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代如何振兴实体经济 切实筑牢发展根基
2019-12-04费洪平
费 洪 平
(国家发展改革委 产业经济与技术经济研究所,北京 100038)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发展实体经济的重大意义,明确指出像我们这样一个大国要强大,必须靠实体经济。党的十九大报告鲜明提出,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必须把发展经济的着力点放在实体经济上,把提高供给体系质量作为主攻方向,显著增强我国经济质量优势。为此,必须加快振兴实体经济,打牢发展根基,更好顺应我国经济由高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阶段的需要。
因此,本文在分析我国实体经济发展面临的困境基础上,提出振兴实体经济的对策措施,以期有助于打赢振兴实体经济的攻坚战。
一、当前实体经济正处于发展的关口期
当前全球经济深度调整,重视实体经济发展已成为世界各国普遍共识。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在很大程度上可归结为虚拟经济对实体经济的过度背离,许多国家纷纷汲取教训,重新聚焦实体经济。一方面,欧美发达国家大力实施“再工业化”战略和促进制造业回归,呈现加速向实体经济回归的新趋势;另一方面,新兴发展中国家以制造业为主体的实体经济增长加快,制造业已成为新兴发展中国家参与经济全球化、促进经济增长的关键部门。发展实体经济再次成为世界潮流和全球经济再平衡的核心内容。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抓住经济全球化的机遇,积极利用国际国内两种资源、两个市场,主动承接发达国家的产业转移,形成了规模巨大、门类齐全、独立完整的产业体系,跃居为世界第一制造业大国和第二大经济体,实体经济取得了长足发展,并在稳增长、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等方面发挥了举足轻重的作用,不仅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作出重要贡献,而且已成为支撑带动世界经济增长的巨大引擎。就制造业来看,主要工业品产量大幅攀升,多种产品产量已稳居世界第一,1978—2016年,我国工业增加值从1 607亿元增加到24.8万亿元,年均增长14.5%[1],目前已超过美国跃居世界第一工业大国。制造业持续快速发展是我国经济长期保持高增长的关键,也是国际金融危机冲击下,我国能够实现经济相对平稳较快增长的重要支撑。虽然目前我国已步入工业化中后期阶段,但工业化的任务并未完成。继续完成工业化,着力振兴实体经济、壮大制造业,仍然是新时代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进程中重要而艰巨的历史任务。
经验和教训两方面都表明,回归实体经济本位才是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正途。改革开放近40年来,我国经济发展取得巨大成就,从根本上说是得益于实体经济这块“基石”,实体经济不仅支撑着百姓衣食住行,更关系到国家长治久安,任何时候都不能忽视、不能懈怠、不能动摇。
二、实体经济发展面临的困境
自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以来,特别是经济进入新常态后,我国实体经济经营环境趋紧、下行压力加大,出现“弱化、边缘化、虚化”的迹象,面临诸多问题和困难,突出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增长速度与盈利水平同步下降
国际金融危机后,我国实体经济增速明显放缓。2012年以后,我国实体经济增加值年增长率均在10%水平以下,2015年甚至低于5%。若以农业、工业、建筑业和部分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住宿和餐饮业)的生产总值作为实体经济口径计算,实体经济占比从2011年71.5%下降到2016年的64.7%。其中,工业作为实体经济的主体,下行态势更为明显。我国工业增加值自2010年1季度同比增长达到19.7%高峰后,一直持续回落,到2016年降至6.1%[2]。不难看出,整个“十二五”期间工业经济运行整体处于加速下滑的“L”型“竖线”过程。
实体经济在增速下滑的同时,盈利能力也大幅下降。数据显示,2000年以来我国企业销售毛利率从26.5%下降到2015年的18%左右,非金融上市公司净利润率从2000年的8%以上下降到2015年的6%以下。工业企业盈利下降更为明显。2011—2014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利润同比增速分别为25.35%、5.27%、12.15%、3.30%,2015年首次出现负增长,为-2.3%[2]。不仅如此,而且一些制造企业的利润多半来自金融、房地产投资等非主营业务收入。2016年下半年以来,实体经济增速逐步回升,但这种态势能否持续有待于进一步观察。
