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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数据背景下农产品双渠道供应链协同创新分析

2019-11-25励莉顾建平

商业经济研究 2019年22期
关键词:供应链大数据农产品

励莉 顾建平

内容摘要:本文在分析农产品产业供应链特点基础上,归纳了大数据在农产品供应链各环节的优势与农产品线上与线下双渠道发展的矛盾冲突,建立模型探索农产品双渠道供应链之间的协同创新影响。

关键词:大数据   农产品   双渠道   供应链   创新

随着信息数据的爆炸式增长,大数据概念逐渐进入人们的视野,2017年中国大数据市场规模已达358亿元,2018年达到463.4亿元,增长了将近29.4%的份额,各行各业通过对行业内海量数据的挖掘、搜集和分析为行业发展提供巨量信息资源,开拓行业发展新视角和途径。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发布《2019年中国农产品电商发展报告》显示,2018年农产品电子商务排名前十的汇通达、美莱、农信互联等平台融资总金额超过100亿元,其中五星控股集团旗下汇通达一家平台就得到阿里巴巴投资45亿元。大数据农业正是在这种时代背景下产生,农村互联网信息技术的普及为大数据与农业的结合发展奠定了基础,不断促进大数据农业的发展。2015-2018年中央一号文件连续四年提出推进农产品价格形成机制的改革,而大数据农业借助农产品交易海量数据建立公开合理的农产品交易平台,降低农产品交易过程中的信息不对称,促进全国范围信息资源配置,赋予农村土地更大效益,增加农村居民收入。大数据农业通过收集、保存、分析、挖掘与预测农业发展产生的数据,为农产品的生产和销售提供了更加准确的定位,提高农业管理人员的决策质量,降低农产品市场存在的信息不对称,以量定产,增加农民经营效益。近几年随着互联网信息技术的普及和农村物流效率的提高,农产品市场线上销售发展规模不断扩大,农产品的生产方式与营销模式发生巨大转变,借助大数据在其他行业的应用经验,农产品供应链的各项数据资源得到充分整合与挖掘,大数据的应用将会对农产品整体供应链模式进行重组优化,对农产品需求端进行精确预测,不断促进我国农业发展的转型与升级。

农产品供应链特点

我国是一个农业大国,农产品的生产、销售与流通直接影响农业发展,而目前我国农业发展比较分散,农产品生产规模较小,小生产规模实现与市场需求对接存在较大困难,这就需要逐步改善农产品生产、销售和流通各环节,提高我国农产品的快速流通能力。为此,如何创新农产品供应链条的高效管理,提高农产品生产者的经济效益显得至关重要。如图1所示,2018年我国农产品总量达到21.38亿吨,与2017年生产规模相比变化不大,而亿元以上的商品交易市场中农产品成交额达到21429.23亿元,同比增长8%,农产品电子商务交易规模则达到2886.5亿元,同比增長30%,近十年我国农产品线上与线下交易规模逐渐递增,而由于农产品生产分散性及自身产品特点使得农产品的种植未能实现规模化生产,难以满足市场对农产品的需求。

我国农产品的生产具有分散性、区域性以及季节性等自身特点,作为居民生活必需品,农产品消费需求弹性小,这些特性都导致农产品供应链与其他商品供应链不同,首先农产品供应链上生产前中后、物流运输以及销售等环节涉及众多参与者,供应链环节过多增加农产品物流成本,如图2所示,我国农产品物流成本占全社会物流总额比例一直以来都未能出现大幅度的波动,究其原因可能是仅仅从物流基础设施入手是不能有效降低农产品物流成本,需要借助互联网经济不断创新物流供应链模式;其次,农产品供应链交易成本相比其他产业较高,在各环节利润分配未能实现企业供应链合作联盟,使得各环节信息流通不通畅,最终导致农产品供应链各衔接环节之间产生衔接问题;再次,农产品本身商品鲜活性的特点使得农产品供应链的物流必须是绿色物流,对物流运输要求更高,需要借助专业设备才能实现农产品的精包装,这又进一步增加了农产品物流成本。

大数据对农产品双渠道供应链的影响

(一)大数据优势

大数据是兼具信息化模式的工具性和内容性的载体,为农产品线上与线下双渠道交易提供了更为便捷、灵活以及开放的信息集聚性平台,为农产品实现产销一体化生产提供了可能。农业大数据是大数据理念与技术在农产品市场的实践,主要通过农产品相关数据的挖掘分析对农产品的生产规模进行计划,实现以量定产。大数据对农产品双渠道供应链的影响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大数据及其信息基础设施的普及与推广极大提高了农产品线上线下交易的物流绩效,降低了农产品生产销售过程中因信息不对称产生的物流成本,提高农产品双渠道的物流配送效率;二是农产品线上线下的产品分配需要借助大数据信息平台识别客户需求,通过农产品海量数据搜集与整理为消费者提供更为精确的产品服务,提高消费者购物体验;三是农产品本身产品的特殊性限制了产品销售辐射范围,为此大数据的出现可以很好解决农产品以销定产,通过对海量数据挖掘整理实现农产品就近种植,从而降低农产品线上线下双渠道整体的运营成本。

