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书馆电子书服务标准规范体系研究*
2019-11-21谢…………强
谢…………强
(国家图书馆 北京 100081)
随着信息技术和网络技术的飞速发展,阅读的载体、方式都发生了深刻变化。用户阅读行为习惯的改变,要求图书馆提供的阅读服务必须以用户需求为导向,借助开放的网络环境,更趋个性化、便捷化。在此背景下,电子书作为一种重要的数字信息资源,其形成、发展、利用被越来越多的人所关注[1],电子书阅读服务已经成为当前图书馆网络服务的主要内容之一。图书馆电子书来源主要包括商购电子书数据库、馆藏数字化资源等。制定图书馆电子书服务相关标准规范,对于提高服务效能、实现资源共建共享具有重要意义。
1 国内外电子书标准规范研究现状
电子书标准是以获得最佳的秩序为目的,针对电子书的创作、加工、生产、分发、流通、销售、管理和使用等工作以及电子书产品和电子书市场领域,规定的共同和重复使用的规则。按标准化的对象,通常把标准分为技术标准、管理标准和工作标准三大类[2]。按标准的形成路径来看,通常有两种,一种是专门为电子书制定的标准,另一种是通过引用或参照更高一级标准体系中的标准,如信息技术相关标准、数字版权管理标准、出版行业相关标准等[3]。目前专门为电子书制定的标准主要集中在电子书的格式管理、内容管理等方面。国内外电子书标准研究已经开展了较长时间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果。
1.1 国外的电子书标准
国外电子书标准的建设与利用以美国最具有代表性。作为世界信息强国,美国牵头制定并使用了诸多出版信息标准,包括DOI(Digital Object Unique Identifier,数字对象唯一标识符)标准、ONIX(Online Information Exchange,在线信息交换)标准、EDI(Electronic Data Interchange,电子数据交换)标准等。为了适应新的变化,美国还修订了EDI 标准,使其支持XML 文档格式,适应网络应用,制定了全球信息通讯工业标准ACAP(Automated Content Access Protocol,内容自动获取协议)。在电子书领域,美国颁布了国家层面的《数据词典——数字静态图像的技术元数据》《数字对象标识结构》等标准,专门用于规范电子书结构和内容。2002 年,美国出版协会AAP(Association of American Publishers)颁布了“开放式电子书标准方案”(Open eBook Standard Project),方案强调了数字对象标识码(DOI)、ISBN 以及从现有数字对象创建电子书的作用[4]。同时,IDPF(International Digital Publishing Forum,国际数字出版论坛)以及其前身OeBF(Open eBook Forum,开放电子书论坛),也是一个重要的电子书标准制定组织[5]。
美国1998 年成立的“开放电子书论坛”(OeBF,Open eBook Forum),是由IT 界、图书馆、出版机构和图书销售公司等共同发起的电子书标准制定组织。1999 年底,OeBF 发布了开放电子书框架结构OeBPS 1.0(Open eBook Publication Structure 1.0),用以规范电子书的制作格式,为作者及出版商提供一个简单通用的电子书出版格式标准[6]。2002 年8月发布了OeBPS 1.2 版本。2005 年,“开放电子书论坛”更名为“国际数字出版论坛”(International Digital Publishing Forum,IDPF)。2006 年10 月,IDPF 提出并通过电子书新标准——开放出版结构封装格式OCF 1.0(OeBPS Container Format 1.0)。2007 年9 月,IDPF 通过并发布了电子书的XML 标准——电子书开放出版架构OPS 2.0(Open Publication Structure 2.0)和开放封装格式OPF 2.0(Open Packaging Format 2.0)。OCF 1.0 和OPS 2.0、OPF 2.0 共同构成了EPUB 2.0[7]。2011 年IDPF 发布了EPUB 3.0,成为电子书格式的事实标准。
1.2 我国电子书标准
电子书的制作和利用涉及出版、信息技术、文化等多个行业,相关机构早已认识到电子书标准建设的重要性并开展了相关研究工作,经过近20 年的发展,已经取得一定的成果。
