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末广西铜元局设立裁撤时间小考
2019-11-25袁俊杰广西师范大学历史文化与旅游学院
袁俊杰(广西师范大学历史文化与旅游学院)
清末光绪二十六年(1900)始,全国各个省局纷纷开建新厂铸造机制铜元,铸行“光绪元宝”和“大清铜币”。其中广西省造“光绪元宝”当十铜元因其传世量极其稀少,历来被钱币界视为晚清铜币的大珍之一。关于广西省造“光绪元宝”当十铜元的真伪及其铸造地,已有不少泉家加以考证[1-3],虽莫衷一是,然而不论广西省造“光绪元宝”当十铜元是否为国外铸造的样币还是由国内广东省局代铸的样币,广西铜元局确实奉旨成立过。本文拟从晚清至民国一些历史文献中,考证广西铜元局设立和裁撤时间,以求教于各位方家。
一 广西铜元局设立时间
清末广西铜元局设立时间相较于沿江沿海省份相对较晚,从现有发表出版文献看大概有如下几种记载:
《中国钱币大辞典·清编铜元卷》[4]:“广西巡抚李经羲于光绪三十一年(1905)下令建铜元厂,购买机器,并委托外国试铸样币。”
《中国铜元分类研究》[5]:“至于清代晚期的广西铜元,应从1905 年巡抚李经义(羲)建厂局开始,可惜仅有样币存在,未见流通实物,因当时全国正是铸币高潮之时,偏处一隅的广西难以购到机器和铜料,故而仅存在外国代制之样币。”
《中国当十铜元》[6]:“1905 年清廷同意广西、云南、贵州三省设立铜元局。广西省似乎充分利用了这一机会,因为境内南宁、桂林(1905)和梧州(1920)三地建有新式造币厂,其中南宁厂似迟延数年,至1919 年方开铸,但未几月便因桂粤冲突停铸,后于1921 年关闭。”
《中国铜元鉴赏》[7]:“光绪三十一年,广西巡抚李经羲奏请广西筹建铜元局,但当时正值铜元泛滥,且原料购买困难,未能制造。”
《钱币》[8]:“光绪三十一年一月,广西巡抚李经羲奏准筹建铜元局。次年,广西铜元局未及开铸就被裁撤。传世有广西光绪十文铜元,旧传广东省代铸,应即样币。”
施诚一先生在《铜元大十珍之广西省造光绪元宝十文铜币》[9]一文中记述:“广西巡抚李经曦(羲)于光绪三十一年(1905)一月奏请设立铜圆厂,二月获得批准,但是到十月,清廷已发现全国铜元产量过剩,认为有加以节制的必要,遂令各省停铸‘光绪元宝’,一律改铸‘大清铜币’,并通令尚未设厂之省份,如山西和陕西,毋庸设厂,所需铜元由户部发给,尚未开铸的贵州则由四川协发。”
通过以上文献,我们不难得出以下判断:
1、由段洪刚先生编著的《中国钱币大辞典·清编铜元卷》和《中国铜元分类研究》中都指出:广西巡抚李经羲于光绪三十一年(1905)下令建铜元厂。美籍犹太人伍德华先生的《中国当十铜元》也说:广西省局于1905 年在桂林建厂。而台湾钱币学家郑仁杰先生在《中国铜元鉴赏》记有:光绪三十一年,广西巡抚李经羲奏请广西筹建铜元局。可见不论中外学者都认定广西铜元局设立于清光绪三十一年(1905)应该无误。
2、在钱屿和钱律两位先生合著的《钱币》中,将广西省局筹建时间细化到光绪三十一年(1905)一月。而台湾钱币收藏家施诚一先生在《铜元大十珍之广西省造光绪元宝十文铜币》一文中更进一步阐明:广西巡抚李经曦(羲)于光绪三十一年(1905)一月奏请设立铜圆厂,二月获得批准。由此,我们可以得出广西铜元局应为时任广西巡抚李经羲于1905 年1 月奏请清廷筹建,至是年2 月方获批建立。这是目前已发表文献中可查证的最精确的广西铜元局设厂的时间。