(二)我国农产品双渠道供应链发展制约因素

一是我国农产品市场中农产品生产供应者主要是家庭为单位的农户或者小型的农场主,这些供应端生产者的市场意识薄弱,受资金、生产技术等因素限制无法进行大规模生产经营管理,规模生产销售的经验严重不足。农产品的种植生产呈现自主性、独立性的特征,缺乏计划性和市场性,农产品的生产者与销售者之间不能形成长期稳定的合作,使得农产品难以形成规模性的线上销售。

二是供应链信息支撑技术应用不足,农产品双渠道供应链信息流通不畅。我国农产品供应链管理信息化平台建设比较缓慢,造成供应链各环节之间出现严重的信息不对称。一方面由于农产品自身特点使得农产品采购成本、物流运输成本以及生产加工成本等都高于一般商品,农产品获利空间较小,使得农产品各环节参与者无力购买信息化硬件,促使农产品供应链市场信息传递不能充分体现出来;另一方面农产品市场双渠道供应链缺乏一个能够把政府、生产者、销售者和客户紧密连接起来的网络,农产品线上线下供应链各环节之间信息资源不能实现共享,致使生产者不能了解消费者的需求,农产品质量与服务水平无法提高。

三是农产品双渠道供应链质量控制安全体系漏洞较多,线上线下同步农产品质量认证标准存在较大阻力。我国农产品生产者数量多,生产规模较小,农产品供应链各环节参与者较多,线上线下供应链各环节对农产品的质量都存在一定程度的影响,从而影响农产品最终产品质量。由于我国农产品质量监测体系不够健全,供应链各环节参与者缺乏监督只考虑自身利益,忽视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相对于线上销售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农产品线下实体销售属于传统食品安全監督管理体系,存在问题可控性因素较多,但需要大量的人力、物力与财力的投入,农产品线上销售质量安全问题的监测还需要完善的信息技术平台的支持,农产品线上线下供应链的种植、生产加工、储存和运输等环节存在较为严重的脱节,未能建立完善的农产品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体系和规范化的农产品产品质量销售认证行业标准。

四是我国农产品线上销售物流专业化程度较低,农产品物流运输过程存在严重损耗。我国农产品线上线下销售的物流运输较多采用自营的运输方式,较多采用常温物流和自然物流的运输方式,而从事农产品物流运输的第三方物流组织还不多,没有形成大型的专门从事生鲜冷链的物流运输链,因此目前我国农产品物流运输方式还是以常温储存运输为主,使得农产品在物流运输过程中由于保鲜技术的缺失出现农产品的较大损耗,造成各种社会资源的大量浪费。

(三)我国农产品双渠道供应链协同创新机制研究

随着我国农产品电子商务不断发展,农产品品牌及企业采取传统农产品销售模式以及线上电子商务销售的双渠道供应链销售模式,农产品双渠道供应链模式的存在可以实现两个渠道优势互补以及各渠道资源共享,不断拓展农产品销售市场以及更大程度满足客户需求。近些年,国内对产品双渠道供应链协同创新的研究主要涉及产品差异、物流创新等领域,沈丹婷等人(2016)研究了产品双渠道中产品差异性与双渠道供应链之间产品技术创新协同策略之间的关系,认为产品差异性越小,渠道之间替代度越高,双渠道之间实现技术创新策略越容易,双渠道之间协同创新更能够提高产品整体供应链创新能力;周晶、龙勇等人(2017)通过对产品供应链协作能力分析,得出产品供应链之间的协作能力对产品物流技术、服务都有正向效应,提高产品整体供应链的绩效与效率。另外,罗塞尔(Rosell D T)、佩舍尔(Peschl M F)等学者从不同产品供应链视角对渠道协同创新的影响因素进行了多方面研究。为此,可以将渠道供应链协同创新的影响因素分为供应链企业内部之间的创新、供应链物流能力和供应链协作结构等维度。

1.模型设定与数据说明。本文借鉴罗塞尔(Rosell D T)和林(LM)方法建立两个回归模型,构建如下模型:

