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台湾番屯研究
2019-12-05李新伟
★ 李新伟
番屯,是清政府挑选土著熟番分拨土地进行垦种的一种组织形式。作为特殊的屯田形式,它主要存在于台湾,始于清代乾隆年间,延至光绪年间。在此期间,所属番众成为一支重要的武装力量,与驻台大军和其他民间武装力量一起,形成了官、番、民三位一体的武力结构模式,对维护台湾的安全与稳定起到了重要作用。目前,学界以清代台湾番屯为研究对象的研究成果尚不多,且比较零散、不成系统,缺乏全面深入研究,尤其是对其维护防务安全的作用还没有专门论述。本文拟就上述有关问题进行梳理和思考,就教于方家。
一、番屯的设立
屯田,历来被中国古代政治家视为治国良策,寓兵于农,既可省饷,又可垦荒。台湾作为祖国大陆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自郑成功复台始,历代郑氏统治者就在此大力倡导屯田,将诸镇军队分派各地屯垦,还颁布相应的法规文件,促进了台湾当地的经济发展和民族融合,并在很大程度上缓解了军队军需粮饷供应难题,较好地保持了部队战斗力,从而有效地抗击了清军,维持了郑氏政权的生存。
台湾归清后,有人以为它地处险远,转输困难,戍守维艰,主张弃之不治。对此熟知台务的施琅“阅历周详,不敢遽议轻弃者也”①施琅:《靖海纪事》下卷《恭陈台湾弃留疏》,福州:福建人民出版社,1983年,第122 页。,上疏力争,坚决反对,并建议“寓兵于农,亦能济用,可减省,无庸尽资内地之转输也”②施琅:《靖海纪事》下卷《恭陈台湾弃留疏》,第123 页。,在台推行军队屯田,以解粮饷转输难题。康熙二十四年(1685)三月,兴化总兵吴英入觐,也向康熙帝奏请“将八千兵丁,半为镇守,半为屯种”③周宪文:《郑氏史料三编》卷2,《台湾文献史料丛刊》,北京:人民日报出版社,2009年,第46 册,第225 页。。康熙帝以为所言甚是,要求吴英回去后仔细斟酌,具疏来奏,如有可能朝廷自当酌行。不久,吴英再次上疏提出了具体办法,即“除澎湖二千官兵,无田可耕,其防守台湾官兵,请以四千屯田;每兵给水田三十亩、牛一头,令其耕种。农隙操练,无事力田,有事出战。则兵有恒产,可省半矣”④光绪《台湾通志·吴英列传》,《中国地方志集成》,上海:上海书店出版社,1999年影印本,第1 册,第131 页。。随即,康熙帝将吴英奏折发各部及福建督抚提镇议行。
曾为施琅征台前锋、时署台湾水师提标右营游击蓝理,以及时任诸罗知县季麒光等附议,赞同吴英的建议。尤其是季麒光,不仅肯定了吴英军屯之策,还详细指出台湾推行军屯的“三利”“三虑”,并针对“三虑”提出补救“三策”。所谓“三利”,即每年可省钱6 万两;可使田野无旷土,兵有余积;可将有兵之用,无兵之费。所谓“三虑”,即民田归兵,佃民可耕之地减少,朝廷岁赋减少;兵民杂处,易于兵恃强凌弱,民怨沸腾;屯兵按营抽调,无法管辖统制。所谓“三策”,即招募土著之兵屯耕,使士兵既有家室,又习于水土,安心耕种;屯兵集中两营,将守仍旧其职,事权划一,有效管理;不拨熟地,让屯兵开垦荒地,既不扰民,又可扩大耕地面积。“三利”“三虑”“三策”,可谓全面中肯,特别是“三虑”未雨绸缪,而“三策”又救弊补偏、切实可行。但台湾镇总兵杨文魁等人却强烈反对,奏疏此议不可行,认为田产皆为民业,夺为兵田,已万万不可;况且驻台大军皆由内地抽调,父母妻子隔海相望,不会有人肯举家渡海前来屯田。事实上,这些问题在季麒光的“三虑”“三策”中都已提到,并皆有应对之策。但终究朝廷还是出于抑台整体方略的考虑,采纳了杨氏等人的观点,驻台大军屯田之事被搁置下来。
