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CEP的“轮辐”效应研究
——基于多轮驱动的视角
2019-12-03王文玺
钱 进,王文玺
(1.山东社会科学院 经济研究所,山东 济南 250002;2.山东大学(威海)商学院,山东 威海 264209)
一、引言
二战后,国际经贸规则主要由欧美等发达国家为主制定,随着发展中经济体的参与日益增多,世界经济已经步入后金融危机时期的深度调整阶段。由于欧盟、北美自贸区的成功经验,以及世界经济贸易自由化的客观规律和发展趋势,区域间贸易协定的规模呈现不断扩张的趋势,贸易自由化带来的经济及贸易的增长效应愈加明显。然而,随着WTO谈判受阻,以及出现了英国脱离欧盟、美国退出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TPP)等一系列“逆全球化”的现象,双边贸易协定成为各国应对经济增长乏力、贸易增速放缓的经济合作现象。值得一提的是,双边贸易协定的规模不断扩大并交织在一起,很容易形成“意大利面碗”效应,这不仅降低了区域经济的贸易活力及运行效率,而且不利于多边区域的经济一体化进程。为此,“多边”贸易战略又重新成为各国贸易谈判和经济博弈的焦点,由此世界自由贸易的发展形成了“多边”-“双边”-“多边”的“U型”模式。在亚太区域,以东盟为主导、我国力主推动的“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Regional Comprehensive Economic Partnership,简称为RCEP)正在积极谈判,成为亚太区域甚至世界范围自由贸易的新航标。2018年4月,各方在新加坡举行第22轮谈判,就货物、服务、投资和规则领域展开深入磋商。RCEP由东盟十国倡议,邀请中国、韩国、日本、新西兰、澳大利亚、印度共同参加,即“10+6”模式的融合和发展,试图采取降低关税税率及经济贸易壁垒的方式,建立亚太地区的自由贸易市场。
世界大多数国家将签订自贸协定视为对外经济的既定战略,如何使得各个成员经济体获得自身经济利益的最大化已成为核心议题。不同于以往的自由贸易形式,新兴的自贸协定涉及的内容广泛而全面,不仅包括商品贸易,还涵盖服务贸易及金融、投资等领域。以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China and ASEAN Free Trade Area,简称为CAFTA)为例,东盟是中国最早商谈自贸协定的对象,自2002年与东盟启动谈判以来,历时8年最终于2010年与东盟正式建立自由贸易区。CAFTA是当前世界上人口规模最多的自贸区,同时也成为发展中经济体之间建立的最大自贸区。中国与东盟大多数国家的产业结构相似,生产和加工的商品以资源和劳动密集型的中低端产品为主,相互之间相似的出口结构存在一定程度的竞争关系,可能导致资源和要素的扭曲配置,而随着中国产业结构的转型升级,以及中国对外开放的贸易政策,这种竞争关系将逐渐弱化。相应的是,日韩生产和出口以资本和技术等高端要素为核心的商品,可以与中国、东盟形成产业结构的优势互补,事实上,日韩的商品加工地大多设立在中国和东盟,这就为“10+3”模式深化合作与签订多边贸易协定奠定了基础。与此同时,中国经济的迅速崛起为RCEP成员方提供了广阔的贸易市场,一定程度上可以减少对欧美等国家的出口依赖,减少贸易依存度,而RCEP的达成也将在提升区域整体经济实力,扩大国际影响力,提升国际政治和经济地位等方面产生重要作用。
二、文献述评
