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播违约跳槽判赔是一堂诚信课
2019-12-13张淳艺
□张淳艺
网络知名游戏主播江海涛以“嗨氏”的网名,和虎牙直播签署了独家合作协议,因为经常直播热门游戏《王者荣耀》吸引了不少人气。2017年8月,江海涛单方面宣布离开虎牙,并在其他平台进行了直播。近日,该案在广州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宣判,判决确认江海涛须向虎牙公司支付违约金4900万元,并承担案件受理费等40余万元。
随着近年来直播平台竞争的白热化,主播作为平台吸引眼球的核心资源成为各大直播平台争夺的对象,挖角现象屡见不鲜。一些主播经不住金钱的诱惑,在合同期未满的情况下擅自违约跳槽,带走了不少的流量和用户,从而给老东家造成损失。
这不是第一起网络主播因违约跳槽被判赔的案例。此前,“国服第一露娜”张大仙擅自离开企鹅电竞直播平台加盟斗鱼直播,被法院判赔老东家340万元;被称为“湖北第一案”的斗鱼主播“文森特”跳槽事件,也被法院认定违约,判决支付违约金450万元。“嗨氏”违约跳槽一案之所以引起关注,很大程度上在于4900万元赔偿费用创下了同类案件的纪录。
4900万元的“天价赔偿”,并非虎牙直播因为“嗨氏”的名气而狮子大开口,而是有合法的依据。根据双方当初签订的合作协议,如果江海涛构成重大违约,虎牙直播有权收回其在平台已经获得的所有收益,并要求赔偿2400万元人民币或在甲方平台已经获取的所有收益的5倍(以较高者为准)作为违约金。根据调查,江海涛在虎牙直播平台获取的收益共计1118万余元,4900万元的索赔并未超出收益5倍的范畴,是合法合理的诉求。
在与老东家的赔偿纠纷中,一些知名主播往往会强调自己成名主要靠自身的努力。然而个人奋斗固然是重要因素,但也应看到直播平台为了培养主播,也投入了巨大的人力财力,进行了大量的宣传、推广、策划,并为主播的直播间提供了一定的网络带宽。主播在成名后见异思迁,“这山望着那山高”,擅自单方面毁约跳槽,无疑是对平台付出的无视。尤其在事先签订协议的情况下,更要严格遵守合同约定,不能为了经济利益违反契约精神。
诚然,“人往高处走,水往低处流”。寻求更大的发展平台,最大限度实现自身价值,是每个人拥有的权利和自由。但权利的行使是有边界的,在原有合作协议到期之前,直播不应该违约跳槽,否则就要为失信行为付出代价。面对当下许多网络主播肆意毁约的现象,法院的判决可以起到警示教育作用,给广大主播上了一堂诚信课。人无信不立,如果失去了诚信,即使获得一时的名利,做人也是失败的。同时,对于各个直播平台来说,违约跳槽成本的提高,也有助于规范行业竞争,遏制不择手段的挖角现象。
此外,对于整个社会来说,知名主播违约跳槽判赔也具有教育意义。正如广州中院在判决书中所言,“江海涛在广大青少年中有一定的影响力和知名度,更应洁身自好,诚信做人”。相信通过此次跳槽风波,会让曾经风光无两的“嗨氏”主播掉粉不少。透过这一反面典型,我们每个人都应从中受到触动,认真思考诚信精神,在今后的工作和生活中做到立诺有痕、有诺必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