(二)要素成本过快上涨导致传统发展模式难以为继
随着工业化迅速推进,支撑我国实体经济30多年快速发展的低成本要素优势逐步消失,要素价格持续上涨,加之企业税负较高,进一步压缩了企业利润空间。原有以低加工度、低层次技术、低附加价值的产业结构难以消化成本不断上涨的压力,国际比较优势日渐弱化,传统发展模式越来越难以为继。
2005—2010年,我国规模以上制造业主营业务成本年均增速(22.8%)低于制造业主营业务收入增速(22.9%)和利润总额增速(29.1%)。2011—2015年我国规模以上制造业主营业务成本年均增速为10.1%,明显高于制造业主营业务收入增速(9.7%)和制造业利润总额增速(4.5%),成本增速与主营业务收入、利润增速的关系发生了逆转,导致成本费用利润率由升转降,从2010年的8.3%下降到2014年的6.5%[3]。
一是劳动力成本急剧上升,企业出现招人难、用人难、留人难的问题。2005—2015年,我国制造业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工资总额从5 056.6亿元提高到28 341.6亿元,增长了5.6倍;人员平均工资从15 748元提高到55 915元,年均增长率达13.5%,其中2011年增速超过20%。同期,我国制造业全员劳动生产率年均增长约6.1%(1)作者根据相关数据计算所得。。
二是用地价格呈刚性上升,企业用地成本不断增加。从监测数据看,全国主要城市土地出让价格2008年以来加速上涨,尽管2012年以来增速有所放缓,但仍呈现刚性上升态势。综合地价由2012年第三季度的3 093元/平方米增加到2017年第三季度的4 012元/平方米,工业用地价格由2012年第三季度的662元/平方米增加到2017年第三季度的799元/平方米,分别增长了18.7%和17.3%[4]。
三是税费成本总体上升,企业税负偏高。据测算,企业已缴税金占营业收入比重达7.8%,其中应缴增值税占营业收入达3.7%。2014年包括企业应交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和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在内的制造业税费成本占制造业主营业务收入比重为5.74%,比2010年的6.21%降低0.47个百分点,但相比2005年还高0.52个百分点[5]。
四是融资成本高,特别是中小企业融资难已成为影响实体经济发展的重要因素。2014年底我国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利息支出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约为1.2%,比2009年底的0.8%高出0.4个百分点,上涨50%。与此同时,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利息支出占主营业务利润收入比重也大幅提高,从2010年8月份的6.47%提高到2015年9月份的9.2%,提高2.73个百分点,上涨42.7%[6]。
此外,“五险一金”也是实体经济企业成本上升的重要因素。部分省市“五险一金”总缴费率超过58%[7],企业承担的比例接近一半。
(三)低端产能过剩与高端供给不足并存的结构性矛盾突出
当前,实体经济最根本性的问题是中低端和无效供给过剩、高端和有效供给不足并存,造成供需不匹配,长期累积的结构性矛盾凸显。一方面,传统产业产能过剩矛盾持续发酵,产能利用率偏低。目前,我国工业企业产能综合利用率低于80%,一些行业产能利用率还低于75%[8]。另一方面,绝大部分产业都处在国际产业价值链低端,在我国出口产品中,中低端占60%。许多高端产品国内供给不足,仍长期依赖进口。从关键技术自给率看,纺织机械、高端数控机床、高速胶印机、集成芯片制造设备、光纤制造设备产品、轿车制造设备、高端传感器和液晶面板,进口分别达到70%、75%、75%、85%、100%、70%、80%和70%[9]。即便是具有优势的我国高铁装备所需的轴承、制动系统、高强度螺栓等核心零部件、元器件,自主生产比例也只有20%。
(四)创新能力不足与体制障碍的双重制约
总体上看,我国实体经济中的大部分产业和企业与发达国家相比还存在较大的技术差距。数据显示,国际领先企业普遍将销售收入的5%以上用于研发投入,而我国制造业500强企业的研发投入强度只有2%左右[10]。从经费投入水平看,2016年我国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支出占GDP比重为2.1%,成为仅次于美国的世界第二大研发经费投入国。但从产出结果看,虽然我国发明专利申请量已连续6年位居世界首位,但科技成果转化率和科技对经济增长贡献率分别也只有30%和50%,而发达国家在60%~70%之间[11]。关键装备、核心零部件和基础软件仍依赖进口和外资企业,支撑产业升级的技术储备明显不足,技术创新链条存在不同程度的脱节问题。