区域经济博弈可以实现成员经济体的“竞争性合作”模式,也会形成“攀比效应”,造成一定程度的经济失衡。如果全球经济失衡超过一定限度,将打破原有的经济平衡可以调节的运行机制,从而引发经济危机现象。因此,全球经济再平衡是一个相对的概念,没有绝对化的平衡,也不是去贸易化,更不是反全球化。去贸易化不符合国际贸易的相关理论,更违背人类社会发展的一般规律,这种再平衡不具有任何意义。同时,全球经济再平衡不是简单的双边贸易再平衡,而是整体经济发展的再平衡。全球生产网络不是简单的双边问题,而是“网络状”的多边结构。随着多边自贸协定的深入发展,逐步形成了“轮轴-辐条”为主要特征的复杂网络结构,并且随着区域贸易协定数量的不断增加而逐步演化。“轮辐”结构的系统性研究开始于Wonnacott[1]对NAFTA的分析,将美国视为轴心国,加拿大和墨西哥为辐条国,三个国家组成“轮辐”结构,研究该结构对多边贸易额、交易成本和寻租等方面的影响,由于研究刚刚起步,所以当时并没有建立清晰、完整的理论模型框架。Baldwin[2]研究自由贸易协定的“多米诺骨牌效应”(Domino Effect),认为自贸区的产生以及不断涌现,是由于自贸区内部的对外贸易开放度不断提高,从而进一步引起自贸区外的相关产业向自贸区内部转移,从而导致自由贸易协定之外的其他国家向自贸区靠拢的结果。
一些学者在运用古诺竞争模型分析区域自由贸易对多边经济的影响时指出,当存在多重自贸区时,最初的贸易自由化进程将受到影响,这是因为“轮辐”结构中的成员经济体从贸易转移中获得的经济利益较多,自由贸易可能会减少轮轴国的既得利益,所以不利于自由贸易体系的建设。Bhagwati等[3]认为相互交织在一起的“轮辐”结构属于“意大利面碗”现象,指出这种结构将使全球贸易体制变得更为复杂及缺乏必要的透明度。在这种结构中,轮轴国的商品能够通过自由贸易协定在辐条国市场流通,而辐条国却会受到原产地等规则的限制而不能自由流通。黄粤和周磊[4]通过研究区域经济一体化过程中的“轮辐”结构,认为“轮辐”结构进一步拉大了不同发展经济体的贸易差额,降低了区域内部的整体福利水平,不利于自由贸易体系的构建和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发展。Bustos[5]在研究中指出,“轮辐”结构不利于多边贸易的自由化发展,轮轴国为了自身经济利益的最大化,将对多边自由贸易谈判提供障碍,尤其在涉及到较为敏感的商品或产业时,这种障碍会增加,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自由贸易的发展。Nomura等[6]研究经济发展程度不同的国家对自由贸易协定的态度发现,双边自贸区并不是实现多边自贸区发展的必要途径。拥有“轮辐”结构的自贸区,经济大国会积极推进多重自贸区建设,而经济小国为了自身利益将设置一定的阻碍。温祁平[7]分析东亚区域经济一体化的结构及其演变过程,进一步分析以东盟为轮轴的“轮辐”结构带来的经济影响,认为其不具有稳定性,并且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东亚地区的贸易自由化进程。
中国积极参与亚太地区自贸区“轮辐”结构的规划布局,有利于在区域经济贸易中占据主动。许多学者普遍关注东亚地区的自贸区建设,探讨中国在区域性贸易自由化进程中的作用。王恬[8]从东亚经济一体化的视角,认为“轮辐”结构对贸易大国的福利效应要明显优于贸易小国,因此对于贸易大国的中国来说,应该积极投入到推进东亚地区自由贸易的发展。Zhai[9]运用CGE模型及不完全竞争、规模收益递增等方法,认为区域贸易协定的深度发展对全球自由贸易有利。东艳[10]通过研究东亚经济一体化的“轮辐”结构,认为中国应该积极发展和巩固自身的轮轴国地位,尽量避免成为辐条国,逐步以中国为“轮轴”建立多重自贸区,构建东亚范围的自由贸易区网络。满艺[11]分析东亚区域经济一体化“轮辐”结构对中国的经济影响,为中国在东亚范围内制定多重自贸区战略提供短期、中期和长期三个方面的建议。短期内,中国应该积极发挥自身资源优势,巩固现有的自贸区发展成果;中期内,积极推进中日韩自贸区、中印自贸区等建设;长期内,制定有针对性的贸易战略,促进亚太地区多重自贸区的融合发展,为亚太自贸区建设的网络布局奠定基础。马野青和杨禛彦[12]研究东亚地区自由贸易协定中的轮轴效应发现,应该发挥中间品行业的生产优势,打破在东亚地区以其他经济体为轮轴的自贸区体系,发展和巩固自身的轮轴国地位,推进东亚自由贸易区的建设进程。相对中日韩,东盟的市场狭小,严重依赖外部市场,缺少有效的终极消费市场。东盟内部市场的各国经济发展水平差异较大,难以提供足够大的市场以稳固东盟的“轮轴”地位,东盟十国正作为一个整体来谋求“轮轴国”地位[13]。李冬新[14]对中日韩FTA构建的经济障碍与战略对策进行研究,认为东亚地区自贸区出现重叠现象,虽然中日韩分别对外签订了大量的自由贸易协定,但是这些自贸区交织在一起,不能成为地区经济一体化的主导力量。他从中日韩三国的产业结构和政策措施等方面进行分析,认为中日韩应该紧密合作,争取尽快构建中日韩自贸区。
