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国70年中学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演变
2019-11-27曾云李海月
曾云 李海月
在我国中学课程体系中,政治课具有不同于其他国家相关课程的核心价值。与一般学校德育工作不同,政治课既具有学科课程的特点,但又与一般学科课程不同,具有独特的课程构建方式。政治课的德育功能是其他任何学科课程所不能替代的,也是其他任何国家课程所无法类比的。
习近平总书记在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座谈会上强调,思想政治理论课是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关键课程,办好思想政治理论课,最根本的是要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解决好培养什么人、怎样培养人、为谁培养人这个根本问题。回顾新中国中学思想政治理论课演变历程,对于进一步推进思想政治课程改革,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德育课程具有重要意义。
一、课程初创时期(1949—1965年)
1949年12月,教育部在北京召开了新中国成立后的第一次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确定了教育工作总方针,指出“在青年学生中进行政治与思想教育,其主要目的乃是逐步地建立革命的人生观……这种教育首先要建立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应当提倡和鼓励马克思列宁主义世界观和毛泽东思想的学习”[1]。为使学校尽快开学,各地军事管制委员会派出干部到学校指导帮助开展工作,在废除训导制度、推行民主管理的同时,取消了“党义”“公民”“童子军”“军事训练”等课程,在开设各种文化课的同时,开设了全新的政治课。1950年8月,教育部印发新中国第一个中学教学计划—《中学暂行教学计划(草案)》,全国中学各年级均以老解放区新教育经验为基础[2],开设了政治科目,但国家没有制定教学大纲和统一规定各年级的课程设置。1951年6月,教育部印发《关于改定中学政治课名称、教学时数及教材的通知》①,首次统一规范了中学政治课的名称、课时和教材,指出“为了有系统地通过各科教学进行爱国主义的政治思想教育,原教学计划所列政治一科名称,应即取消”,改为:初三是“中国革命常识”;高二及高三上学期是“社会科学基础知识”,高三下学期为“共同纲领”。同年11月,教育部印发《关于中学“政治课”略有变更的通知》,规定初三讲授“中国革命常识”,高一、高二讲授“社会科学基本知识”,高三讲授“共同纲领”,从初一到高三增设“时事政策”。
1953年,教育部印发《关于中学时事政策课的教学如何改进的指示》,要求各地改进中学时事政策课教学;印发《中学教学计划(修订草案)及1953年8月至1954年7月试行中学教学计划(修订草案)的调整办法》,规定在初中二年级开设“中国革命常识”。1954年,教育部印发《关于中学部分学科的设置、授课时数的变更及政治教材的通知》指出,1954—1955学年度初二的“中国革命常识”暂不开设,补授“卫生常识”课……高三“政治常识”教材暂用《经济建设常识读本》。《1956-1957学年度中学授课时数表的通知》规定:初三开设“政治常识”,高二开设“社会科学常识”,高三开设“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1957年,教育部印发《关于加强中学思想政治教育的几个问题的通知》指出,应对初三以上学生进行中国共产党第八次全国代表大会各项决定的精神和主要内容的讲授。
1957年,毛泽东在《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讲话中指出:“现在需要加强思想政治工作,不论是知识分子,还是青年学生,都应该努力学习。除了学习专业之外,在思想上要有所进步,政治上也要有所进步,这就需要学习马克思主义,学习时事政治。”[3]同年3月,毛泽东在普通教育工作座谈会上指出:“要加强学校思想政治教育……政治课要联系实际,生动有趣,不要教条式的,要使中学生知道一些为人在世的道理……课本要两三年修改一次,使之不脱离实际。”[4]“要恢复中学方面的政治课,取消宪法课,要编新的思想政治课本。”