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木植保农药混用问题与原则
2019-11-22唐光杰贺兰淋胡月周涵宇
唐光杰 贺兰淋 胡月 周涵宇
摘要:为提高园林工作者对农药混用的认识。实现科学合理用筠,对农药混用常见的问题进行了总结,并对混用目的及注意事项进行了梳理,提出了有利于一线作业采取正确的农药混用方法,以促进重庆市团棘植保农药使用减量增效。
关键词:农药混用;痛虫害防控;减量增效
中图分类号:$4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9944(2019)17-0114-02
1引言
病虫害的发生严重威胁城市绿化建设成果,影响城市生态文明建设。目前,化学防治仍是园林病虫害防治工作的首选,化学农药的使用容易造成环境污染和人畜中毒等问题,如何科学合理施用农药已成为园林病虫害防治关注的焦点。笔者通过调查研究发现,重庆市园林苗木作业人员常将不同农药混合使用,以期达到同时防治多种病虫害、少打农药的目的,但农药科学混用技术要求较高,在实际混用中应根据不同农药的性质,合理混用,才能达到预期效果。基于园林苗木病虫害防治过程中的农药混用现象与相关文献资料,介绍了农药科学混用的方法及注意事项,旨在为园林苗木生产或管养一线工人合理混用农药提供指导。
2农药混用现状与问题
农药混用是指将两种或两种以上不同有效成分的农药混合在一起使用,包括農药制剂复配和现混现用两种。复配制剂是工厂加工成的某种剂型,是经实验筛选和实际测试有效的产品,可直接购买使用;现混现用通常是一线工人根据经验,在实际使用过程中将不同药剂混用,旨在达到一次防治不同病虫害的效果,但由于农药成分复杂,相关混用知识欠缺,往往出现混用不当的现象。
早在20世纪末期,农药混用现象便随着农药制剂的发展应运而生,据记载,我国在1972年前就有农民根据需要混用农药,发展到今天已有多种复配产品。至1999年底,农业部农药检定所临时登记的混剂品种为2232个,占农药种类总数的50%以上。截至目前为止,农药登记复配产品已达11778个,约占制剂产品总数的30%。相关研究及实践经验表明,合理的农药混用能提高药效、扩大防治谱、延缓有害生物抗性、降低成本等,但现混现用往往问题较多,盲目混用可能适得其反。在1984年刘韬就指出石硫合剂与波尔多液混用,会发生化学反应。不仅破坏原有的杀菌能力,还易对植物造成药害;黄旭培研究发现,溴氰菊酯与有机磷农药混用,会增加溴氰菊酯对哺乳动物的毒性;于丹口指出微生物农药与杀菌剂混用,会使生物农药失去杀虫活性,降低药效。综上所述,不合理的混用容易导致农药失效、药害及毒性增加等情况,因此有必要对降低农药混用风险进行系统阐述,以期指导施用者科学、合理混用农药。
3农药混用目的
3.1增加防治对象
扩大防治对象的农药混用是一线作业中混用的一个主要目的,多见于杀虫剂和杀菌剂之间的混用或杀虫剂和杀螨剂之间的混用。主要用于防治混合发生的病虫害,具有事半功倍的效果。
在一种苗木植物上往往存在多种同时发生的病虫害,如柳树上锈病与毛蚜、紫薇上的长斑蚜和白粉病等属于病害伴随虫害发生的情况,此外还包括不同病害同时发生的如山茶炭疽病与藻斑病;不同虫害同时发生的如小叶榕上蓟马与木虱等,单剂通常只针对某一类病虫害,实际防控时需要不同农药混用加以防治以减少工作量。例如:35%马拉·三唑酮乳油,即马拉硫磷与三唑酮的按一定比例混合而成,可同时防治白粉病和蚜虫;24.5%阿维·矿物油乳油可同时防治螨和蚜虫;甲氰菊酯和噻螨酮混用,即可杀卵,又可杀成螨,对叶螨的整个发育阶段都有防治效果,可明显扩大防治谱。
3.2提升防控效果
农药的混用可能发生3种效果,分别是:增效作用、相加作用和拮抗作用,对靶标害虫,要求混合后具有增效作用,有时对于不同的防治对象可以是相加作用,至少没有拮抗作用。如张帅将苯醚甲环唑与吡唑醚菌酯以2:1的比例进行混用对防治炭疽病具有明显的增效作用。
3.3降低防控成本
农药混用除了省时省工效果好之外,还应具有一定的经济效益。通常使用高成本与低成本的农药混用,只要没有拮抗作用,防控成本往往比单剂应用的情况低。如赵恒科通过室内筛选实验研究发现,将适量甲氰菊酯(成本较低)和丁氟螨酯(成本较高)混用,除了对防治螨类有明显的增效作用,还可有效降低用药量,节约防控成本。
3.4延缓病虫抗药性
近年来,病虫抗药性的产生使传统药剂的防效降低,导致有效防治愈加困难。有研究发现不同类型药剂混用,可以对病虫多个靶标位点起作用,使害虫不易产生抗药性。吴孔明等采用杀灭菊酯和甲脒类农药进行混用,达到防治抗性棉蚜和棉叶螨的效果;何林等报道了甲氰菊酯与阿维菌素混用可明显延缓朱砂叶螨抗药性的产生。