随着中国经济一体化的进程不断加快,中国在亚太范围的自贸区布局也受到越来越多的关注。张学良[15]认为我国在地区经济谈判中应该争取主动,努力成为区域经济中的轮轴国,谋求自身经济的稳定发展,提高国际经济地位。宋玉华和李锋[16]分析亚太地区的自贸协定,认为中国在亚太地区应该积极构建以自身为轮轴的自由贸易网络,加强与东盟、APEC的联系,推进亚太地区经济一体化建设进程。彭支伟和张伯伟[17]分析亚太自由贸易区的经济效应,认为中国应该积极推进亚太自贸区建设进程,实现东亚地区经贸合作向纵深发展,在亚太地区构建以中国为轮轴的“轮辐”结构的自贸区网络。赵国钦和万方[18]认为中国一方面要遵守和维护世界贸易规则,另一方面要积极参与全球贸易新规则的制定,维护多元化、多层次的贸易体系,积极构建多重自贸区,在推动亚太地区经济一体化的同时构建以中国为核心的“轮辐”自贸区网络。张洪玉[19]分析亚太地区价值链分工体系的自贸区发展情况,认为亚太地区“轮辐”结构将随着全球价值链的分工而逐步深化。
通过以上文献回顾可知,学术界对“轮辐”结构的研究已经取得了丰硕的成果。然而,从亚太区域的角度分析RCEP“轮辐”结构的文献还不多,这种“轮辐”结构预期产生的经济效应成为本文研究的主要内容。随着RCEP的逐步深入发展,在一定时期将出现“多轮轴”(包括双轮、三轮及四轮)效应,这将引发一个十分现实的问题,即哪种形式的RCEP对各个成员方的整体效应更为有利?其产生的经济效应及对产业变化的作用又如何?以上问题都是本文研究的重点,也将为RCEP的长期深入发展提供一定参考。
三、RCEP的贸易地位及产业分析
为了便于分析比较RCEP各个成员经济体的贸易地位及产业情况,本文通过RCEP与主要自贸协定的贸易及要素、RCEP成员经济体的贸易竞争力等方面进行分析。
(一)RCEP成员的贸易依存度分析
RCEP涵盖东北亚地区中日韩三个国家,以及东盟、印度等亚洲地区主要发展中经济体,其经济影响力及国际地位将与世界其他主要自贸协定一样,在区域经济一体化进程中发挥重要的推动作用。
表1 2016年世界主要自贸协定的贸易情况及要素情况
由表1可知,在贸易额方面,RCEP的贸易额为5.45万亿美元,与欧盟相当,占世界比重为34.13%,位居世界主要自贸协定第二位。在外商直接投资方面,RCEP为0.36万亿美元,占世界比重为1/5。在人口规模方面,RCEP的人口数量接近世界总人口的1/2,这是因为世界上拥有人口最多的中印两国均在其中,在劳动力方面也拥有比较优势,劳动力占据世界人口的50%,这是其他自贸协定不能具备的要素资源。通过以上分析可知,RCEP在资本要素方面拥有巨大的潜力,而劳动力资源及贸易规模将使其成为推动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动力保障。
(二)RCEP成员经济体的贸易竞争力分析
目前有HS(海关编码)和SITC(联合国国际贸易标准分类)两套分类方法,为了便于分析比较,本文利用SITC分类方法。该方法的编码体系对国际贸易商品分类的研究要求的更细致,近年被广泛应用在区域贸易合作特别是产业内贸易的研究上。本文运用联合国“标准国际贸易产品分类”第四次修改版本(SITC Rev.4)的分类方法将贸易商品分为10类,即SITC 0-9。
1.比较优势指数(RCA)
显示性比较优势指数(Revealed Comparative Advantage Index,简称RCA)是测算国际贸易比较优势的一种方法,表示为一国(或地区)某种产品(或产业)出口额占该国总出口额的比重与世界出口贸易中同类产品(或产业)的出口比重之比,用来衡量不同经济体的出口产品(或产业)比较优势状况,表达式为方程(1):