之后,关于驻台大军屯田的建议仍不断见诸于史册。雍正六年(1728),曾参与平定朱一贵事变的蓝鼎元,奏陈时务六策,其中就提议在朱一贵起事之地罗汉门,以及琅峤各驻兵300 名,兵丁们除“三、六、九期操演之外,准其自备牛、种,就地屯田以为余资,虽险远而弁兵便焉”①蓝鼎元:《覆制军台疆经理书》,丁日健:《治台必告录》卷1,《续修四库全书》,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2年影印本,第882 册,第182 页。,其策曾一度得到雍正帝的称赞。随后,又有人提出:“旧设制兵仍用内地更代、增设之兵就台另立屯田,可以相资;则兵力愈强,而巡防弥周矣”②余文仪主修:《续修台湾府志》卷9《营制(附考)》,南投:台湾省文献委员会,1993年,第384 页。。台湾设省后,郭起元又提到:“台中兵卒,宜屯田以足食,渐次开荒辟土,以夷后患者也。”③光绪《台湾通志·疆域》,《中国地方志集成》,上海:上海书店出版社,1999年影印本,第1 册,第6 页。只是这些建议都未加以实施,传统意义上的军队屯田在台遂废止不行。
不过,台湾军屯之路并未被堵死,季麒光等人的建议也并未被完全弃之不用,尤其是季麒光“三策”中的部分内容后来最终还是被朝廷所采纳,并在台湾推行起来,那就是乾隆年间开始的番屯。
乾隆五十一年(1786)十一月,台湾地区爆发了大规模的林爽文起义。驻台大军兵力不足,难以镇压。起义规模越来越大,波及愈来愈深。清廷多次调集包括福建在内的各地清军援台。次年十月,钦命钦差大臣陕甘总督福康安总领贵州、广西、四川等省新调来的“生力新兵万余”④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中国人民大学清史研究所:《天地会》,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83年,第4 册,第61 页。入台,全权负责镇压。五十三年(1788)二月,战事结束。在福康安的援台清军中,四川大小金川屯练起了重要作用,在镇压起义当中出力甚多。当时,为了镇压起义清廷还动员了本地大量熟番随同作战。在具体作战中,这些熟番表现也颇为不俗,不仅协助官兵分路堵截林部,还在多次战斗中杀“敌”立功,发挥很大作用。同年五月,主持镇压起义的福康安等人上疏力主在台湾仿照四川屯练制度设立番屯;六月,福康安、魁伦、徐嗣曾再次厘定详细的6 款章程,具体内容包括屯丁人数定额、屯弁人数与定额、屯丁与屯弁的待遇、清查即将要发给他们的埔地、武器的配备和使用、免除徭役征调等,乾隆帝下旨军机大臣会同兵部尚书等认真议奏。时史册多有载记。如,道光《彰化县志》载:“台湾之有屯兵,自福侯始也。侯初奉天子命而来平台,四川屯练兵二千与焉。南征北伐,未三月而大乱削平。虽古之名将,不过是也。凯旋后,以台之熟番,随军出力,议仿四川屯练例,募番丁四千人,设屯兵、立屯弁、分屯田、发屯饷,使有司征收而散给之,俾足衣食以资调遣,法至善也。”⑤道光《彰化县志》卷7《屯政(隘附)》,《中国地方志集成》,上海:上海书店出版社,1999年影印本,第4 册,第325~326 页。福康安的奏折在经过廷议通过后,乾隆帝命闽浙总督觉罗伍拉纳遵旨详查应办事宜。五十五年(1790)十月,觉罗伍拉纳奏陈具体策议十二款,朝廷照准。次年正月,觉罗伍拉纳命台湾道通饬所属遵照执行,台湾番屯正式开始设立。
二、番屯的概况
番屯是台湾屯田的主要形式。“屯田,屯番之田也。屯兵掌于军官,而田则垦自邑,且征收在邑。辟内山,育番民,其自屯田乎!”①谢金銮主修:《续修台湾县志》卷2《屯田》,《中国地方志集成》,上海:上海书店出版社,1999年影印本,第3 册,第402 页。清政府将相对比较开化、比较发达的成熟番社组成屯,从中挑选健壮熟番充作屯兵,按兵额多寡授予田亩,统一管理,无事则垦耕,有事听命征战。
