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能城市推进的核心策略
2019-12-09
夯实基础 试点先行阶段
1.健全4类组织管理和支撑机构,完善城市智能化统筹推进机制。(1)完善智能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完善的工作领导小组,重视项目的统筹推进形成“一把手”高位推动,统筹协调的领导机制。(2)完善智能城市管理促进机构。为了落实智能城市相关项目的推进,组织专人成立大数据局/委、智慧办等管理促进机构,负责全市智能城市推进工作。(3)引入智能城市本地运营公司。作为智能城市推进的“合伙人”,引入或成立专业的运营公司,负责智能城市项目的实施与运营,形成长效的运营机制。(4)建立智能城市专家咨询委员会。智能城市建设在探索中进行,需要不断了解外部环境的变化并提出适宜本地发展的方案,这需要广泛听取外部专家的意见,建立专家委员会,充分借助外脑,服务智能城市建设。
2.推进基础设施和平台建设,夯实城市智能化发展基础。(1)完善网络基础设施建设,实现城市内部与城市间的信息互联。网络为智能设备和云计算平台提供通信通道,是城市基础设施的重要基础,建设城市内部的泛在网络和重要城市节点间的直连网络,实现信息的高速互联。(2)构建“城市专有云”平台,完成云计算数据中心落地。落地云计算数据中心,构建城市专有云平台,统一采集城市基础设施数据,为数据中台和技术中台提供保障。(3)建设“技术中台”,为城市管理提供新技术支撑能力。基于“城市专有云”平台建立“技术中台”,支撑已有业务系统集约化整合与智能化升级改造,实现新业务应用的快速构建。(4)搭建城市级“数据中台”,汇集城市运行数据。形成生态大数据汇聚中心、城市公共大数据中心、智能场景大数据中心三大数据能力板块:通过数据、能力接入,实施数据资源的汇聚工程;开展数据畅通、业务畅通工程,实现数据资产可控可管可视;营造以数据驱动的开发、开放创新环境,面向善政、兴业、惠民提供数据智能化服务。
3.开展4项产业智能化提升工作,促进传统产业转型升级。(1)制定促进农业、工业和服务业智能提升的政策。因地制宜制定相关产业政策,加大财税支持,推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2)建设数字经济产业园区。建设数字经济产业园(小镇/基地),建立数字经济发展载体,打造数字经济集聚区。(3)成立产业发展基金。解决项目培育资金问题,建立产业发展基金,为支撑一批智能城市重大项目培育吸引一批具有较高行业水平和市场竞争力的企业。(4)成立/引入智能城市研究/培训机构。开展人才实训、行业研究、智能城市项目指导,提供城市产业发展和城市智能化建设智力支撑。
4.启动4个重点领域智能化应用示范,提升城市应用智能水平。启动兴业工程、惠民工程、善政工程和共生工程四个应用示范,逐步提升城市的智能化水平。
功能拓展 应用融合阶段
1.拓展3类重点领域应用建设内容。(1)在社会治理领域,完善城市运行管理中心建设。(2)在惠民服务领域,启动文化服务智能化建设等。(3)在生态环境领域,推进建设环境预警、智能决策等重点内容建设。
2.推进3项数据融合智能服务工作。(1)完善人口发展、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等一批业务专题数据库,编制城市公共数据资源目录。(2)建设城市服务平台,全面推进公共服务智能化。(3)建设“城市云脑“, 推进城市智能化治理迭代更新。
3.推进3项新型产业培育工作。(1)建设城市产业运营平台,实现产业合作、产业创新、产业运营、品牌营销全链条,提供企业经营“人、财、物、研、产、供、销、服、信”全场景的线上线下的服务支撑,助力企业转型升级。(2)建设“智能城市”产业联盟,形成城市智能服务生态圈,推动行业企业共同发展。(3)搭建大数据+双创服务平台,整合创新创业服务资源,为创新创业者提供便捷化、综合化、定制化的线上线下服务。
4.打造8类智能城市重点应用标杆。(1)创建一批示范性智能化园区。(2)创建一批示范性智能化景区。(3)创建一批示范性智能化小镇。(4)创建一批示范性智能化乡村。(5)创建一批示范性智能化商圈。(6)创建一批示范性智能化企业。(7)创建一批示范性智能化校园。(8)创建一批示范性智能化医院。
服务完善 全面普及阶段
1.深化和拓展2类应用程度与范围。(1)继续深化和完善惠民服务、社会治理、资源环境和产业经济领域的应用示范项目建设,全面开展各类智能化应用,重点加强行业大数据资源的综合利用,优化完善各类综合分析决策应用系统。(2)拓展“重点区域”的示范推广范围,通过局部区域的试点示范性建设探索、总结和提炼智能工程建设模式,形成可复制、推广的成功经验,逐步在全市范围内普及示范成果。
2.推动3项城市数据开放工作。(1)建立健全政务数据开放制度,制定政务数据开放共享管理办法和标准规范,制定数据公开计划,面向公众开放政务数据。(2)建设数据开放平台,制定数据公開计划,面向社会有序开放政务数据,鼓励社会服务机构开展政务数据挖掘利用。(3)完善经济运行、社会治理、资源环境等一批业务专题库用于数据开放。
3.开展3项智能城市建设环境优化工作。(1)引进第三方咨询、监理、测试、评估等服务机构,健全智能城市健康发展生态。(2)打造数字经济特色集聚区,着力吸引智能城市领域知名企业入驻,培育具有区域影响力的智能城市企业。(3)成立城市智能服务协会,建立政府与企业的桥梁,推动智能城市服务持续改善。
4.开展4项智能城市品牌打造工作。(1)推进建设智能城市创新中心,支持与各类创业服务机构联合举办创新智能应用、商业模式创新大赛等。(2)建设智能城市产品和技术博览会,大力宣传产业智能化发展、新技术应用、新产品、新服务,扩大城市影响力。(3)建设智能城市体验和应用展示中心,强化智能城市直观感受,普及智能生活模式,积极推广智能城市最新研究成果、产品和成功应用案例。(4)举办具有全国影响力的智能城市、智能制造等产业峰会,树立、宣传智能城市品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