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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间抉择视角下乡村家庭城乡迁居意愿影响研究
——以无锡为例

2019-11-20章国琴ZHANGGuoqinDUANJinJISong

上海城市规划 2019年5期
关键词:意愿城乡乡镇

章国琴 段 进 季 松 ZHANG Guoqin, DUAN Jin, JI Song

0 引言

人口的迁居行为历来是城镇研究的重点对象,它促使城乡空间出现人口、社会、功能空间的地域分化[1]。多年来,以人口城镇化为导向,促进社会、空间城镇化的实现成为我国城镇化的重要途径之一。尤其在中国东南沿海的经济高速发展地区,随着乡村人口离地外出就业机会的增加和城镇建设的提速,乡村家庭城乡迁居行为成为集多方利益平衡于一体的社会复合现象。然而,在我国城乡空间差异化发展的社会背景下,乡村家庭城乡迁居行为呈现多元化、复杂化和规模化的发展趋势,家庭迁居目标空间的自主选择行为对城乡空间体系的上层架构设计、城乡社会的发展演化产生自下而上的自主调整和更迭。因而,通过对乡村家庭迁居真实意愿因素影响的分析研究,可为城乡发展政策的制定提供依据,成为合理推进城镇化的可行路径和重要方法。

当前,对城乡迁居意愿的研究已经从最初的理论、模式和特征的综述[2-3],扩展到不同地区迁居意愿的差异化研究和比较[4]132,[5],[6]35,以及从代际、家庭等视角切入的意愿特征、机制等的研究[7-11]。虽然研究体系已经相对完善,但是迁居意愿与空间抉择关联性研究的文献尚不多见。虽然相关文献提及我国存在村、镇、县/市、省城4级城乡空间差异化发展的现实情景,以及其对迁居行为具有重要的环境影响[4]132,但在既有的研究中,或将城乡迁居地简单地分为乡村和城镇两级[12],或以意愿数据为基础进行空间的主观描述评述[4]132,[6]35。鉴于脱离空间抉择背景的迁居意愿研究对迁居现况缺乏客观的解释力,主观性评述又对城镇化政策制定缺少中肯的支持力,同时家庭作为我国城乡迁居过程中的基本单元已经获得广泛认可[13]。因而本文尝试从理论出发,通过对乡村家庭的调研数据进行建模量化,分析在4级城乡空间的迁居选择过程中,当地乡村家庭内外部影响因素的作用程度,进而探讨城乡空间微观抉择机制及村镇振兴策略。

1 高度城镇化地区的乡村家庭迁居现象

1.1 乡村家庭迁居成为加快城镇化发展的关键

本文所研究的无锡市位于长三角经济圈,既是我国经济发展的先行示范区,亦是我国社会制度改革的重要试点区。在著名的“苏南模式”带动下,随着乡镇企业的转型发展以及众多工业园区的建立,无锡乡村家庭成员的就业大部分集中在乡镇及以上的区域。此外,作为高度城镇化地区,无锡市从2003年开始启动户籍管理制度改革,目前已经全面取消城乡居民身份的差别,实行城乡一体化的户籍管理制度①无锡市户籍管理制度改革分3阶段:2003年5月1日起,无锡全市范围内取消农业、非农业、自理口粮户口等户口性质,统称为“居民户口”;2009年2月,颁布《无锡市居住证管理暂行办法》,建立无锡市居住证制度、完善户籍准入政策;2014年起,着力推进包括实现大市范围户口登记、迁移规定“城乡一体化”,探索建立无户口人员落户机制的新一轮户籍制度改革。来源:无锡公安e网,http://www.wxga.gov.cn/default.php?mod=articl&do=detail&tid=20741。。当前,无锡在乡村家庭城镇化推进的工作、户籍和居住3大过程中,已经聚焦于第三步——乡村家庭对居住空间的选择。

1.2 数据呈现的乡村家庭迁居现象

通过一对一的访谈调研,了解无锡市当地乡村家庭迁居现象的特征并获取相关数据。考虑到抽样调查分析的合理性,村庄的数量、地理区位和地理环境的选择以均布性为原则。所选24个村庄及家庭实地数据的采集采取现场随机问卷采访的方式,对每个样本村庄访谈村委领导及20户左右的村民家庭。调研共收回村民访谈问卷483份,其中有效问卷为479份。村民问卷的访谈内容包括访谈对象的家庭基本信息、家庭工作情况、家庭生活居住情况,以及土地利用状况等4大类内容。