目前我国实体经济发展的体制机制性障碍依然比较突出。一是市场体系不完善、不规范。虽然商品市场发展比较成熟,但要素市场化改革还相当不完善,资源合理分配的体制机制尚未理顺,制度性交易成本仍然过高。二是民营经济发展环境尚需改善。除私人产权保护不够、法制环境不完善、政府干预过多等老问题外,国有企业在一些产业领域过度垄断成为阻碍民间资本进入的“玻璃门”、“弹簧门”、“旋转门”。三是国有企业深层次改革攻坚尚未取得实质性突破,政企、政资关系还要进一步理顺,现代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尚不健全,经营机制转换迟缓。四是吸引社会资本支持创新的良好机制缺乏,专业科研机构和高等院校的科研成果往往偏离企业和市场的实际需求。五是市场出清机制缺失。产业和企业退出机制不健全,导致实体经济中落后过剩产能不能及时退出。
(五)虚拟经济与实体经济发展不协调
在虚拟经济投资时限短、回报率高的特征诱导下,大量资本流入到虚拟经济领域,造成实体经济“失血”、“ 抽血”现象十分突显。首先是金融行业的大量资金仅在内部自循环。一方面,服务于实体经济的意愿不强;另一方面提高了实体经济的融资成本。由于实体经济出现产能过剩、回报率低,加之金融业垄断和不当管制,大量制造企业也纷纷寻找机会介入金融行业,其收入更多依赖于金融投资等非主营业务收入。同时,金融资源错配、资产价格泡沫加重、高杠杆率的债务违约风险,严重恶化了实体经济的营商环境。据测算,我国工业平均利润率仅在6%左右,而证券行业、银行业平均利润率则都在30%左右[10]。与此同时,非金融部门杠杆率也在快速上升。据测算,2012年我国非金融类企业部门的杠杆率为106%,2016年高达165%,远超过德国的49%、美国的72%、日本的99%[12]。过高的杠杆率不但容易引发金融泡沫,导致金融利润率虚高,而且吞噬了实体经济企业利润。同时,我国现阶段金融创新方向存在问题,金融机构套利业务和理财、信托等通道业务的创新,过度强调对利润的追逐而脱离服务实体经济的根本要求。从上市公司看,金融板块的利润额已占到了所有上市公司利润额的50%以上[13]。虚拟经济的无序发展造成虚拟经济中资本流动性过剩而实体经济中资本流动性不足。
除金融领域外,我国房地产业的无序发展,资金过多地向房地产集中,也严重损害了实体经济发展。由于地方政府长期过度依赖房地产对GDP、财政收入的贡献,政府与房地产开发商和商业银行实际上形成了利益共同体,一起不断推高房价,不仅使房价严重脱离国情、超出居民的购买能力,而且超高的行业利润引导资金过度向房地产流动,使房地产泡沫加剧,埋下金融风险隐患,并导致实体经济发展资金严重不足。
(六)内需增长放缓与外需疲软叠加
国际金融危机以来,外需持续萎缩与内需增势放缓叠加,使实体经济发展面临更强的市场需求制约。在我国经济进入新常态以后,依靠扩大投资拉动经济增长的效果递减,投资边际产出明显下降。同时,我国投资的三大主要领域,即基础设施、房地产和制造业的投资增速都呈现明显下降趋势。最终消费支出虽然保持平稳较快增长,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不断提高,但与全球平均水平还有较大差距,国内消费需求仍有较大上升空间。
与此同时,国际金融危机以来,世界经济明显衰退,全球经济深度调整,逆全球化思潮和国际贸易保护主义重新抬头,全球贸易陷入低迷。2008—2016年,全球经济增长由前10年的年均4.13%下降为2.85%,全球贸易增速由年均11%大幅下降为-0.21%[14],导致外需对我国实体经济的拉动作用明显减弱。欧美发达国家纷纷提出“再工业化”战略,呈现向实体经济回归的新趋势。一些新兴经济体和发展中国家积极进军中低端制造业,成为国际市场的有力竞争者。我国实体经济面临高端被发达国家封杀、低端被新兴经济体阻击的“双重挤压”格局。
三、振兴实体经济的对策措施
与虚拟经济相比,实体经济一般投入成本较高、产出周期较长、利润回报较低,需要政府部门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新时代要切实把振兴实体经济放在应有的重要位置,采取更加有力政策措施,营造更为良好发展环境,动员各方凝心聚力、主动作为、积极参与,推动政策、资金、技术、人才等汇聚到发展实体经济中来,促进实体经济从总量扩张转向能力提升、由大向强的转变,进一步激发实体经济发展的内生动力和活力,实现实体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一)推进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改革攻坚,进一步激发实体经济发展活力
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正确处理政府和市场关系,协同推进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改革攻坚,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地发挥政府作用,形成有效市场和有效政府相辅相成、相得益彰的体制机制,优化发展环境,进一步激发实体经济活力。