1998 年起我国在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全国信息技术标准化研究所等部门主持下开始了电子书标准的制定工作,并于2002 年颁布了《开放式电子图书出版物结构》(GB/Z 18906—2002)[8]和《电子图书阅读器通用规范》(GB/T 18787—2002)[9]两个国家标准。电子书行业也积极开展企业标准研制工作,方正Apabi、书生公司以及其他相关行业与部门也推出了若干技术标准,如方正的电子书格式标准、书生的非结构化操作置标语言(UOML)技术标准等。这些企业标准大多是封闭式标准,推广范围不大,并不能适应电子书整体发展的需要。
出版行业中,全国新闻出版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在2010年组织成立了电子书内容标准工作组,从电子书内容格式、元数据、版权保护、质量检测、服务平台等方面开展电子书相关标准研究[10]。2014 年12 月,电子书内容标准工作组完成了12 项标准草案,并于2015 年初获准成为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的行业标准[10],详见表1。
表1…………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电子书行业标准
在文化行业中,以国家图书馆为代表的图书馆界研制了电子书对象数据和元数据规范。作为国家数字图书馆工程的重要建设内容之一,2008 年起国家图书馆邀请国内图书馆学专家,围绕数字资源生命周期构建了贯穿数字内容创建、数字对象描述、数字资源组织管理、数字资源服务、数字资源长期保持五个环节的一系列数字资源标准规范[11]。其中16 个标准规范涉及各种类型电子书的对象数据和元数据,分别在2012 年和2014 年被批准为文化部行业标准或行业标准化指导性技术文件[10],如表2 所示。
2015 年12 月,国家标准《信息技术电子书 第1 部分:设备通用规范》(GB/T 18787.1—2015)[12]正式发布,并于2017 年1 月1 日正式实施。该标准是原国家标准《电子图书阅读器通用规范》的替代标准,对电子书设备进行规范。与此同时,《信息技术电子书 第3 部分:元数据》(GB/T 18787.3—2015)[13]和《信息技术电子书 第4 部分:标识》(GB/T 18787.4—2015)[14]两个国家标准也同步公布,分别对电子书阅读器、电子书的元数据和电子书设备的元数据以及电子书的标识进行了规定[15]。
2 图书馆电子书服务标准规范体系
目前国内外电子书标准规范的研究主要集中在电子书的技术标准方面,即电子书的格式、描述(元数据)、标识以及电子书阅读器(电纸书、Kindle)等硬件设备的标准,而图书馆提供电子书服务的相关规范鲜有涉及。电子书本身特点决定图书馆电子书服务规范与技术规范等紧密相关,因此,笔者认为应该体系化研究和制定图书馆电子书服务规范,如图1 所示。
表2…………文化部数字资源系列行业标准
图书馆电子书服务标准规范体系应该由电子书服务规范、电子书技术规范、电子书业务规范和相关支撑规范组成。
2.1 电子书服务规范
电子书服务规范统一规定图书馆电子书服务的内容、形式、统计、质量与效能、宣传与反馈等。2018 年1 月1 日开始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图书馆法》对图书馆服务提出了具体要求,我国已出台《公共图书馆服务规范》[16],一些省市也出台了当地的图书馆服务规范,这些法律和规范为图书馆电子书服务规范的制定提供了依据和参考。制定科学的电子书服务规范必须要充分考虑电子书和网络服务本身的特点,充分考虑不同类型图书馆服务对象、服务内容的差异,按照图书馆类别分别制定,例如公共图书馆电子书服务规范、高校图书馆电子书服务规范等。
图1…………图书馆电子书服务标准规范体系
2.2 电子书技术规范
电子书技术规范约定图书馆电子书、服务平台、相关设备的元数据、格式、标识、功能、技术指标等,包括但不限于电子书元数据规范、电子书对象数据(格式)规范、电子书标识规范、电子书阅读器设备规范、电子书保存规范、电子书发布规范以及其他电子书服务平台相关技术规范等。目前我国已经公布的电子书标准规范主要是电子书技术规范,还缺少图书馆电子书服务涉及的平台功能和性能规范,且已有的规范往往由不同行业分别制定,没有充分考虑电子书的共建共享和服务平台的互操作性,亟待进一步完善和优化。
2.3 电子书业务规范
电子书业务规范约定图书馆开展电子书服务的工作流程、工作内容和质量指标。根据电子书的生命周期,图书馆的电子书业务规范应该包括电子书采选规范、电子书编目加工规范、电子书统计规范以及人员管理、版权管理等管理规范。其中,电子书统计规范应对电子书计量单位、副本情况、统计方式等进行约定,目前对于电子书的统计业界还没有形成共识,存储量、种册的计量单位同时存在,应逐渐规范统一。图书馆电子书服务的人员管理规范是对从事电子书服务的馆员数量、素质、培训等的约定;版权管理规范则是对电子书的版权状态、版权保护方式、版权保护效果等进行约定。《国家图书馆业务规范》[17]对国家图书馆数字资源的建设、编目、保存、服务等业务工作制定了专门的业务规范,其中就包括电子书相关业务流程和规范,为各图书馆制定电子书业务规范提供了参考。各馆可根据自己的机构设置、管理机制和业务流程,分别制定自己的电子书业务规范。