通过对调研问卷数据的初步统计,发现乡村家庭迁居存在城乡空间跳跃抉择的有趣现象:89.35%的父母辈计划继续居住在乡村,而期望或认可子女继续留在乡村生活的父母辈比例下降到39.87%;多数乡村家庭的父母辈希望子女能到城镇居住,其中以居住于中小城市和大城市为主,分别占29.85%和16.91%(表1)。由此得知:因一贯以城市建设为重心,乡镇目前成为乡村家庭认可度最低的理想迁居地,也是当前城乡人才争夺的洼地。长此以往,乡镇空间将不可避免地陷入人口萎缩、枯竭的困境。

而作为人口净流入地区的无锡正试图引导当地乡村家庭留居乡村或就近迁居乡镇,以满足经济快速提升下的劳工供需平衡,避免继“空心村”之后又出现“空心镇”,同时也是为了当地民风乡俗的传统文化能得以良好传承,为城乡空间的合理发展奠定基础。

2 迁居理论下的研究方法

2.1 迁居理论

理论上,迁居行为是一个复杂的多层次决策过程,它是个体与环境互动的产物。在此过程中,决策者必然受到环境外部因素和家庭内部因素的影响[14]。结合理论及对实际迁居行为的观察,中国城乡迁居行为过程可分为迁居意愿产生和迁居行动实施两大阶段。在各阶段中,影响因素的作用及其影响程度存在一定的差异。城乡迁居意愿产生阶段包括迁居决定和迁居目标空间选择两大有机组成部分。乡村家庭在外部环境品质和自身需求影响下,对居住现状的满意度进行评价。当该满意度下降到一定程度,迁居决定将会产生。同时,决定迁居的家庭会基于自身工作、生活的需求与相应空间的居住匹配程度,并结合家庭支付能力,进行居住目标空间的抉择。在迁居行为实施阶段,迁居行为在迁居成本付出和收益两者的比较下产生。如果迁居后的收益高于成本付出,迁居行为就将实行,反之将继续停留在迁居意愿产生的阶段(图1)。

2.2 研究方法

为了对乡村家庭迁居意愿中各种影响因素进行客观、明了的评判,本文尝试以调研的家庭数据为基础,对影响无锡当地乡村家庭城乡迁移意愿的因素进行建模量化分析。

由于家庭调研数据具有离散、非连续的特征,因此采用自变量可以是连续变量,也可以是离散变量的多值Logistical模型(ML)。ML模型基于最大效用理论,在可能的选择方案中选择效用最大的方案。它能在保证个体特征数据原真性的同时,较好地描述个体行为选择并反映出每个自变量对因变量产生的影响。

2.3 变量选取与统计

由理论分析可知,在家庭城乡迁居空间选择的过程中,迁居的意愿和行动受到来自家庭外部社会环境和内部特征因素的影响。因而,当将乡村家庭父母辈对子女迁居到农村、镇、县市和省城的4级空间选择集设定为因变量的4类选择肢;将家庭所在的村庄环境和家庭内部的各项特征因素集合设置为自变量时,就建立起家庭在内外因素影响下对城乡空间进行迁居意愿选择的模型。

表1 乡村家庭城乡迁居意愿调研统计

自变量的选取以调研实际情况及相关文献资料为基础,分外部环境变量和家庭内部特征变量两大部分。外部环境变量中,首先设置村距镇的距离和村距县/市的距离作为家庭地理区位的两类变量,其次设置村庄产业发展的村经济水平、村特色产业等乡村经济变量以折射家庭所处的就业和居住环境。家庭内部的特征变量主要从家庭生命周期、工作方式、生活方式3方面进行设置。(1)家庭生命周期设置家庭年龄结构、抚养人数、工作人数3类变量。其中,家庭年龄结构以家庭抚养人数的类型和数量作为分类标准:由0—14岁和15—64岁的家庭成员构成少壮型家庭;由全为15—64岁的家庭成员构成青壮型家庭;由15—64岁和65岁以上的家庭成员构成成熟型家庭。抚养人数指家庭中14岁以下和65岁以上的家庭成员人数。(2)家庭工作方式设置家庭主要劳力职业类型(以下简称“职业类型”)、在镇/县市/省城的工作人数两类变量。其中,职业类型以家庭主要劳动力所从事的职业特征作为划分标准。因为在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和外资企业从事的工作具有工资稳定、福利待遇较高的特征而统一划入国—事—外职业一栏。(3)家庭生活方式选取家庭父母辈的城乡迁居意愿、教育程度,以及反映家庭经济实力的年均总收入、商品房拥有数和家庭保险类型等变量(表2)。