式中RCAij为i国(或地区)j类产品(或产业)的显示性比较优势指数,其中,Xij表示i国(或地区)j类产品(或产业)的出口额,Xi为i国各类产品(或产业)总出口额,Xwj为j类产品(或产业)世界贸易出口额,Xw为世界所有产品(或产业)总出口额。通常来说,该指数既表明一国(或地区)某种产品(或产业)的出口在世界同类产品(或产业)出口的贸易地位,也表明一国在世界出口中的总体地位。如果RCAij>1,表明i国j类产品(或产业)的出口具有比较优势,其值越大意味着优势越明显;若RCAij<1,则具有竞争劣势。
表2 2016年RCEP各个成员的比较优势指数
由表2可知,中国的优势产业为杂项制品(1.92)、按原料分类的制成品(1.31)、机械及运输设备(1.21),日本为机械及运输设备(1.54)和未分类的货品及交易(1.09),韩国为机械及运输设备(1.51)、化学品及有关产品(1.04)、按原料分类的制成品(1.02),澳大利亚为非食用原料(9.14)、矿物燃料等(3.75)、食品和活动物(2.03)、未分类的货品及交易(1.69)、饮料及烟草(1.19),新西兰为食品和活动物(8.55)、饮料及烟草(4.51)、非食用原料(3.66),印度为按原料分类的制成品(2.04)、矿物燃料、润滑油和相关原料(1.56)、食品和活动物(1.55)、杂项制品(1.25)、化学品及有关产品(1.23)、非食用原料(1.00),东盟除了未分类的货品及交易(0.81)外,其他产业均具有比较优势,其中,动物油、植物油、脂肪和蜡(14.69)的比较优势最大。通过分析可知,中日韩等国的优势产业多为资本或技术密集型为主的制成品,而印度和东盟多为劳动密集型为主的初级产品。
与出口显示性比较优势指数对应的是进口显示性比较优势指数,表示如方程(2):
为了便于比较分析,引入显示性竞争优势指数(CA),其成为评价国际竞争力较为常用的指标,计算公式为方程(3):
CAij表示i国j产品(或产业)的显示性竞争优势指数,其值越大,意味着竞争力越强。CAij<0表示i国j产品(或产业)的出口比较优势小于其进口比较劣势,竞争力较弱;相反,CAij≥0表示i国j产品(或产业)的出口比较优势大于其进口比较劣势;进一步认为,CAij≥1表示i国j产品(或产业)具有较强的国际竞争优势,数值越大意味着优势越显著;CAij≥2表示i国产品(或产业)具有极强的竞争优势;若1<CAij<2,则具有较强的竞争优势;若0<CAij<1,则该产品(或产业)具有较为平均的竞争优势。
表3 2016年RCEP各个成员的显示性竞争优势指数
从表3的数据可知,中国的杂项制品(1.28)具有较大的比较优势,而非食用原料(-3.08)是最大的比较劣势;日本的比较优势产业为机械及运输设备(0.77)、未分类的货品及交易(0.75),而矿物燃料等(-1.69)、食品和活动物(-1.25)、非食用原料(-1.18)、饮料及烟草(-1.15)为其竞争劣势;韩国的优势产业为机械及运输设备(0.60),而矿物燃料等(-1.29)、非食用原料(-1.19)具有竞争劣势;澳大利亚的优势产业为非食用原料(8.82)、矿物燃料等(2.78)、食品和活动物(1.14),而杂项制品(-1.10)是其最大的劣势产业;新西兰的优势产业为食品和活动物(7.07)、非食用原料(3.18)、饮料及烟草(2.59),而杂项制品(-0.89)、机械及运输设备(-0.85)为最大的劣势产业;印度的优势产业为食品和活动物(1.09),而动物油等(-5.44)、未分类的货品及交易(-1.47)、矿物燃料(-1.05)为劣势产业;东盟的优势产业为动物油等(13.38)、矿物燃料等(1.12),而按原料分类的制成品(-0.51)为竞争劣势产业。
2.贸易密集度指数(也称为贸易结合度指数)
贸易密集度指数指一国(或地区)对某贸易伙伴经济体的出口占该国(或地区)出口总额的比重与世界对该贸易伙伴经济体出口总额占世界出口总额比重之间的比例关系,该指标数值越大表明两国间贸易联系越紧密。在此之后,学者们对该指标进行了改进和完善,提出贸易密集度指数(Trade Intensity Index,简称为TII)。值得一提的是,贸易密集度指标不受经济体规模的影响,因此可以在不同国家或区域之间进行横向比较,其表达式如方程(4)和(5):
