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数字贸易背景下义乌国际贸易综合改革试验区数字网围与数字化大平台建设研究

2019-11-28胡璇

商业经济 2019年10期

胡璇

[摘 要] 近年来义乌数字贸易发展较快,但仍处于初级阶段,相关产业基础薄弱,专业人才短缺。作为一种新型的特殊监管方式,数字网围具有监管效率高、风险可控程度高、监管分类精准便捷等优势。义乌应加快数字围网和数字化大平台同步建设,摸索“试验区”数字网围新模式;主动对接长三角协同发展,建设“试验区”数字化大平台;加大人才引进力度,建立健全人才培养机制。从而提升“试验区”数字化监管能力和效率,使“试验区”成为浙江甚至全国最高效、贸易便利化程度最高、风险最可控的国际贸易综合改革区域。

[关键词] 数字贸易;数字网围;国际贸易综合改革

[中图分类号] F752.8[文献标识码] A[文章编号] 1009-6043(2019)10-0112-02

义乌是全国首个省级挂牌的国际贸易综合改革试验区,在义乌,越来越多的中小微企业通过跨境电商直接参与国际市场竞争,数字贸易新业态不断涌现,传统外贸市场秩序的内部不断重组,配套的监管体制也在不断创新。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兼具开放和发展两大特质的“试验区”需要创新与开放型产业生态体系相适应的数字化监管模式。

一、义乌数字贸易发展现状

(一)数字贸易的含义

近年来信息技术飞速发展,互联网不仅成为了普通大众生活和工作的必须,也深刻影响着社会经济及产业变革,“数字经济”这一概念逐渐产生。而数字贸易作为一种新型的贸易活动,是数字经济的核心,拓展了传统贸易的业务范围,拓宽了傳统贸易的经营模式,推动价值链升级,是未来经济发展的新方向。自2016年G20杭州峰会上提及数字经济,其被作为了“二十国集团创新增长蓝图”四大行动之一,这一概念便不断出现在各项政府所出台的相关政策与各种媒体报道中,为大众所熟悉。数字贸易更是被普遍提及,并出现在专业学者的学术研究中。

数字贸易是数字经济的核心,已经成为未来经济发展的新方向。数字贸易是以现代信息技术为基础,通过信息技术赋能传统产业,或形成新业态,实现传统贸易中的实体信息化,推动互联网在大众中的普通应用向更高级形式的产业互联网转型,推动价值链从低端制造业向高附加值的产业升级。

(二)义乌数字贸易的发展现状和发展特征

义乌国际贸易综合改革试验区管委会于2019年2月27日在义乌挂牌,这是全国首个省级挂牌的国际贸易综合改革试验区(以下简称“试验区”)。义乌作为浙江中部经济崛起的代表、浙江最重要的商贸服务型城市,应该积极响应国家“一带一路”倡议,抓住信息技术变革、互联网产业化的新机遇,推动数字经济与传统外贸行业的有机融合,大力发展数字贸易。自2011年义乌市被设立为国际贸易综合改革试点,之后几年间,跨境电子商务、“无纸化通关”、法检商品目录调减、简化审批、“义新欧”铁路通道、海上丝绸之路、保税区以及各项扶持政策让义乌小商品出口实现了“跨越式”发展,外贸进出口总额不断增长突破新高。

综合来看,义乌数字贸易的发展现状有以下几点特征。第一,义乌数字贸易发展较快,但仍处于初级阶段,不管在规模上还是产业模式上都有较大的提升空间。近几年义乌一直致力于发展数字经济,以跨境电商为代表的新型贸易模式成为义乌经济发展的新动力。第二,义乌相关产业基础薄弱,高端产业如信息产业、互联网产业发展缓慢。义乌试验区数字贸易的高速发展依靠着互联网、大数据、电子商务等等新一代信息技术,需要基础产业的支撑,义乌作为传统的商贸城市,相关的产业链条及产业业态还需要进一步发展完善,高科技产业亟待发展。第三,义乌数字贸易发展区域化。义乌市内部发展跨境电子商务情况较好,但与周边市县联动能力不足,义乌虽然作为第三批城市获批跨境电商综验区,但怎样做好领头羊带动周围区域整体发展仍需努力。第四,义乌数字贸易发展相关人才缺失。数字贸易的发展促使浙江传统贸易企业数字化转型,因此淘汰大量一线劳动人力,减少人工成本,但也因此急需寻求相关复合型人才。此外发展数字贸易就意味着企业需要大量互联网人才,以解决数据安全和传输等问题。但数字贸易发展时间较短,并未建立人才培养体系,人才供需不平衡。

二、数字化围网模式的意义与优势

(一)义乌“试验区”现行的物理围网模式

近年来,众多的中小微企业在义乌,将中国制造的商品货物通过第三方跨境电商平台或自建平台卖到海外消费者手中,减少了传统贸易中的冗长环节,并且能直接服务终端消费者,做到小批量高频次。这样的业态发展使得传统外贸市场秩序发生变化,原有的平衡被打破,对传统的监管机构和监管方式也提出了较大的挑战,这就要求政府相关部门要对新业态进行梳理,对监管体制进行创新,使得其符合新型业态的出现和发展,也引导产业朝正确的方向发展。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兼具开放和开发两大特质的“试验区”需要创新与开放型产业生态体系相适应的数字化监管模式。