4农药混用原则
4.1不同机理农药混用
将作用机理不同的药剂混用,既可以起到延缓病虫害抗药性的作用,还能提高防治效果、延长药剂持效期。如有机磷杀虫剂主要是抑制神经系统的乙酰胆碱酯酶活性,使乙酰胆碱不能及时分解而积累,不断与突触后膜上的受体结合,造成昆虫过度兴奋,痉挛而死。而拟除虫菊酯类杀虫剂一般认为主要作用点是电位性钠离子通道,可推迟钠离子通道的关闭,使钠离子通道维持长期开放形势,最终导致膜动作电位变弱,昆虫出现麻痹现象,最后死亡。因此,有机磷杀虫剂和拟除虫菊酯类杀虫剂混合应用效果较好,如目前市售剂型50%氯氰·毒死蜱乳油、50%氰戊·辛硫磷乳油、25%氯氟噻虫胺悬浮剂等。
4.2不同作用方式农药混用
杀虫剂的作用方式主要有触杀、胃毒、熏蒸等,杀菌剂有保护、治疗等作用,将不同作用方式的药剂混用,可以互相补充,达到更好的防治效果。如内吸性杀菌剂多菌灵与保护性杀菌剂代森锰锌混用,不仅提高防治病害效果,还能延缓病原菌抗药性的产生,扩大农药适用范围。
4.3不同时效农药混用
有些农药速效性较好,害虫击倒快,但持效期短;有的速效性较差,但持效期长,如果将不同时效农药混用,不仅提高防效,还能达到速效与持效联合作用。如辛硫磷杀虫谱广,击倒力强,但对光不稳定,持效期较短;而阿维菌素致死作用较缓慢,但持效期较长,因此工业上常常将这两种农药混用,目前市售复配产品约40多种,包括15%阿维·辛硫磷乳油、15%阿维·辛硫磷微乳剂等。
5农药混用注意事项
5.1混用安全性
药剂混合后,有时由于两种农药化学物质相互反应或一种农药使另一种农药在体内的吸收增加,导致毒性增强,使农药使用的安全性受到影响。如农药毒理学一书中指出,将苯硫磷与马拉硫磷混配后,苯硫磷抑制了酯酶的代谢活性,使马拉硫磷降解减慢,毒性增加;孙金秀通过实验研究发现,辛硫磷与拟除虫菊酯类农药混配时毒性有明显的增加,约为原来的4~6倍。
5.2保持防效
农药混用的目的之一就是提高对病虫害的防治效果,然而许多药剂的混合易导致农药有效成分分解失效或降低药效,如有机磷类、氨基甲酸酯类等杀虫剂和大部分杀菌剂(代森锰锌、多菌灵、甲霜灵等)在碱性条件下易分解,因此不能与碱性农药如石硫合剂、波尔多液等混用。一些农药不能和含金属离子的药物混用,如:2.4-D除草剂与铜制剂混用可生成铜盐降低药效;甲基硫菌灵可与铜离子络合而失去活性;杀菌剂与微生物农药混用,会使生物农药失去杀虫活性,降低药效等。
5.3杜绝药害
药害是指植物用药后出现生长不正常(叶片畸形、叶斑、黄化等)的现象,如石硫合剂和波尔多液虽都属于碱性农药,但混用后,会发生化学反应,生成黑色的多硫化铜沉淀物,不仅达不到杀菌的效果,还易对植物产生药害,造成叶片干缩、灼烧状病斑、落叶等现象。
5.4交互抗性农药不宜混用
交互抗性指害虫对一种药剂产生了抗性,而对另一种从未使用过但作用机制相似的药剂也产生了抗药性的现象。害虫抗药性导致农药的药效降低,即使大量施用仍难以达到理想的防效,因此降低抗性问题也是农药发展的重点方向。对于作用机制相同的农药,如多菌灵和甲基托布津、阿维菌素和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等存在交互抗药性,混用后往往会加速病虫害抗药性的产生,所以不能混用。
5.5不改变物理性质
如混用后出现分层、絮结、沉淀和发热等物理变化,往往使农药的有效成分分散不均匀或使其分解速率加快,降低药效。如乳油、悬浮剂、可湿性粉剂、水乳剂、微乳剂等不同剂型,混用时应多注意其物理变化,一旦发现明显的沉淀、絮结现象,应停止混用。
无论混用何种药剂,都应注意“现用现配,不宜久放”和“先分别稀释再混合”的原则。农药混用数量一般不超过3种,如果必须进行多种药剂混用时,应按照叶面肥、可湿性粉剂、悬浮剂、水剂、乳油的顺序依次加入,并不断搅拌。
6结语
科学合理地混用农药可以扩大防治谱、增强药效并延缓抗药性的产生,达到一次防治多种病虫害的效果,減少施药量及施药次数,降低人工成本,与国家农业部2015年提出的《到2020年农药使用量零增长行动方案》契合。因此本文以降低化学农药使用为原则,从园林苗木生产及管养中农药混用问题入手,提出了混用不能使药剂毒性增加、不能产生药害、不发生物理和化学反应等原则,并强调混用应以增效、扩大防治谱、降低成本、延缓害虫抗药性等为目的,以期提高园林工作者、花卉苗木生产者及管养者对农药混用的认识,提升行业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