番屯设置之初,有大屯4 处,每处屯丁400 名;小屯8 处,每处屯丁300 名;主要分布在台湾、凤山、彰化、淡水等厅县。由于台湾县地界比较狭小,县府又设有重兵,足资弹压,而彰化、淡水等地面积尤为辽阔,且近山险要甚多,原拨熟番在隘口搭寮防守的隘丁零星散处,不甚得力;加之“台湾县属番社较少,淡水、彰化近山地方,番社最多,凤山、嘉义次之”②《钦定平定台湾纪略》卷62,《台湾文献史料丛刊》,北京:人民日报出版社,2009年,第125 册,第988 页。,故“酌量地势情形,按照番社多寡,分别设屯”③《钦定平定台湾纪略》卷62,第987 页。。彰化县置大屯、小屯各2 处,合计屯丁1400 名,居于全台首位。淡水厅置大屯1 处、小屯2 处,合计屯丁1000 名,居于其次。凤山县置大屯、小屯各1 处,合计屯丁700 名。嘉义县置小屯2 处,合计屯丁600 名,居于再次。台湾县置小屯1 处,屯丁300 名,居于末尾。当时,由于噶玛兰因未开辟而无屯,澎湖因无番终无屯。
所设各屯均由若干熟番社组成,如南路放索大屯由放索、加藤、下淡水、上淡水等社组成,北路东螺大屯由东螺、大武郡、大突、阿束等社组成。各屯中,每小屯中内设屯外委1 名,负责日常屯务管理,战时受命领兵出征;每大屯内设屯把总、屯外委各1 名,屯把总负责日常屯务管理,战时受命领兵出征,屯外委主要协助屯把总工作。全部番屯分归南、北两路管理,南路以放索大屯为总屯,北路以竹堑大屯为总屯,为此特在两屯内再设屯千总1 名,各自统领所属番众。
屯番设立成军的直接目的是“本社防守地方,稽查盗贼”④《钦定平定台湾纪略》卷62,第989 页。,为了不让他们远离乡井,在校验或者调派时容易齐集,在管理上将屯务交由驻台大军北路协副将、南路营参将就近负责,不过花名图则由交清政府所设的南、北路理番同知稽核。点验屯丁、拨补屯弁统归台湾镇总兵、台湾道管辖,再详报督、抚后给予答复,报兵部存档。
屯番们素习技艺,非绿营招募新兵可比,所以仿照四川屯练例,不必归营操演。至于武器装备方面,由于“番民打牲捕鹿,所用镖枪、鸟枪、竹箭,器械不一,均属犀利”⑤《钦定平定台湾纪略》卷62,第991 页。,故屯弁、屯丁所习用器械,均自行制备,报官点验即可,官府不再另行配发。
关于后勤保障,“屯丁、屯弁,毋庸筹给月饷,应酌拨近山埔地,以资养赡也”⑥《钦定平定台湾纪略》卷62,第988 页。。根据官方清查土地情况,台湾有未垦及没收埔地8800 余甲(1 甲约等于11.3 亩),按照就近原则进行分拨,每名屯丁拨地1 甲、屯外委3 甲、屯把总5 甲、屯千总10 甲。所分埔地名为“养赡地”,可以招佃开垦收取租粮,同时官府还依照番田之例,免其纳赋,但所分之地不可私行典卖;屯丁出缺后,即挑选其子弟作为充补,承受田亩。另外,当时还有大量越界私垦的埔地,据统计总面积达11200 甲,亦全数收作官有,所有耕佃一律充作官佃,并以征银代替纳粟。每年官方收取后再按等级高低发放给屯弁、屯丁,其标准是屯千总发番银100 元(1 元合银0.7 两)、屯把总80 元、屯外委60 元、屯丁8 元。
实际执行当中,由于土地状况和其他原因,各屯之间,甚至各社之间的屯丁的赡养地实际拨给量不尽相同。如南路放索大屯所辖的放索社每名屯丁分地1.875 甲,加藤社每名屯丁分地1.180 甲;又如北路东螺大屯所辖的东螺社每名屯丁分地1.000 甲,大武郡社每名屯丁分地1.030 甲;北路日北小屯所辖的日北社每名屯丁分地1.680 甲,大甲中社每名屯丁分地1.900 甲,双藔社每名屯丁分地1.670 甲。
