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建大桥垮塌后的思考
2019-11-25左崇年
左崇年
2019年9月3日,安徽省滁州市应急管理局发布了全椒县一在建桥梁发生钢结构支架垮塌事故的情况通报。通报称,2019年9月1日11时左右,由安徽新建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承建的全椒县江北大道跨襄河在建大桥,在钢箱梁施工过程中,支架发生垮塌,造成19名施工人员落水。事故发生后,市、县两级立即启动应急救援救治工作。截至9月2日晚11时,事故共造成4人死亡,15人受伤。目前,受伤人员在医院接受治疗,均无生命危险。
(2019年9月4日《新京报》)
在建大桥突然垮塌,无不让人质疑声声。究竟是天灾还是人祸?支架发生垮塌,到底是大桥的设计问题,还是建筑施工中的偷工减料、“豆腐渣工程”等质量问题所造成的,还是施工失误所致等等。是安全意识缺失,思想上的铆钉松动,还是安全生产红线失守?
建大桥不是搭积木,应该进行严格的质量把关,施工单位应该按照操作规程施工,来不得半点麻痹大意或者偷工减料,支架轻易垮塌,可见安全意识不牢,安全生产红线失守。质量责任,重如泰山。工程质量百年大计,必须坚持质量第一,质量是建设工程的生命,也是永恒的主题。安全生产是人命关天的大事,既不能踩“红线”,还要守住底线。应严格执行工程监理制度,按照建设程度和相关法律法规,对工程质量安全等进行全过程、全方位监督按照建设程度和相关法律法规。
李克强总理曾经对安全生产作出重要批示,强调安全生产是民生大事,一丝一毫不能放松,要以对人民极端负责的精神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站在人民群众的角度想问题,把重大安全隐患当成事故来对待,守土有责,敢于担当,完善体制,严格监管,让人民群众安心放心。那么我们该如何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呢?
首先,筑牢安全生产防线要有责任意识。要在思想上将“红线”牢牢系在脑子里,系在心中。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理念,牢固树立“安全生产大于天”的责任意识。坚决克服任何侥幸和麻痹思想,充分意识到安全生产不仅仅是经济问题、民生问题,而且也是政治问题。必须要做到认识到位,只有认识到位才能思想到位、工作到位。其次,各级领导必须牢固树立“隐患胜于明火,防范重于救灾,责任重于泰山”的责任意识、忧患意识。时刻绷紧“安全弦”,做到警钟长鸣、常抓不懈“不断线”。最后,要依法加强安全生产的管理,“加减”并用,强化管理不懈怠,执行规章制度不走样。把“安全生产红线”当作警戒线和不可触摸的高压线,始终保持一种高压态势,严管不松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