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析高处作业吊篮的常见问题与安全监管模式
2019-12-09李磊
李 磊
(亳州职业技术学院,安徽 亳州 236800)
当前,我国社会正处于转型的关键时期,作为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之一的建筑行业得到了快速的发展。吊篮在建筑行业中应用广泛,工作过程处于高空作业状态,由于作业环境特殊,因此存在较高的危险性。同时,吊篮市场管理存在不规范现象,吊篮也未被列入到特种设备的管理范畴,导致监管过程安全事故频发,因此有必要探索出吊篮安全监管模式。
1 高处作业吊篮常见问题
1.1 吊篮市场不规范
当前,从吊篮产权上来看,超过90%的设备所属租赁企业,承包企业自身吊篮持有数量较少,部分吊篮租赁企业当中无营业执照、专业技术员以及安全员等配置不足,在租赁过程主要以获取利润为目的。当租赁企业缺乏安全意识以及社会责任感时,就会过于重视短期利益,扰乱租赁市场,这样吊篮使用过程安全事故发生的可能性较高。
1.2 责任主体不明确
现有的法律和法规中,对吊篮作业各方主体之间的责任尚未明确规定,也没有明确各主体之间的责任,导致标准当中各种条款难以落实。政府部门管理目标、管理重点不明确,使各个使用单位安全监管缺位。由于管理主体各自责任不明,导致吊篮使用过程现场管理较为混乱,管理主体责任不明确,安全事故频发。
1.3 相关规范及法规不完善
我国当前和吊篮相关的行业标准为《建筑脚手架安全规范》,国家标准为《高处吊篮作业标准》。在标注当中,存在着部分含有争议的条款,针对关键性安全问题没有明确作出规定。如:未对吊篮整机使用年限加以说明,关键部件的应用年限、安全锁标定以及整机拼装流程等规定不清晰[1]。
2 高处作业吊篮安全监管模式
2.1 规范吊篮市场
在市场管理环节,应重点强化吊篮市场的准入控制,分别从制造商以及租赁市场两方面加强监管。在制造商的监管方面,应制定出明确的标准,强化对其安全教育,使其立足长远发展的角度生产吊篮。完善制造企业制度以及人才的培养,保障在吊篮生产环节具备充足的技术人员、安全监管人员等,并为人员配备吊篮检测设备、维修场地等。由监管部门对生产企业展开监管,在制造企业的资质审批环节制定出高标准,坚决查处不符合安全标准的制造企业生产吊篮,从源头规范吊篮的准入市场,全面改善当前面临的施工安全问题。在租赁市场的监管方面,由于当前吊篮设备的租赁公司较多,面临着激烈的市场竞争,部分公司在利益的驱使下,采购质量不符合安全标准的吊篮,同时未按照要求配备技术员、安全员等,无视法律及法规的要求,扰乱租赁市场。对此,为解决此过程面临的安全隐患,势必要采取有效的措施对租赁市场加以规范。在市场规范过程,可从以下几点加以落实,第一,出租吊篮的企业或者单位应出示吊篮生产商提供的质检合格证明;第二,租赁企业或者单位应指派安全员或者委托安全监管机构对吊篮高空施工现场加以协调,做好设备的检查、维护等工作,保障作业时吊篮品质性能良好,相关技术满足规范要求;第三,吊篮租赁企业或者单位在营业之前,应在当地的管理部对各吊篮设备进行登记,备案之后才能进行吊篮出租。
2.2 落实使用单位监管责任
吊篮产生安全问题涉及到生产企业、流通市场、现场施工等不同的领域。其中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是保障施工安全的重要关卡。对吊篮使用环节加强管理可消除安全隐患,因此使用单位在管理环节,需要严格依照国家法规,强化施工环节的安全管理,制定出完善的管理制度,将吊篮作业具体责任落实到每个人员身上。同时,还应结合管理重点,制定安全监管考核制度,定期对吊篮设备进行维护、检查等。各个吊篮主管单位可实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对吊篮安全使用情况进行监管,保障其监管责任有效落实。
2.3 制定标准完善法规
在吊篮安全监管法规完善过程中,可通过备案或者抽检等方式,确认吊篮相关单位能力,严格审核吊篮的安装、拆卸等环节人员的岗位资质。统一规定吊篮备案流程,做到全国范围联网。政府可按照吊篮企业的备案情况,展开日常监管,针对存在违法行为的企业或者单位,依法作出处罚,及时将违法企业纳入“黑名单”,清理出吊篮市场。此外,政府还可鼓励吊篮技术的创新,适当对生产技术较为落后的吊篮企业进行淘汰,提高市场准入标准。国家应及时修订和吊篮相关的安全监管标准,从产品质量出发,明确吊篮设备最高使用年限,按照其使用周期以及维修保养之间存在的联系,对到达使用年限的吊篮展开检查,经专业机构鉴定之后,如果性能满足使用安全需求,可适当进行延期使用;如果检查结果不符合安全标准,应按照标准进行报废。安全锁为吊篮中的安全装置,应选择有标定能力的厂家进行检测以及标定,保障安全锁的性能[2]。
3 结语
总而言之,为促使吊篮高处作业的监管模式更加规范,应不断规范吊篮的监管市场,控制市场的准入要求,同时落实各个监管主体的责任,强化吊篮使用环节的监管。制定出完善的法规和标准,及时备案,保障吊篮使用环节的安全性。通过以上监管模式,减少吊篮高处作业发生安全事故的概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