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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创新性浅析

2019-12-02

水资源开发与管理 2019年11期
关键词:文明城市湘江库区

(长沙市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湖南 长沙 410005)

加快推进水生态文明建设,是解决我国目前水环境问题的根本途径,是实现经济社会与生态环境和谐发展的基本要求,是促进城市可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支撑[1]。水生态文明城市是根据生态学原理,遵循生态平衡的法则和要求建立的,满足城市良性循环和水资源可持续利用、水生态体系完善、水生态环境优美、水文化底蕴深厚的城市。长沙市水生态文明建设对于南方城市具有典型性和示范作用[2]。

1 长沙市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背景

2013年7月,长沙市被水利部列为全国首批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试点市;2014年6月,湖南省人民政府正式批复《长沙市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试点实施方案》,建设时段为2014—2016年。2017年4月,长沙市通过国家水生态文明城市技术评估,成为第一个通过技术验收的南方城市;2017年10月,长沙市通过国家水生态文明城市行政验收,正式成为全国首批水生态文明城市[3]。

2 长沙市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思路

长沙市水生态文明试点城市建设,积极践行“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治水思路[4];坚持“两型引领、保护为主、防治结合、政府主导、部门联动、整体规划、分步实施”的工作思路;结合“山、水、洲、城”的城市特点,以“一江六河”为重点覆盖全区域,以“河畅景美、岸整水净、滩清坡绿、碧水绕城”为总体目标;按照“水资源从开发利用为主向保护节约并重转变,水环境从事后治理向事前保护转变,从局部水生态治理向全面建设水生态文明转变[5]”的治理策略,围绕加强水管理、保障水安全、维护水环境、完善水制度、修复水生态、弘扬水文化六大体系建设,先后确立开展水污染治理、城乡供水保障、水制度建设、城乡防洪排涝减灾、水文化保护和传承五大工作任务,形成了上游生态保护、中游生态治理和下游生态修复的空间保护和整治格局,实现水资源可持续利用,水生态体系完整,水环境质量良好。

3 长沙市水生态文明建设成效

2015年5月,湖南湘江新区作为中部地区第一个国家级新区正式挂牌成立。新区成立之后即提出,水生态是生态文明的核心部分,要突出改革示范,把水生态文明建设摆在突出位置,重点抓好以水生态为重点的生态文明建设,着力打造高雅舒适的生活环境,并决定把湖南湘江新区加快建成水生态文明示范区。相继出台了《湖南湘江新区生态环境保护规划》(2016—2020年)、《湖南湘江新区中心区水资源保护和综合利用规划》和《湖南湘江新区堤(岸)线保护规划》,建立健全了河湖管理制度和规划体系,并根据《长沙市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试点实施方案》制定了《湖南湘江新区水生态文明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6—2018年),成为以区域为单位,整体推进水生态文明建设的新区。此水生态文明示范新区不仅是湖南省第一个,也是全国第一个,水生态文明建设示范作用显著。

根据中宣部在全国开展“秋季美丽生态”系列宣传报道活动的要求,水利部新闻宣传中心组织人民日报、人民日报海外版、新华社、光明日报、经济日报、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中央电视台、中国日报、中国新闻社、人民网、新华网等中央主要媒体和网络新媒体共12家中央主流媒体,推出了“秋水长天 水美中国”主题采访活动,全方位报道了长沙市水生态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作为唯一一个被多家主流媒体专题宣传的首批水生态文明建设试点城市,示范引领作用十分显著,其特色性、独创性为湖南省内的益阳、株洲、郴州、怀化等城市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提供了榜样。

4 长沙市水生态文明建设创新性做法

4.1 体制创新:成立长沙湘江库区管理委员会

湘江长沙综合枢纽库区于2014年10月蓄水,库区水面达到80km2、蓄水量7亿m3,城市库区水面全国独一无二。受长沙市地形地貌的影响,长沙市地面径流向库区汇集,污染随之而来,而长沙市供水厂取水口基本位于库区,湘江风光带的核心区域也位于库区,因此为加强湘江管理和保护,成立了由市长任主任的“长沙湘江库区管理委员会”,全面履行省政府“一号重点工程”的相关协调职能职责,统一行使原水务、公安、海事、城管、交通等单位管理职责,对湘江干流及湘江长沙综合枢纽库区范围防洪工程与设施、岸线维护、水质保护等实行相对集中统一管理,显著提高了管理效率和质量。