以出口为例,Xij和Xwj分别表示i国(或地区)和世界对贸易伙伴j的出口贸易额,Xit为i国的总出口额,而Xwt为世界总出口额。该指标取值范围为[0,+∞],TII≥1时,表明两贸易伙伴之间具有密切的贸易关系。
表4 2016年RCEP各个成员的贸易密集度指数
从表4可知,中国最紧密的贸易伙伴为韩国(1.52),其次是日本(1.41)和东盟(1.36);日本的最大贸易伙伴为韩国(2.44),其次是东盟(2.09)和中国(1.97);韩国最大的贸易伙伴为中国(2.08)和东盟(2.02);新西兰最紧密的贸易伙伴为澳大利亚(12.16);印度最大的贸易伙伴为东盟(1.02);东盟的最大贸易伙伴为澳大利亚(2.10)和日本(1.90)。由此可见,中日韩澳及东盟等成为RCEP框架下的主导经济体。
四、GTAP模拟分析
(一)模型说明
静态模型的假设条件为:第一,进口方面,成员国与非成员国的进口以及国内生产都属于不完全替代关系;第二,出口方面,弹性较大;第三,降低关税措施不会对居民收入及汇率产生实质影响;第四,贸易伙伴国的进出口商品一一对应;第五,出口的供给弹性无穷大,关税增减带来的变化可以完全反映在商品的进口价格上。
在此,首先设定不变的替代弹性效用函数,见方程(6):
其中,U表示效用函数,IMi是i国进口商品的消费量,α是参数(0<α<1),假定进口商品的边际效用为正向并不断递减,同时,商品的进口替代弹性为正,即ε=1/(1-α)。
效应最大化函数见方程(7):
约束条件见方程(8):
Pi是商品价格,E是进口商品的总支出。通过将式(6)、(7)、(8)联立并求解得到方程(9):
由于假定关税变化将直接影响商品价格,所以贸易创造效应见方程(10):
其中,β是进口国,tβ是最初关税,Δtβ是关税减让幅度,Sβ是进口份额。
GTAP模型是可计算一般均衡模型(Computable General Equilibrium Model,CGE)的一种表现形式,而CGE模型又是基于瓦尔拉斯的一般均衡理论发展起来的。目前,CGE模型在世界范围内得到迅速发展和广泛应用,将抽象的理论变为具有可操作性的模型。模型的假设条件:一是RCEP各个成员方之间取消关税和非关税壁垒,即零关税,而对外各自保留独立的关税政策;二是资本、劳动力等可流动性生产要素在区域内的行业间自由流动,但不能跨国界流动;三是要素市场和商品市场是出清状态。
本文运用GTAP9.0数据库,涵盖140个国家和地区的相关数据,基期为2011年,相较于以2007年为基期的GTAP8.0版本,其地区进一步细分。该数据库增加了文莱、波多黎各、贝宁、卢旺达、约旦、牙买加、多米尼加共和国、特立尼达和多巴哥、几内亚、布基纳法索、多哥等国家的数据信息,完善了中国、日本、韩国、澳大利亚、印度、巴西、新西兰、巴基斯坦、尼日利亚、莫桑比克、挪威、白俄罗斯、土耳其、哥伦比亚、赞比亚、坦桑尼亚、马拉维、巴拉圭和塞内加尔等国家的收入产出表,并进一步完善了一些国家政府的税收规则。
(二)GTAP数据库区域及产业划分
本文将GTAP9.0数据库的地区分为8种类型,即中国、日本、韩国、澳大利亚、新西兰、印度、东盟九国、除以上分类以外的世界其他地区。同时,在产业分类方面,将GTAP数据库产业分为谷物类、肉制品、加工食品、纺织类、轻工品、重工品、自然资源、基础设施和服务类等9类。
本文共分三种情形进行讨论,分别为双轮轴、三轮轴及多轮轴等自贸区网络体系:一是中日为轮轴国集团,其他经济体为辐条国集团;二是中日韩为轮轴国集团,其他经济体为辐条国集团;三是中日韩澳等国家为轮轴国集团,东盟、新加坡和印度为辐条国集团。本文将轮轴国对辐条国的关税冲击设为-100%,轮轴国之间的关税冲击设为-100%,辐条国对轮轴国的关税冲击设为-75%,辐条国之间的关税冲击设为-75%。
(三)模拟分析
1.宏观经济效应分析
(1)国内生产总值
在表5中,对各个成员经济体来说,三种情形对中日韩澳新等国的GDP产生积极影响,其中,中日为轮轴对日本(2.64%)、新西兰(0.33%)和中国(0.31%)的GDP变动最有利;中日韩为轮轴对韩国的GDP正效应最大(2.26%);中日韩澳为轮轴对澳大利亚的GDP变动最有利(1.30%)。然而,三种情形均对印度、东盟和世界其他区域的GDP产生负影响,中日韩澳为轮轴对以上三个区域的不利影响最大。总体上看,无论哪种情形,日韩两国将是最大的受益国,而印度将遭受较大的冲击。考虑到RCEP成员经济体的整体效应,即使印度、东盟等区域遭受一定程度的负影响,以中日为轮轴的情况能够尽可能地将这种影响降到最低,因此成为最佳选择。
