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加莎·克里斯蒂小说中的空间表征与伦理张力
2019-11-27罗君艺
罗君艺
阿加莎·克里斯蒂以其数量众多和构思精妙的作品受到众多读者的欢迎。但其作品在学术领域大多数时候仍然被作为通俗文学进行解读,而缺乏对其深度价值的挖掘,在空间与伦理等议题上更是未受到关注。
本文立足于对克里斯蒂已出版的侦探小说的细读,主要运用文学伦理学批评方法和空间理论,从克式侦探小说独特的乡村设景空间切入,审视其中空间特性,以及其与伦理之间的互动关系,以揭示克里斯蒂侦探小说外壳之下伦理思考的深度和广度。
一.突破乡村空间的伦理想象
在当代空间理论语境中,空间指一种有人参与、与人相关的“多层面、复杂、意向性人化关系”。社会空间理论以其巨大的包容性和适用性潜能进入文学批评的视野,为研究提供了更多元的角度。
通常认为,侦探小说是源于城市的文学,与城市空间有着密不可分的亲缘关系。典型代表如柯南·道尔,其福尔摩斯系列是工业文明与殖民主义背景下都市的产物。而阿加莎·克里斯蒂作为“乡间别墅派”的开创者,即她的凶杀案多发生在一个外表安静和谐的特定封闭环境中,比如英国某乡村。涉及到的人物数量有限且关系相对紧密。因此其作品空间结构常被诟病为单一。
一个海上旅行团、一座村庄、一栋公寓、一个退休军人俱乐部,一个孤岛上的别墅……相对封闭的空间,关系有些紧张的中年夫妇、朴实无华却又爱管闲事的乡村老太、脾气暴躁的老将军、反叛期的年轻绅士和活泼却又穷困的女家庭教师……就在这群普通的登场人物中间,谋杀发生了。
同时在以波洛为主角的38部作品中,以乡村为背景的有26部,以飞机、船舱、列车等较为封闭的场所为空间背景的有4部,以旅行异国为背景的有10部(三种背景存在交叉情况)。以马普尔小姐为主角的14部小说空间都全程或部分设定在英国乡村中。因此,其作品的空间通常被视为与其他古典侦探小说家相对的另一面,两者互为城市与乡村的二元对立而成立。
同时,出身于维多利亚时期中产阶级家庭且未受过正规教育的克里斯蒂更是作为“保守的古典侦探小说代表”为批评家所严正批判。克式的乡村设景也被普遍认为是缅怀过去的“英国化”乡村生活,是一种“大英帝国想象共同体”。
但以城市/乡村的二元对立观点作为前提探讨克里斯蒂的小说设定背景未免有失偏颇。
回到文学现场,英国第一次工业革命最显著的影响就是使英国成为了世界上最早实现城市化的社会。其中资本流动带来人口的大量迁徙不仅带来了空间上人口数量直观的此消彼长,更有两者物质财富、生活方式等方面的显著对比。城市已然取代乡村田园成为大不列颠社会运行的中心。
在都市想象中,乡村呈现了“一种自然的生活:平和、天真与单纯的美德”,而城市则是“一个教养、沟通、光明的中心”。但实际上,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发展,相对于城市而言,农村既不等同于落后和愚昧,也不是充满欢乐的故园;同理,城市虽然代表了新的生产方式,但城市并不必然代表进步和安全。简言之,“城市无法拯救乡村,乡村也拯救不了城市”。
城市使人们的生活变得绚丽多姿,也彻底改变了人们的身份认同与社会感知,激化了人与人之间的矛盾与冲突。城市迷宫般的空间、数量庞大的人群和异化的生活方式,使得这里成为了酝酿犯罪、藏匿踪迹的温床。福尔摩斯也称伦敦为“丛林”和“大污水坑”。可以看到,城市不再是文明进步的中心,而是人人都暴露在犯罪中的危险区域。