番屯推行仅20 余年便生隐患,主要表现在购耕赡养地的汉佃相继刁抗,甚至还以欺诈、霸占方式侵占赡养地,以及屯弁趁机盗卖屯丁们的赡养地。尽管番屯设置之初,官府一再严令禁止赡养地私行典卖和侵占,但此类事件却屡有发生,并有愈演愈烈之势,致使“鳄弁盗而给贌者有之,虎佃抗其租粟者有之,蠹胥潜为埋没者有之”①丁绍仪:《东瀛识略》卷4《屯隘》,《台湾文献史料丛刊》,台北:台湾大通书局,1987年,第7 辑,第49 页。。嘉庆十五年(1810)闽浙总督方维甸发觉事态严重,决心加以整顿。嘉庆帝甚至还专门为此事发出上谕,指派方维甸和福建巡抚张师诚查照旧章、清厘屯地。方维甸饬令北路理番同知、凤山知县分勘南、北各屯的赡养地,加以清厘。尔后,多方经营,不遗余力进行整顿之事屡见于史,屯务总体尚能维持。
再往后,屯饷乏银、口粮拖欠的问题开始频频出现。屯丁屯饷虽仅有番银八元,也“非诿之佃人抗欠,即推之官司挪移”,“而又屯书发串,恣刁难以勒索;屯弁冒领,捏假名以报销:散给之盘剥靡己,藉端之短折尤多:此屯饷之无实也”,②丁绍仪:《东瀛识略》卷4《屯隘》,《台湾文献史料丛刊》,第7 辑,第49 页。致使屯丁无法正常领到足额屯饷。道光六年(1826),彰化县知县周玺在谈到屯政时,感叹番屯日益废弛,不知如何运作。道光十二年(1832),根据番同知陈盛韶的观察,番屯内部屯弁欺压屯丁情况严重,尤其是各社社规不一,在请赏时时常发生弊端。自是以来,屯务更加隳坏,屯饷亦愈加空乏难以支给,屯丁纷纷散走。
至光绪初年,赡养地与屯饷基本上是徒具虚名,由于缺饷,屯丁逃亡更甚。“向时之社,经再过焉,而已为墟。”③丁绍仪:《东瀛识略》卷4《屯隘》,《台湾文献史料丛刊》,第7 辑,第49 页。光绪五年(1879),竹堑屯弁钱登云向台湾道禀报,由于缺饷严重,各屯屯丁逃亡剧增,严重缺额,如竹堑、麻薯2 大屯额员400 名,时各存200 余名;武朥湾小屯额员300 名,时仅存100 余名。本来屯丁1 名,给以埔地1 甲,使垦而耕,数口之家,可基本做到无饥之事发生;屯饷8 元,虽数量不多,也基本够他们贴补家用。番丁性情愚鲁,乡土观念十分浓厚,假使衣食基本可度,即不忍轻离其家,但“埔分一甲,终无尺地可耕;饷定八圆,不过数百可领。既不能自食其力,又不得仰食县官,无怪其饥寒迫切,轻去其乡也”④丁绍仪:《东瀛识略》卷4《屯隘》,《台湾文献史料丛刊》,第7 辑,第49 页。。屯丁尚阙其人,屯事自然难得实效。
光绪十一年(1885)台湾建省后,屯番逐渐防军化。台湾多烟瘴,地形十分险阻,各地方言、习惯差异极大。而就知兵者角度而言,莫过于屯番,清末屯番的战力远胜于绿营,这是时人的普遍认知。当时,已有大批防军驻台,绿营也逐渐酌改防军,参考相关经验,番屯开始朝着防军化实施了改革。光绪十二年(1886)九月,巡抚刘铭传规定以100 名屯丁为额,编列营伍为10 棚,每棚挑选1 名担任什长,另派熟悉番务有职者为百长,通晓营务者为副百长。次年八月,刘铭传上《整顿屯田折》,获得批准。其做法是屯丁原额保持不变,每年按屯抽调分扼山内生番,半年轮防一次;屯营坐饷屯丁每人每月恢复到洋银8 元,屯弁防营哨例酌定相加;番屯的管理、指挥权全部归台湾镇总兵,道台、同知不再过问。
三、番屯与台湾防务安全
清政府统一台湾后,驻台大军主要为绿营兵,谓之“班兵”。康熙二十八年(1689)总额为8000 名(不含澎湖2000 名),雍正十三年(1735)升至10670 名(不含澎湖2000 名),嘉庆十六年(1811)再升至12142 名(不含澎湖1858 名),但到同治八年(1869)年又降至6938 名(不含澎湖762 名),光绪八年(1882)再减为4323 余名(不含澎湖177 名)。清末,清廷在全国推行防军化,台湾的驻军数量总体有所增加。姑且不论驻台大军战斗力如何,就其人数与台湾人口总额比例来讲就远低于四川、新疆等地,兵力严重不足。实际上,嘉庆初年以前清政府对台湾控制尚严,班兵战斗力尚可,之后战斗力不断衰减,积弊渐深,与之相对应,民变次数却越来越多,社会治安愈来愈差,屯番们承担的任务也就随之越来越重。其后,虽然驻军总人数有所增多,但此时已经到了清末,多事之秋,战事纷起,屯番的作用非但没有减小,反而一定程度上更趋加大。
