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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的现实困境与未来展望探讨

2019-12-13

法制博览 2019年24期
关键词:补贴知识产权融资

夏 婷 邢 力

南京专利代办处,江苏 南京 210036

知识产权质押也属于质押的一种,只不过它是一种无形资产的质押,是一种知识产权商业化的形式。知识产权的融资制度包含内容丰富,例如知识产权质押、知识产权证券化、信托化等均是,本文研究重点围绕知识产权质押。我国关于知识产权的质押有相关的法律规定,例如《担保法》第75 条、《物权法》第 223 条等。除此之外,还有一些相关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活动。例如,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研讨会、银行业开展知识产权质押部门对于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十分重视,相关配套设施也逐渐完善。但是实践出现的各种问题也需要不断解决,从而推动它积极作用的发挥。

一、我国知识产权质押实践现状及困境

目前我国知识产权融资质押体系正在不断完善,日渐多层次、多元化的制度已经促使它的金融价值逐步凸显。质押融资实际实施方式有以下四种:第一,政府干预程度低,主要有商业银行承担风险;第二,政府大力补贴,为相应企业的知识产权融资质押提供贷款贴息;第三,政府担风险,中介结构提供担保的模式;第四种,政府发挥主导作用,这种模式不利于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的市场化运行。据统计,虽然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相关制度和支持力度不断完善并加大,但是很多企业的质押融资方式依然以不动产为主。

二、我国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存在的问题

(一)风险问题

第一,法律风险。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的法律风险主要是指企业能够获得相关知识产权的相关权利。或者说知识产权人依法享有某知识产权,通过这种权利实现融资,但是在知识产权的有效期间,权利状态是不稳定的,随时都有可能因为别人的申请而丧失。因此即使金融机构通过审查程序能够确定知识产权归质押融资人所有,但是也不能保证这种权利不会因为某些情况丧失,知识产权会因为别人提出异议或者撤销理由出现而消失,这就是法律风险存在的根本原因。

第二,经济风险。经济风险来自于经济价值的判定,知识产权属于一种波动性的价值权利,也就是在质押融资合同存续期间,她的价值是会降低或者提升的。一旦知识产权价值出现了波动,企业经营状况、服务质量、产品推销都会受到影响。因此,现实中质押之前,质权人应当尽量考虑到它价值未来下降的幅度和后果。

第三,变现风险。既然是质押融资就会涉及到变现的问题,虽然我国的知识产权交易市场已经逐步完善,但是知识产权的变现依然处于不可控的状态,尤其是科技型企业主要依靠知识产权生存,一旦知识产权无法及时变现势必会影响到它的生存。在加上,我国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程序不完善、交易监督力度不厌精等等,都会制约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之后的变现问题。

(二)成本问题

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的成本主要是知识产权的评估成本,由于它的风险较高、较多,因此它的价值评估就显得十分重要,评估的过程需要产生巨大的成本,因此促使了其交易成本的增加。不管是法律状态评估还是经济价值评估,都需要昂贵的评估费用,因此金融机构对其选择程度就会降低。从目前我国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实际情况来看,质押融资对应的贷款额与其他形式质押融资贷款额比例约为3:7,这说明金融机构对于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缺乏安全感,支持力度相对较弱。

三、我国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未来展望

虽然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存在很多问题,但是它的融资价值和发展潜力不容忽视,因此我们现在要做的是不断的完善,推动其作用的发挥,下面将从政府补贴、价值评估和风险防范三个方面阐述未来发展路径。

(一)政府补贴方面

我国政府对于知识产权融资质押的补贴力度还是非常多样化的,同时各种相关政策也是不断出台,例如,国家知识产权局于2011年就知识产权金融服务与交通银行签订战略合作协议,确定“协调对接、整合资源、搭建平台、互动交流、强化保护”原则,并规定了对于知识产权局推荐的中小企业应当加大政府补贴力度。但是我国目前的政府贴息实行的是国家统一标准,但是这种统一性的施行难度是比较大的,而且成本较高。因此可以尝试开展省级划分,按照每个省份的不同金融发展状态施行省级层面不同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补贴方式,力度和补贴条件也应该作出相应的调整。全国可以施行统一的监管和风险防范,但是具体的补贴方式应当更加符合实际需要。

(二)价值评估方面

建立科学、完整、统一的知识产权价值评估体系十分迫切。知识产权价值评估体系的完善应从评估人员、评估方法、评估制度及政府参与方面展开。在评估人员配备上,应涵盖法律界、会计界及经济界专业人士。在评估方法方面,因成本法、市场法在知识产权价值评估方面的局限性,在方法选择上应更多考虑未来市场收益,在此基础上探讨知识产权评估参数、变量和计算方法等。在评估制度方面,笔者认为应重点规范标的物的评估程序,包括评估机构资质、评估程序、异议提出、责任划分及救济途径等。加大政府参与力度,由于知识产权评估涉及到较高的评估费用,这对于出质人的需求满足无疑是阻碍的,因此可以尝试政府主导这个评估过程,银行进行后期具体放宽,从而促进企业融资形式多样化发展。

(三)风险防范方面

为了促使金融机构积极参与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我国实行政府补贴的政策,但是这种属于事后风险防范,无疑会增加政府的财政压力,因此丰富事前风险防范形式十分重要。本文结合实际情况提出以下几种方式:第一,完善质押期间的风险防范制度,例如,建立全国知识产权数据库,政府主导知识产权的形成、采集、登记等状态,从而让出质人和质权人的交易可以更加透明;第二,审查标准和程度更加严格,审查知识产权价值、知识产权归属以及企业信用能力和偿债能力等;第三,可考虑通过质押和反担保机制结合、质押和抵押结合及质押和政府专项基金结合等方式降低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

四、结语

由于知识产权是一种无形资产,因此它的形式是多样化的,价值估量也是存在难度的,当前的相关法律制度存在很多需要完善的地方,因此想要发挥其余其他金融融资方式一样的作用,需要进一步从政府作用发挥、市场引导等方面进行创新改革。但是总体来看,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是一种有效推动中小企业融资的方式,可以进一步增强其市场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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