表5 国内生产总值变化情况 单位:%
(2)进出口贸易效应
在表6中以不同国家的视角考量,中日为轮轴对日本的进口(5.39%)和出口(2.87%)、新西兰的进口(1.55%)和出口(1.09%)最有利;中日韩澳为轮轴对中国的进口(3.91%)和出口(2.87%)、日本的出口(3.32%)、韩国的进口(5.51%)和出口(3.58%)、澳大利亚的进口(4.51%)和出口(2.13%)、印度的进口(3.08%)和出口(4.26%)、东盟的进口(2.01%)和出口(1.31%)最有利。整体来看,无论哪种情形,均对区域内各个成员经济体产生积极影响,而对区外的进出口产生一定程度的负效应。通过分析可知,中日韩澳为轮轴将优于中日为轮轴的情形。
表6 进出口变动情况 单位:%
(3)贸易条件
在表7中,在贸易条件方面,中日为轮轴时,日本(2.22%)、新西兰(0.34%)和中国(0.11%)贸易条件得到改善的程度最大;中日韩为轮轴时,韩国的贸易条件改善幅度最大(1.24%);中日韩澳为轮轴时,澳大利亚的贸易条件改善幅度最大(0.94%)。然而,无论以上哪种情形,印度、东盟和世界其他区域的贸易条件分别出现恶化,但中日为轮轴时,这三种经济体的贸易条件恶化程度最小。总体来说,中日为轮轴的自贸区最有利于区域内部贸易条件的改善。
表7 贸易条件 单位:%
(4)福利水平效应
表8 福利变动情况 单位:百万美元
在表8中,通过国家层面的横向分析,中日为轮轴对日本(249.37亿美元)、中国(119.07亿美元)、印度(43.12亿美元)和新西兰(2.46亿美元)最有利;中日韩澳为轮轴对韩国(121.51亿美元)、澳大利亚(53.48亿美元)最有利。然而,无论哪种情形,东盟和世界其他区域的福利水平均下降,中日为轮轴的下降幅度最低。因此,中日为轮轴将成为三方经济博弈的结果,对区域的整体福利水平最有利,成为最佳选择。
通过以上分析可知,以中日为轮轴的RCEP自贸区网络能够提升区域内部的整体经济实力,较好地利用贸易创造效应优化成员方的贸易结构,增加进出口贸易额,改善区域贸易条件,并显著提升福利水平,实现贸易创造效应。
2.产业变动分析
(1)中日为轮轴国集团,其他经济体为辐条国集团
表9 中日为轮轴的自贸区各经济体的产出百分比变化 单位:%
在表9中,中日为轮轴时,最有利于中国的纺织类(1.48%)、谷物类(0.72%)、基础设施(0.38%)和加工食品(0.35%),而对重工品(-0.36%)、肉制品(-0.32%)、自然资源(-0.31%)等方面最不利。日本在基础设施(1.00%)和轻工品(0.83%)的变动增加明显,而对大多数产业产生不利影响,肉制品(-3.99%)、纺织类(-3.13%)、谷物类(-2.77%)和自然资源(-1.48%)等方面受到的冲击最大。韩国的优势产业将成为加工食品(2.30%)、基础设施(1.89%)和纺织类(1.24%),而不利于谷物类(-3.16%)、轻工品(-0.96%)等产业。其他区域的优势产业方面,澳大利亚为肉制品(15.21%)、加工食品(2.01%)和基础设施(1.04%),新西兰为加工食品(3.48%)、谷物类(3.13%)和肉制品(2.18%),印度为肉制品(0.47%),东盟为加工食品(2.39%)。
(2)中日韩为轮轴国集团,其他经济体为辐条国集团
表10 中日韩为轮轴的自贸区各经济体的产出百分比变化 单位:%
在表10中,中日韩为轮轴时,最有利于中国的纺织类(1.46%)、谷物类(0.71%)、基础设施(0.40%)和加工食品(0.33%),而对重工品(-0.36%)、肉制品(-0.32%)、自然资源(-0.30%)等方面最不利。日本在基础设施(0.99%)和轻工品(0.83%)的变动增加明显,而对大多数产业产生不利影响,肉制品(-3.99%)、纺织类(-3.20%)、谷物类(-2.77%)和自然资源(-1.47%)等方面受到的冲击最大。韩国的优势产业将成为加工食品(3.09%)、基础设施(2.29%)和纺织类(2.30%)等方面,而不利于谷物类(-3.33%)、轻工品(-1.30%)等产业。其他区域的优势产业方面,澳大利亚为肉制品(15.24%)、加工食品(2.01%)和基础设施(1.07%),新西兰为加工食品(3.46%)、谷物类(3.14%)和肉制品(2.21%),印度为肉制品(0.46%),东盟为加工食品(2.36%)。