官方正规军力不足,就挖掘其他武力作为辅助。清政府在台湾设立番屯就是为了辅助驻台大军,建立屯防一体化军事机制,有效维护在台湾的统治。为此,番屯不仅从南、北二路的总体设计上方便管理、就近防御,在厅、县所辖各屯的部署上也尽量做到与各处汛防搭配,以便能够有效发挥其军事功用。早在奏设番屯之初,福康安等人就言:“屯丁人数,应按番社酌挑,令其就近防守也”,“与各处营汛官兵声势联络,则稽察巡防,自可倍加严密”①《钦定平定台湾纪略》卷62,《台湾文献史料丛刊》,第125 册,第988 页。。实际所“设大屯四、小屯八,星罗棋布,联络各营,有事之际,随时调集”②连横:《台湾通史》上册,北京:商务印书馆,1983年,第249 页。,也正是按照这一方针进行的。后来,尽管番屯不断衰败,但这种驻台大军与番屯之间互为表里的设置,却始终未有更改,从而使得屯番成为缉拿匪盗、平息械斗等维护社会治安方面的一支强大力量,在辅助驻台清军在镇压农民起义和平定民变事件等行动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为抗击海盗侵扰、外侮入侵作出了重要贡献。
(一)维护社会治安
清代台湾总体上尚处于未完全开发、开化之地,不仅汉、番之间由于开山抚番矛盾经常被激化,生番常出草袭击汉人;且内地移台汉民人数过多、速度过快、成分过杂,更加重了社会不安定因素;与此同期,漳泉、闽粤人之间的械斗之风也被带到了岛上,社会治安环境十分严峻。
1.缉拿匪盗
早在奏设番屯之初,福康安等人就言:番屯“毋庸另设屯所,即令在本社防守地方,稽查盗贼”,并声明“既挑补屯丁,各令在要隘地方分屯防守,遇有守捕盗贼等事,又须听候征调,所有一切徭役,应请免其承应”。③《钦定平定台湾纪略》卷62,《台湾文献史料丛刊》,第125 册,第991 页。
清代屯番的主要日常工作之一就是巡查盗贼,并严查酗酒、聚赌、强梁、打架等事,维护本地社会治安,遇有突发案事,随时听从官方征调。乾隆五十六年(1791),台湾镇、道,风闻彰化县南投有天地会势力复起。当时,碍于内山密菁捉拿不便,遂令熟悉当地地形的屯丁进入深山缉捕残匪。④参见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中国人民大学清史研究所:《天地会》,第5 册,第376 页。
2.平息械斗
清代福建、广东、江西等省械斗情况十分严重,这当中尤以福建的漳、泉二府械斗之风最炽。随着大量福建、广东等地民众不断徙台,这种风气也随之带来。
道光二十五年(1845)嘉义、彰化二县发生漳泉械斗,台湾知府仝卜年即调屯丁350 名随同前往平乱。⑤参见《军机处录副奏折·农民运动类》,案卷号3324,胶片号136,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藏。
咸丰三年(1853)七月,嘉义、彰化二县和淡水厅等地发生漳泉、闽粤械斗。在官府弹压下,械斗基本上快速得以平息。但十二月,彰化县泉人廖仔汉等开掘壕沟以资保卫,遭到漳人赖英等人阻止,声言破坏了自己的地脉,双方互起口角,无赖之徒趁机造谣,四处传播,械斗再起,迅速波及嘉义、淡水一带。二十二日,台湾镇总兵恒裕、道台徐宗幹调官兵、屯番、壮勇北上平乱。此次,参与平乱的屯番达600 名。