图1 乡村家庭迁居过程概念示意图

表2 模型变量定义

3 模型标定与分析

利用STATA软件对模型进行参数估计,并进行相应检验,最终获得模型变量的参数(表3)。参数标定结果从家庭外部环境和内部特征两方面进行分析。

3.1 家庭外部环境影响因素

家庭外部环境影响因素主要包括家庭所在村庄的位置和村庄的产业经济特征。

在村庄的位置属性中,距镇的距离因素与县/市的选择肢呈显著正相关,而距县/市的距离因素在各选择肢呈显著负相关,说明距镇越远的村庄家庭越有迁居到县/市生活的意愿;越是位于市远郊的家庭越是没有迁居到城镇的意愿。根据村庄位于镇远郊与位于市远郊的不同现实情况,村庄位置属性恰恰反映出位于镇远郊的家庭对优质公共资源的渴望,以及位于市远郊的村庄因缺少经济发展机会而导致该村家庭经济实力相应降低,进而间接削弱了他们城乡迁居的意愿。

表3 模型标定结果

家庭所在村的经济状况属性中,(1)村经济发展水平因素与各空间选择肢均有不同程度的正显著相关,说明村经济水平越高,对家庭迁居意愿就越有推动力;(2)以工业为村产业特色的村庄与乡镇选择肢呈显著正相关、与县/市选择肢呈显著负相关,工业产值与县/市选择肢呈显著负相关,说明以工业发展为特色的村庄家庭更容易产生就近迁居到乡镇的意愿,到县/市居住的意愿相对下降;(3)三产服务业产值与县/市选择肢和省城选择肢呈显著正相关,说明以三产服务业为主的村庄家庭更容易产生迁居到县/市和省城的意愿。

3.2 家庭内部特征影响因素

家庭内部特征影响因素主要包括家庭生命周期、家庭工作和生活方式3方面。

家庭生命周期中,家庭年龄结构在省城选择中为显著正相关,说明随着家庭人口特征的演化、经济实力的调整,迁居到省会城市的意愿也相应增加。这从抚养人数在县/市和省城的选择中呈正显著相关可以得到相应印证。

家庭工作方式中,(1)家庭主要劳力职业因素中的国—事—外职业变量在乡镇选择肢呈显著正相关,说明家庭主要劳力中有从事国—事—外职业的家庭更有意愿迁居到乡镇。(2)工作人数变量在乡镇及县/市选择肢显示显著负相关,说明随着工作人数的增加家庭城乡迁居意愿反而减弱。这与当前经济发达的无锡乡村已经不再是一个单纯依靠家庭劳力数量来提高家庭经济实力的现实状况相吻合。(3)工作地点变量中,家庭成员有在县/市工作的家庭与迁居到乡镇的意愿为负相关。这说明家庭一方面出于对工作生活环境的整合考虑,会偏向选择以工作地为目标居住地;另一方面,也反映出乡镇与城市在公共服务设施的建设上不能抗衡,导致它没有能成为此类村民家庭心中理想的迁居地。

家庭生活方式中,(1)父母辈的迁居意愿在各选择肢均为显著负相关,可知越是选择继续在乡村居住的父母辈,希望子女辈能迁居到城镇的意愿也会越弱。(2)在家庭教育方面,人均教育水平为高中的家庭偏向选择继续居住在农村的意愿高于迁居到城镇定居。而随着家庭中大专以上人数的增多,家庭希望迁居到城镇的意愿将增强。其中,以期望迁居到大城市的意愿更为显著。(3)家庭经济实力方面,首先,家庭年均收入对推动家庭产生迁居意愿有促进作用。随着收入的增加,家庭迁居到乡镇和省城的意愿相对较高。其次,商品房拥有数体现着当前该家庭城镇化实现的状况,标志着家庭城镇化的进度和实现能力。它在城市选择肢中呈显著正相关,说明随着家庭在城镇住房拥有数的增加,家庭更有迁居到城镇的意愿,并且迁居到省城定居的意愿更强。最后,家庭保险类型间接反映出家庭的经济实力。它在乡镇选择肢呈显著正相关,说明只拥有农保的家庭,更偏向于选择乡镇作为迁居目的地。(4)在家庭土地流转方面,土地流转程度与迁居到省城选择肢呈正相关,说明随着土地流转程度的提高,乡村家庭迁居到省城的意愿增强。土地流转意愿体现出家庭对土地资源支配利用的愿望。土地流转意愿与乡镇选择肢和省城选择肢呈高度正相关,说明两点:①当前尚且不能完全脱离土地而生存的家庭就近迁居到乡镇的意愿会相应增加;②随着土地价值的日益凸显,即使有能力迁居到城镇的家庭也希望保留土地使用权。

