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英文“大选”文宣品太贵惹贿选争议
2019-12-05
环球时报 2019-12-05
岛内每到选举,贿选就成了一个绕不开的话题,蔡英文和民进党籍新北“立委”参选人吴琪铭的联合文宣品因此引发争议。
据台湾联合新闻网4日报道,有民众上月中旬参加蔡英文与吴琪铭在土城的竞选总部成立大会,当天除蔡英文授战旗给吴琪铭外,“行政院长”苏贞昌和前“行政院长”赖清德也相继到场拉抬,场面相当热闹。台下则有工作人员发送免费餐盒与保鲜盒,保鲜盒上印有蔡英文与吴的照片,并写着“总统请支持蔡英文、立委请支持吴琪铭”字样。爆料者说,不少人拿到餐盒与保鲜盒后,都觉得这个文宣品的价值好像有点高,餐盒里还有菠萝面包、蛋糕及点心等,质疑涉嫌贿选。吴琪铭则回应称,当天免费发送的文宣品价格都没有超过30元(新台币,下同)规定,且都有发票,是照规定办理的。
台湾“选举罢免法”规定,不得对有投票权之人交付贿赂或其他不正当利益。“法务部”制定的“贿选犯行例举”也规定,候选人分送竞选文宣应在30元以下。据了解,在岛内各类型选举中,地方村里长的贿选情况最为严重,因为村里长选举的选民基数较小,有些地方仅100多票就能当选,贿选成本最低;若提高到县市议员层级,少则几千票,多则上万票,买票的对象与贿选成效都较难控制。但贿选并非单纯撒钱,候选人经常以举办餐会、招待旅游等方式讨好选民。随着选民防贿意识越发高涨,加上检警对贿选的查办越发森严,有的参选人开始将金钱转变为劳务,自己出资替某小区大楼进行“大消毒”;有的假借岁末感恩餐会举办“人人有奖”活动,让选民“有吃又有拿”,可以说五花八门。至于30元的贿选标准,有媒体报道称,这已实施了十几年,如今物价飞涨,台当局应考虑调整这一标准。▲
(崔明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