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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淮安工业去产能的现状、路径与对策

2019-11-22仇桂且

中国集体经济 2019年31期
关键词:淮安

仇桂且

摘要:我国当前正处于前期经济高速发展所带来的产能大规模过剩的转型期,2016年9月,淮安发布的关于工业去产能工作的实施意见中提出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决策部署,明确去产能的过程细则及目标。文章主要分析产能过剩的形成原因及机理,淮安的工业发展及产能供给状态,并提出淮安市工业去产能的环境以及实施建议。

关键词:淮安;工业去产能;路径与对策

一、引言

近年来,淮安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坚持企业主体、政府推动、市场引导的原则扎实推进去产能工作,加快工业经济转型升级。通过逐步实现与转型升级相结合,建立市场化调节产能的长效机制,努力实现工业产业结构优化,提高淮安供给体系的质量和效率,提高淮安工业投资实效性,增强淮安经济持续发展的动力。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同时,企业要承担化解过剩产能的主体责任,政府负责制定落实方案并督促各项措施的落实,提高有效供给能力。但是淮安工业去产能目标的实现不是一蹴而就的,需要一个长期的过程。

二、产能过剩的形成原因及机理

自2008年至2015年,全球经济逐渐复苏。其中,美国的服务业增速加快,同时,服务业比重上升,经济结构向增长型模式转变。而我国则由对生产要素的投资和依赖向创新和消费驱动转变,以实现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即便如此,全球经济逐步复苏的过程中依旧出现新旧动能青黄不接,某些行业衔接不得力等现象。对于产业发展模式来说,“互联网+”的产业发展模式促使全球各国出现了众多的创业型公司,但传统行业从中得利还需要一定的过程。

中国经济在高速发展的过程中,中国工业已经出现了产能过剩的矛盾,甚至有些行业已经形势严峻,尤其在产能利用,生产者价格指数(PPI)与盈利能力上表现尤为凸显,其中,水泥、粗钢、平板玻璃等行业的产能利用率低于8%,已然存在产能明显过剩的情况,见图1。

从生产者价格指数方面来看,由于我国工业品市场供大于求形势严峻,2013年以来工业行业生产者价格指数呈逐年下降态势,而且下降的幅度日益加大,重工业行业存在的产能过剩现象十分明显。截至2015年,工业行业生产者价格指数连续42个月为负,而且下降幅度从4.32%増加到5.92%。同时,重化工业产业的投资在受到政策刺激后,其规模急剧扩张,产能剧增,重工业行业的生产者价格指数降幅已经远远领超其他行业,从5.62%增加到7.69%。长期积累的产能难以消化,引发的则是工业产品的价格骤降。从行业盈利能力方面来看,产品价格下跌势必导致产能过剩行业的盈利能力下降,利润降低,其中,以水泥、钢铁、平板玻璃及煤炭等产能过剩行业利润下滑最为明显、最为严重。根据相关数据显示,在2015年第一季度,水泥、钢铁及等行业利润总额分别下降67.6%和36.6%,2015年上半年,煤炭行业实现利润同比下降66.8%。

三、淮安的工业发展及产能供给状态

截至2015年底,全市鋼铁行业产能300万吨,产能利用率89.2% ,高于全省钢铁行业产能利用率14个百分点;全市水泥行业产能1265万吨,产能利用率49%,低于全省水泥行业产能利用率21个百分点;化工行业,现有规模以上企业249户,具备年产550万吨盐、300万吨元明粉、220万吨纯碱、35万吨烧碱的基础盐化产品生产能力。2015年产量为原盐306.7万盐、元明粉200万吨、纯碱80.3万吨、烧碱23.8万吨,行业平均产能利用率55.2%,而全省平均水平约47%;纺织行业,现有传统企业380户,具备100万纱锭、9000万米布、6400万米印染面料、10万吨化纤、1300吨白厂丝、3000万件服装的生产能力。2015年产能平均利用率为70%左右,低于全省约23个百分点,行业亏损面为26.6%。大部分纺织品服装在市场中处于中低档,企业平均利润率不高;机械行业,以金湖石油机械为代表的机械加工行业受石油价格下降等大环境影响,开票销售、利润率等同比大幅下降,行业平均产能利用率不足60%,低于全省平均水平约7个百分点,见图2。

2016年9月,淮安发布的关于工业去产能工作的实施意见中提出了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决策部署,明确在去产能渐进化过程中,要坚持政策引导和市场倒逼相结合。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同时,企业要承担化解过剩产能的主体责任,政府负责制定落实方案并督促各项措施的落实,提高有效供给能力。

(一)有效清退低效高耗企业

淮安目前存在高耗能的领域主要分布在水泥(粉磨)、化工、轻工、纺织、建材等重点行业。对这些行业有序有效的逐步实行产业结构转型和改良对降低资源损耗有直接效果。迄今为止,已经陆续清退高污染化工生产企业15户,以“腾笼换鸟”等方式置换“僵尸企业”5户,彻底清除“地条钢”生产企业9户。

(二)企业转型升级逐步推进

淮安在陆续对产能过剩企业淘汰的同时,也对企业给予一定缓冲的鼓励政策。协助企业进行智能化改造,推出支持性搬迁政策。2016年,淮安工业技改投资保持了较快的增长速度,全市1000户以上企业完成了技术改造和升级。淮钢特钢、澳洋顺昌等一大批骨干企业持续加大技改投入,市场竞争力和运行质态明显增强。旺旺食品、实联化工、天士力等老牌企业由于不断创新研发,增粗及增粗产业链条而提升了市场竞争力。

(三)去产能过程中有序推进职工安置工作

在产能升级、合理优化过程中,涉及的企业职工安置工作是保持社会稳定,实现企业顺利转型的关键。淮安去产能项目共涉及职工约 1990人,转型升级企业待安置职工650人。整体关闭的企业涉及职工80人,另存在需支付经济补偿金职工及内退职工等约1400人。淮安为了切实落实分流职工的合法权益,对职工安置实施同步制定、同步实施、同步推进的政策,齐头并进解决职工安置工作问题。

四、淮安工业去产能的环境及实施建议

淮安经济总量较全省其他城市排名偏后,工业经济总量优势不明显。从短期来看,盲目去产能可能会严重扰乱地方企业生态环境,经济增长和财政收入下行压力明显,推进去产能各项工作比较困难。对稳步、科学地推进去产能行动,应从以下几个方面着力开展.