[5]1957年6月,教育部印发《关于1957—1958学年度中学教学计划的通知》,决定初、高中各年级增设政治课。同年8月,教育部印发《关于中学、师范学校设置政治课的通知》规定:“课程总称为‘政治课,政治课在学校全部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中有着各科教学和课外教育所不能代替的独特的任务。”规定政治课的教学内容是初一、初二讲“青年修养”,初三讲“政治常识”,高一、高二讲“社会科学常识”,高三讲“社会主义建设”。还未等这一通知的各项要求落实,教育部和团中央又联合印发《关于对中学和师范学校学生进行社会主义思想教育的联合通知》,要求“今年下半年中学和师范学校原定各年级政治课的内容决定改为进行以反右派斗争为中心的社会主义思想教育”。1959年3月,教育部印發《中等学校政治课教学大纲(试行草案)》,对政治课的任务、课程设置和时间安排、编写教材的原则、教学注意事项、成绩考查和操行评定等方面做了规定,在附件中提供了初中“政治常识”课题目录以及供中专、师范、高中使用的政治常识纲目、经济常识纲目和辩证唯物主义常识纲目。由于受“反右斗争”“大跃进”和“教育大革命”运动的影响,“左”倾思想干扰了这一阶段的政治课的发展。但是以1959年教学大纲的颁布为标志,中学政治课迈出了形成学科课程的重要一步,尽管其只是“试行草案”,但毕竟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个由教育部编订的、全国中等学校通用的政治课教学大纲。此后,中学政治课的课程设置基本上沿袭了这一大纲的框架。
1961年,教育部印发《关于1961—1962学年度中等学校政治课程设置和教学用书的通知》,对中学政治课教学用书进行了界定:《中国革命和中国共产党》供初三、高一、高二使用;《道德品质教育》供初一、初二使用;《社会发展简史》供初二、初三使用;《辩证唯物主义常识》供高二、高三使用。
1963年,教育部印发《关于实行全日制中小学新教学计划(草案)的通知》规定,“中学的政治课,按年级分别设置道德品质教育、社会发展简史、中国革命和建设、政治常识、经济常识、辩证唯物主义常识”。1964年,中央宣传部、高教部党组、教育部临时党组在北京召开全国高等学校、中等学校政治理论课工作会议,来自中央和地方负责思想政治工作的同志,各高校、中等学校校长及政治课教学一线的教师600多人参加了会议。会议着重讨论了过渡时期的阶级斗争和它在学校中的表现,明确了政治理论课在反对修正主义的斗争中,在同资产阶级争夺青年一代的斗争中,所担负的重大任务,着重讨论了政治课如何改的问题。中共中央批转了这次会议的报告和《中共中央宣传部、高教部党组、教育部临时党组关于改进高等学校、中等学校政治理论课的意见》,明确了“政治理论课的根本任务,是用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武装青年,向他们进行无产阶级的阶级教育,培养坚强的革命接班人;是配合学校中各项思想政治工作,反对修正主义,同资产阶级争夺青年一代”;确定了以毛泽东思想为指针,坚决贯彻“少而精”原则,把毛泽东著作作为最基本的教材,加强党的领导,教师队伍革命化和执行启发式教学法等方法改进政治课程和教材,并且进一步调整课程设置,首次规定在全国使用统编课本,以统编教材的出版为标志,中学政治课完成了其学科形成历程。
在初创时期,由于缺乏经验,中学政治课程变动频繁,直到1959年才首次颁布中等学校政治课教学大纲,1964年才首次出版并使用统编教材,在历次政治运动的冲击和日渐严重的“左”的思潮影响下,其发展基本呈现曲折中前进的走向。
二、挫折磨难时期(1966—1977年)
随着“文化大革命”的开始,政治课程和教材建设也遭受到极为严重的破坏。1966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批转教育部党组《关于1966-1967学年度中学政治、语文、历史教材处理意见的请示报告》,指出“目前中学所用教材,没有以毛泽东思想挂帅,没有突出无产阶级政治……不能再用……政治和语文合开,以毛主席著作为基本教材……选读一些社会主义文化大革命中的好文章和革命作品……对旧的政治、语文、历史等教材中的错误内容,应当发动师生进行揭发批判”[6]。事实上,从1966年夏开始,学校被迫实行“停课闹革命”,中学政治课基本停开。1972年后,各年级虽然开设政治课,但内容极不稳定,有的学习《毛主席语录》,有的学习马列和毛主席著作选编,有的学习报刊文章,各地情况也不统一。