广西铜元局究竟设厂于何时?还有没有更精确的时间节点?笔者在查阅了大量文献后,在章宗元先生1915 年编著的《中国泉币沿革》一书第四章铸钱造币局厂沿革中找到了如下记述[10]:“广东钱局于光绪十三年开办,…,二十六年始铸铜元。同年,闽都奏明就银元局所有机器仿照广东办法铸用当十紫铜钱。自二十七年明谕各省仿办之后,至二十九年七月初一日,户部议复御史徐堉请铸铜元折内称,迭经江南、吉林、安徽、浙江、江西、湖北等省先后奏报设局开铸,直隶现亦仿办等语。三十年四月二十日,户部奏准漕督在清江设局试铸铜元;七月十九日,又奏准福州将军在船厂试铸铜元;九月二十七日,又奏准豫抚在汴设局开铸铜元,并称前因各省钱荒,广东创铸铜元,福建江苏继之,安徽、江宁、吉林、浙江、江西、湖北、山东、奉天、湖南等省,北洋、清江、福州等处陆续奏报仿办,现计已有十五局之多。三十一年二月十三日又奏准桂抚在省城设局开铸铜元;五月初四日,又奏准滇厂开铸当十铜元,同日奏准黔抚在省城设局开铸铜元…。”从这段记述中,我们可以明确得知广西铜元局准确的创建时间应为光绪三十一年二月十三日,此时间与台湾钱币学者施诚一先生所述光绪三十一年二月建厂完全一致,并更进一步。这应当是迄今最为准确的广西铜元局创立时间。
二 广西铜元局裁撤时间
前文所述,从光绪二十七年(1901)开始,各个省争相建厂,至光绪三十二年(1906)全国除了山西和陕西之外已有十六省开铸铜元,设局多达二十四处[11]。它们分别是:直隶、奉天、吉林、山东、河南、安徽、江西、四川、广东、广西、云南各一个局,浙江两个局,湖北三个局,湖南两个局,江南和福建各有三个局,总计二十四个局。因各省铸造过滥,且流通阻碍,致使价格暴跌。有数据显示,各省所铸铜元总额由光绪三十年(1904)的十六亿九千三百七十万枚猛增至光绪三十一年(1905)的七十五亿枚[12]。面对此种乱象,清政府决心进行整顿,并采取了以下几点措施[13]:1.成立户部造币总厂,统一铸造,以期收回各省铸造权并使铜元整齐划一,将各省铜元局合并,改为户部分厂;2.颁布《整顿圜法章程》十条,严格限定铜元成色重量,规定各种铜元的铸造成数,限定流通数量,禁止倾销牟利;3.议定《补救铜元办法》八项,禁止大宗贩运,限制鼓铸数目,禁购铜饼,购买铜斤要先上报核定,官民绅商一律行用,行旅随身携带铜元不超过两千枚不予查禁,市面流通不分省界,铜元多少设法匀拨等。清政府政令虽好,但因清末政令疏怠已久,各省阴奉阳违,加之铜元制度本身设计上的币制缺陷,这些改革举措并未达到清政府之预期。
正是在此大背景下,清政府首先做的就是裁撤归并地方省局,于是从光绪三十二年(1906)开始谕令裁撤全国各省的铜元局。关于广西铜元局裁撤归并的时间,目前从已知文献上看有以下几种记述:
章宗元先生在《中国泉币沿革》[14]中写道:“(光绪)三十二年七月二十九日,财政处户部奏现在铸造铜币多至十六省,亟应规合全局量为规并;除户部所设总厂外,以山东归并直隶为一厂,湖南归并湖北为一厂,江西、安徽、江苏、清江归并为一厂,浙江归并福建为一厂,广西归并广东为一厂,合奉天、河南、四川、云南四厂,共九处皆归财政处户部统辖,并请派大臣前往各省考查办理,同日得旨派陈璧前往,嗣经该大臣覆奏,胪陈归并办法,并分派部员充各厂会办,均得旨依议。”
台湾郑仁杰在《中国铜元鉴赏》[15]中记述道:“光绪三十二年七月,清财政处户部会奏请将铸造铜元局厂归并奏折内容中有写广西归并广东为一厂,由此可知广西省虽未及铸造铜币,但其造币厂已有些规模。”