2.4 相关支撑规范
相关支撑规范是制定图书馆电子书服务标准规范体系或开展图书馆电子书服务所应遵循、参考的基础标准规范,主要包括信息技术、网络技术、数据安全、电子电气、图书文献等领域的相关规范。图书馆业界在建设电子书服务标准规范体系时,可以引用、参考或部分遵循这些相关支撑规范,事实上前述出版行业电子书标准、文化行业电子书标准都引用了诸多信息技术、网络技术的标准。但由于它们一般不是为图书馆电子书服务专门设计制定的,在参考引用时务必要结合图书馆业务和服务的实际情况,不可照搬。
3 图书馆电子书服务规范
在图书馆电子书服务标准规范体系中,电子书服务规范是引领性的规范,对于图书馆电子书服务及体系中其他标准规范的制定具有重要指导作用。本文结合我国图书馆电子书服务的实际情况,提出了图书馆电子书服务规范的设计思路。总体上,图书馆电子书服务规范的主要内容应该包括服务内容、服务形式、服务统计、服务质量与效能、服务宣传与反馈等;规范的适用范围应该包括各级各类图书馆,考虑不同区域、不同级别图书馆的发展差异以及图书馆服务对象的不同,规范的内容和指标应以定性为主、定量为辅,宜粗不宜细;图书馆电子书服务以网络为主要服务渠道,服务对象(读者)一般通过网络远程获取电子书,规范应充分考虑网络和读者远程使用的特点。
3.1 服务内容
图书馆电子书服务规范首先要对电子书服务的内容进行规定,包括电子书馆藏、服务平台主要功能、服务项目等。电子书馆藏建设应明确采选原则,对电子书内容、质量、格式进行限定;服务平台主要功能除实现服务内容的功能外,还应明确保证平台具有版权保护、数据安全和网络安全防护、电子书管理和用户管理等功能;服务项目应倡导提供整合检索、知识关联、个性推荐、书评推荐、社交互动等服务。
3.2 服务形式
服务形式主要指具体的服务渠道、服务终端等。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读者对于图书馆电子书服务的形式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图书馆电子书服务规范应倡导公共图书馆提供多终端、多网络、全覆盖的电子书服务形式,即图书馆电子书服务应包含PC 端、移动终端等多终端,通过互联网、移动互联网等渠道传播,并覆盖残障人士等特殊群体读者。同时,图书馆电子书服务规范也应倡导图书馆拓展电子书在线阅读以外的服务形式,包括线上线下相融合的阅读形式和开展电子书相关的阅读推广活动。
3.3 服务统计
图书馆电子书服务规范应对图书馆开展电子书服务统计作出明确规定。图书馆建设电子书服务平台应设计统计功能,并设定统计项目、说明统计指标含义,包括对服务资源的统计、服务用户的统计和服务效果的统计。电子书服务规范的服务统计与电子书统计规范有一定的联系,前者侧重服务中的统计,后者是电子书本身的计量,是前者的基础。电子书服务统计既可以为图书馆电子书服务的绩效评价提供依据,也可以获取读者喜好数据,从而进一步提升电子书服务质量。
3.4 服务质量与效能
服务效能评价是当前公共文化服务质量的重要内容,《公共图书馆服务规范》中对公共图书馆的服务能力、服务效率进行了规定。图书馆电子书服务规范应在参考这些规定的基础上,提出电子书服务质量(效能)指标,可以包括电子书馆藏建设评价、电子书服务平台评价、电子书服务方式评价、电子书服务使用评价等[1]。考虑到图书馆的类别与级别不同,服务能力与服务对象存在差异,服务质量(效能)指标可以分级制定。
3.5 服务宣传与反馈
图书馆电子书服务规范应对图书馆电子书服务的宣传进行明确规定,包括服务告知、版权声明、使用帮助和活动推广等。规范应规定电子书服务界面须提供通俗易懂、操作方式明晰的电子书服务平台详细使用说明和帮助信息,以方便读者利用电子书。同时,为不断提高图书馆电子书服务质量,规范应利用电子书服务的技术特点,明确要求公共图书馆建立电子书服务反馈机制和监督机制,通过电子书服务平台自动获取读者的反馈信息与意见,设定服务监督和考核办法,使其服务能够得到读者和相关人士的有效监督。
4 结语
图书馆电子书服务已开展多年,相关标准规范也具备了一定的研制基础,在此基础上建设图书馆电子书服务标准规范体系,对于指导电子书业务建设、提高电子书服务质量、加强电子书服务管理都具有重要意义。我国图书馆电子书服务与读者、著者、出版者和数据库商都存在着紧密联系,全国文化信息共享工程、数字图书馆推广工程等公共数字文化工程的融合创新发展也要求对包括电子书在内的电子资源标准进行完善。未来,电子书标准规范体系的建设需要图书馆、公共文化服务机构及社会各界共同关注、共同推动、共同努力,以促进图书馆电子书服务的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