4.2 制度创新:制定保护条例与管理办法

a.为加强长沙湘江库区管理工作,2016年11月17日,长沙市政府通过了《长沙市湘江库区管理办法》(2017年5月1日施行)。该办法的出台促进了行政机关有效行使行政职权,保障了库区供水安全、防洪安全、航运安全和水生态安全,所有行政管理部门对在库区内进行建设、生产经营的任何单位和个人的管理活动,均有法可依。

b.为防治湘江流域水污染,2016年7月30日,长沙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公布了《长沙市湘江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2017年1月1日施行),全面保护和改善水环境,保障用水安全和公众健康,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c.为加强水域管理,原长沙市城乡规划局办公室印发了《长沙市规划区林地、绿地、湿地、水域生态资源保护办法(试行)》(以下简称《保护办法》),制定了中心城区水域保护规划,对5km以上河流、2hm2以上水域进行蓝线保护;以名录形式对现状水域进行保护,划定了38条河流、13条撇洪渠、113座水库、656处2277hm2山塘湖泊的保护范围。水域管理和保护范围内,严格建设项目审批,禁止设置与防洪、排涝、供水等无关的建(构)筑物,杜绝随意侵占水域、围填水面等不法行为。《保护办法》的出台,在一定程度上制止了水域保护范围内商业性质的开发,保护了现有水域现状,划定了水域保护范围线。

如西湖文化园曾是长沙最大的渔场,市委、市政府秉承“宁要绿水青山,不要金山银山”的坚定信念,果断决策,从开发商手中收回土地,投入26亿元,拆除了水域周边的违章建筑,进行湖底清淤、环境和流域整治,在城中央建起了一座全新的公园,恢复了西湖的调蓄功能,通过一系列的水循环措施,西湖文化园成为“还湖于民”的重大民生工程,文化园改造成果对比见图1。

图1 西湖文化园改造前后对比

4.3 涵养创新:开展湿地保护网络建设

长沙市坚持“保护—利用—提高”实践理念,走“湿地涵养水环境”之路,因地制宜启动湿地保护恢复工程和湿地生态效益补偿,初步建成了由湿地自然保护区、省重要湿地及湿地公园组成的湿地保护网络。

如洋湖湿地公园利用自身低洼地势,发挥湿地净化水质功能,构建城市湿地生态与人居环境和谐共处的示范区,是湘江流域生态治理的开篇之作,在全国走出了一条探索在城市内将过去连年水患之地,建设成为城市湿地生态系统的新路径,图2为洋湖湿地公园建设前后对比。

图2 洋湖湿地公园建设前后对比

4.4 技术创新:启动生态清洁小流域示范建设

长沙市开展了湖南省首个生态清洁型小流域示范建设试点——开慧河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针对开慧河流域农业、农村水体污染现状,进行了以狐尾藻湿地为核心的养殖废水治理、生活污水和农田排水治理、富营养化水体治理的3种生态治理技术模式创新。切实做到了“固土、清水、绿山”,实现了较强的综合生态效益。该流域生态治理新模式被水利部肯定,并在全国水保工作会上作典型发言。

4.5 模式探索:河道采砂规范化管理

针对河道采砂,长沙市确定了“依法整治、疏堵结合、科学布局、规范管理”的工作思路,依法组织拆除砂场,改建为城市湿地公园,提高了防洪保安能力,美化了环境,改善了人居条件,提升了城市品位;配套建设新砂场,在国内首次实行规模化、工厂化生产;成立砂石管理公司,全面规范砂石生产、运输、销售秩序;运用信息化手段加强采砂管理,在全市重点河段设置62个视频监控点,全天候24小时对河道进行监控,提高了执法管理效率,强化了执法手段。此“长沙河道采砂整治经验”获得了水利部、长江委、省水利厅的高度评价,并向全国推广。

4.6 改革创新:实施农业综合水价改革

长沙县针对水资源相对紧张的实际情况,在桐仁桥水库灌区推行农业综合水价改革。以工程夯实水价改革基础,推广应用以管道灌溉为主的高效节水灌溉工程,以农民用水户协会为主体实行自建自管;以科技优化水价改革管控,创新研发了灌区智能远程自控系统,实现远程控制闸门、自动计量等功能;以机制规范水价改革实施,确立“定额供水、计量收费、梯级计价、节约有奖、超用加价、水权可流转”的原则;以制度促进水价改革推进,组织编制了《长沙县桐仁桥水库灌区水权水费制度改革实施纲要及办法(试行)》等办法;以管护保障水价改革运行,积极推进产权制度改革,对小型水利工程进行确权,明确了产权、经营权和管理权,落实了管护责任主体等。2016年,桐仁桥水库管理所被评为国家级水利工程管理单位,成为全国第一个获此殊荣的县属工程管理单位,长沙县多次在全国农业水价综合改革会议上作典型发言和经验介绍。

5 结 语

长沙依水而建、因水而兴,境内溪河纵横,水系发达,水量充沛,使长沙有了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的天然优势;长沙因地制宜,精准施策,采取的创新性做法凸显了长沙特色,使长沙避免了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中的“百城一面”弊端;经过水生态文明城市的创建,促进了全民节水、净水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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