中学政治课经历初创时期,其学科地位逐渐被师生所认同,但在“文化大革命”期间,政治课被运动挟持,跟随当时政治运动的需要,变成了“运动课”,无论从内容上还是形式上都引起了广大师生的反感。课程、教材、教师队伍被完全打乱,长期积累起来的教学经验被否定,理论联系实际的传统被扭曲,教师教和学生学的积极性遭受了极大打击,政治课的地位受到了严重损害。这一时期,“由于林彪、‘四人帮的十年捣乱,思想战线上长期充满了胡言乱语,以致人们对于从事政治教育工作的许多干部和教师失掉了信任”[7]。“文化大革命”期间,中学政治课遭到了一场浩劫,课体系被搞乱,教师队伍被打散,声誉被败坏,学生思想被毒害。
三、恢复重建时期(1978—1985年)
随着“文化大革命”的结束,中学政治课步入恢复重建时期。1978年,教育部颁布《全日制十年制中小学教学计划试行草案》,规定中学政治课包括“科学社会主义”“社会发展简史”“政治经济学常识”“辩证唯物主义常识”四门课程。由于教育部没有制定印发教学大纲,课程的开设直接继承了“文化大革命”前形成的学科课程基本框架。
1978年4月,中央召开“文化大革命”结束后的第一次全国教育工作会议,邓小平指出“革命的理想,共产主义的品德,要从小开始培养”“毫无疑问,学校应该永远把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放在第一位”。1979年1月,教育部恢复政治理论教育司,主管大中小学政治课,中小学政治课的重建工作正式启动。1980年9月,教育部印发《关于改进和加强中学政治课的意见》,明确提出了五个方面的要求:一是明确中学政治课的地位和任务;二是改进课程设置,编写教材,保证教学时数;三是改进教学,提高教学质量;四是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五是加强政治课教学的领导。1981年,中小学学制恢复12年制。教育部政治理论教育司印发《中学政治课教学大纲(征求意见稿)》,并在苏州召开使用全国中学政治课新编教材讨论会,参会成员达500人,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的第一次大规模讨论中学政治课教材的专题会议。1982年,教育部印发《初级中学青少年修养教学大纲(试行草案)》《初级中学社会发展简史教学大纲(试行草案)》《高级中学政治经济学常识教学大纲(试行草案)》《高级中学辩证唯物主义常识教学大纲(试行草案)》,这是新中国第二次印发中学政治教学大纲。同年,人民教育出版社相继出版各科教科书及各册教科书的教学参考书,这是新中国首次配套出版中学政治课教学大纲、统编教材及教学参考书。1984年,中共中央发布《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家教委委托人民教育出版社组织编写《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几个问题》,作为高中《政治经济学常识》的代用课本。
自1978年组织编写全国通用教材至1982年教学大纲的颁布和施行,中学政治课完成了恢复重建,中学政治课的课程设置、教学大纲和统编教材,迅速得到了广泛认同。此外,1980年《中学政治课教学》《政治教育》两本面向全國政治课教师的专业杂志创办以及1985年中国教育学会批准成立了中学政治课教学研究会,这两项举措为当时课程和教材建设提供了有力支撑,也对后来的中学政治课课程改革产生了积极影响。
三、改革发展时期(1986—1998年)
1985年,中共中央印发《关于改革学校思想品德和政治理论课程教学的通知》,对中小学政治课改革的方针、方法、步骤、措施等做出了明确阐述,对中小学政治课改革的内容提出了具体要求。此次课程改革的显著特点是实行一个大纲、多套教材、教委审定、推荐选用的新体制,标志性事件是全国中小学教材审定委员会成立。1986年,国家教委印发《中学思想政治课改革试验教学大纲(初稿)》,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制定的第三个中学政治课教学大纲,规定了中学政治课改革试验的课程设置方案:初一“公民”,初二“社会发展简史”,初三“中国社会主义建设常识”,高一“共产主义人生观”,高二“经济常识”,高三“政治常识”。为保障课程改革顺利推进,国家教委成立了国家教委中小学思想政治教材研究中心,负责具体协调各套教材编写委员会的工作和组织思想政治教材审查工作,这一时期全国共编写了7套思想政治课教材。1987年,国家教委在改革试验的基础上召开教学大纲修订会,形成了《中学思想政治课各科改革试验教学大纲(试行草案)》。
