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办:在全国复制推广借鉴京沪两地优化营商环境改革举措
2019-12-13
中国注册会计师 2019年10期
9月19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做好优化营商环境改革举措制推广借鉴工作的通知。
通知称,将在全国复制推广借鉴京沪两地优化营商环境改革举措,其中在全国复制推广的改革举措共13项,供全国借鉴的改革举措共23项。
根据通知,在全国复制推广的改革举措包括:实行开办企业全程网上办,压缩企业设立登记时间,全面推广电子营业执照,优化印章刻制服务,实行社保用工登记“二合一”;实行客户用电线上报装;提供不动产登记、交易和缴税“一窗受理、并行办理”服务,提供不动产登记信息网上查询和现场自助查询服务;纳税“最多跑一次”;推广应用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公开口岸收费目录清单,口岸通关提前申报;建立“基本解决执行难”联动机制等13项改革举措。
供全国借鉴的改革举措主要包括:提供企业档案“容e查”服务;优化环境影响评价分类分级管理,实行数字化联合审图,推行工程招投标交易全过程电子化,实行施工许可证全程网上办;提供低压小微企业接电“零上门零审批零投资”服务,提供客户接电移动作业终端实时响应服务,实行接电工程双经理负责制;实行纳税人线上“一表申请”、“一键报税”;实行跨境贸易大数据监管,优化关税征管全流程服务,同步通关和物流作业;推行法院网上立案与司法数据常态化公开,推行全流程网络化办案,构建诉讼服务平台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