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农民工“感谢”的故事
2019-11-25蔡光
蔡光
今年六月的一个周末,兰良惠走在福建省宁德市蕉城区八一五中路街上,迎面而来的一部宝马小车突然“嘎”一声,停在兰良惠面前不到一米远的地方,吓得他直往后退。
车停下来,车门打开后走出一个四十多岁的中年男人。兰良惠心里正在犯嘀咕,那个被紫外线光顾很久的脸绽开了笑容,冲着兰良惠说:“你不认识我了?”兰良惠觉得这人很面熟,但就是想不起来:“记不起来了,不认识,可能你认错人了吧。”中年男人呵呵地笑起来:“你这贵人多忘事,记不得我这个打工的小人物了。你不是在劳动保障监察支队上班吗?10年前,我工资被拖欠了,还到你那里投诉过。”
兰良惠这时才想起来了,这个中年人叫杨文灿,有一手干泥水的好手艺。10年前,他从四川农村老家带着老婆,来到福建省宁德市建筑工地打工,成为一个名副其实的农民工。当时,他就在某建筑公司承建的大楼做泥工,老婆跟在身边当小工,两人没日没夜地干,整整地干了一年,挣了八万多工钱,两口子心里可高兴,盘算着领到这笔钱今后要做的事情。
可是,事情没他们想得那么好,到了年底,他只借支了两万元的生活费,还有六万多元的工资没有领到。当他向包工头要工钱时,那包工头手机却联系不上,也不见人影。一急之下,他跑去找承建的建筑公司,公司领导说工人的工钱都给包工头了,公司不欠工人的工资。杨文灿听着脑袋好像炸了一般,差一点晕过去。这是他夫妻两个一年的血汗钱啊!要拿回老家去给父母和小孩子作为生活费,难道就这样说没就没了,在这个人生地不熟的地方该如何是好?他真是欲哭无泪,无奈之下,他走进宁德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
兰良惠和同事接手了杨文灿的投诉案件,按规定对公司进行了调查询问。公司说这个工地工人工资都按时足额发放了,公司不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并提供了相关的材料证明,从公司提供的材料看到泥水班组工人的工资都给包工头领走了。那时,法律法规还不够完善,包工头拿走工人工资是没有法律法规手段来制止的。
兰良惠和同事们认为不能让农民工的血汗钱付诸东流,一定要帮助他们要回血汗钱。宁德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工作人员认定建筑公司不把工资发放到工人手上,而给包工头代领代发,这违反了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规定,建筑公司要承担这个责任,责令建筑公司支付杨文灿夫妻的工资。但建筑公司一口咬定他们工资已支付给班组长了,不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兰良惠和同事把建筑公司负责人叫到支队来,给负责人宣传劳动保障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并严肃指出建筑公司在农民工工资管理上存在问题,导致拖欠工资事件发生,要承担相应的责任。同时说明建筑公司不支付工资,就要承担行政处罚的不利后果。建筑公司负责人看到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后,意识到自己的错误,愿意支付拖欠杨文灿六万多元的工资。
杨文灿告诉兰良惠,他拿到这笔工资后,就做起了承包模板搭建的生意。从此以后,生意由小做到大,如滚雪球般。如今,他在宁德市买了两套商品房,把家安在了这里,两个孩子大学毕业后,也来宁德市落户。他自己还在做模板生意,日子过得还不错。
杨文灿感动地说:“当年要不是你们劳动保障监察支队帮助我要回那六万多元工资。那我可能就回老家了,事业肯定不会发展到今天这地步。”临别时,他还扶着车门,一边对兰良惠说:“感谢你!太感谢你们劳动监察员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