(二)镇压起义和平定民变
康熙年间,台湾旧有汉民数量较少,之后不断有人偷渡到台。到了乾隆五十三年(1788),福康安全面开放政策,允许在台汉人携眷而来,并将已经私渡到台者就地合法化,汉族移民大幅增加,台湾面临巨大压力。而其中许多内地游民、无赖,以及罪犯混迹其间,更加剧社会的混乱和不安定因素,聚啸生事者时有发生,时谚语称“三年一反,五年一变”。“台湾僻处海隅,戍台悉用内地之兵,语言不通,道路不熟,水土不服,险要不知。每逢剿捕之时,必藉乡勇屯番为前导。”①连横:《台湾通史》下册,北京:商务印书馆,1983年,第674~675 页。战斗中,凡冲锋御敌之事,屯番们多奋勇可嘉,甚为得力。
道光十二年(1832),嘉义县张丙树旗,连续攻陷斗六门、盐水港等要地,如不及时加以阻止,恐再有林爽文翻版。是役南路3 屯屯丁在屯千总李元璋、外委潘仙英的带领下全部投入战斗,并在茅港尾与援军协同作战,大破张丙军。②参见洪安全:《清宫谕旨台湾史料(五)》,台北:国立故宫博物院,1997年,第3736~3740、3837 页。
咸丰三年(1853)四月,嘉义、台湾、凤山等县皆有人竖旗,其中以林供、赖鬃等人为大,一时情形危急。在剿匪过程中,屯兵多次参与,并取得较大战果。如在凤山县,六月台湾镇总兵恒裕命下淡水营都司刘国标带领兵丁100 名,屯丁400 名与县丞沈树勋带领的义民300 名会合,从下淡水驰援告急的凤邑;在嘉义县,北路海防理番同知孔昭慈等带领壮勇、屯丁700 余名,台防同知洪毓琛带领壮勇600 余名,屯丁400 名赶往恒裕大营候遣。九日,恒裕命令清军直捣匪巢,战斗中屯弁王基等立下头功,打败匪贼;之后,恒裕饬令屯弁李顺义等密调屯丁300 名截击败匪,再次获胜。
台归清后,大规模民变主要有三次:康熙六十年(1721)朱一贵起义、乾隆五十一年(1786)至五十三年(1788)林爽文起义、同治元年(1862)至同治四年(1865)戴潮春案。同治元年(1862)三月,戴潮春案爆发后,戴阵营连克彰化县城、斗六门、梧棲港,并围攻鹿港、大甲、嘉义县城、笨港、盐水港等要地。这次,各屯屯番全员出动,虽已不比最初,但总体战功彪炳者还是不少。五月,守护嘉义县城,“兵备道洪毓琛派千总龚朝俊带屯番五百名、从九品陆晋带勇二百名护饷来援”③林豪:《东瀛纪事》卷上《嘉义城守》,《台湾文献史料丛刊》,台北:台湾大通书局,1987年,第7 辑,第26 页。。六月,嘉义县城决战,守城官兵已经困守三个月,幸亏萧垅小屯把总段得寿率领该屯300 屯丁,并配合各营兵马驰援才得解围。斗六门之战前后,南路海防理番同知秦煦调动南路3 个屯的屯丁赴府城担任防守任务。十月,官军谋反攻,便在其中挑选500 名,配合新招募的500 名勇丁前往嘉义县城。十二月,台湾道洪毓琛再命参加府城防御的的剩余屯丁赶往盐水港守御。类似事情时有出现。大抵这一时期,也就是同治二年(1863)九月内地清军援台之前,官军以守势居多,之所以相对比较成功,屯番功不可没。④参见许毓良:《清代台湾军事与社会》,北京:九州出版社,2008年,第92 页。之后的反攻时期,屯丁们更加活跃。同治三年(1864),在彰化县内山新城庄、大篮等战役中,有效地转守为攻,表现十分突出。同治四年(1865)正月,戴案已经进入尾声,当清军围攻敌最后据点——上、下茄荖时,屯丁被赋予最重要的任务,即赶到龟仔头堵截通番的要道。事后统计,戴案中屯丁仅阵亡者就有283 名。
(三)巩固海防
台湾虽悬于海外,但锁钥天南,屏障国家东南半壁,其地位十分重要,非若寻常岛屿可比。清代,尤其是清中期以后,其战略价值更加凸显,战略地位更加提高。为此,驻台大军中设立副将,专辖水师。整体而言,处于封建社会末期、推行“海禁”的清廷在台湾驻防的水师力量是比较强大的,布防也相对是比较完善的。但这种设置毕竟是封闭的、比较落后的,无法完全杜绝东南沿海海盗集团的袭扰,更无法有效抵御强大外敌的入侵。
