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基层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对策探讨
2019-12-10蒋志刚
蒋志刚
(湖南省邵阳县五峰铺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湖南邵阳 422115)
畜产品质量安全相对于农产品质量安全,有着自身的特点和规律,它既包含食品安全和公共卫生问题,还涉及产业健康发展和农民增收问题。新形势下,及时发现畜产品质量安全,尤其是基层存在的问题,并制定行之有效的措施加以解决,才能有效提升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促进我国畜牧业健康发展[1]。“瘦肉精”猪肉、“三聚氰胺”奶粉、“苏丹红”鸡蛋、黄浦江漂浮死猪等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的发生,曾挑战着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底线,成为社会关注的敏感问题,引起党和政府的高度关注。畜产品质量安全,日益引起社会的广泛关注和议论,其影响因素是多方面的。本文通过对影响我国基层畜产品质量安全主要因素的分析,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发展对策,与同行共商。
1 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存在的工作难点
1.1 饲料、兽药等投入品使用隐患较多
饲料厂使用的饲料原料在种植阶段存在超量使用化肥、农药等引起的残留和重金属超标;饲料在存储过程中过期、变质甚至霉变;养殖户使用假冒伪劣的兽药、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等;不按规范使用兽药、饲料及饲料添加剂或不执行休药期规定,滥用抗生素、人用药,任意加大疫苗、兽药使用量,使用违禁添加剂,屠宰前加药、注水等问题较为突出。
1.2 官方兽医队伍建设有待补足,执法监管难度不断增大
一是基层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职责多任务重,多地官方兽医队伍存在薪资待遇低、学历低、专业技术素质弱、老龄化现象突出等问题,加之在国家控制行政事业单位编制、推进综合执法改革的大背景下,从事畜产品安全监管工作的官方兽医数量远远不能满足实际工作需求,监管质量大打折扣[2]。二是畜牧兽医类监管面广,致使畜牧兽医执法工作量越来越大,监管难度逐年增加,尤其动物卫生监督所,在人员、编制、经费未增加的情况下,职责不断加重,履职问责风险不断增大,基层出现了不想办案、不敢办案、不能办案的情况。
1.3 生产经营者畜产品质量安全认识不到位
当前畜牧兽医领域企业员工大多是重体力劳动,普遍存在行业教育和食品安全教育接受能力差、规范学习成效不足。涉牧法律法规很多,如《动物防疫法》《兽药管理条例》,涉牧企业多没有进行全面系统的宣传学习,未认识到主体地位的重要性,法律观念淡薄,存在违规违法生产经营现象。小规模生产,传统的粗放型管理,人财物投入不足,企业仍处于只满足个人利益而不适应畜产品安全生产要求阶段。
1.3 动物疫病防控难度不断增加
国际贸易交流频繁,动物传染病如今在地理分布上比历史任何时候传播的速度都要快。近年来,发生的牲畜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猪链球菌II 型、山羊痘、小反刍兽疫等动物疫情,不但威胁养殖业健康发展,也威胁到畜产品质量安全,影响人体健康。动物疫病已成为影响畜产品质量安全的重要因素之一。在现实生活中,一些不法商贩为了谋求暴利,把患有疾病的畜禽私自宰杀后上市销售,这不仅危害了畜牧业的健康发展,也严重危害了人们的身体健康。
2 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发展思考
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关乎养殖业安全、动物源性食品安全、公共卫生安全,也影响着我国的养殖大国的国际形象和地位。
2.1 加强官方兽医队伍建设,强化执法办案力度
探索实施基层官方兽医队伍能力提升计划,提高人员数量和执法业务素质,建立核心指导团队及培养业务带头人为核心,分层实施教育培训指导工作,提高基层监管队伍能力。同时,采取多种方式,分层次、分类别有针对性地加强官方兽医综合知识和业务能力培训。实现以学为用、学以致用,增强执法人员履行岗位职责的本领,引导执法人员成为胜任本职工作的行家里手。确保有害动物及其产品不进入流通、屠宰、销售环节。
坚持以产地检疫、屠宰检疫、动物及动物产品调入调出等问题多、风险高、隐患大的领域为导向,加大动物卫生监督频次,切实提升监督实效。发现问题立查立整,该指导的下发行政指导意见书,该整改的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该立案的坚决立案查处。落实《食品安全法》“四个最严”的要求,坚决做到有案必立、立案必查、查案必果,全面保证畜产品安全零隐患。
2.2 推进畜产品安全检测体系建设
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体系依靠技术支撑着畜产品的安全。加强监测管理,把检测管理覆盖到到生产经营的整个过程。组建县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室,完善屠宰场检疫检测室、动物卫生监督所和各分所检测室。落实配套经费,更新设施设备,加强检验人员的培训,不断提高检测综合水平。兽医主管部门可通过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加强对畜产品的质量管理,并开展技术服务、技术决策和咨询等业务,推动畜产品的质量提升,提高消费品的安全,提高畜产品的市场竞争力,促进畜产品的出口[3]。
2.3 深入开展风险评估,重视质量追溯体系建设
制定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规划和年度计划,大力推进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全面摸清畜产品危害因子的种类、范围和危害程度,为农产品质量安全科学监管提供技术依据。提出全程监管的关键点及技术措施,最大限度发挥风险评估在标准制定、应急处置、生产指导、消费引导等方面的支撑作用。建立食品安全全程追溯制度,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依照《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建立食品安全追溯体系,保证食品可追溯。鼓励食品生产经营者采用信息化手段采集、留存生产经营信息,建立食品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