与之相对,乡村的变化相对缓慢,有稳定的社会结构、社会关系和存续下来的传统。它的稳定、有序使其成为了人们怀旧和远离动荡污染的想象场域。奥登认为乡村“必须得是个非常美好的地方”。在如此美好的地方“尸体必须不仅因为是尸体而令人震惊,也因为它如此格格不入,就像是客厅的地毯上狗的排泄物”。
表面上来看,克里斯蒂小说的乡村空间完全契合以上论述。一方面,克里斯蒂小说的背景设定多为封闭且有限的空间,如困在雪中的特快列车、偏僻的小村庄别墅、茫茫大海上的豪华游轮与世隔绝的孤岛;另一方面,克里斯蒂小说里常见的时间表和建筑平面图也代表了秩序和稳定。在如此封闭稳定的架构下,所有营造的恐惧、不安与悬疑都将在罪犯身份揭晓时随之解决,犯罪不会破坏原有稳定的社会秩序,最终仍会回归到和谐的世界。
但深入细读文本,可以发现其中的矛盾之处,克里斯蒂的乡村绝非一个单纯平静的真空空间。如克里斯蒂小说中的伯特伦旅馆具有充满旧时代荣耀气息的装潢、服务和精神内核。“时光倒流,你再一次置身于爱德华时代的英格兰。……这里一切都是那么完美。”但最后却被揭破为“实际上是多年来为人所知的最优秀、最大的犯罪集团之一的总部。”而在另一个被形容为“不合时代的古老地方”的洛塞尔别庄中,一如既往,与周边人过着热热闹闹的城市生活不同,别庄中的人和他们老死不相往来,然而在这个平静的村庄中的却出现了一具尸体。这并不是偶然,“那个石棺,以及钥匙在那里,那地方整个的布置情形,当地的人,远近皆知。任何一个住在附近的人都会想到那是一个藏尸首的好地方。”
以卢梭为代表的启蒙思想家肯定人性本善,但会被文明所腐蚀;而未开化的人未被败坏,如孔子所言:“礼失而求诸野。”因此,美德最后的阵地存留在一些偏远的乡村地区。而以挑战伦理道德为本质的犯罪行为在乡村却并未缺席。可以看到,克里斯蒂小说的乡村作为一个立体的空间,矛盾地包蕴了截然相反的两副面孔,一副是承袭自英国浪漫主义的阿卡狄亚式的美德乐园,另一副是在表层下汹涌的伦理冲突的炼狱。
而两副面孔并存的原因在于,一方面,乡村并非完全抽离都市空间的孤立场域,相反,其密闭的设定环境将所有不同年龄、阶级、种族、性别的流动的人,通过情节设置压缩于这个有限的空间之内,同时也将这些差异带来的不确定性与混乱的可能性带入其中;而恶之花在淳朴的乡野温室中几乎毫无存在和繁衍的障碍。另一方面,维多利亚时代的伦理道德观念并没有随着景致而保留下来,工业化带来的并不只有资本和人口的物质流动,还有道德伦理层面的深刻烙印。乡村中伦理的混乱和失序程度不亚于甚至更甚于都市,马普尔小姐就曾洞察过其中的罪恶:
“在乡下,我认识一个女人,她只是为了要得到一点保险金,便毒死她的三个孩子。还有那个斯坦威老太太,她的女儿死了,接着就是她的儿子,后来她说她自己也中毒了。……后来发现是她自己把毒药放进去的。……那并不完全是为钱,她妒忌他们比她年轻,而且是活着。她害怕——这话说出来很可怕,但是,这是确实的——她怕他们在她死以后过得很快乐。”
维多利亚时代大英帝国引以为傲的家庭观念、经济观念等等伦理都在文本中被彻底粉碎,这种粉碎造成的是文本中超越空间建构层次的张力和震撼。
二.超越乌托邦空间的实验伦理场域
