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逻辑思维运用 避免“反复击打空气”
2019-11-24安杨华
安杨华
英国哲学家吉尔比说:“逻辑是思想的语法……一种思想只有在一套思考规则的逻辑中运思,才是可理解和可沟通的。要了解一种思想,就要掌握其逻辑,正如要掌握一种语言就得掌握其语法。”①要理解别人运用语言文字表达的思想,就离不开逻辑;要运用语言文字表达自己的思想让别人理解,也离不开逻辑。阅读和写作都离不开逻辑。
但长期以来,逻辑思维素养的培养在中学语文课堂处于被轻视甚至是被忽视的状态。语文教学较多关注文章的审美性和模糊性,在逻辑思维等方面缺少系统的研究;教师习惯于主观感知而较少客观理性的分析,对逻辑思维培育的重要性认识不足,而且自身逻辑思维素养也不高;在高考压力下,教与学表现出舍本逐末的不良现状,师生表现出急功近利的浮躁心态。语言是思维的外壳,离开了思维参与的语文教学是违背规律的教学,缺乏逻辑思维的阅读和作文教学效果必然是不理想的。
当下的阅读教学多流于对文本的表层解读,而这种表层解读所带来的往往是肤浅的甚至是谬误的教学。例如,在某老师《廉颇蔺相如列传》的教学过程中,有学生提出这样的看法:“我认为蔺相如根本就不是大家认定的那样有勇有谋、不畏强权、顾全大局的人。……他不顾或许根本不懂两大国之间的利害关系,也不考虑万一失败的后果,贸然行事,活活一个莽夫。……他没有守信,戏弄了秦国君臣也欺骗了赵王……”而教师却认为,“蔺相如这样一个深明大义,视国家尊严比自己生命还重,面对强秦敢于斗争、善于斗争的形象竟然被学生读出是个虚伪的莽夫!……是牵强附会、浅尝辄止,甚至有的是随心所欲、漫无边际的误读错解。”②学生深入文本,整体观照,在秦强赵弱的大背景下思考问题,根据赵国此次外交活动的目的所在,批评蔺相如“完璧归赵”的鲁莽。学生充满灵性的精彩解读,没有得到教师的认可;学生可贵的求异思维,没有被老师很好地保护。而教师的见解无非是《教师教学用书》“蔺相如的足智多谋、勇敢及不畏强暴”的翻版而已。教师应该鼓励学生发表自己的解读心得,要倾听并尊重学生的个性解读。教师有责任教会学生运用“充足理由律”“矛盾律”“选言判断”“假言判断”等适当的思维方法理性地推导出自己的结论,帮助学生通过严密的论证过程来为自己的文本解读做理性的逻辑辩护,帮助学生把自己的个性解读从直觉的感知提升到理性的判断——逻辑思维境界。而绝不应该因为学生的解读与《教师教学用书》不一致,就指责其为“误读”。教师固化的解读反映封闭的教育思想,这种教育思想指导下的教学自然是努力引导甚至压制学生去无限地接近所谓“标准答案”,自然限制了学生的思维。缺乏逻辑思维素养的老师是无法发展学生的思维能力,无法提升学生的思维品质的,甚至常常会钝化乃至扼杀学生天然的灵性。
缺少灵性的学生在阅读理解时缺乏分析、辨别、概括能力,而在作文时则常常出现跑题偏题、立意肤浅、缺乏思辨、结构呆板、逻辑混乱等现象。这里我们仅就中学生作文中的跑题偏题现象进行说明。
阅读离不开逻辑思维,作文自然也离不开逻辑思维,作文的审题、立意自然也是离不开逻辑思维的,我们必须先弄清命题人的意图,选择出最佳立意才可能成功地作文。而有不少学生由于平时缺乏逻辑思维训练,不能恰当地运用逻辑思维审题立意,致使未能真正吃透材料、审清题意,出现所提炼的观点与材料若即若离、似是而非,甚至南辕北辙、风马牛不相及的重大失误。审题不准、立意不高,就匆匆下笔的结果必然是“失之毫厘,谬以千里”。这不是个别现象,而是一个具有普遍性的、由来已久且愈演愈烈的现象。