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调整版权规则适应数字时代
2019-11-29赵汉卿
综合“欧盟理事会官网”和荷兰“telecompaper”网站2019年4月15日消息,欧洲理事会最终批准了其在线内容版权规则的改革,为真正的数字单一市场铺平道路。
新规确保了对作者和艺术家的充分保护,同时为整个欧盟范围内在线访问和共享版权保护的内容开辟了新的可能性。欧盟理事会表示,在欧盟官方公报签署并公布该指令后,成员国将有24个月的时间将规则转换为国家法律。
新规解决了各种问题,可分为三类:一是版权例外/限制适应数字和跨境环境。新规引入了版权的强制性例外,用于文本和数据挖掘,在线教学活动以及文化遗产的保存和在线传播。二是改进许可做法以确保更广泛地获取创意内容。该指令规定了协调规则,以便利用非商业作品,发行具有延长效力的集体许可证,视频点播平台对电影的权利许可。三是实现良好运作的版权市场。新规为新闻出版商在线使用其新闻出版物提供了新的收入模式。被新闻出版物收录的作品,其作者将有权分享新闻出版商从新模式中获得的收入。同时,该指令允许用户自由地生成和上传内容,用于报价、批评、评论、漫画和模仿。新规还规定,作者和表演者在许可或转让其权利时拥有获得相应报酬的权利,并引入了关于许可作品开发的透明度义务,以及薪酬调整机制,并附有专门的替代性争议解决方案。另外,新规不适用于软件开发人员。
目前,有20个成员国支持批准该规定,而芬兰、意大利、卢森堡、荷兰、波兰和瑞典六国反对该规定,比利时和斯洛文尼亚弃权。其中五个持反对意见的国家曾在上一轮投票中表示,新规没有提供足够的法律明确性来保护个人权利。针对条款“为出版商创造邻接权和增加上传内容责任”,计算机与通信行业协会提出反对,并表示该条款或将损害在线创新并限制欧洲的在线自由,呼吁成员国在实施新规前进行彻底评估,以减少其不利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