行舉止的規範,以及文身和纏足現象的日益普遍,也表明宋人對身體的形態認知和功能塑造,已然萌發出了新的動向。有鑑於此,將身體作爲切入點,從政治權力、法律規範、教育理念、社會意識、性别觀念的運作及其影響等方面,重新梳理對宋代歷史中相關問題的認識,這確實是一種不同於以往的研究思路。
與此同時,“身體”在當代日益成爲公共話題。暫且不論國際上對於各種“選美小姐”的争議不絶於耳、男女平權運動的一浪高過一浪,僅就近年來國内情況而言:“網紅”經濟的迅速繁榮、整容行業的異軍突起、影視作品中對男女演員身體“裸露”尺度的日漸寬鬆,以及此類現象所引發的討論乃至争議,其中往往涉及國家意識形態的建設、社會風俗習慣的嬗代、兩性觀念的變革、審美意識的多元等諸多問題。顯然,身體史的問題意識植根於社會現實之中,誠可謂“一切真歷史都是當代史”(1)貝奈戴托·克羅齊著,傅任敢譯《歷史學的理論和實際》,商務印書館,1982年,2頁。。具有現實關懷精神的歷史學者自然有必要回應這種社會趨勢。因此,身體史並非鑽入“故紙堆”式的研究,而是一種對當前重大社會文化現象的史學分析,《宋代身體史》的作者也正是在這樣的學術自覺之下展開探索的。
其二,本書對研究方向與基本概念的闡釋,表明作者正在探索建立契合宋代歷史認知的身體史研究框架。身體史的概念與論述無疑是西方的舶來品,有特定的社會背景和學術脈絡;但“身體”卻是古今中外的人類所共有的,因此如何建構符合中國歷史認知的身體史便成爲一項挑戰。對此作者並未陷入諸如“肉靈二元”“隱喻”“單數身體 /複數身體”之類的西方概念(2)參見杜麗紅《西方身體史研究述評》,《史學理論研究》2009年第3期;布萊恩·特納著,馬海良、趙國新譯《身體與社會》,春風文藝出版社,2000年。中去“削足適履”,而是通過“權力建構身體”這樣一個觀察國家對個體發生作用的視角,分析了若干宋代有關身體的社會和文化現象。這種立足於中國歷史認知而揚棄西方理論的研究取向值得稱道。至於何謂身體史?作者給出了如下兩個定義: 狹義定義認爲身體史是以“身體理論爲分析工具的研究方法與範式”,“並不是只要内容涉及身體或身體器官的史學論著就可以稱作身體史”,其要旨“在於通過對權力、社會、傳統文化綰結下的‘身體’遭遇的關注以揭示特定時代的政治、經濟、法律、教育、社會禮俗及其歷史變遷”(7頁);廣義定義認爲身體史是“研究物質身體、自然身體和社會身體的一門歷史學科”(9頁)。這兩個定義看似有矛盾之處,實質上是身體史研究的“一體兩面”,亦是筆者前揭其“立足中國歷史認知而揚棄西方理論”研究取向的反映。上述概念定義爲身體史研究留下了更富彈性的討論空間,有利於觀察者在吸收傳統史學領域成果的基礎上引入“身體”視角。同時也將身體史的討論範疇作了界定,使其與醫學史等領域中涉及“身體”的議題相區分,避免了“身體”的“虚無化和含混化”(3)侯杰,姜海龙《身體史研究刍议》,《文史哲》2005年第2期,9頁。。
當然,身體史研究作爲一種新的學術嘗試,不論概念、議題還是方法,自然會出現見仁見智的情況。例如第一章中作者曾提出: 身體認識“以本然身體爲研究客體而不包含疾病、疾病狀態下改變或改善身體狀況及與身體相關的情感、思維、心理、行爲規律等方面的認知”(22頁),書中對宋人身體認知的考察也側重於成年人的“正常身體”和逝者的“尸體”。暫且不論身體與疾病之間的常態關聯,即便就“本然身體”而言,宋人對“兒童發育的身體”和“老人衰弱的身體”是如何認識的?是否也應當歸入本章的考察範疇?又如有學者提出服飾“是在女性身體意識和社會意識形態影響下的女性身體審美趨向的具體表現”,故而也應當被視爲身體史研究的議題(4)陆溪《宋代女性身體史的國内研究回顧》,《妇女研究論丛》2011年第4期,95頁。。服飾與文身和纏足之類相比,自然存在著是否直接作用於“本然身體”的差異,但從身體審美和建構女性形象的角度而言,二者之間的界限又當如何劃定?實際上,這種概念與論述的多元,恰恰顯示了身體史研究的空間廣闊和任重道遠。