本世纪初就有老师感慨道,“在批阅学生作文时,经常发现存在這样一种现象:有的学生作文语言流畅,文辞优美,层次清晰,结构完整,首尾呼应,过渡自然。唯一的不足,也是最大的缺陷:下笔千言,离题万里。”③更有老师认为,在阅卷时发现超过半数的作文审题出现跑题、偏题现象,甚至几近百分之八十的学生作文跑题。还有老师说:“每次考试,不管材料作文题的具体内容是什么,都有为数不少的学生因为审题不清导致作文跑题、偏题。”这令人触目惊心的“每次考试”“不管材料作文题的具体内容是什么”“经常”“都有为数不少的学生”“超过半数”“几近百分之八十”“跑题、偏题”,无疑说明了一个不争的事实:不少学生在经过多年的语文学习之后,依然不能透过语言文字准确、深刻地理解命题人的指令、意图,或者说,不能顺畅地交流。这无论如何都不能不说是语文教学界的悲哀。
当然,造成这种文章读不懂、作文总跑题尴尬现状的原因有很多,人们对此的研究与论述的也较多,各有其道理。但有一个最重要的原因,论之甚少,那就是逻辑知识传授和逻辑思维的培养在中学语文教学中长期处于被淡化、被弱化的状态。
其实, 1956年我国《初级中学汉语教学大纲(草案)》就规定“学好语法是正确理解语言和正确运用语言的关键,同时也跟培养逻辑的思维能力有密切的关系。”将语法纳入汉语课内容,逻辑训练只是结合语法教学来进行。1963年《全日制中学语文教学大纲(草案)》在“教学内容”部分规定:“教学语法、修辞、逻辑等知识,是培养阅读能力和写作能力的辅助手段。”“逻辑知识编写成短文,在高中教学。着重使学生通过概念、判断、推理和论证的运用,初步理解逻辑的同一律、矛盾律、排中律和充足理由律。”“逻辑”在该大纲中被提到21次,逻辑知识教学第一次名正言顺地登上中学语文教学的大雅之堂。这份大纲符合中学语文教学规律,受到了专家学者及广大师生的好评。1978年颁布的《全日制十年制中学语文教学大纲( 试行草案)》规定:“语文知识,包括语法、逻辑、修辞、写作知识和文学常识等。这些知识力求精要、好懂、有用。”“逻辑”在该大纲中被提到13次。当时关于中学语文逻辑知识的研究也比较深入,成果丰硕,《天津师院学报》在1981年第一期至第六期,就连载七讲《中学逻辑知识短文教学辅导》系列文章,逻辑知识渗透在语文教学中又焕发了它的生命力。
遗憾的是,1986年颁布的《全日制中学语文教学大纲》为了“降低难度,减轻负担”,将语文知识分为“读写知识”“语法修辞知识”“文学知识”三大板块,删除了逻辑知识板块。1987年1月22日的《中国教育报》对此解释道:“降低难度,实际上是精选教学内容,把那些不必掌握的、次要的或以后要学的内容精简掉,突出最基本、最主要的内容,让学生真正地扎扎实实地把基础知识学好。”于是1987年修订的人教版高中语文教科书就把《概念的内涵和外延》《概念间的关系》《简单判断》《复合判断》《演绎推理》《归纳推理》《同一律、矛盾律、排中律》《论证》八篇逻辑知识短文当做“不必掌握的、次要的或以后要学的内容”删除了。自此,中学语文教学大纲(或中学语文课程标准)再没有明确提及逻辑知识教学,中学语文教科书再也没有出现逻辑知识短文。纵观建国以来的中学语文教学大纲(或中学语文课程标准),我们不难发现,逻辑知识教学在中学语文教学中由被重视到逐渐被忽视的变化。三十年来,中学语文教育思想越来越淡化逻辑知识在中学语文教育中的渗透,越来越忽视逻辑思维的发展与提高。
