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劳务纠纷问题研究
2019-12-13王美丽
王美丽
徐州开放大学,江苏 徐州 221006
我国社会的发展离不开基础建设,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开展与扩大,越来越多的农民工兄弟加入到城市建设中来,他们为我们国家的基础建设贡献着自己的力量,但是他们的权益却没有完全得到保障。一个健康和谐的社会体制离不开法律的约束,我国要全面建设法治社会需要不断完成法律体系,对农民工合法权益的保护也在其中。农民工是我国重要的建设群体,他们普遍由于文化水平较低,对自身的法律权益缺乏保护意识,所以更需要被社会关注和重视。只有加强农民工权益的法律保障以及对他们的权利义务进行有效监管,才有利于我国全面走向法治社会,对于我国市场经济的可持续性发展也有着重要的推动作用。
一、农民工劳务纠纷现状
劳务纠纷又被称为劳动争议,是劳动者与雇用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或达成了雇用实际情况的时候,在双方劳务期间所发生的纠纷。农民工一般是和建筑企业或者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工合同,合同上应该明确规定农民工付出劳动,或计件、或计时、或其他标准,按照劳动标准进行施工劳作,雇用公司应该给予劳动者承诺的工资,并为劳动者缴纳法律规定的保险,同时还要为农民工提供施工过程中的劳动保障条件。一直以来,有关农民工劳务纠纷的问题就存在很多,无论是农民工讨薪还是农民工死伤赔偿等等话题都常见于各种新闻报道。随着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农民工劳务纠纷问题呈现出多样化、复杂化的态势。不少雇用公司存在着故意欠薪、不上保险、没能提供必要的劳动保障条件等现象,其中以拖欠农民工工资最为显著和普遍。薪水是劳动者应得的劳动报酬,特别对于农民工,他们付出艰苦的劳动就是为了让家里生活变得更好一点,很多农民工都在依靠着这份薪水养家糊口。最近这些年,随着我国监督力度的不断加大,以及采取了一定的措施,拖欠农民工薪资的现象逐渐减少,但是我们还要引起一定的重视,在最大程度上消灭这种现象[1]。
二、农民工劳务纠纷产生的原因分析
农民工劳务纠纷产生的原因有很多,其中最主要的原因就是经济利益的驱使,次要原因是政府监管及审核力度不完善、劳动者供求关系不平衡、农民工维权缺乏路径、维权成本过高等等。首先雇用公司在利益的驱使下,对农民工工资动起了歪脑筋,由于农民工普遍法律意识不强,对于一些合法程序不懂,即便是被侵权也不知道去哪里申诉,所以造成了一些雇主恶意拖欠工资,或者是不断延后工资发放日期,让农民工找不到领导踪迹,最后无故消失等现象频繁出现,甚至在签订合同时就将一些不合理条款加进去,由于农民工普遍文化不高,对于合同条款不了解,稀里糊涂就签订了不平等合同,导致后期诉讼困难。其次市场上农民工数量庞大,雇用公司可以随时找到工人,也造成了对于农民工劳务纠纷肆无忌惮的心理状态。此外还有农民工被侵权之后,不懂得如何维权,更不知道如何运用法律手段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因在维权的路上成本过高,甚至超出了农民工能力范围,也导致了农民工维权路上的退缩。最近几年政府在监管上已经花费了很多力气和心思,但是完善农民工薪资管理方面还有提升的空间[2]。
三、农民工劳务纠纷解决的策略研究
(一)制定农民工法律保护机制
对于农民工权益的保护首先要明确农民工有哪些具体的权益需要重点保护和预防,例如我们可以针对农民工现状进行分析,主要有薪资纠纷、劳动条件纠纷、保险纠纷等几个方面,可以分别对这几个方面建立健全合理的保护机制。考虑到农民工普遍教育水平不高,如果以专业的法律条款教育,他们很难理解,要针对这样的现状,将涉及到他们自身权益的几个大的方面的问题,单独整理总结出来,建立长效的保障机制,让农民工在工作前、工作中以及工作后的几个阶段,都能够了解如何去保护合法利益。当农民工遭遇到劳务纠纷问题,可以快速找到有关部门进行咨询,以免延误法律时效,或者让有关部门对雇主及时进行控制。同时也要注意法律的公正性,雇主公司也可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和地位,双方要在透明、公开、公正的基础上签订合同,双方都有必须行使的义务,也有各自不同的权利[3]。
(二)加大对农民工的法律援助工作
农民工维权难、维权慢都是制约正常农民工劳务纷争的要点,农民工自身不具备维权的能力,在很大程度上需要外界的专业人士提供帮助,但是如果采取法律诉讼,或者聘请律师等方法,要回来的薪资可能还不够支付维权的费用。这也是农民工宁愿“死守”老板门口要钱,也不愿意维权的主要原因。在政府层面我们需要建立专门的部门机构负责农民工的权益保障工作,让农民工在维权的道路上有可申诉的路径,并在政策上予以扶持,减免农民工的维权费用。同时还要鼓励社会团体和志愿者服务加入到法律援助中来,从多角度、全方位考虑,实现农民工有法可依,有路可循的策略。政府和社会两个方向共同努力发力,为农民工提供方便快捷的维权途径,建立健全法律援助手段,保障劳动者在权利受到侵犯时可以快速找到可以提供帮助的机关或团体。同时要在维权方式方法上加大宣传力度,让农民工对法律有初步的了解和认识,在遇到问题前能够保留证据,提供有效的维权材料[4]。
(三)架构完善的法律保护体系
农民工维权首先自身要有法律意识,最重要的关键点是政府积极在农民工群体里加大法律的宣传力度,让农民工了解自己应享受的权利和必须完成的义务,针对农民工的法律教育工作,要定期举行,并且在工作过程中也要针对如何计算工作量的方法进行有效教育,以免后期结算时产生纠纷[5]。同时要加快推进架构法律保护体系的完善工作,在资金上给予一定的支持,建立完善的法律保障体系,提高农民工维权意识,各级政府部门要密切配合,尽量不让农民工多跑腿,努力提供“一站式”的法律服务,可以尝试推荐一些文化程度较高的农民工作为群体中的领头人,让这样的领头人帮助自身群体努力收集合法资料和证据,让维权更加快捷。劳务纠纷不仅是薪资方面的争议,还包括死伤赔偿、劳动条件、社会保险等等,让农民工劳务纠纷得到全面化的帮助,让每一位劳动者都能享受到劳动法里规定的权益保障[6]。
四、结语
综上所述,农民工是我国最为基础的建设者,他们数量庞大,是我国快速发展的重要推动力量,也是我国加快城市化进程的中流砥柱,将基层劳动者的权益放在重要位置,是我国今后法治社会建设发展的重要中心思想。法治社会的建设就是要让每一位劳动者都能享受到法律的保护,所以我们要深刻认识到农民工劳务纠纷产生的原因及危害,针对目前农民工劳务纠纷现状做好充分的调研工作,以公正廉明的态度解决问题,从根本上寻找解决途径,为我国早日实现全面健康、和谐的法治社会做出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