(3)中日韩澳等国家为轮轴国集团,东盟、新加坡和印度为辐条国集团
表11 中日韩澳为轮轴的自贸区各经济体的产出百分比变化 单位:%
在表11中,中日韩澳为轮轴时,最有利于中国的纺织类(1.51%)、谷物类(0.70%)、基础设施(0.40%)和加工食品(0.31%),而对重工品(-0.36%)、肉制品(-0.47%)、自然资源(-0.28%)等方面最不利。日本在基础设施(0.98%)和轻工品(0.86%)的变动增加明显,而对大多数产业产生不利影响,肉制品(-4.52%)、纺织类(-3.19%)、谷物类(-2.86%)和自然资源(-1.44%)等方面受到的冲击最大。韩国的优势产业将成为加工食品(2.89%)、基础设施(2.29%)和纺织类(2.34%)等方面,而不利于谷物类(-3.34%)、轻工品(-1.28%)等产业。其他区域的优势产业方面,澳大利亚为肉制品(20.14%)、加工食品(2.70%)和基础设施(1.29%),新西兰为加工食品(3.47%)、谷物类(3.30%)和肉制品(1.92%)等产业,印度为肉制品(0.46%),东盟为加工食品(2.31%)。
通过以上分析可知,无论哪种情形,均能够通过产业间的互补性优势实现成员经济体的贸易利益。中国的纺织类、谷物类、基础设施和加工食品,日本的基础设施、轻工品,韩国的加工食品、基础设施、纺织类,澳大利亚的肉制品、加工食品和基础设施,新西兰的加工食品、谷物类和肉制品,印度的肉制品,东盟的加工食品等能够形成产业优势互补,为进一步经贸合作提供动力支撑。
五、结论与建议
(一)研究结论
宏观经济方面,以中日为轮轴的RCEP自贸区网络是最优选择,能够提升区域内部整体经济实力,可以较好地利用贸易创造效应以优化成员经济体的贸易结构,增加进出口贸易额,改善区域贸易条件,并显著提升福利水平。产业产出方面,无论哪种情形,均能够通过产业间的互补性优势实现成员经济体的贸易利益。中国的纺织类、谷物类、基础设施和加工食品,日本的基础设施、轻工品,韩国的加工食品、基础设施、纺织类,澳大利亚的肉制品、加工食品和基础设施,新西兰的加工食品、谷物类和肉制品,印度的肉制品,东盟的加工食品等能够形成产业优势互补,为进一步经贸合作提供动力支撑。
(二)政策建议
1.优化贸易合作机制,推进经济贸易自由化进程
RCEP的达成将有利于减少贸易扭曲,降低企业的运行成本,提升生产效率,弥补世贸组织框架下多边贸易机制的不足。同时,经济一体化使得空间距离大大缩短,随着生产网络的进一步深化发展,有助于减少成员经济体的生产成本与协调成本,降低技术外溢水平,为多方合作提供必然性与可行性。为此,各个成员经济体应该根据自身发展及经济增长的需要,优化贸易合作方式,提升价值链水平,扩大区域经济贸易影响力。RCEP成员方应完善和优化贸易合作机制,注重零部件、中间品贸易为基础的产品内贸易发展,公平竞争及共同分享经济全球化红利。日韩与中国、东盟在经济发展水平上存在一定的差异,但是从北美经济一体化的实践看,经济发展水平存在差异能够为区域经济合作提供动力。从战略高度及长远角度推进RCEP深度发展,有利于优化区位功能布局,提升自由配置的科学化水平,降低区域内部的关税水平,提高劳动生产率,促进技术转移和资本积累,促进成员国的经济增长。
2.继续发挥各成员方的产业优势,促进生产要素合理流动