控制模型:Y=β0+β1(CON)+ε0

全模型:Y=β0+β1(CON)+β2(CON)+ε0

其中:Y在这里表示模型中的因变量,CON用来表示模型控制变量,X代表的是自变量,β0表示模型中的常数项,β1与β2表示系数,ε0表示模型中的残差。样本数据选择2000-2018年农产品相关数据,Y表示农产品整体物流服务创新水平,TSCI表示传统供应链的创新支出,NSCI代表产品线上创新投入,两者计算方法采用王坤等使用的方法进行衡量,DSCIM用来表示产品双渠道供应链协同创新机制,是使用李松等人开发的计算方法进行衡量,数据来源于农业大数据、物流产业大数据平台以及《中国统计年鉴》相关数据整理。本文使用K-S检验方法对模型各变量进行数据的正态性分布检验,检验结果显示各变量数据均服从p>5%的正态性分布。

2.实证结果分析。对各变量进行结果分析,对模型进行直接效应检验,控制模型的R2=0.067,F=2.735,控制模型并不显著,在引入“H1:传统供应链创新投入(TSCI)”变量后,全模型中R2=0.324,F=8.512,说明在引入双渠道中传统供应链创新投入TSCI变量之后,全模型变成显著,R2提高了0.257,表明产品传统供应链创新投入对整体的农产品物流服务创新能力具有较明显的促进作用;之后引入“H2:产品线上创新投入(NSCI)”变量之后,全模型的R2=0.423,F=8.563,说明全模型变成显著,即产品线上投入创新对农产品物流服务创新绩效较为明显,而在加入“H3:产品双渠道供应链协同创新机制”变量之后,全模型的R2=0.532,F=10.214,全模型变得更为显著,R2提高幅度较大,即农产品双渠道供应链协同创新机制对产品物流服务创新绩效具有较为明显的促进作用。

由表1实证结果表明,农产品双渠道供应链系统的创新投入水平对农产品物流服务创新能力的提升具有显著促进作用,不论是增加对传统供应链渠道的创新还是农产品线上渠道资源的创新投入,都会对提升农产品整体的创新水平具有显著的正向作用,另一方面,农产品双渠道供应链的协同创新机制对农产品供应链的物流服务创新能力具有显著的正向效应,该实证结果表明无论是农产品线上销售机制还是线下传统供应链都应通过两个渠道的创新协作实现双渠道的价值共创,通过创新机制的桥梁和媒介作用实现双渠道协同创新对农产品整体供应链物流服务创新绩效的提升。此外,大数据的存在促使农产品线上线下双渠道创新投入与协作进展的更为顺利,更有利于通过创新资源的注入与双渠道的良好协作实现农产品整体绩效的提升,提高农产品物流效率,降低农产品整个供应链的物流成本,最大限度促进农产品产业的良好发展和运行。

大数据背景下农产品双渠道供应链协同创新路径探析

大数据时代背景下,信息数据化逐步渗透到社会的各个层面,农产品市场由于其自身商品的独特性其电子商务发展落后于其他商品市场,但近几年随着互联网信息技术的普及和农村物流效率的提高,农产品市场线上销售发展规模不断扩大,农产品的生产方式与营销模式发生巨大转变,借助大数据在其他行业的应用经验农产品供应链的各项数据资源得到充分整合与挖掘,大数据的应用将会对农产品整体供应链模式进行重组优化,对农产品需求端进行精确预测,不断促进我国农业发展的转型与升级。大数据应用有助于引导农产品的生产,实现农产品以量定产。

首先,打通线上线下农产品全链路,加大对线上线下创新资源的投入。我国农产品生产和流通最突出的特点是分散经营与分散销售,农产品线上销售需要与线下农村中介组织建立不同形式的合作,农村中介组织对区域内农产品的生产、加工和流通等具有丰富的经验,因此从事农产品线上销售的电商企业要主动与这些区域内的专业化农村中介组织尝试不同形式的合作,通过这些中介组织将这些分散产品生产者统一起来,促使农产品线上销售实现规模化、标准化和品牌化。大数据的出现推动农业产业链条的整体升级,发展新的利润点,以大数据为代表的互联网信息技术为驱动,有助于我国农业产业中智慧农业的推广与普及,加快我国农业从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的转型升级。大数据通过对农产品行业海量数据的搜集、分析与挖掘,缩短农产品供应链中间环节,节约物流运输成本,促使产业链发生新的改变。