20世纪80年代末90年代初,东欧剧变、苏联解体,世界社会主义出现严重挫折,国内发生政治风波。在这样的大背景下,中学思想政治课完成了新的教学大纲的研制。在总结《改革实验教学大纲》实施经验的基础上,在贯彻“两史一情”教育②的过程中,1992年教育部印发《全日制中学思想政治课教学大纲(试用稿)》规定,全日制中学初中和高中各年级均不再分列课名,统称“思想政治课”。其中,初一重点进行公民道德和法制教育,初二重点进行社会发展常识教育,初三重点进行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宪法常识教育,高一重点进行经济常识教育,高二重点进行哲学常识教育,高三重点进行政治常识教育。依据党的十四大精神,新大纲对高一教学内容要点做了新的调整。1993年,修订后的新大纲《九年义务教育全日制初级中学思想政治课教学大纲(试用)》和《全日制高级中学思想政治课教学大纲(试用)》正式出版。
1993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明确提出“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教育学生,把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摆在首位,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新人,是学校德育即思想政治和思想品德教育的根本任务”。1994年,中共中央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学校德育工作的若干意见》,全面阐述了新时期德育课程改革的要求,为贯彻其中有关课程和教材建设的要求,国家教委于1995年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中学思想政治课教学工作的意见》,把制定课程标准作为落实中央要求的一项重要措施明确下来,并提出了编订课程标准的主要任务和基本思路,国家教委基础教育司在人民教育出版社的协助下,组建了政治课课程标准工作小组。1996年、1997年国家教委分别印发《全日制普通高级中学思想政治课课程标准(试行)》和《九年义务教育小学思想品德课和初中思想政治课课程标准(试行)》。依据新颁布的课程标准,由人民教育出版社承担新教材的组织编写和出版工作,1999年秋季学期,依据课程标准编写的高中、初中思想政治课示范性教材在全国使用。
从1986年教学大纲到1992年教学大纲再到1996—1997年课程标准的发展,反映了我国中学政治课课程从改革到发展再到成熟的成长阶段,中学政治课学科建设越来越规范化、专业化。
四、繁荣创新时期(1999年至今)
1999年,国务院颁布《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新中国迎来了全面素质教育的时代。2000年,中共中央、国务院颁布《关于适应新形势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中小学德育工作的意见》,指出要把思想政治教育、品德教育、纪律教育和法制教育作为今后中小学德育工作要长期坚持的重点。2001年,教育部先后颁布《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和《九年义务教育小学思想品德和初中思想政治课课程标准(修订)》,中学政治新课程改革正式拉开序幕。中学政治课程改革目标基本沿袭上一时期的要求,初中主要是对学生进行良好的心理素质、法律素质、政治素質、道德素质教育,培养学生成为合格的社会主义公民,高中主要是开展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培养学生掌握马克思主义的基本理论、基本观点,坚定社会主义信念。课程设置上,初一开设心理素质课,初二开设法律常识课,初三开设社会发展常识和基本国情教育课程,高一开设经济常识课,高二开设哲学常识课,高三开设政治常识课。
