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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零部件供应商的分类及管理

2019-12-10杨祖勇覃媛媛

时代汽车 2019年16期
关键词:供应商管理汽车零部件供应链

杨祖勇 覃媛媛

摘 要:企业之间的竞争实质是供应链之间的竞争,作为汽车生产企业供应链环节中至关重要的一环,零部件供应商的管理效果很大程度上影响汽车企业的新车研发速度,产品盈利水平。本文分析目前零部件供应商管理存在的问题,并通过零部件供应商与汽车企业的合作关系对供应商进行分类,分析不同类别供应商的管理模式,以期提升供应链的管理水平,进而提升企业竞争力。

关键词:汽车零部件;供应链;供应商管理;分类

1 引言

一辆汽车由一千多个零部件总成组成,涉及200家以上的供应商,如何对供应商进行高效管理,是汽车生产企业面临的难题,也是必须要解决的课题。目前有很多种零部件供应商的分类方式,有基于绩效地将供应商分为A\B\C\D级;有基于零部件特性将供应商分为重要供应商、一般供应商;还有基于零部件资源的情况将供应商分为垄断类供应商、相对垄断类供应商、相对竞争类供应商、完全竞争类供应商。这些分类方式仅基于绩效,或零部件特性,或资源情况对供应商进行分类管理,未能综合各方面的因素,因此在供应商管理过程中存在一定的局限性。不同类别零部件供应商的管理水平存在差异,不同供应商可接受的管理方式也不尽相同,只有充分评估相互依存关系、行业资源情况、供应商的经营情况、绩效等因素,对供应商进行分类,并根据类别对其进行差异化管理,才能实现供应链体系的高效管理,充分发挥供应链体系竞争力。

2 汽车零部件供应商管理的常见误区

2.1 汽车生产企业利益优先

汽车生产企业作为零部件采购的甲方,通常情况下拥有绝对话语权,因此在合作过程中以汽车生产企业利益优先,对零部件供应商更多地是考核、索赔,基本不体现零部件供应商的权利。例如供应商未能按照要求进行降价,就拖延货款结算时间。但供应商因流动资金不足,造成原材料不能按時到货,进而影响供货,则被整车生产企业索赔。长期以往,零部件供应商就会失去合作的信心。在行业不景气的时候,容易引发供应链危机。

2.2 用常规管理模式管理寡头垄断供应商

寡头垄断供应商是指在行业内仅有几个资源可达到要求,短时间内很难找到替代方案。此类供应商在合作中商务条款强势,甚至会选择合作的客户。部分体量小的汽车生产企业,在与寡头垄断供应商合作过程中,采用常规的采购政策,很难争取到优惠条件,甚至在生产需求旺季存在无法获得资源的情况。造成汽车生产企业一味地向寡头垄断供应商低头,采购管理人员抱怨供应商店大欺客,同时供应商抱怨汽车生产企业无利可图,双方合作关系逐步走向破裂。

3 汽车零部件供应商分类及管理

为更好地对供应商进行管理,基于零部件的特性和供应商资源,根据汽车生产企业与零部件供应商之间的合作关系,可将零部件供应商分为:战略供应商、核心供应商、需帮扶供应商、一般供应商、边缘化供应商。

3.1 战略供应商:

战略供应商主要是指供货战略零部件、瓶颈零部件、技术行业领先零部件,与其建立战略合作关系可以获得最优商务政策、整车销售卖点的供应商。战略供应商特点:整车生产企业需要依赖战略供应商,以获得整车绝对竞争力的提升,包括开发周期、质量水平以及高科技体验等。管理原则: “舍得”、“着眼未来”。战略供应商都是行业内有比较优势的,很难在QCDDS(质量、成本、技术、交付、服务)方面都给整车生产企业带来利益。在利用战略供应商的技术、质量优势时,在成本方面需要有所舍弃,但着眼未来,短暂的放弃零部件成本是可以助力整车生产企业带来长足发展。因此管理战略供应商,需要在合作中更多地体现有竞争力的质量目标、开发周期,在商务条款方面需要有所让步,且确定今后两三年的合作模式,通过合作总量以获得最优商务条件,同时在合作过程中需要特别注意货款支付的及时性。例如年产量30万台以下的整车生产企业使用博世、大陆、日立等垄断型企业的ESC/ESP,按照一次性定标今后两三年的零部件,按照产品生命周期使用总量来和供应商洽谈,就能获得远优于单独定标一个项目,按每年使用量商谈的零部件价格、开发费用、开发周期等商务条件。