纵观英国历史,工业革命以来,在帝国衰退与社会危机的阴影中,英国中产阶级知识分子一直试图进行关于重建伦理秩序的探索。在哈维(David Harvey)、林 奇(Kevin Linch)看来,空间具有重要的伦理塑造功能,人创造着空间,空间又塑造着人性。具化到文学层面,浪漫主义诗人布莱克(William Blake)认为乡村空间存在人性回归的感召力量:
“不会停止内心交战
……
直到我们建起雅路撒冷
在英格兰绿色欢快的土地上”
无独有偶,与克里斯蒂同时期的英国诗人拉金(Philip Larkin)认为相对于都市生活,乡村生活离自然更近,是滋养人类感情更为合适的土壤。相对于都市中人,身处乡间的人们更近淳朴天然,更具有美德。因此他认为,重建伦理的理想方法是回归乡村空间。如在其作品《1914》中就明显表现了对乡村空间修复婚姻观等伦理观念的希望:
繁花盛开的草丛、广阔的田野、寂静的小麦地生活在其中的人们自得其乐
太阳照在留着小胡子的咧嘴憨笑的古朴面孔上
穿着深色衣服的孩子们在玩耍
男人们留下整洁的花园
成千上万桩婚姻比现在的延续时间更长
乡村空间在这里可以被纳入西方社会中乌托邦的谱系中加以分析。其存在的合理性不可否认。但问题在于,一方面,这种观点忽略了空间作为“人化关系”的属性,没有看到建构这种理想生活空间的重要主体条件在于,作为空间建构者与使用者的人要具有理想的伦理素质。这显然与道德沦丧的现实不符。另一方面,乌托邦往往只能给人以精神上的慰藉,而缺乏落到具体层面的行动性和规划性。
相较之下,克里斯蒂的空间设景是对英国乡村文学传统的反叛,她质疑乡村作为伦理与美德高地的合理性。她更多从现实条件出发,认识到了当代社会空间与发展伦理问题的复杂性,超越了“空间乌托邦”的局限。具体证据在于她小说空间的粘合性结构。这种空间具有明显的乡村物质外壳,而不符合城市空间的论述:
“住在乡下——一座好大的老房子——有马,有狗——在雨中散步——木柴生火——果园里有苹果——没什么钱——旧苏格兰呢衣服——穿上好几年的夜礼服——没人照料的花园——秋天到处都是小野菊花……”
同时这里的空间内核充满不稳定和不确定性,更难以直接对应到乡村空间的论述:
“在乡下有一个案子,在麦登汉温泉附近。只是一个身体很弱、态度和蔼的人物,想得到一大笔钱……事情就是那样开始的,但是结果出了三个命案。”
这种粘合性结构背后的设计理念类似于希区柯克的麦格芬效应,“她本身是空泛的,围绕着她却形成了一张罪恶网络。”平静的乡村外壳和汹涌的都市内核都是叙事背景和技巧,真正的主角是犯罪背后的伦理冲突。
三.空间与伦理的互动关系
英国文学传统中,都市如柯南道尔笔下的“大污水坑”伦敦是天然的伦理角斗场,充满混乱和危险,而乡村却是平静美好的象征,甚至是都市一系列伦理问题的救赎所在。克里斯蒂打破了这种二元对立的设定,使犯罪被置于一种田园诗的氛围中。她将乡村作为小说空间外壳,暴力性隐藏于背景;将都市作为小说空间内核,使伦理的核心问题显露了出来;她吸收并延续了社会现实的模糊性和复杂性,拒绝了对于乡村的固定想象,超越了乌托邦的伦理想象,而将笔触探向了更深的领域。在此空间中,克里斯蒂对犯罪行为进行了重新排布,将文本人物和读者对于空间和伦理的确定感和安全感全部剥离,强化了混乱与不安的表达效果,突破了伦理问题书写的传统模式。
以波洛的《帷幕》(curtain)与福尔摩斯的《最后一案》(The Final Problem)为对照,两个文本主要情节基本一致,即侦探选择亲自动手制裁法律无法制裁的罪犯。但两个文本设定的空间背景存在极大不同,并由此折射出了不同的伦理观念层次。
