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风何须追求“浓妆艳抹”?
2019-12-04李伟明
●李伟明
《资治通鉴》第一百七十六卷有一段关于文风的记述,说的是隋文帝讨厌浮华文风的事,写文章的人不妨看看。
隋文帝杨坚是个不喜欢读书的人。他当上皇帝后,因为不喜欢文章用词华丽,专门下发文件,要求全国的公私文书做到行文朴实。泗州刺史司马幼之的文章奏表都写得很浮华(估计有堆砌词藻的嫌疑),结果,隋文帝把他交给司法部门治罪。
当时的治书侍御史李谔也讨厌华丽文风的盛行。针对这种情况,他特地给隋文帝打了个报告,说一些边远的州县没有执行朝廷要求文风朴实的命令,仍在选拔任用一些擅长花拳绣腿式文章的人,建议文帝派人下去普查,将这种人送御史台定罪。
李谔认为,当年曹魏的三个君主注重文词优美,忽视治世之道,于是下面的人纷纷效仿,终于成了风尚。到了东晋、齐、梁时期,这种文风的危害到了极点,很多人的文章连篇累牍,积案盈箱,洋洋洒洒写下来,却只是描述了月升露落、风起云涌的情景,而这种人偏偏能得到重用。于是,全国上下,从王公子弟到乡野孩童,竞相追求这种没有实用价值的“雕虫小技”,而忽视学习实用知识。结果,文笔日繁,其政日乱,产生了恶劣的影响。隋文帝看后,作出重要批示:将李谔的报告下发到全国各地。
文风浮华也可以定罪,这事听起来简直可算“奇闻”了。那些文章写得“漂亮”的笔杆子们,得庆幸没有碰上那个时代才是。
隋文帝所讨厌的,也许主要是实用性文体的华丽文风(不过,那时文章、文学未分家,没有什么职业作家之类,人们看重的还是文章的实用功能,所以,写“闲文”的也要一并遭殃了)。除了文学作品,其他文章都应是实用型的。实用型文章,理应行文简洁,通俗易懂,讲究效率,让人在最短的时间内了解它的意思,获取有用信息。那些玩弄词藻、叙述过分铺张曲折的文章,把有用信息埋藏在大量的废话中,有意无意地浪费了别人的宝贵时间,的确该打屁股(后世在朱元璋手上,据说有个大臣叫茹太素的,还真的因为写长文章被打屁股)。
撇开实用型文体,来说说文学作品吧。文学是一门艺术,语言的艺术。既然如此,文学作品的语言当然是需要精雕细琢的,要让人读了产生审美的愉悦(所以,相比于其他文体,文学作品除了认知功能,还具备审美等功能,在语言上的要求就高得多了)。那么,文学作品是否就应追求浮华的文风呢?
应该说,千百年来,的确有人是这样认为的。远的不说,就说当代吧,我们便经常可以从报刊读到这样的作品:文章的每一句话都相当漂亮,甚至动辄可以看到平时几乎没见过的字、没听过的词,让人乍一看,感到高深莫测,好不佩服。然而,这一个个华丽的句子串起来之后,再三品味,却始终不知所云,就是闹不明白作者想告诉我们什么(正如李谔说的,洋洋洒洒几大段下来,说的不过是一朵白云)。对于我辈文学的门外汉来说,这种文风只能让人从此不敢亲近“文学”,作出“惹不起躲得起”的选择。这样的“有句无篇”的作品,在普通读者看来,不过是一场文字游戏罢了。
文学作品中,优美的语言固然很重要,但厚实的内容才是第一位的。语言只是作品形式的一方面,形式与内容相比,打个不尽恰当的比方,就好像人的外表和内在气质,一个人的气质太差的话,怎么刻意打扮恐怕都是那么回事。同样的,一个气质颇佳的人,淡妆素抹也能引人注目,而如果浓妆艳抹的话,说不定还倒人胃口呢。明白了这一层道理,再回头看古时那些无视文章内容刻意卖弄文字而获惩罚的人,又觉得他们并不是特别“冤”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