(一)加大低端落后产能淘汰力度,就地化解存量过剩产能

淮安应有效释放现有产能,引导企业通过主动压减、搬迁改造等途径,消化部分过剩产能。对产品低端、环保设施落后、持续亏损或濒临亏损,已无市场竞争能力的企业,促其及早退出市场;对位于城市主城区以及布局不合理的钢铁、水泥、化工等重污染企业,督促加快实施退城入园,在搬迁改造中压减低端、低效、负效产能。钢铁、水泥、化工等退出产能须拆除相应生产线主体设备;暂不具备拆除条件的设备,应立即断水、断电,拆除动力装置,封存主体设备,企业向社会公开承诺不再恢复生产并限时拆除。

(二)取缔违法过剩产能、坚持与转型升级相结合

按照“消化一批、转移一批、整合一批、淘汰一批”的要求,对污染物超标排放过剩产能企业责令采取限制生产、停产整治等措施。组织实施工业用能监察审计行动,对达不到相关行业能耗限额强制性标准要求的钢铁、水泥、化工产能,实行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或未达到整改要求的,依法关停退出。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对未达到企业安全生产标准的钢铁、化工产能,责令停产整改。加强钢铁、水泥等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坚决打击无证生产。钢材、水泥、化工等产品,经国家监督抽查或省级监督抽查不合格,经整改复查仍不合格的,依法吊销许可证。

(三)整合提高产能利用率

鼓勵企业通过技术改造、淘汰落后、产业集聚等途径,整合转型提高产能利用率。充分发挥增值税进项抵扣、引进技术设备免征关税、重大技术装备进口关键原材料和零部件免税等政策作用,支持企业实施以新技术、新工艺、新装备、新材料推广应用为主要内容的技术改造,优化产品结构,促进企业转型、扩量提质。制定重点行业淘汰落后产能计划,在化工、轻工、纺织、建材、机械等行业继续淘汰一批低端落后产能。对工艺装备落后、能耗及排放不达标的项目,列入淘汰落后产能任务加快淘汰;对符合现有产业政策,但处于产业链低端或竞争力较弱的低端低效产能,鼓励和引导企业主动提前淘汰。以“上项目,强产业”为重点,持续推进各类产业园区、产业基地提质增效,围绕主导产业加快推进产业集聚发展,通过建链、补链、强链完善产业链提高产能利用率。制定全市产业发展指导目录,加强全市重大项目规划布局。加强对外产能合作,引导具有成本优势的资源加工型、劳动密集型产业和具有市场需求的资本、技术密集型产业向长江中上游地区转移。健全企业兼并重组服务体系,引导和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实施跨行业、跨地区、跨所有制减量化兼并重组。

(四)完善政策,健全市场化退出机制

加强奖补支持。优化市级产业发展资金使用结构,支持工业企业去产能,对承担化解和淘汰任务的企业给予奖补,资金主要用于企业下岗分流和人员安置等方面。支持县区政府综合运用兼并重组、债务重组和破产清算等方式,加快处置“僵尸企业”,实现市场出清。全面落实国家支持化解过剩产能相关税收优惠政策。企业符合条件的股权(资产)收购、合并、分立、债务重组等企业重组行为,可享受企业所得税递延纳税优惠政策;对化解过剩产能、实施兼并重组以及有前景、有效益的企业,加大信贷支持力度,支持社会资本参与企业并购重组。最大限度地帮助困难企业实现近期解危、远期解困。支持银行业机构运用市场化手段妥善处置企业债务和银行不良资产。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灵活运用不良资产批量化处置、信贷资产证券化等方式,提高不良资产回收效率和回收价值,提升不良资产处置效果。

(五)制定职工安置方案

明确职工安置途径、经济补偿、资金来源和再就业措施,做到同步制定、同步实施、同步推进。鼓励兼并重组企业优先吸纳原企业职工,破产企业清算资产优先用于清偿职工欠薪、欠缴的社会保险费、经济补偿金和职工安置。安置计划不完善、资金保障不到位及未经职工代表大会或全体职工讨论通过的职工安置方案,不得实施。充分发挥企业主体作用,采取协商薪酬、灵活工时、培训转岗等方式,稳定现有工作岗位,缓解职工分流压力。开展职业培训促进职工转岗安置,促进化解过剩产能分流职工再就业或自主创业。

参考文献:

[1]李君清,李寅琪.国有煤炭企业职工分流安置长效机制建设探究[J].煤炭经济研究,2017(05).

[2]彭进忠.重大技术革新裁减人员经济补偿年限如何计算[J].中国劳动,2015(03).

[3]杨召奎.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仍面临难题[N].工人日报,2018-03-28.

[4]刘瑛,周虹琼,李春爱.化解煤炭行业过剩产能中职工安置的难点与思考[J].天津市工会管理干部学报,2016(03).

[5]牛克洪.煤炭企业化解过剩产能人员分流安置的梳理与思考[J].煤炭经济研究,2017(05).

(作者单位:淮阴工学院社会科学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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