1.抗击海盗袭扰
台湾早在明代就是群盗出没的地方,曾经统治台湾20 余载的郑氏政权以及长期坚持抗清的张煌言,原先都是有名的海盗集团。到了清代,海盗活动依旧比较猖獗,窥扰事件时有发生,比较重要的有两次,即蔡牵、朱濆侵岛事件。这两次作战,屯番均应调参加,取得了较为辉煌的战果。
闽盗蔡牵早在嘉庆元年(1796),活动就比较猖獗,在台湾一带劫掠,后来势力迅速扩大,成为我国东南沿海的主要海盗帮派头目。屯番成军后首度投入战场,就是在嘉庆十年(1805)十一月至次年(1806)七月。该役蔡牵进犯台湾县洲仔尾,并联络凤山县土匪举事。当时,放索大屯、新港小屯等番屯屯丁在洲仔尾参与平乱,表现英勇;搭楼小屯屯丁不仅在内埔庄随营作战颇有斩获,还在外委潘天赐的带领下,晓谕生番助战。①参见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嘉庆道光两朝上谕档(十一)》,桂林: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0年影印本,第687~688 页。
嘉庆十三年(1808)六月,粤盗朱濆集团突入淡水,妄图占据台湾本岛一部,作为其长期活动的陆上基地,台湾知府杨廷理调集武朥湾小屯、竹堑大屯屯丁500 余名应战,配合官兵、义民、壮役围击,终于击退朱濆的攻势。②参见洪安全:《清宫谕旨台湾史料(四)》,台北:国立故宫博物院,1997年,第2843~2847、2853~2855 页。最后,在南澳总兵王德禄所率水师的合力夹击下,朱濆等大败而去。
2.抵御外敌入侵
随着时间的推移和世界形势的变化,台湾所面临的外来威胁也随之增加,番屯不断加以调整,屯番们的任务作用也从安内逐渐转向攘外,在抗击外来侵略者当中担当了重要任务,发挥了重要作用。
鸦片战争中,为了自保其家,屯番大显身手。道光二十年(1840)七月,台湾道姚莹调集屯丁200 名,协同乡勇千余名戍守台湾咽喉鹿耳门。此外,北路的武朥湾小屯亦在防区鸡笼驻守,并在次年八月俘获遭风击落海的英舰舰员25 人。九月,淡水同知曹谨载传檄调动精通鸟枪射击的250 名屯丁增援,让他们分驻鸡笼、沪尾二地。③参见洪安全:《清宫洋务始末台湾史料(一)》,台北:国立故宫博物院,1999年,第31、73、95 页。
戴案的剿平使屯番折损不少,但还未获得喘息,台湾南端的琅峤又生事。同治六年(1867)发生的罗妹号船事件,因清廷处理无方,致使美国派兵入台“直接处理”。美军大兵压境,引起台湾,尤其是南部地区的高度紧张。台湾道吴大廷即刻派遣已经卸任,但熟悉番事的放索大屯把总潘春晖前往打探情况,并督令南路营、县责成选派屯弁、屯丁直赴琅峤。④参见洪安全:《清宫洋务始末台湾史料(一)》,第326、353 页。尽管此次屯番开赴琅峤的行动最终以和平收场,但展示了军威,为处理罗妹号事件起到了一定积极作用。
要之,清政府十分重视利用番屯来维护其统治。“台湾之设屯兵、立屯弁、分屯田、发屯饷,俾足衣食而资调遣,法至善也。”⑤丁绍仪:《东瀛识略》卷4《屯隘》,《台湾文献史料丛刊》,第7 辑,第49 页。由于所属番众具备土生土长之战斗优势和自保其身家必全力以赴之作战心态,在长达百年的实践过程中,他们始终作为土著民武力的主要类型和官番合作的成功范式而存在,有效地辅助了官军维护台湾社会的安全与稳定,有力地维护了台湾的权益,维护了国家统一和领土完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