一是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以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为重点,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简化和合并审批手续,大幅度消减而不是下放行政审批项目,强化政府的事中与事后监管职能。全面清理和规范行政审批相关前置有偿中介服务事项。加大商事制度改革力度,深化“先照后证”改革,扩大“证照分离”改革试点范围,全面实施“多证合一”。推广“互联网+政务服务”,全面实行一门受理、并联审批、多证联办、阳光审批、限时办结等“政务超市”审批服务模式。
二是建立和完善促进公平竞争的市场规则体系。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清理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各种所有制经济企业依法平等获得土地、信贷等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当务之急是着眼于公平保护产权,完善物权、合同、知识产权相关法律制度,加强对各种所有制企业和自然人财产权的保护,形成正向产权激励机制。加快要素价格市场化改革,促进生产要素在城乡、地区、行业、企业间顺畅流动与优化组合。
三是加快国有垄断行业改革开放步伐。加快推动国有经济布局优化、结构调整、战略性重组,深化国有企业和各类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积极推进经济性垄断行业和领域的产权结构、投资主体多元化改革,切实防止对国有企业的过度保护。积极发展国有资本、集体资本和非公有资本等交叉持股、相互融合的混合所有制经济。加快以建立健全现代企业制度为主旨的公司制股份制改革和企业治理结构创新。
四是解决民间资本“不能投、不愿投、不敢投”的问题。完善和落实促进民间投资的各项政策措施。清理废除各类显性和隐性壁垒,在政策和资源配置上要给民间投资平等的地位和待遇,鼓励民营企业依法进入更多领域,保证民营企业依法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
(二)全方位推动自主创新,加快提升实体经济核心竞争力
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把科技创新作为引领实体经济发展的第一动力,加快培育创新主体,集聚创新资源,打造创新平台,完善创新体系,优化创新环境,持续深入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更多依靠创新驱动引领整个实体经济发展。
一是完善产业创新体系。推动建立以制造业创新中心为核心载体、以公共服务平台为重要支撑的制造业创新网络,建立市场化的创新方向选择机制,鼓励创新的风险分担利益共享机制。采取多种措施鼓励社会资源投入,充分发挥企业、科研院所等责任主体的作用,建设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具有较强技术推广服务能力的产业技术基础公共服务平台。加快发展众创园地、大学科技园、科技企业孵化器等创业服务平台。规范相关服务标准,开展技术研发、知识产权运用、检验检测、技术评价、技术交易、质量认证、人才培训等专业化服务,提升产业技术基础服务能力。
二是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深度融合的技术创新体系。促进各类创新要素向企业集聚,使企业成为创新决策、研发投入、科研攻关、成果转化的主体,打造一批有国际竞争力的创新型领军企业。引导工业企业重视产品设计创新,培育一批专业化、开放型的工业设计企业,鼓励制造企业、工业设计企业、高等学校、科研机构建立合作机制,完善设计领域的创新生态系统。
三是加大关键共性技术开发力度。发挥行业龙头企业主导作用和高校、科研院所基础作用,集聚创新资源,组织开展跨行业、跨领域、跨区域的产学研用协同创新。建立企业、科研院所与高等院校产学研用相结合的产业技术创新联盟,采取联合开发、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模式,攻克一批对产业竞争力整体提升具有全局性影响、带动性强的关键共性技术,加快成果转化和工程示范。
四是完善技术创新的动力机制。强化知识产权创造、保护、运用,倡导 “工匠精神”,构建法律、制度、契约的保障激励机制,提升中国制造的质量技术标准。完善融资、研发设计、科技成果检测、信息咨询等创业创新服务,发展线上线下结合的科技成果交易,促进科技同经济、创新成果同产业无缝对接。建立研发创新成果转化的利益激励机制。推广“专业科技企业孵化器+科技园区”模式,设立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打造完善的科技成果转化链条。