这样的“淡化”与“忽视”曾受到语文教育界许多有识之士的强烈质疑和反对。《逻辑与语言学习》1988年第三期就发表评论员文章《中学语文教材删去逻辑短文是十足的历史性大倒退》提出质疑:“教育工作的严重失职,损失无形,不易觉察,更不能以度量衡测算。必须经过十年、几十年的社会实践检验,才能从青年一代的智商上显现出恶果。鉴于此,我们要大声疾呼,也必须大声疾呼,中学语文教材砍掉逻辑短文所造成危害的严重性是不能低估的,要求有关当权者引起重视,迅即予以框正! ”然而这样的呼声在当时没有引起教育主管部门应有的重视和回应。“中学语文教材砍掉逻辑短文所造成危害的严重性是不能低估的”的断言到底是不是杞人忧天,是不是危言耸听呢?时间已经给了最好的检验和回答。知识的把握和应用能力的形成是不可分割的,淡化了逻辑知识的传授自然就会导致学生不会应用逻辑知识解决问题,无法形成逻辑思维能力。
所幸的是,《普通高中语文课程标准(2017年版)》(以下简称“新课标”)业已颁布。“新课标”首次提出“学科核心素养”这一核心概念,而 “语文学科核心素养”主要包括“語言建构与运用”“思维发展与提升”“审美鉴赏与创造”“文化传承与理解”四个方面。“新课标”与2003年的《普通高中语文课程标准(实验)》相比更强调“思维发展与提升”,强调“学生在语文学习过程中,通过语言运用,获得直觉思维、形象思维、逻辑思维、辩证思维和创造思维的发展。”而这之中“新课标”更强调的是“逻辑思维”。“逻辑”或者“逻辑思维”在“新课标”中被提到22次之多,我们不难发现“新课标”一个突出的亮点是强调“逻辑思维”的发展。
但“新课标”对“逻辑思维”的强调,不是对三十年前“教学大纲”对“逻辑知识”教学强调的简单回归。“新课标”更侧重强调“逻辑思维”在语文实践中的运用,强调培养学生运用逻辑思维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语文课应该是充满逻辑思维含量的理性的语文课,而不应该是仅仅传授逻辑知识的或者是单纯逻辑思维训练的逻辑课。逻辑思维能力是逻辑知识运用在语文实践活动的过程中内化而形成的。吉尔比也认为,逻辑思维这种“后天获得的习惯必须得到类似的集中训练,否则就会有各种各样活动的浪费,……如同圣·保罗说的那样,反复击打空气。”④我们要在阅读写作训练过程中实际运用逻辑思维去理解和表达,而只讲抽象的逻辑知识却不运用于阅读写作实践无异于“反复击打空气”。
美国教育家戴维·乔森纳说:“任何一个课程、目标和学习目的,都应该要求学生去解决问题,换句话说,教育唯一合法的目标就是问题解决。”⑤语文教育要教会学生智慧地生存,要让学生学会如何做人、做事、做文章,要在语文教学实践中教会学生运用逻辑思维去辨识、分析、比较、归纳和概括,教会学生准确、生动、有逻辑地表达自己的认识,让逻辑思维渗入学生的血液,帮助学生学会从语文学习中汲取实践智慧,解决实际问题,应该成为语文教学的一个很重要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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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①④吉尔比著,王路译.《经院辩证法》,上海:三联书店,2000年版第2页、第25页。
②甘雪莉、孔丹凤.《有多少误读可以重来》,《中学语文教学参考(教师版)》,2008年第1期。
③刘保.《知彼知己者,百战不殆——谈中学生作文的跑题问题》,《现代中小学教育》,2000年第6期。
⑤戴维·乔森纳等著,任友群等译.《学会用技术解决问题》,北京:教育科学出版社,第2页。
[作者通联:天津市实验中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