笔者查阅了民国北洋政府财政部泉币司出版的《币制汇编》一书,该书在第五编“造币局厂沿革案”中完整收录了清《财政处户部会奏请将铸造铜元局厂酌量归并折》,经查章宗元先生和郑仁杰先生书中所述均摘录于此奏折,该奏折为钦差大臣户部侍郎陈璧上书的条陈,里面详尽记载了各地督抚对清廷裁撤归并钱局的意见[16]:特别提及继任广西巡抚林绍年对清廷裁撤予以大力支持,并言曰“圜法重在便民,取足民用而止官民收发,公其出入数”等数语;折中明确指出中国幅员广阔不能仅设中央一厂,应从地理毗邻、市场广狭以及民间需用多少等因素规合全局进行归并;折中建议除户部总厂外,将山东归并直隶为一厂,湖南归并湖北为一厂,江西、安徽、江苏、清江归并为一厂,浙江归并福建为一厂,广西归并广东为一厂,合奉天、河南、四川、云南四厂,共九处皆归财政处户部统辖;此外,折中还将归并后机器耗材处置及管理人员配置做了规划说明。此折落款为光绪三十二年七月二十九日,亦即章宗元书中所记述的日子。由此审之,光绪三十二年七月二十九日应是清廷官方下达的广西铜元局裁撤的日子,但一个局厂搬迁机器物料尚需时日,不可能一蹴而就。
笔者进一步查阅了陈璧在光绪三十二年九月初十日,上书清廷的《财政处户部会奏各省铜币局厂续拟办法折》,该折进一步做了四条细化指导方案[17]:1.对裁撤后局厂会办(职务名)委用和职责做了说明;2.派专人对裁并局厂机器设施进行核验,对剩余原料进行清点,作为核算归并新厂份额的依据,并责成原局厂自行清理合并之前的债务问题;3.对各个局厂之前铸币盈余余利进行核算,对厂中分红进行明细;4.规范各个省局厂原料购买流程,一律上报财政处户部报备批复。最后,折中还指出:“…将来归并接收以后,仍应由各省督抚就近督饬稽查,以资整顿,并请旨饬下各督抚一并遵照办理…”。从这个折子可以看出,折中对各省局归并时可能遇到的问题进行了细化说明,折子最后语“将来归并接收以后”,说明至少在是年九月初十日,各个被裁撤归并的省局抑或尚未进行拆迁,抑或已在进行清点搬迁中,因此,笔者认为广西铜元局的裁撤时间不会早于光绪三十二年九月初十日。
三 结语
晚清的机制铜元是一种伴随机制银币产生和旧式制钱制度衰亡而产生的新的货币形式,它仿效西方无孔铜币,作为银本位货币的辅币而存在,并于宣统年间统一形成新“大清铜币”的固定铜元体制。尽管广西省在清末铜元铸币高潮时因政治、经济和地理等因素错失良机,但广西铜元局及广西省造光绪元宝当十铜元则是中国近代货币史上不可或缺的一页。本文对广西铜元局设立裁撤时间的考证应是对清末广西钱币史研究的一点细化。
注释:
[1]杨进南:《清末广西省造当十铜元考》.《中国钱币》,2014 年第6 期,44-47 页。
[2][9]施诚一:《铜元大十珍之广西省造光绪元宝十文铜币》.《中国文物报》,2013 年2 月13 日,第6 版。
[3]孟国华:《广西省造“光绪元宝”铜元考辨》.《广西金融研究》,2002 年增刊第1 期,29-32 页。
[4]中国钱币大辞典编纂委员会.中国钱币大辞典·清编铜元卷[M].北京:中华书局,2008,314-315 页。
[5]段洪刚:《中国铜元分类研究(上)》.北京:中华书局,2006,303 页。
[6]伍德华著,钱屿、钱律编译:《中国当十铜元》.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2,149 页。
[7][15]郑仁杰:《中国铜元鉴赏》.台中:采石积图书公司,1997,155 页、156 页。
[8]钱屿、钱律:《钱币》.贵阳:贵州人民出版社,1998,125 页。
[10][14]章宗元:《中国泉币沿革》.北京:经济学会,民国四年十一月,31-32 页。
[11][13]魏建猷:《中国近代货币史》.上海:群联出版社,1955,141-142 页。
[12]耿爱德著,蔡受百译:《中国货币论》.北京:商务印书馆,1929 年,392 页。
[16]陈璧:《财政处户部会奏请将铸造铜元局厂酌量归并折》,见民国北洋政府财政部泉币司编著《币制汇编》第五编,171-178 页。
[17]同上,179-181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