五是完善人力资本质量提升机制。鼓励大学、科研机构与企业联合建立高级技术人才培训基地,实现教育资源共享。探索创新人才培育新模式,鼓励“订单式办学”。支持制造业重点企业参与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促进制造业相关学科交叉融合。促进学科专业设置与产业创新协调衔接。着力培育具有广阔国际视野和强烈创新意识的企业家,加快造就一大批具有国际水平的战略科技人才、科技领军人才和高水平创新团队。
(三)加强相关制度建设与市场监管,促进虚拟经济与实体经济协调发展
加强虚拟经济监管体系和制度建设,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引导“虚、实”经济协调发展。
加强金融和资本市场监管,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完善信息披露制度,提高金融交易的透明度,严格规范市场主体行为。一是加强股市监管,加快证券发行、上市公司审批、核准、登记注册方式改革,抓紧完善上市公司分红制度、信息披露制度、新股发行和退市制度等,严格查处内幕交易、弄虚作假、恶意造势等违法违规行为,促进一级市场和二级市场协调健康发展。二是规范金融市场行为,建立统一监管机构,对金融衍生品实行集中监管。进一步完善金融监管体系,建立对互联网金融等新兴金融领域宽严适度的监管制度,整顿理财产品市场,打击各种非法金融活动。对于民间高利贷所得征收高额资本利得税,对投机性过强、回报率过高的投资品加强监测和监管,抑制过度炒作。严格市场准入制度,完善市场交易和清算制度,增强金融衍生品交易的透明度。
深化金融体制改革,增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一是同步推进金融市场化改革和法治化监管体系,推动金融领域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加快信用体系、担保体系、风险分担体系建设。全面清理金融自我服务业务,规范金融机构表外业务特别是衍生品交易,引导金融业更多为实体经济服务。二是加快发展各种自担风险的区域性小型金融机构、社区金融服务组织、村镇银行等合法合规的金融主体,完善商业银行对中小企业金融服务工作考评机制。建立专门为中小企业创新和发展提供包括信息咨询、技术支持、管理培训、信贷融资等的一站式服务体系。三是加快发展直接融资服务的平台和通道,促进多层次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积极稳妥发展企业债券(公司债),规范发展股市主板市场,积极推进二板、三板、创业板市场发展,大力发展风险资本市场,设计适应特定实体经济企业直接融资需求特点的金融服务新产品,提高实体经济企业融资便利性。
建立符合国情、符合房地产商品特性、适应市场规律的房地产业平稳健康发展长效机制。大力推进财税体制、住房制度和建设用地制度改革,还原“房子是用来住的”基本属性,由行政性调控为主转变为以经济手段调控为主,抑制投资投机性购房需求,避免或减少房地产业无序发展对实体经济的挤压。对房地产业的调控,既要有短期性的应急政策,更要建立长效机制。短期看,应采取提高购买二套房首付比例、取消房贷优惠、缩短贷款年限、打击取缔哄抬房价的不法中介机构、抑制投机性资本进入房地产市场等多种措施。长期看,要从住房制度改革、房地产税费改革、发展租赁市场、改革土地供应规则等方面通盘考虑,出台一揽子政策。
(四)树立“放水养鱼”意识,进一步加大降低实体经济成本力度
加强统筹协调、部门协同和各级联动,建立健全工作推进机制,以“治本”的方式降低实体经济成本,全力打好降低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及人工、税负、社保、财务、物流等成本“组合拳”,全面减轻企业负担。
以简政放权为核心,进一步减少审批环节、降低各类中介服务费用,打通政策执行“最后一公里”,切实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强化“放水养鱼”意识,有针对性地降低生产要素成本。通过加强垄断性能源企业经营成本监审,有效降低实体经济用能成本。适度减轻企业社会成本支出负担。以精简“五险一金”为主要内容,适当降低由企业承担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及失业、工伤、生育保险费率,出台合理调整企业社保缴费比例实施办法和细则。降低企业融资成本,下调银行服务收费,鼓励银行尤其是大型银行创新信贷服务方式,鼓励银行单列小微企业信贷计划,实施“无间贷”政策。增强中小企业直接融资的可及性,促进私募股权和创投基金发展,推进企业资产证券化,适度降低投资者进入新三板市场交易的资本门槛。加快启动企业上市注册制改革试点,降低企业直接融资的制度性交易成本。
继续推进结构性减税,着力降低生产环节税费。已出台的减税措施要真正落实到位,在全面“营改增”基础上,适度降低企业各项税率,加大结构性减税力度,拓宽减税范围,加快我国征税由生产环节向消费环节的转变。开展涉企收费专项治理整顿行动,加大审计和督查力度,建立违法违规涉企收费惩处机制和企业维权机制,尽快推出一批制度性、管长远、见实效的清费举措。
(五)加快产业转型升级,优化实体经济结构
