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家务归家务,法律归法律
2019-12-12仇广宇
仇广宇
图/IC
“我被家暴了!”
11月25日是“国际反家暴日”,仿妆博主宇芽选择在这一天上传的一段监控视频引起全网震惊:视频中,她为了躲避打人的男友逃进电梯后又被残忍拖出,毫无尊严。打人的沱沱是重庆文艺圈知名的插画师,沱沱的前妻、前女友和学生也在记录视频中站出来指证他的暴力行为。11月27日,沱沱被重庆江北区公安机关行政拘留20日。
12月1日,“疯狂英语”创始人李阳的妻子Kim发微博称原谅曾施暴并被自己告上法庭的丈夫。她强调,原谅的意思并非是对家暴的容忍,也不意味着家暴者可以逃脱法律或社会后果。“如果李阳面对这个后果,他一定能够早一点理解家庭暴力不是一件小事”。
两件事先后发生,有人为宇芽的不作为叹息:已经发生过5次暴力行为,为何拖到现在才报警?还有人认为Kim的原谅做出了错误的表率,特别Kim還曾是起诉婚内家暴行为的先行者之一,她的发言就更让一些人感到错愕。
这些受害者的事件告诉我们的是什么?在恋爱婚姻这种极其紧密、水乳交融的人际关系中,如何运用法律去维持边界,去维护个体的利益?如何让后来者吸取教训,不再沉默?
亲密伴侣绝大多数都是共同生活的人,这就意味着向对方交出绝大部分的隐私和生活空间,而在这种情况下引发的矛盾和暴力往往让外人不好介入。无论是在奉行“清官难断家务事”思想的儒家文化国家,还是在注重个人隐私的西方国家,家暴都是难解的问题。
2018年年底,《人民日报》官方微博发布全国妇联和国家统计局的调查数据,中国男性受到家暴的比例达到19.9%,女性为22.9%,也就是说无论男女,在中国都有1/5左右的人遭受家暴。法国2012~2018年生活环境与安全调查数据显示,法国18岁到75岁的女性中,一年中受到现任或前任配偶至少一次暴力侵害或性侵的人数高达21.9万人。
2016年3月1日起,《反家庭暴力法》正式施行。但这仅仅是个开始,后续问题依然严峻。中华女子学院教授孙晓梅指出,该法的一些具体内容缺乏可操作性。“一些警察在处理家庭暴力案件中,习惯性将家暴认定为‘家务事,多数采取调解劝和的方式,出具家暴告诫书后未采取其他措施,使得家暴又进入周期”。
也正因厘清这类关系的困难,法律对个人权利的维护才更显得重要。2019年11月,最高法在答复全国人大建议时透露:将进一步加强家庭暴力的界定、举证责任分配的调查研究,并待条件时机成熟,适时出台相应的司法解释。最高法同时指出,家庭暴力确实存在“认定难、举证难、获得赔偿难、人身安全保护令申请难、争取抚养权难”等问题。也有律师建议,未来应该为家庭暴力单独设置罪名。
宇芽和Kim等受害者选择将自己的隐私暴露出来,最大价值是能够促进对“家暴”这一公共话题的推动。人类情感是复杂的,家暴受害者或许会迟疑,会在对簿公堂后选择原谅,这都是私德、是家务。但学会用法律武器保护情感关系、维护个人边界,才是更加重要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