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居关系解除后,所生子女归谁抚养
2019-12-13
百姓生活 2019年12期
同居关系解除后,所生子女归谁抚养
读者问:我与张某同居期间生育了两个儿子,但我俩一直没有办理结婚手续。大儿子一直随我生活,二儿子一直在张某家生活。现张某提出要与我分手,请问,我们解除同居关系后,所生子女应由谁抚养?
律师答:对于解除同居后孩子由谁抚养,一般的考虑因素是孩子随谁生活更有利于今后健康成长。若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有能力幫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父母双方对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孩子18周岁后,可以自愿选择跟随哪一方。
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大儿子由你抚养,小儿子由张某抚养比较合适。
需要指出的是,合法的婚姻,才是对家庭最好的保护。
(据《法制文萃报》邦仁/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