在国内,中国的经济发展已进入新常态,正处在转型升级的关键阶段;在国外,又面临发达国家高端制造业回流和其他新兴经济体中低端价值链分流的“双向挤压”,对中国产业转型升级形成倒逼机制。因此,加快国内产业转型升级已迫在眉睫,促使中国由加工制造向创新创造转变,由比较优势向竞争优势转变。建立以龙头企业为主体的技术创新体系,实现重大技术领域和关键技术环节的突破,加大创新力度,提高企业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实现产品的多元化及差异化生产,形成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关键技术和产品[20]。要树立全球化的战略思维,准确把握国际产业发展新趋势,培育和强化新的竞争优势,在开放合作中提升产业的创新能力和全球竞争力。逐步转变为主要以科技创新和体制机制创新为产业国际竞争力的新源泉,积极主动融入国际产业链和价值链体系,实现由被动接受国际分工转向自主参与国际分工,形成我国企业在全球范围内进行市场整合和配置资源要素的能力,提升产业组织和产业活动的国际化水平,在全球价值链治理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RCEP的实施将提升各个成员经济体的市场开放度,继而促进产品和要素自由流动和合理配置,同时将使得资源和要素向低成本、高效率的生产部门流动,有利于深化产业内分工,实现规模经济效应。未来全球产业竞争是价值链竞争,谁占据了价值链的关键环节,谁就掌握了产业竞争优势。国际分工是“正和博弈”,参与经济一体化的各方都将获得经济利益。建立自贸区可以促进各个成员经济体的产业结构升级,加强区域经济联动,构建经济命运共同体。集聚特色产业,创建自主品牌,促进产业内贸易深度合作,促进生产要素的合理流动,以便于要素配置最优化。资源禀赋将得到优势互补,减少运行成本和“冰山成本”,集中各成员的产业比较优势,形成优质的产品或服务,通过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实现分享市场机会和需求的模式,从而实现共赢发展。
3.借鉴欧盟及北美自贸区的成功经验,引领经济全球化新浪潮
学习和借鉴欧盟、北美自贸区等成熟贸易协定的成功经验,保持RCEP贸易政策的一致性、整体性和协调性。可以预见的是,RCEP将对未来亚太地区的经济一体化及区域内投资、贸易的融合发展起到“桥梁”的作用。推动RCEP的全面完成,需要针对不同的经济体制定适度灵活的自贸区谈判策略,以更多的灵活性引领各方积极协商,发挥建设性作用,兼顾各参与经济体的不同国情与经济差异。东盟作为一个整体参与亚太地区的经济一体化进程,成为“小马拉大车”的“驾驶员”,实现由“东盟+X”模式逐步向RCEP过渡。加大政策和信息共享力度,借鉴欧盟和北美自贸区等已有的成熟经验,积极建立有效的争端解决机制,以应对可能发生的贸易纠纷问题,减少矛盾,避免冲突升级,促进RCEP内部市场的稳定性。
4.共同维护自由贸易,积极构建以中日为轮轴的RCEP网络
坚定维护以规则为基础的多边贸易体系,反对保护主义和单边主义。在经济全球化进程中,面对日益激烈的国际竞争环境,一国对外贸易如果一直停留在传统的比较优势产业,将很难扩展经济增长空间和提升贸易规模。建立自贸区对于推进区域经贸合作及促进贸易增长等方面都有很大的促进作用[21],因此,寻求RCEP框架下的最优轮辐效应显得尤为重要。为了尽快达成RCEP,实现区域经济的稳定及可持续性增长,中国作为区域经贸大国,应该合理运用新形势下的贸易规则和各种政策将比较优势转化为竞争优势,实现“中国制造”逐步向“中国智造”和“中国创造”转变,提升产业的竞争优势,创新经济增长模式,在RCEP中赢得主动。努力协调各成员方的经济利益,在遵循既定的贸易规则和经济政策上,兼用灵活性原则,谋求大多数成员经济体的支持和认可,构建以中日为轮轴的RCEP网络。凭借“轮辐”结构自贸区网络在区域经济一体化进程中的特殊优势,将通过“磁铁效应”对区外经济体产生吸附作用,产生自我强化机制,增强区域经济的影响力。推进中国产品的“品牌化”战略,释放国内市场需求潜力,实现与国际品牌的“互联互通”。进一步拓展延伸产业链、提升价值链、完善供应链,加快实现“引资、引智、引技”相结合的路径。同时,通过自贸区谈判,以更高标准的国际贸易规则倒逼国内产业结构和经济体制改革加快实施改革开放战略,更加积极主动地参与制定新一轮国际经济贸易和投资规则,以双边和多边两个途径构建中日为“轮轴”的自贸区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