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不能形成多数意见时要按首席仲裁员的意见作出?
2019-12-13
兵团工运 2019年10期
这是根据国际司法和仲裁惯例作出的。《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曾规定:“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实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但在仲裁实践中,三名仲裁员各执己见的情况屡有发生,裁决往往不能形成多数意见,此时必须找到一个解决办法。借鉴国际经验,《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当裁决不能形成多数意见时。则采用按首席仲裁员的意见作出裁决的方式进行。这种处理方式也符合国际通行做法。世界各国仲裁法对不能形成多数意见时的处理方法是不同的。归纳起来有四种情况:第一种对任何问题的决定,必须通过磋商让步或妥协方式取得多数票。第二种是对程序问题的决定,可由首席仲裁员单独作出决定。第三种是仲裁庭依从仲裁协议规定的方式作出决定。第四种是依多数意见作出裁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