福尔摩斯葬身的莱辛巴赫瀑布是一个壮阔而险恶的地方,当代最危险的罪犯和最杰出的护法卫士将永远葬身在那旋涡激荡、泡沫沸腾的无底深渊中。这个空间设景以其壮阔险峻的外在形态赋予了福尔摩斯的死亡以古希腊罗马式的神圣、崇高色彩。
同时,这个有限的容纳人的格局是对封闭式空间的回归,对应着法理冲突的之下小说乌托邦式的结局。在一系列都市或其他同构复杂空间中激烈的正邪对决之后,福尔摩斯已经近乎肃清了伦敦中的邪恶,而与莫里亚蒂的对决是这个乌托邦建立的最后一个举措。
“如果我能为社会除掉他这个败类……我就会觉得我本人的事业也达到了顶峰,然后我就准备换一种比较安静的生活了。……且能集中精力从事我的化学研究。”
“如果我想到象莫里亚蒂教授这样的人还在伦敦街头横行无忌,那我是不能安心的……”
作者的伦理观念在这里表露无遗,“我永远把福尔摩斯看作我所知道的最好的人,最明智的人。”福尔摩斯对莫里亚蒂的私刑是法律的补充,毫无争议地代表了社会大多数的正义。自此,社会的害群之马被清除,社会回归了正义与美德的乌托邦。
从之前的论述可知,克里斯蒂的小说空间是一种绝佳的日常性伦理实验场所。斯泰尔斯庄园的设定凝聚了作者极大的心血。它作为波洛第一次出场的地方,既是开始,也是结束。一开始的斯泰尔斯庄园是难民波洛和伤员黑斯廷斯上尉相遇的场所,远离战争,显得十分宁静。
“斯泰尔斯庄园则坐落在小站的另一方向,离它有一英里地。这是七月初一个宁静、暖和的日子。……如此宁静,简直使人不能相信,就在离这不很远的地方,一场大战正在按预定的过程进行。我感到自己已突然置身于另一个世界。”
在经历了跨度数十年的时空变迁后,相对于《斯泰尔斯庄园》中能够用平面图概括的有限空间,克里斯蒂将其改编为更加复杂的空间层次。
“当我走在走廊上,从开着门的房间,可以看到把古式的大寝室隔开的好几个小房间。”
“房间里面摆设了便宜货的现代化家具,看到这些家具,使我感到索然无味。要是我,我会选些和房子的建筑形式调和的东西。”
古老庄园被改造为高级现代旅馆,处处显示出过去与现代、观念与现实的断裂,其中的餐厅、庭院、私人房间、可供偷窥的钥匙孔、甚至“帷幕”(curtain)这个象征空间阻断切割的复杂意象,从私密空间发展到到公共空间,全方位多角度地呈现正义与法律的冲突,揭示了波洛在其中所面临的复杂伦理困境。
面对可以为法律惩处的罪恶,波洛可以毫不犹豫地进行制裁,但面对法律之外的犯人,波洛是否有作为法律补充的立场而施加惩罚?《最后一案》中的这种伦理困境被简化为了悬崖上的一场两人间的私人决斗,即一种线性的矛盾。而《帷幕》却结合了现实社会中伦理问题的复杂性,将这种矛盾进行了深化。文本空间中,同时存在且活动的有波洛、诺顿(即犯人X)、黑斯廷斯、茱蒂丝、富兰克林等人物,波洛除了惩治罪犯,同时还承担着挖掘、梳理以及缓和这些人物错综复杂的伦理关系的功能,而两者本质上都是对伦理混乱的纠偏行为。诺顿利用复杂的空间场景,把黑斯廷斯推过墙角,通过视觉的错位使他误以为女儿茱蒂丝和纨绔子弟阿勒顿存在不正当的关系。而波洛也从锁孔往洗澡间里偷看黑斯廷斯的反常行为,通过下安眠药来制止他将诺顿所蛊惑之下产生的杀人意图付诸行动。复杂的空间中,曲折的人物关系下,侦探不再药到病除,而是在一团乱麻的现实难题下进退维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