2003年、2004年教育部先后颁布《全日制义务教育初中思想品德课程标准(实验稿)》和《普通高中思想政治课程标准(实验稿)》,标志着我国中学思想政治课课程进入新的发展阶段,各地陆续开始进行新一轮课程改革。初中采用“思想品德”这一课程名称取代自1992年以来一直使用的“思想政治”,新课程在培养目标、课程设置、课程内容等方面进行了改革。2011年教育部印发《义务教育思想品德课程标准(2011版)》,明确了思想品德课程是一门以初中学生生活为基础、以引导和促进初中学生思想品德发展为根本目的的综合性课程,初中思想品德课融思想性、人文性、实践性、综合性为一体,注重以学生的生活为基础,以学生成长过程中需要处理的关系为线索,有机整合道德、心理健康、法律、国情等内容,形成了“成长中的我”“我与他人和集体”“我与国家和社会”三大内容板块。高中各年级仍沿用“思想政治”这一课程名称,开设必修课程和选修课程,必修课程设置“经济生活”“政治生活”“文化生活”“生活与哲学”四个模块,选修课程设置“科学社会主义常识”“经济学常识”“国家和国际组织常识”“科学思维常识”“生活中的法律常识”“公民道德与伦理常识”六个模块。与以往相比,新课程改革的目标更加清晰,在课程总目标的基础上,设置分类目标,从知识、能力、情感态度价值观三个维度进行具体阐述。2016年中国学生发展核心素养研究成果发布,明确了学生发展的人文底蕴、科学精神、学会学习、健康生活、责任担当、实践创新六大核心素养,并进一步细化为18个基本要点。在这一背景下,2017年,教育部颁布《普通高中思想政治课程标准(2017版)》,明确了高中政治学科核心素养是:政治认同、科学精神、法治意识、公共参与。其中,培养学生的政治认同是思想政治学科最根本的任务。在教学内容方面重视以学科大概念为核心,使课程内容结构化,以主题为引领,使课程内容情境化,同时研制了学业质量标准。
这一时期的中学政治课课程改革目标更加清晰,内容更加贴近学生生活与发展需要,教学方式更加灵活多样,教学评价更加多元开放,取得了比较明显的效果。
在我国中学课程体系中,政治课具有不同于其他国家相关课程的核心价值。与一般学校德育工作不同,政治课既具有学科课程的特点,但又与一般学科课程不同,具有独特的课程构建方式。政治课的德育功能是其他任何学科课程所不能替代的,也是其他任何国家课程所无法类比的。新中国成立以来中学政治课的历史沿革表明,无论曾经经历多少曲折,无论存在多少问题,无论将来面临什么挑战,学校要始终坚持政治课的学科地位,因为政治课是中国特色的中小学德育课程,根植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和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是我国学校社会主义性质的重要标志之一。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我们要从我国的国情出发,立足实际,要以历史的眼光看待中学政治课程生长的土壤和改革的历程,坚守政治课的本质特征,把握政治课发展的基本趋向,面对“德育失范”的挑战,既不能简单抛弃传统,也不能指望回归传统。
注释:
①本文中有关“政治课”调整的所有“通知”“意见”“指示”“教学计划”“教学大纲”“课程标准”等文件大多引自由人民教育出版社2001年出版、课程教材研究所编的《20世纪中国中小学课程标准、教学大纲汇编·思想政治卷》。
②1991年3月,江泽民总书记致信国家教委主任李铁映:“要对小学生(甚至幼儿园的孩子)、中学生一直到大学生,由浅入深、坚持不懈地进行中国近代史、现代史及国情教育。”根据这一指示,国家教委制定了《中小学加强中国近代、现代史及国情教育的总体纲要(初稿)》,并要求在中小学语文、历史、地理和思想政治等学科教育中加强中国近、现代史和国情教育,当时被称为“两史一情”教育。
参考文献:
[1]北京师范大学教育科学研究所.中小学教育政策法令选编:上册[M].北京: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1979:5.
[2][6]何东昌.中华人民共和国重要教育文献1947—1975[G].海口:海南出版社,1998:7,1401.
[3][4]人民教育出版社.毛泽东论教育:第3版[M].北京:人民教育出版社,2008:271,282-283.
[5]中央教育科学研究所.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大事记(1949—1982)[M].北京:教育科学出版社,1984:192.
[7]中共中央文献编辑委员会.邓小平文选:第2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4:180.
【曾云,兰州理工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讲师;李海月,西北师范大学教育学院,副教授】
责任编辑︱张宁娟
读者热线:010-62003990
投稿邮箱:zgdy_huati@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