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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忘初心保粮安,牢记使命为人民
——在中国粮经学会关于粮食流通改革座谈会(郑州)上的发言

2019-12-06丁声俊

黑龙江粮食 2019年11期
关键词:粮食改革企业

□ 丁声俊

(本文作者系中国人民大学中国合作社研究院首席研究员)

在举国热烈庆祝新中国70华诞的时刻,中国粮经学会举办这次《粮食流通改革座谈会》很有意义。此刻,思绪掠过建国70年、特别是改革开放40年的峥嵘岁月。70年,砥砺向前,伟大祖国,旧貌换新颜;40载,改革开放,风雷激荡,谱写新华章。难忘新中国开国之初,我国进行惊心动魄的斗争,取得了粮食局势由混乱到稳定的伟大胜利。难忘改革开放年代,风雨无阻,攻坚克难,构建粮食起粮食产业“四梁八柱”。抚今追昔,不忘初心;展望未来,增强信心;万众一心,开创未来

一、开国初战大捷,取得“不下于淮海战役的胜利”

开国之初,在刚刚获得解放的九州大地上,旧中国遗留下的是一个满目疮痍、贫穷落后的“烂摊子”。

(一)粮价飞涨,局势动荡。在建国初期的市场上,通货恶性膨胀,物价疯狂飞涨,民不聊生。以商业都市上海为例,物价以天文数字飙涨,而且常常是粮价带头飞涨,涨幅远超其它商品。从1948年8月至1949年5月,短短10个月,上海粮价竟上涨了近900多万倍与物价,钞票几乎是分文不值了。与粮价飞涨相对照,广大人民群众,特别是广大农民群众收入低得可怜,而且农民的收入几乎只有粮食没有现金,农村人均年收入大约200 公斤原粮(40公斤公粮,含薯类和豆类等)。特别要说明的是,就这点儿粮食,大部分为地主和资本家所占有。广大人民群众深深陷入贫穷而不能自拔,苦苦挣扎在饥饿线上而不能摆脱。遥想当年,旧中国遗留给新生共和国的“烂摊子”真是目不忍睹!

(二)反复较量,稳定市场。在新中国开国之初,平抑粮价、稳定市场、安定民生、恢复生产,是摆在党和国家面前最紧迫的政治、经济、社会问题,严峻考验着新生的共和国,亿万人民对此也寄托着极大的信赖和强烈的期盼!

在这种情势下,党和政府迅速采取果断措施,发起了平抑剧烈动荡的市场粮价和稳定尖锐紧张的粮食局势的斗争。建国之初,国家财政经济极为困难,粮食和其他生活必须品都严重匮乏,大城市几乎还没有建立起国家粮食库存。同时,国营粮食商业还未及普遍建立起来,不能主导粮食市场。大城市几乎还没有建立起国家粮食库存。而在此时,私人资本家粮商却占据着优势,不断趁机发动进攻,囤积居奇,兴风作浪,哄抬物价。从1949年4月到1950年2月,在短短11个月里,全国发生4次大规模的物价动荡,而且粮价暴涨是诱发整个物价波动的首波,给人民生活与社会生产的恢复与发展带来了严重危害。据统计,北京市1950年3月的粮食批发价格总指数、比1949年2月上涨了70多倍。上海市1949年5月30日每石(500市斤)大米市场成交价为4200元(旧币,下同),到1950年2月27日猛涨到28万元,上涨了66.67倍。与此同时,国外敌对势力幸灾乐祸,加紧经济封锁与破坏活动。市场上粮食供求矛盾之尖锐、局势动荡之剧烈表明,粮食形势异常严峻。

面对如此严重动荡的粮食局势,党和政府果断采取必要措施,与私人资本家投机势力反复较量,并节节赢得胜利:一是,中共中央果断决策,采取统一全国财经工作的根本措施,集中财力物力,平衡财政收支,稳定市场和稳定物价,打退投机资本的进攻;同时掌握市场主导权,控制粮价大起大落,制止通货膨胀。二是,统一全国物资调度,统一全国现金管理。其中特别强调“三统一”:统一管理和调度公粮;统一开展全国粮食贸易工作,以及统一组织全国范围内的粮食调拨。三是,国家充分依靠供销社和零售公司组织对消费者直接供应粮食,同时国家注重加强粮食库存量。从1950年9月到1951年9月,国家先后制定了京、津、沪等9个大城市的粮食库存定额,规定必须保持相当于3个月正常消费量的粮食库存量。四是,国家一方面减少对农民征收公粮的数量和一律取消地方附加税,另一方面提高6种粮食的收购价,以保证农民休养生息。五是,加强国家粮食机构,实行统一领导,制定方针政策和任务。在多种经济成分并存的条件下,国营粮食商业逐步发展壮大、取得领导地位。几番较量,几番告捷,先后在1949年4月、7月、11月和1950年春节期间四次击败了资本主义投机势力的兴风作浪和猖狂进攻,果断有力地平抑了市场物价的狂涨,稳定了剧烈波动的粮价和市场。