3.2 核心供应商:

核心供应商主要是指供货类、仪表台、玻璃等关键零部件,且与整车生产企业合作意愿非常强的供应商。核心供应商特点:整车生产企业依靠核心供应商,以获得整车相对竞争力,且很难在短时间内找到可替代资源。管理原则:“平等互惠”。核心供应商是供应链体系的支柱,需要相对稳定,平等互惠是稳定的基础。整车生产企业需要在核心供应商中获得零部件QCDDS(质量、成本、技术、交付、服务)最大的平衡,需要核心供应商QCDDS各方面都能与整车生产企业同步。主要通过合作过程中的QCDDS绩效表现对供应商进行管理,当供应商的绩效表现不达标时,需要及时与供应商共同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制定解决方案,并跟踪方案实施的效果,直至绩效表现达标,在管理过程中需要以主人翁的视角关注合作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3.3 需要帮扶供应商:

需要帮扶供应商主要是指紧密合作,QCDDS某方面或某几方面有优势,但在质量、成本方面未能达到整车生产企业的要求的供应商。需要帮扶供应商的特点:合作意愿强,某些方面能给整车生产企业带来优势,某些方面不能达到要求,但愿意配合提升,经过提升后能达到要求。管理原则: “扬长避短”“授之以渔”。当利用供应商的成本优势时,需要避免使用在高端车型,可以通过配套经济型车型,在合作过程中逐步提升其质量管理水平。而利用供应商开发、质量优势时,需要避免使用在经济型车型,可以通过配套高端车型,在合作过程中,逐步将整车生产企业、行业内有成本优势供应商的成本管控模式导入。合作过程中需要暂时容纳其短板,逐步提升改善,帮扶提升完成后纳入核心供应商管理。

3.4 一般供应商:

一般供应商主要指供货类似橡胶堵盖、卡扣、标准件等一般零部件的供应商。一般供应商特点:供货零部件技术含量低,行业资源丰富、竞争激励,可以在短时间内找到可替代资源。管理原则:充分竞争。一般供应商的选择主要是基于其可以提供有成本竞争力的零部件,且交付响应及时。整车生产企业需要储备充裕的一般零部件的供应商资源,让供应商之间充分竞争,以获得最大利益。在促进供应商间充分竞争的同时,需要平衡零部件价值与零部件价格,尽量避免长期存在价格低于价值的恶性竞争,确保供应链稳定运行。在管理过程中,需要定期核查供应商的合作风险,必要时做好替代方案。

3.5 边缘化供应商。

边缘化供应商主要指合作意愿不强; QCDDS方面不能达到要求,且经帮扶提升无效或存在经营风险的供应商。边缘化供应商特点:合作意愿差、合作绩效不能达到要求且无帮扶提升可行性、风险高。管理原则:未雨绸缪。对于边缘化供应商,应提前做好供应商供货产品的替代方案,妥善处理供应商退出后的备件供应、售后索赔等工作。

4 结语

汽车零部件供应商管理的质量关乎供应链的稳定和运行效率,高质量的管理将会提升运行效率,降低管理成本,同时确保供应链稳定。供应商管理需要充分评估整车生产企业与供应商之间的依存关系、行业的资源情况、供应商的发展方向、供应商的经营情况、合作过程中的QCDDS绩效等因素,对供应商进行分类,并根据类别对其进行管理。供应商的管理既要充分利用供应商的优势,又需要兼顾整车生产企业和零部件供应商的利益,将合作共赢作为管理基准和目标。供应商的分类需要根据合作的情况及时进行调整,以采取最有效的管理方式,确保供应链体系高效运行,进而提升体系竞争力。

参考文献:

[1]陈帅帅.浅析企业基于绩效的供应商分类与管理[J].中外企业家,2017(22):99+101.

[2]岳振伟.基于绩效评价的供应商管理[J].石油石化物资采购,2015(08):69-71.

[3]李联波.采购管理中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J].中国招标,2015(11):15-18.

[4]马瑞,杨春艳.强化供应链管控中的战略采购[J].企业研究,2014(11):75-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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