垃圾分类极简史
2019-11-29
在垃圾分类没有那么细致的古代,垃圾是如何处理的?
先秦时期
先秦时期,城市已经颇具规模,人口开始密集起来。有人的地方,也就有了大量的生活垃圾。为了保护环境,当时的统治者制定了相当严格的法令。根据《汉书·五行志》:
“商君之法,弃灰于道者,黥。”如今随地乱扔垃圾,不过就是遭受几个路人的白眼,最多罚点钱,但在商鞅的时代,乱扔垃圾可是要在脸上刺字的。
《韩非子·内储说上》中也提到:“殷之法,弃灰于道者断其手。”也就是说,在路上扔垃圾,是要剁手的。
即便制定了如此残酷的律条,也还是很难保证道路完全整洁,故而当时还设置了“条狼氏”一职。
清代的顾炎武在《日知录·街道》中解释道:“古之王者,于国中之道路则有条狼氏,涤除道上之狼扈,而使之洁清。”条,为洗涤之涤;狼扈,则指纵横散乱之人或物。可见“条狼氏”的职责是清除道路、驱避行人,算是环卫工人与城管的结合。
唐宋时期
唐朝时期的长安,是当时世界上最大的城市,居住人口达到几百万。这样一个巨大的城市,每天产生的垃圾数量肯定也不容小觑。为了处理垃圾问题,国家颁布了相应的法规。
据《唐律疏议》记载,在街道上扔垃圾的人,会被处罚六十大板,倒水则不受惩罚。如果执法者纵容市民乱扔垃圾的行为,也会被一起处罚。
唐朝时还出现了以回收垃圾、处理粪便为职业的人,还有人因此走向发家致富之路,成为百万富翁。
《太平广记》:“河东人裴明礼,善于理业,收人间所弃物,积而鬻之,以此家产巨万。”
为了管理城市的环境卫生,宋朝设置了专门的机构:街道司。
街道司下有专职的环卫工人,其职责包括洒扫街道、疏导积水、整顿市容。像开封、临安这样的大城市,每天早上都会有几百个环卫工人打扫街道,处理垃圾。除此之外,据《梦梁录》的记述,城市居民每日产生的生活垃圾、粪溺,也有专人处理。
明清时期
“雨后则中皆粪壤,泥溅腰腹,久晴则风起尘扬,颠面不识。”
这是明人笔记《万历野获编》对汴梁(今开封)的记载。雨天时,全是粪便泥浆,还会溅到身上;晴天时,风一吹,灰尘全糊在脸上。
当然,为了改善环境,明人还是付出了很多努力。明朝时期城市和乡村垃圾处理形成了完备的产业链,以垃圾粪便为例,就有专人负责在城市回收垃圾粪便,再运到乡村出售,用于耕作。除此之外,城市的垃圾会进行分类,各种生活垃圾都有专门的人回收。
清朝官府将唐律中的“其穿垣出秽污者,杖六十”,改成了笞四十。不过其执行状况非常可疑,因为清朝的城市街道卫生状况似乎比明朝更为糟糕。
《燕京杂记》:“人家扫除之物,悉倾于门外,灶烬炉灰,瓷碎瓦屑,堆积如山,街道高于屋者至有丈余,人们则循级而下,如落坑谷。”
大致是讲:人们直接把家里的垃圾扫到路上,最后导致城市路面比两旁的房子还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