(三)初战大赢,实现局势好转和稳定。统一财经、稳定物价、稳定市场,是新中国财经战线上的第一次大战役。党和政府领导人民有力地回击和打击了各种进攻,以雷霆之磅礴击败了资本主义投机势力的进攻,以万钧之威力稳定了动荡的市场和飞涨的物价,以春风之温暖驱散了弥漫在广袤田野上的萧寒,以号角之响亮唤起了亿万农民高涨的生产热情,实现了“三个好转”和“三个稳定”。前者是指:财经形势好转,粮食状况好转,人民生活好转。后者是指:市场稳定,粮价稳定,社会稳定。若以1950年3月全国粮食批发价格指数为100,1950年12月为76.61%;1951年12月则为88.29。饱尝粮价一日多涨之苦的城乡人民,终于从长期粮价飞涨的惶恐中解脱出来,开始享受到安定的生活,四海同庆的局面。亿万农民生产积极性空前高涨,农业粮食生产迅速恢复恢复。初战告捷,为新生的共和国迎接新的经济建设高潮贡献了奠基礼。毛泽东主席高度评价说:这次胜利的意义不下于淮海战役。

二、锐意改革勇于创新,构建粮业“四梁八柱”

从1949年到在1978年,新生的共和国已经度过了30个年头。虽然国民经济取得了长足进步,但农业粮食生产发展缓慢,且几经挫折,农业粮食基础依然脆弱,农村“一穷二白”的面貌未根本改观,农民不得温饱的日子还普遍可见。

反思和审视,让人清醒和沉重:30年风雨路程,农民仍然贫苦,农业依然落后,农村还很贫穷。从1949年到1978年的近30年间,中国粮食生产年均递增率仅为3.5%。到1978年,全国粮食总产量仅为3.05亿吨,全国人均粮食仅318.7公斤(含薯类和豆类),农民人均纯收入仅为133.6元。按照当年极低的贫困线标准,全国不得温饱的贫困人口多达2.5亿以上。若按照目前的贫困标准线衡量,当时不得温饱的贫困人口多达7.5亿以上。其中,有4000万户农民所占有的粮食,只勉强够糊口半年,还有几百万户农家,从冬到春全靠政府救济、或借粮或外出讨饭度日。在那票证繁多、经济短缺的年代,粮食是最为紧缺的“保命商品”。

历史的悲剧和严重的教训,终于促使人们警醒与觉醒,唤起人们勇于拉开改革开放帷幕的决心与信心。以1978年改革纪元年为开端,中国九州大地上演绎了一部波澜壮阔的农业粮食改革开放的壮举。40年来,粮食产业始终以市场化为取向、以体制改革为根本、以机制转换为核心,以自主创新为动力,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深化改革和发展实体企业为重点,以产业化组织经营为途径,锐意改革、勇于创新,开创粮食产业的崭新局面。

(一)彻底正本清源,思想路线端正化。回首改革开放40年以来,《中央一号文件》已经成为党和政府指导“三农”工作的专有名词。中共中央从1982年到1986年连续5年发布以农业、农村和农民为主题的《中央一号文件》,对上世纪八十年代乃至整个九十年代农业、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产生了巨大的推动作用,为国民经济快速成长奠定坚实的基础。进入新世纪,从2004年到2019年又连续16年发布以“三农”为主题的《中央一号文件》。每个文件都正本清源、端正到马克思主义理论的基础上,坚持从实际出发、理论联系实际、实事求是、在实践中检验真理和发展真理的思想路线。每个文件都有突出的主题和重点,但都是聚焦“三农”,强调“三农”问题在中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时期“重中之重”的地位。