其次,借助大数据不断完善农产品物联网追溯体系,优化农产品供应链管理机制。农产品质量保障是农产品进行线上销售的根本保障,在大数据信息技术支持的基础上,利用物联网追溯体系系统网络终端全面汇总农产品相关数据定位信息,构建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信息数据共享平台,为双渠道供应链各环节参与者提供农产品相关信息可查询服务,让消费者能够实时检测监控农产品从生产到销售的全过程。推动农产品的品牌化、市场化和规模化发展是农产品双渠道供应链管理规避风险的重要方法,充分结合农产品自身特点、消费者消费习性与网络及时性,不断加大农产品市场信息化的建设力度,借助大数据信息技术对农产品供应链各环节数据进行整合分析,通过跟踪数据细化农产品销售市场,为消费者提供区域专业化服务,提高农产品供给的及时性,为消费者提供新鲜健康的农产品。借助大数据建立品牌化农产品数据交流平台,将全国各地优秀的农产品品牌企业集合培训交流,提升农产品品牌效应不断助推农业发展,提升农产品双渠道供应链管理承受风险的能力。

再次,以农产品产业链核心企业,组织整合供应链资源。借助于大数据实现信息技术与农产品生产全面结合的一种新型农业,通过挖掘与分析全球定位系统、农产品信息采集系统等庞大数据库获取有效的消费者需求信息,生成准确的订单,实现农产品供给与需求的无缝连接,最终实现以量定产。此外,让市场来指导生产,解决产能过剩的问题,实现差异化产品,满足核心的消费市场,并形成完整的生产体系,并根据大数据对生产流程进行再造,完成供需的匹配,这个流程道理很简单,就是常说的“供给侧改革”。但新零售和老零售这只是一种需求上的迭代,并非是替代。因为没有老就没有新,没有新就没有进步,只有在对立和冲突之后,生产出新的物种,继而影响整个产业。

最后,构建高效农产品线上销售政策扶持体系,加大对农产品供应链各环节互联网信息通讯设备的基础设施建设。农产品双渠道销售离不开国家政策的支持,农产品种植一直是国家政策扶持重点,在新经济形式下,国家对农产品电子商务的政策支持应重点培养农产品品牌企业,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社作为农产品电商企业的中介,对规模较小的农户进行奖励与补贴,鼓励农民积极参与农产品电子商务,为农户提供小额担保,不断创新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农产品双渠道供应链发展相比于一般产品特殊之处在于农产品商品自身特性,消费者对农产品新鲜程度的需求与农产品运输时长密切相关,从而导致农产品销售呈现区域化的趋势,农产品电商在全国范围的推广受到严重限制,而大数据的出现通过分析农产品海量数据合理安排农产品生产和物流运输,为农产品线上销售提供前提基础条件。

结语

大数据时代背景下,信息数据化逐步渗透到社会的各个层面,农产品市场由于其自身商品的独特性,其电子商务发展落后于其他商品市场,但近几年随着互联网信息技术的普及和农村物流效率的提高,农产品市场线上销售发展规模不断扩大,农产品的生产方式与营销模式发生巨大转变,借助大数据在其他行业的应用经验,农产品供应链的各项数据资源得到充分整合与挖掘,大数据的应用将会对农产品整体供应链模式进行重组优化,对农产品需求端进行精确预测,不断促进我国农业发展的转型与升级。本文在分析农产品产业供应链特点基础上,归纳了大数据在农产品供应链各环节的优势与农产品线上与线下双渠道发展的矛盾冲突,建立模型探索农产品双渠道供应链之间的协同创新影响,得出不论是增加线下渠道的创新投入还是线上渠道的创新投入都會对农产品供应链整体具有正向的促进作用,而随着大数据与农产品产业的不断融合发展,线上渠道创新投入更能促进农业发展。

在大数据经济时代,要想实现大数据与农产品产业的密切融合发展,首先,打通线上线下农产品全链路,建立利益一体化的供应链合作伙伴关系;其次,借助大数据不断完善农产品物联网追溯体系,优化农产品供应链管理机制;再次,以农产品产业链核心企业,组织整合供应链资源;最后,构建高效农产品线上销售政策扶持体系,加大对农产品供应链各环节互联网信息通讯设备的基础设施建设。数据的存在促使农产品线上线下双渠道创新投入与协作进展的更为顺利,更有利于通过创新资源的注入与双渠道的良好协作实现农产品整体绩效的提升,提高农产品物流效率,降低农产品整个供应链的物流成本,最大限度促进农产品产业的良好发展和运行。

参考文献:

1.赵淑雯.“互联网+”背景下生鲜农产品双渠道供应链物流效率研究[J].农业经济,2018

2.李明.电商环境下双渠道供应链的冲突协调研究[J].物流科技,2017(3)

3.麻黎黎.大数据时代下我国农产品物流的瓶颈与突破[J].农业经济, 2016(3)

4.杨水根,王露.城镇化促进流通产业经济效应释放路径研究[J].商业经济研究,2017(21)

5.顾金峰.博弈视角下农产品双渠道供应链的协调路径构建[J].商业经济研究, 2016(24)

6.隋新,许春玲,王大海.“互联网+”背景下农产品供应链优化分析[J].科学大众(科学教育),201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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