把握全球新科技和产业革命兴起的趋势,着力突破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的技术瓶颈,促进实体经济转型升级。
一是加强传统产业技术改造和模式创新。推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和传统产业深度融合,推动传统产业优化升级。加快突破制约实体经济转型升级的研发设计、供应链管理、品牌培育、营销等关键环节,加快实体经济价值链升级、禀赋升级、载体升级。大力推行网络化协同、个性化定制、在线增值服务、分享制造等“互联网+制造业”新模式,积极培育云端制造体系。推动制造业研发、生产、管理、服务与互联网和智能技术深度融合,提升制造业数字化、定制化、柔性化、网络化、智能化水平。
二是积极培育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发展市场前景好、容量大、效益高的新产业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着力推动制造业由价值链低端环节向高端环节延展提升,打造实体经济升级版。结合实施“互联网+”、“中国制造2025”战略规划,大力发展分享经济、数字经济、生物经济、绿色经济、创意经济、智创经济等新经济,扩大高质量产品和服务供给。
三是加快构建市场化法治化淘汰出清落后过剩产能的长效机制。要把去产能与调结构、促转型结合起来,坚持分类施策、多措并举、标本兼治,综合运用法治和市场化手段实现市场出清,淘汰一批传统行业的落后过剩产能,清除“僵尸企业”。支持企业跨地区、跨所有制兼并重组,严禁落后产能转移。去产能要重视区域差异,不搞一刀切,避免不顾地区差异的总量控制和任务分解方式,慎用技术装备、生产规模等微观标准调节产能。
(六)着力深挖国内需求潜能,拉动实体经济发展
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扩大内需不是非此即彼的对立关系,实施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并不意味着改变扩大内需这一既定国策。要继续深挖旧动力的潜能,打好稳投资、促消费、扩出口这“三驾马车”协同发力的组合拳,特别要注重引领和创造消费需求,高度重视依托13亿多人口的国内大市场,坚持把扩大内需作为经济发展的长期战略方针和基本立足点,主要依靠扩大内需来拉动实体经济的长期稳定和持续发展。
完善促进消费的体制机制,增强消费对实体经济发展的基础性作用。适应消费结构升级的要求,通过调整宏观收入分配结构,适当提高居民收入和劳动报酬占比,改善消费环境,增强消费能力,改善大众消费预期,释放消费潜力,着力扩大居民消费。
围绕增加有效供给稳步扩大投资需求,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优化投资结构,提高投资效率,发挥投资对优化供给结构的关键性作用。充分发挥政府投资的杠杆撬动作用,加大对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的投资力度,加大人力资本投资,增加有利于实体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投资。
(七)积极推进开放合作,拓展实体经济发展新空间
把握经济全球化的新形势新特点,加快完善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的开放环境,构建开放型经济发展新体制,在全球布局产业链和创新链,在合作共赢中提升我国实体经济竞争力,拓展实体经济发展新空间。
一是加强国际技术合作。鼓励企业开展国际技术交流活动,采取科技合作、技术转移、技术并购、创新资源共享、参与国际标准制定、在国外设立研发中心等多种方式,快速提升我国产业技术创新能力和在全球的影响力、话语权。鼓励外商投资实体经济,加强与世界一流跨国公司的合资合作,吸引有实力的跨国公司在我国设立高水平的研发中心、生产中心和运营中心,充分发挥外资企业对促进我国实体经济发展的积极作用。
二是积极推动国际产能合作。以优势产业为重点领域,以“一带一路”国家为重点区域,开展国际产能合作,在国外建设一批国际产能合作示范区。鼓励制造企业积极从事国际总承包、总集成,带动包括装备、资本、技术、标准、品牌输出的贸易投资,培育“优进优出”新模式,引导国际产能合作向更大规模、更广领域、更高层次发展,拓展市场新空间。
三是加快促进加工贸易和外资利用结构升级。放宽服务业、制造业、采矿业等领域的外资准入限制,鼓励外商投资高端制造、智能制造、绿色制造,以及工业设计和创意、工程咨询、现代物流、检验检测认证等生产性服务业。拓展对外贸易,培育贸易新业态新模式,推进贸易强国建设。推广复制自贸区新一批改革试点经验,推进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建设,全面实施“外商投资准入前国民待遇+负面清单”管理制度。支持企业建设出口商品“海外仓”和海外运营中心,探索建设全球性产品交易展示中心和国内进出口货物集散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