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纪兰:处处以身作则事事为了人民
2019-12-04
晚晴 2019年10期
1951年西沟村成立初级农业合作社时,申纪兰成了副社长。为了真正实现妇女解放,她走家串户,向妇女宣传“劳动才能获得解放”的道理,同时努力做男社员的思想工作,积极争取男女同工同酬。
1954年9月,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上,申纪兰提出的“男女同工同酬”倡议被写入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部宪法。
作为唯一连任十三届的全国人大代表,申纪兰通过建议和议案将老区脱贫振兴带入了快车道。中西部开发、引黄入晋工程、太旧高速公路、山西老工业基地改造等促进了经济发展;平顺县提水工程、平顺县二级公路建设、平顺县集中供热、集中供气工程等改善了当地群众的生活。
“当人大代表,就要代表人民,代表人民说话,代表人民办事。”申纪兰是这样说的,也是这样做的。
申纪兰,女,汉族,中共党员,1929年12月生,山西平顺人,第一届至第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她倡导并推动“男女同工同酬”写入宪法。改革开放以来,她勇于改革,大胆创新,为发展農业和农村集体经济,推动老区经济建设和老区人民脱贫攻坚作出巨大贡献。曾荣获“全国劳动模范”“全国优秀共产党员”“全国脱贫攻坚‘奋进奖”“改革先锋”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