过去的十几年,义乌在全国创新性的应用市场采购贸易方式,“无纸化通关”、法检商品目录调减、简化审批、“义新欧”铁路通道、海上丝绸之路、保税区以及各项扶持政策不断出台,创新型监管使得义乌的贸易便利化水平走在前列,享受到了全球一体化的巨大红利。如今在“试验区”挂牌的新机遇下,义乌应该站到更高的战略角度下,在更大的物理空间和更广的监管范围内,以长远发展的眼光,大胆探索建立符合义乌“试验区”发展目标的新型监管模式。

(二)数字化网围模式的意义与优势

作为一种新型的特殊监管方式,数字化网围建立在信息化技术的基础之上,对目标区域内的人员、资金、货物等进行实时的数据采集,并实现动态化管控,做到能及时反馈与干预。

与传统的物理网围方式相比,数字网围优势明显。第一,监管效率大幅提高。数字化网围不需要像传统监管一样设立一个特定的区域,将需要监管的货物、人员以及交通工具控制在这个特定区域以内。所以货物、人员以及交通工具在进出“试验区”时并不用通过关卡,能够自由流动。第二,风险可控程度高。数字化网围模式采用物联网、电子联网账册等技术手段,对监管区域进行智能监管,能第一时间发现风险、防止局部风险扩散。第三,监管分类更加精准便捷。义乌“试验区”管辖区域为整个义乌市,空间大、范围广,传统一刀切的监管方式已经不能满足复杂的监管需求,数字化监管能够将相应的特殊政策配套细化到每一个不同的监管对象上,效率更高,也更加精准便捷。

三、义乌“试验区”数字网围与数字化大平台的建设对策

作为浙中经济崛起、浙江外贸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城市,不断探索创新发展方式是义乌继续领航、扩大自身商贸服务型城市优势的必经方向。义乌“试验区”目前在数字化基础设施建设和数字产业基础方面还比较薄弱,监管的精准度、针对性还有待改善,服务的便利化及服务效率也还需要进一步提高。在这种情景下,义乌“试验区”应该充分利用今年“试验区”成立挂牌的契机,充分总结过去几年国际贸易改革的主要成效,动员全区,明确“试验区”建设的主要任务,了解“试验区”数字化监管模式创新的意义,积极探索创新,平衡政府监管与提升贸易便利化之间的关系。

在“试验区”监管的具体模式上,义乌应该加快数字围网和数字化大平台同步建设,使“试验区”成为浙江甚至全国最高效、贸易便利化程度最高、风险最可控的国际贸易综合改革区域。

(一)制度上不断创新,摸索“试验区”数字网围新模式

义乌应该总结分析全国内甚至国际上成功设置数字网围的经验,结合义乌“试验区”在自身区域、定位、功能上的特点,探索符合义乌市场特色的数字围网模式。首先,要明确“试验区”内可以不用限定在特殊监管区域而采取数字化监管的人员、货物、资本的范围、分类。其次,做好人员、货物、资本流动时的权利赋予和风险防范工作。“试验区”监管中,会对原有的就业、福利、社保等提出新挑战,数字围网也应当做好风险防范工作。再次,对原有的实体特定区域的监管模式进行流程再造,使其符合不需要实体特定区域监管的数字围网新模式。

(二)主动对接长三角协同发展,建设“试验区”数字化大平台

在区域协同发展的背景下,“试验区”改革不是只针对义乌,而应该是长三角地区共享的“政策红利”,义乌的改革创新探索应该服务全省,总结的成功经验也要在全省内复制推广。义乌“试验区”也应当主动对接浙江省自贸区,在政策法规、制度机制、创新举措、标准规范等方面与自贸区接轨,以更高的目标和长远的眼光全盘安排义乌“试验区”的发展。为此,义乌应努力建设集税收、金融、监管、备案、信用、检验检疫、风险防控等于一体的全系统数字化平台,实现人员、货物、资金的数字化联网,建立公共服务数据库和数据平台,健全风险监控和预警机制,将“试验区”内的数据汇聚共享,使得相关监管部门更好服务市场主体。

(三)加大人才引进力度,建立健全人才培养机制

在义乌“试验区”数字化建设发展的过程中,对相关人才的需求量是很大的,尤其是优质的现代服务业人才、数字化高端产业相关专业人才等。“试验区”应从税收、落户、购房、子女教育等各方面推出优惠政策,吸引外来优秀人才,构建与义乌“试验区”发展目标相适应的、符合人才发展需求的、具有竞争力的人才引进制度。同时,也应在本地建立健全满足“试验区”数字化发展需求的人才培养机制,制定合理的人才使用政策。

[参考文献]

[1]李忠民,周维颖,田仲他.数字贸易:发展态势、影响及对策[J].国际经济评论,2014(6):131-144.

[2]龚柏华.论跨境电子商务/数字贸易的“eWTO”规制构建[J].上海对外经贸大学学报,2016(6):18-28.

[3]王晶.发达国家数字贸易治理经验及启示[J].开放导报,2016(2):50-54.

[4]李桂花.上海自贸区账户监管模式、路径依赖与顶层设计创新[J].上海经济研究,2017(4):100-106.

[5]张灿.海关对促进贸易便利化的措施探讨——以重庆自贸区为例[J].对外经贸实务,2018,359(12):41-44.

[6]李猛.自貿区管理创新:境外经验借鉴[J].开放导报,2017(1):73-76.

[7]谢徐娟.我国自贸区制度创新与国际贸易新规制比较及发展对策[J].改革与战略,2017(11):94-96.

[8]伊馨.福建自贸区贸易便利化的制度创新[J].开放导报,2017(2):110-112.

[责任编辑:王凤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