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农技推广服务新模式保障机制研究
2019-12-08赖晓璐葛立群
赖晓璐,葛立群
(辽宁省农业科学院农村经济研究所,辽宁沈阳 110161)
1 政策保障机制
政府实施了一系列基础保障和宏观调控措施,形成了一套制度体系,为新时期沈阳市农技推广模式的有序运行、健康发展提供了政策保障。
1.1 强化农技推广政策顶层设计
在新时期农业供给侧改革背景下,农技推广服务的新模式不断涌现,急需政府政策的支持和保护,为沈阳市基层农技推广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在沈阳市已完成的乡镇级农技推广机构重组的基础上,应继续深化农技推广体制改革,进一步明确农技推广的公益性根本属性,并以此为制定政策的根本方向。在政策的顶层设计中,既要遵循市场经济发展规律,又要兼顾沈阳市农技推广的现实发展情况。从根本上转变以往落后的农技推广服务观念,制定从服务理念上创新的农技推广可操作性强的政策和制度。
1.2 明确农技推广服务各主体职能界定
目前农技推广服务存在主体多、职责不明确等问题,沈阳市在采取的保障措施中要以政策和法规形式明确界定农技推广服务各主体的职能分工,明晰各自具体职责。农技推广服务应由政府和农业科研机构、高校等公益性农技推广机构主导完成,包括农业科技创新、农业新技术推广与指导、推动农业科技成果转化与技术普及、农业领域人才培养等,提供技术推广服务中,不参与经营性技术服务领域。农业企业和科技服务组织等推广主体采取技术转让、服务、承包、咨询和入股等市场化运营形式提供农技推广服务。
1.3 加强农业科技成果的知识产权保护
首先,加强农业知识产权相关政策制定。配合沈阳市知识产权强市建设计划,建立农业重大科技项目知识产权工作机制,深化知识产权在农业科技创新中的作用。鼓励农林产品申请并获取知识产权,加强稻谷、玉米、大豆等主要农作物新品种的培育、申请与保护。其次,提高全民农业科技成果知识产权意识。充分利用沈阳市各类新闻媒体和知识产权宣传周等平台,加强对农业知识产权知识、农业科技转化重大成果、典型农技推广服务案例等的新闻、公益宣传,提升市民对农业科技成果的知识产权认知度。保持公正、规范的农业技术推广服务市场秩序,维护农业科技人员的经济利益和创新积极性,为农村科技创新发展创造一个良好的外部环境条件。
2 科学管理机制
沈阳市农技推广服务新模式所需的信息、人才、科研思路等要素需要相应的科学管理机制来促进其长期积累。政府要在明晰自身定位,理顺市、县、乡各级机构在推广服务体系中的职责的基础上,制定科学的管理机制,为农业科研成果和技术在农业科研机构、农业高校、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间的转化与推广提供政策服务和保障。
2.1 创新农技推广服务体制
首先,在沈阳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时,以创新公益服务理念与服务职能为重点。以创新思路有效整合并充分利用信息、人才、科研思路等要素,借助基层农技推广改革和建设补助项目的实施,推广先进、科学、适用的农业科学技术。其次,改变现有科技成果、推广人员管理和评估机制。在机制管理上逐步放活,以农业科技成果推广为主要指标,以成果应用为最终目标,为科技人员解决后顾之忧。农业科技推广专业技术人员评定职称或晋升时,应将科研成果的推广应用和所取得的经济效益作为重点考核指标,而不是其发表的论文著作和获得的有关奖项。
2.2 加强信息化建设,提高农业技术服务效率
信息化建设可提高沈阳市农技推广服务质量和效率,更大程度激发基层农技推广人员的活力。首先,充分利用各种信息载体和媒介建设网络平台,为农业新政策、新技术、农业气象等信息提供多渠道的发布途径,为农技专家、企业、农民间提供交流互动的平台。其次,通过信息化建设整合农技推广服务体系中各主体的资源。在目前沈阳市的三级纵向推广体系中,特别是乡镇级基层推广服务中,更应通过信息化加强农业技术成果凝聚度和流通性,来保障“互联网+”农技推广新模式的发展。最后,应积极设立农业信息化专项资金,建立信息员队伍,以“公益性定位、市场化运作”推进农业信息化平台建设、运行和维护。
3 培训机制
3.1 建立多层次农业技术人才培养体系
农业科研人才、技术推广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和新型农民是发展农技推广服务的必要条件。沈阳市需要建立起多层次的农业技术人才培养体系,来保障人才培养和供给。首先,充分发挥科研院所、高等院校、推广体系和农民教育培训机构在农业科技人才培养中的主渠道作用。其次,有效利用各种社会资源,特别是农村人力资源的开发和利用。通过制定各种优惠政策和保障措施,引导和支持农业企业、农民合作社、行业协会和社会教育培训机构及其他各类社会组织平等参与,形成多元化的农业技术人才培养体系。
3.2 建立良性循环人才培训机制
针对沈阳市农技推广主体中的多学科、多专业的农村科技推广人员,必须建立适合农业发展要求和市场经济的良性循环的人才培训机制。完善农业推广人才引进和吸收等多种人才政策,尤其应重视对农业科技推广优秀人才的培训,逐步健全以业绩为主的农业科技人才评价体系,增加农民的评价权重。鼓励扎根基层,在成果转化和推广中服务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形成良性人才培训机制。
3.3 采取多种途径的培训提高农民素质
农技推广服务的成败与农民的素质紧密相连,因此通过多种途径对农民进行培训至关重要。首先,各级农业部门、科协、共青团、妇联等部门相互协助,举办各种理论讲解与实际操作相结合的科技短期培训班和专题讲座,利用电视媒体和网络媒体等多种培训形式,普及农业适用技术。培训重点是乡村两级干部、农民科技人员等科技兴农的生力军。其次,依托各类技术服务载体,如科技示范户培育工程、农村科技特派员工程、农业科技专家科技下乡、专家课堂等,主要针对农业技术需求,适时开展种植养殖技术、农产品加工技术、新型农机具使用等培训。培训重点是种养大户、合作社技术骨干、农村经纪人、返乡农民工等。
4 投融资机制
4.1 提高财政项目资金的利用效率
财政资金是沈阳市农技推广服务资金的主要来源和重要保障。在有限的投入中,要积极整合沈阳市内各类公益性农业技术推广资源与专项资金,集中投入到事关农业发展全局的基础性、公益性技术研发领域和专业化、产业化特色明显的区域。同时,可通过公开招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积极探索由农民合作组织、涉农企业、技术服务中介通过竞标获取和组织实施农业科技项目的机制,进而使农业产前、产中、产后各个环节都能够得到足够的支持与带动,提高财政支农资金利用效率,改变传统农技推广机构资源分散、配置效率低下的局面。
4.2 建立多元化农技推广资金筹集机制
建立多元化农技资金筹集机制,需要积极加强涉农企业等其他市场主体的投入能力,通过投资完善科研示范基地等硬件设施。引导社会资本进入农业科技研发与技术服务领域。特别是对市场化过程中市场运行机制建设的投入,包括对企业化改制后的推广组织进行必要扶持、市场化建设中的相应成本支持等。沈阳市通过制定合理的财税优惠政策,支持各种类型的经济实体以及个人投资农业科技研究和产业技术开发;降低准入门槛,积极吸引社会资本、风险投资以及外资进入农业科技研发与服务领域,逐步构建政府、企业、社会相结合的多元化、多渠道、高效率的农业科技推广服务投入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