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汽车驾驶员的人为因素与交通安全
2019-12-10张俊星
张俊星
摘 要:伴随着时代的不断发展,运输行业持续发展,汽车运输量、频率持续提升,关于汽车行驶安全性问题也显得越发突出和重要。在公路运输管理工作中安全属于第一任务,同时也是问题频频发生的环节。随着近些年驾驶员数量不断增多,关于驾驶安全事故的案件数量也在不断增多,有统计发现,大多数的行车事故都与驾驶员有直接关系,在合理控制人为因素的同时也可以实现安全事故的减少甚至是杜绝。为进一步提升汽车行车安全性,分析汽车驾驶员的人为因素与交通安全,希望可以为相关工作者提供理论性帮助。
关键词:汽车驾驶员;人为因素;交通安全
有统计数据发现,交通安全已经成为危害人身安全的主要原因,在城市事故案件当中,公路交通事故属于危害性最大的事件。在我国2011年时就有统计数据发现汽车相关死亡率达到6.2/10000,这一数据是日本的8倍、美国的3.5倍,在全球排列第一。按照统计事故因素,其中人口死亡比例中道路交通占比超过70%,每年约有6万人死于交通事故,20万人伤于交通事故,并且大多数的事故都是因为人为因素所引发,所以做好汽车驾驶员的人为因素交通安全控制显得非常重要。对此,探讨汽车驾驶员的人为因素与交通安全具备显著实际意义。
1 汽车驾驶员交通安全事故的相关人为因素
1.1 攻击性行为
随着驾驶年限的不断延长,攻击性、挑衅性的驾驶行为越发普遍,其主要是指有意识的在驾驶环境中对他人的身体、心理以及情感形成危害,其主要表现是以恶意的追尾、堵截、违章行驶、超速行驶、频繁变更车道、骂人后教、随意鸣笛等,在不顾及他人权利的情况下进行驾驶,导致对他人的间接或直接伤害。攻击性驾驶行为的的出现对于交通安全存在严重的危害,同时也是一种犯罪性的侵犯行为。伴随着道路交通环境的不断改变,攻击性驾驶现象越发普遍,攻击性驾驶与酒后驾驶相同,都属于危害交通安全的重要因素。
1.2 事故倾向性
事故倾向性也就是事故多发性的倾向,其主要是指部分驾驶员本质上与其他驾驶员相比发生事故的可能性更高。有许多研究都发现,事故倾向性属于一个具备易发事故的长期、稳定个性化特征,当前有许多研究发现事故倾向性属于短期、可变性的状态,其主要表现为因人因时因地的表现,事故倾向性主要是和驾驶环境相互作用所呈现出的结果。事故倾向性的研究目的在于及时明确与排除掉高危驾驶员,从而实现驾驶事故的预防。
1.3 个性特征
根据个性特征来看,驾驶员可以划分为内向、外向、标准三种类型,内向型的驾驶员在驾驶风格方面是以小心、谨慎、从容以及反应慢为主,外向型的驾驶员则是以风险意识强、动作快、反应快为主,外向型驾驶员相对而言发生事故的风险更高,按照人的性格特征可以将驾驶员划分为轻率、机敏、慎重、迟钝四种类型,轻率与迟钝都是交通事故高风险的主要因素。驾驶员的社会适应性不良个性和交通事故直接相关,假设驾驶员的个人生活谨慎、容忍,则在驾驶过程中也是如此,所以事故风险也会随之下降。
1.4 驾驶疲劳
疲劳驾驶属于交通肇事的主要因素,有研究显示疲劳驾驶相关事故中,感知疲劳在所有事故中占比超过52%,而信息处理疲劳占比在38%,其余10%为肌肉疲劳。疲劳驾驶和危险性相同,驾驶员的危险状态主要是指可能导致交通事故的一种驾驶状态,其主要是以驾驶员的实际驾驶能力下降,以明显低于安全驾驶能力阈值为标准,驾驶员的危险状态主要是通过驾驶疲劳而导致实际驾驶能力下降的一种表现,安全驾驶的目的则是实际驾驶能力满足驾驶作业要求的一种体现,规避危险状态,也就是疲劳状态。睡眠和疲劳有直接关系,睡眠不足与睡眠时间不合理都容易导致疲劳驾驶的出现,睡眠质量也是影响驾驶疲劳问题的主要因素。如果睡眠时间每天都在5小时以内并且驾驶时间超过10小时,则事故发生率会非常高,目前来看大多数从事交通运输的驾驶员昼夜睡眠时间并不到7小时。驾驶员的连续驾车行为对于行车安全性危害比较突出,持续时间过长会导致疲劳驾驶的发生,这也是交通事故发生的重要因素。有研究显示,交通事故的高发生率普遍是在驾驶8小时之后,在持续驾车11小时候发生率会有显著提升,标准情况下连续驾车时间应当在3小时以内。
2 汽车驾驶员的人为因素的干预措施
2.1 严格控制驾驶员入门关
因为事故的倾向性标准问题,在驾驶员考核过程中需要适当的改进和强化倾向性的标准内容,在考核初期尽可能确保带有危险事故倾向性的驾驶员不会加入到相关岗位当中,掌握驾驶员的以往驾驶行为记录,针对性格相对激进、事故发生率相对较高的驾驶员应当在录取过程中提高重视并谨慎考核。伴随着驾驶年限的不断提升,驾驶经验也会随之增加,此时负性情绪问题可能会更加严重,所以在选择或考核驾驶员期间需要做好岗位与人员之间的匹配性分析,尽可能保障录用员工的适应性。
2.2 构建档案管理
及时构建事故档案管理工作,将驾驶员的事故记录起来,涉及到事故原因、事故损伤等情况,针对记录的内容做好对相对易发生事故驾驶员的重点监测,以便于在后续工作中做好相应的监督提醒,强化思想教育,对于容易发生的事故做好原因的分析以及针对性的教育预防。同时也可以定期开展相应安全知识讲座,定期对相关工作者进行思想、技能的指导教育,对于改进效果明显以及长期无事故的驾驶员应当提供一定的奖励。
2.3 强化疲劳优化管理机制
针对驾驶员管理工作而言,需要进一步的强化驾驶员疲劳相关问题的应对机制,持续性拓展相应的管理措施,尽可能保障驾驶员在长期驾驶期间可以维持良好的休息,在疲劳症状出现时也可以及时的休息或更换司机。在保障驾驶员身体素质的基础上,針对酒驾、毒驾等危险驾车行驶行为进行严格的管控与处罚。同时也可以持续强化社会教育整体质量,构建一个高效率的管理模型,同时强化驾驶员的身体素质锻炼,尽可能减少肥胖、高血压等慢性病对于驾驶员身体素质的影响,从根本上降低疲劳驾驶等危险行车现象的预防控制,降低交通事故风险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