其三,從本書的資料選取更能看出作者有相當開闊的觀察視野和知識儲備。誠如王曾瑜先生在爲《宋代身體史》所作的《序》中所指出的:“全書大量地使用史料,而且決不局限宋代……不僅盡可能上引下聯,廣征博引,從先秦典籍到浩繁的明清史料……還介紹外國史上的相關情況,以作對比,並且充分地利用已有的研究成果,而作周密的考證和盡可能深入細緻的論述,力求自成一家之説。”(《序》1、2頁)除大量爬梳傳世文獻、充分引用前人著述之外,作者尤其注意利用考古資料和圖像資料,例如通過出土古尸分析宋代防腐技術的發展(54—73頁)、對“斬首”金文字形的整理表格(111—113頁),皆有利於更加直觀、切實地展開論述。還有一些細部考證,如“凌遲”何時被正式確定爲法定死刑執行方式(118—135頁)、從文身傳播的過程對“招刺”及“刺配”的起源提出的新解釋(325—331頁)、對宋代女性纏足不同於明清時代的形態特徵分析(343—352頁)等,亦能感受到作者在追本溯源時的用心之深。類似這種令讀者眼前一亮的史實考證或觀點闡述,在《宋代身體史》一書中甚是常見,恕難一一列舉。
不過,由於中國古代身體史的研究缺乏充分的學術史積累(5)相關領域學者指出:“嚴格説來,大陸自覺意義上的身體史研究至今尚未展開。”(余新忠《中國疾病、醫療史探索的過去、現實與可能》,《歷史研究》2003年第4期,168頁)“對身體史的研究尚處於拓荒階段。”(侯杰,姜海龍《關於身體史的研究》,《中國社會科學院院報》2006年1月12日,第3版)“稱得上身體史的作品甚爲稀少,不僅缺少基本的理論自覺,具體的實證研究也幾乎付諸闕如。”(劉宗靈《身體史與近代中國研究——兼評黄金麟的身體史論著》,《史學月刊》2009年第3期,89頁),因此作者不得不在論述中大量介紹宋代前後相關問題的基本情況,以期凸顯宋代的變化與特徵,故而處理此類上下文之間的銜接便會頗費心神。例如第三章對宋代以前“禮樂造士”日漸式微的分析(187—223頁),雖然很見作者追本溯源的功力,但就述及的具體内容觀之,儘管誠如作者所説“禮樂之教的本質是生徒在實踐教育中接受薰陶浸染”,也是對身體的訓練並含有一定的被動成分,但其畢竟是“自發養成人格”(266頁),跟宋代學規之管理、强迫生徒養成官方意識形態認可的人格不同,這便需要更加充分地解釋宋代以降,直接作用於生徒身體的“學規訓士”是如何在理念和手段上出現轉向的。如若僅强調禮樂教育傳統的衰落、宋代學校教育的發達以及生員人數的增加,讀來不免會有意猶未盡之感。
最後,筆者個人以爲: 不能僅以西方學者的身體史研究成果來比照、評價《宋代身體史》,因爲二者在學術傳統、研究旨趣、史料構成、分析方法等方面存在較大的差異。《宋代身體史》較爲顯著的學術貢獻,應是作者在充分吸收傳統政治史、法制史、教育史和社會史等觀點的基礎上,嘗試建立一種身體史視角下的對宋代歷史的認識框架,由此分析國家、社會與身體三者之間,是如何在上述各個層面發生作用的。這實在是一種敢爲人先的學術創新。當然,面對一項如此浩繁艱巨的工程,僅僅憑藉一位學者、一部著作,勢必力所難逮,筆者以爲今後宋代身體史的研究不妨以本書爲基礎,在繼續完善框架、明晰概念的同時,與同樣方興未艾且涉及相關議題的醫學史、環境史、性别史等領域的學者展開對話與合作,如此則宋代身體史的研究或許還會有更多、更大的收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