重温21个《中央一号文件》,仍然感受到熠熠闪光的马克思主义的光辉。它们提出了一系列创新性理论观点,特别是对马克思主义农村合作经济理论的中国化取得了独创性理论成果;对于“三农”的改革开放做出了一系列重大部署,结成了伟大实践成果。从理论和实践的结合上照亮了中国农业粮食改革开放的征程,洋溢于重大文献的鲜明特点依然光辉闪闪:一是具有思想的新境界与新品格。即突破旧教条的束缚,锐意思维创新,致力实践改革,尊重人民群众的首创精神。二是具有理论的创新性和突破性。即转变超越生产力水平的农业生产关系、突破被视为“一大二公”的人民公社制度,开创农业“联产承包责任制”新型基本经济制度,实现马克思主义农业发展理论的中国化。三是正本清源,拨乱反正。即高举党的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一切从实际出发的思想路线;真正分清姓“社”姓“资”、即什么是社会主义、什么是资本主义。四是直击要害,清除积弊。即废除“一大二公”的人民公社制度,尤其是改革了土地制度,赋予了农民群众生产、销售和多种经营自主权,直到实行土地“三权分置”。五是尊重规律,创新制度。即尊重价值规律,强调价值规律的客观性和不可替代性,改革和创新粮食的主要农产品价格制度和价格体系,以保障农民群众合法与合理的物质利益。

实践这一系列具有独创性的新思维新理论新观点,是大改革、大变迁、大发展的过程,“破旧立新”贯穿于始终。通过 “脱胎换骨”性“突破”和“破旧”,又通过“凤凰涅槃”性“重生”和“新生”,不仅构筑起中国农业粮食改革发展的根本制度的基础和砥柱,即如前述的构建粮业“四梁八柱”。

(二)锐意探索改革,实现粮业市场化。从我国农业粮食实施改革开放之日起,就始终以市场化为取向、以体制改革为根本、以机制转换为核心,不断引入和扩大市场机制的因素,直至发挥决定性作用。然而,中国对粮食流通体制的改革是坚持客观规律和循序渐进、稳中求进的原则进行的。早在1983年和1984年,国务院先后决定:对农民完成统派购任务后的粮食,允许多渠道经营;减少粮食统派购品种,粮食统购只限稻谷、小麦和玉米等3大品种。紧接着,国务院采取了多项重大粮食流通体制改革举措:从1985年粮食年度起,取消粮食统购,国家对小麦、稻谷、玉米和主产区的大豆,实行“合同收购”,确定当年的粮食合同定购计划为790亿公斤(含农业税)。从此,我国废除了实行30多年的粮食统购政策。次年、即1986年,粮食“合同收购”又改变为“合同定购”。1992年,国家提高粮食统销价格,实现全国粮食购销同价。1996年,再次改革粮食价格,为理顺粮食价格进行了一次攻关性价格改革。及至2016年,国家又采取了重大改革措施,将玉米临时收储政策调整为“市场化收购+补贴”的新机制。其核心是,创新玉米价格形成机制,变政府定价为市场为主形成价格,变国有粮食企业独家收购为多元主体收购,以充分发挥市场配置玉米资源的决定性作用。

几经攻坚克难、探索创新,我国粮食流通已基本实现了改革的基本目标,即全面市场化。其主要标志包括:市场主体多元化;市场构成体系化;市场价格灵活化;市场制度逐步完善化。如今,全国放开了粮食收购价格和购销市场,形成了统一开发竞争有序的粮食市场体系,实现了粮食市场多渠道、多形式、多成分、多元化、少环节的全面市场化。截止2018年11月底,我国市场主体总数量达到1.09亿户,比改革开放初期的49万户增长了222倍。此外,除了民营、个体和外资企业之外,大批农民进入粮食流通领域,形成了百万农村粮食经纪人大军。据统计,各地多种所有制,包括股份制、股份合作制,以及外资企业等粮食经营企业已超过10万个。如今,除了对主产区稻谷、小麦实行最低收购价政策之外,其他产品全部实现市场自由购销。即使对稻谷、小麦实行“托市收购”,也仍然注重运用市场机制。以市场机制购销的粮食量越来越大。近年来,我国托市收购量有所下降,多元市场主体收购粮食总量有所增加,市场收购的粮食量占粮食收购总量的比重均在75%以上,有效保护了农民的收益。