4 城乡空间迁居微观抉择机制及对策

基于家庭迁居意愿模型的量化分析,城乡空间因空间环境的差异对应契合家庭不同发展水平、不同生存喜好的选择(图2)。在此,尝试比较城乡空间微观迁居机制特征的差异,对村镇的健康可持续发展提出相应建议。

4.1 城乡空间迁居微观抉择机制

(1)省城。选择省城为迁居地的乡村家庭特征:①家庭与外部空间的生存关联性较弱。家庭所在村庄以第三产业为产业特色,家庭成员以从事可以脱离乡村原空间发展的第三产业为主。②家庭经济实力满足迁居到省城的要求。随着家庭年龄结构日渐成熟,家庭实力日趋扎实;或因家庭成员的高收入具备了较强的迁居支付实力。③家庭生活观念调整。随着家庭成员学历的普遍增加,其生活观念逐步青睐于更优质的生活空间(图3)。

图2 乡村家庭迁居微观抉择机制

图3 乡村家庭迁居到省城的微观抉择机制

图4 乡村家庭迁居到县/市的微观抉择机制

(2)县/市。倾向选择县/市为居住地的家庭特征:①与选择省城的家庭相似,家庭生存与外部空间的关联性较弱。②家庭支付能力使家庭能在县/市得以立足或家庭成员已经在县/市工作。③生活观念随着家庭成员中大专以上学历人数增加而出现调整(图4)。

(3)乡镇。偏好于选择乡镇为居住地的家庭特征:家庭与外部空间的生存关联性强。家庭位于可复制发展性较弱、具有较强人口凝聚力的以第二产业为主的产业环境中,或者家庭成员在乡镇的政治经济活动中已经处于较为体面的地位,获得相对优厚的收入。此类家庭即使具备较强的城市迁居支付能力,因与村镇空间关系密切,还是偏向选择乡镇为居住地(图5)。而土地流转意愿中希望能保留土地的家庭迁居到乡镇的意愿相对增强;有成员在县/市工作的家庭,迁居到乡镇的意愿就会减弱,正好从正反两方面证实了家庭生存与村镇空间关联性强弱是家庭选择迁居到乡镇的关键因素。

(4)乡村:留居之所。父母留居并希望子女继续留居乡村的家庭具有两种类型:①家庭尚处于家庭生命周期的累积期,在支付实力、生活方式上尚不具备迁居到城镇的条件;②家庭生存与乡村空间发展息息相关,他们即使已经在乡村得到长足发展,具备了迁居的条件,但因不舍现有的乡村生活环境,而更愿意继续留居在乡村。

从上述比较分析可知:乡村家庭直接选择到城市定居的跳跃式迁居行为过程中,生活观念转变是迁居触发点,具备支付实力是迁居的基础。而在具备以上条件时,乡村家庭依然选择迁居乡镇或留居乡村的关键在于:居住空间环境基本满足家庭生活需求,家庭与原居住空间具有紧密的生存关联度。

图5 乡村家庭迁居到乡镇的微观抉择机制

4.2 家庭—村镇“共生—互荣”的空间提升建议

目前的村镇发展策略普遍忽略了空间与居民的紧密关联发展,更有甚者以产业经济振兴为空间发展导向,反而加剧了乡村原居民的流失,违背了“乡村振兴”的本质。因此,提出以下两方面村镇“共生—互荣”的人口活力提升建议。

(1)培育“彰显特色、满足需求”的特色居住空间品质。①凸显居住空间特色品质:村镇凭借丰富的地域特色和良好的生态环境资源,创建具有地方文化特色的优质居住空间品质。②提高村镇时空均布性:架构紧密的乡镇空间网络,减少地理区位因素对乡村均等化发展的束缚。③完善公共服务设施:从家庭长期定居考虑,村镇空间应增补优质的教育资源和相对完备的养老体系等公共服务设施,解决家庭在不同生命周期中两大类型人口的需求——幼儿的教育和老龄人的养老。

(2)贯彻“以民为本”的观念,创建“人—空间”的互动关联机制。①通过建构立足长远的家庭—空间整合提升的产业体系,为居民提供可靠的生存资源支撑,实现村镇产业振兴与居民家庭生存共成长。②完善公众参与机制,在产业发展、社会事务和政策的制定上真正体现居民社会参与的主人翁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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