(三)打破高度垄断,流通渠道多元化。我国从1953年到1984年长达30余年的时期里,实行的是粮食指令性计划体制。这要追溯到1953年10月开始实行的粮食计划收购与计划供应政策,即简称的“粮食统购统销”。这一政策,包括计划收购政策、计划供应政策,以及由国家严格控制粮食市场的政策和中央对粮食实行统一管理的政策。随着粮食供求和环境的演变,粮食统购统销政策越来越固化和强化,甚至被称为“社会主义的根本制度”。及至1972年,国务院针对当时出现的分散、本位问题又进一步决定:实行统一征购、统一销售、统一调拨、统一库存的高度集中的粮食管理体制,简称为“四统一”。在当时的条件下,粮食统购统销政策发挥了历史的积极作用,功不可没。然而,随着粮食产销、供求和市场环境的巨大变化,粮食统购统销体制和机制的弊端越来越突显出来:(1)政企不分,粮食企业无自主权;(2)渠道单一,高度垄断集中,“独此一家,别无分号”;(3)普遍吃“大锅饭”,实行平均主义分配制度,干与不干、干好与干坏一个样;(4)体制老化,机制僵化,越来越不适应市场经济的需要。这种传统的粮食流通体制严重挫伤企业和职工积极性,效益低下,亏损严重,导致造成“三老”历史包袱。各种深层次矛盾已越来越剧烈地暴露出来,导致中国粮业的路子越走越窄、到了“非改不可、不改不行、刻不容缓”的时候了。

在历史行进到关键时刻的2004年,中国粮食购销体制改革迈出了突破性的步骤:全面放开粮食购销市场和市场价格,农民自主种植,自由销售,国家对粮农提供直接补贴。这一改革被称为对传统计划经济最后一个“堡垒”的突破性一击。这场改革极具复杂性和艰难性。粮食部门在推进整个改革的整个过程中,着力抓“五个要点”。即:“政企分开”的关键点;“完善机制”的中心点;“划分责权”的基本点;“分清粮性”的核心点;“破除旧体制”的根本点。经过多年的探索和改革、攻坚和攻关、健全和完善,促使我国粮食购销体制发生了根本性转变,破除了高度垄断的传统计划体制,逐步建立自由购销的粮食市场经济体制,由垄断型单一化转变为放开型多元化。这是中国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最重大的成果。

(四)壮士断腕攻坚,粮企凤凰涅槃新生化。深化国有粮食企业改革是最复杂、最具难度的大改革。在我国粮食流通改革中,始终把不断深化国有粮食企业的改革视为核心内容,锻造粮食企业实现完全自主化,即把国有粮食企业改革为 “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决策、自我发展”的“四自主体”。这场脱胎换骨式的改革,把几百万国有粮食企业推向了改革的“风口浪尖”上,我国以“两权分离”的思路,实施改革、改组和改造等“三改”措施,对企业资产进行了多种形式的改革,实现产权多元化。主要改革措施包括:兼并,拍卖,合并,股份制改造,以及职工身份置换等。这场脱胎换骨式的改革,把几百万国有粮食企业推向了改革的“风口浪尖”上。广大粮食企业以壮士断腕精神攻坚克难,以解决“三老”历史包袱为重点,除了国有粮食企业引入社会资本参与企业改组、建立国有粮食现代企业制度之外,卸掉了“三老”历史包袱,效益提升,扭亏为盈。

真是凤凰涅槃,欲火新生。截止2010年底,国有粮食企业改革取得了明显成效:(1)全国国有粮食企业职工总数60.3万人,其中粮食购销企业职工总数为44.7万人,分别比2005年减少53.2万人、29.8万人,减幅依次为46.9%、40.0%。这期间,即从2005年到2010年,粮食部门累计安置富余职工总数达49.3万人,使下岗职工得到重新安置。(2)对国有粮食企业的财务挂账进行了全面清理,粮食政策性财务挂账总数的94%从国有粮食企业剥离,上划到县级及以上粮食行政部门集中管理。(3)原来按照保护价和粮食定购价收购的粮食(即老粮),截止到2009年年底,按照有关政策全部消化完毕。(4)粮食企业结构明显优化。通过“三改”,特别是通过强化产权制度改革,国有粮食企业总数减少为18163个,比2004年减少16469个,减幅达47.6%。与此相对照,企业结构改善,实现企业产权多样化,完成企业改制数量达11197个,占62%。

曾几何时,国有粮食企业还处在体制陈旧、机制呆板、负债累累、难于生存的困境中。而今,国有粮食企业“柳暗花明又一村”已获得新生,转变为体制新、机制活、具有自我决策、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新型粮食企业,成为我国粮食领域不可替代的、强大的平衡和稳定的力量:在贯彻落实国家粮食安全战略中发挥中流砥柱作用;在执行国家粮食政策和法规中发挥表率作用;在粮食宏观调控中发挥后盾和协调作用;在市场发生波动时发挥“稳定器”作用;在抵御严重自然灾害和非常事件中发挥应急作用;在大宗粮食品种收购中发挥主导作用,成为维护全国粮食市场和粮食安全的举足轻重的因素和力量,成为坚固的可靠的“圧仓石”。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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