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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企业非招标采购方式的 选择及注意事项

2019-11-18李树华向天兵

祖国 2019年19期

李树华 向天兵

摘要:非招标方式采购是企业采购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企业的经营发展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非招标方式采购目前缺乏明确的法律依据,根据企业采购的特点,讨论了各种非招标采购方式的适用范围及注意事项。

关键词:企业采购   采购方式   非招标采购方式

企业作为市场经济的重要主体,对市场价格和秩序的形成及规范起着重要的影响作用。盈利是企业的主要使命,国有企业还肩负着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责任及一定的社会公益责任,但是无论企业性质如何,降本增效始终是生存发展的根基,而采购工作又是影响企业运营成本、效率的重要环节。实际上,《招投标法》所规定必须招标的项目范围仅仅是企业采购工作的一小部分,也就是符合《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规模标准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的采购,未达到上述规模标准的项目以及总承包项目的分包采购、企业固定资产和非工程服务采购等等,均不受《招投标法》约束,且没有明确的法律依据。鉴于国有企业的资金属性,很多国有企业将自身作为类政府机构看待,参考《政府采购法》中的非招标采购方式。

2018年6月1日中国招标投标协会出台了《非招标方式采购代理服务规范》,这是国内第一本针对非招标采购方式的规范性文件,适用范围包括企事业单位各类非招标方式的采购交易项目,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货物和服务项目在规模标准限额以下可以免于招标的项目,招标后不满足竞争要求依法不再招标的项目等等。该规范在一定程度上填补了《招投标法》和《政府采购法》之外的空白,对企业采购有着重要的参考价值,但是目前尚没有强制约束力,只能作为有一定社会公信力的行业推荐性自律标准。

一、企业常见非招标采购方式

一般来说,企业常用的非招标采购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种:

(一)竞争性谈判

竞争性谈判有的地方也叫“谈判采购”。指邀请若干分包(供应、服务)商就采购事宜报价、谈判的一种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一般在谈判后有二次报价环节,成交方法一般是二次报价最低价法。

(二)竞争性磋商

竞争性磋商有的地方也叫“磋商采购”。指邀请若干分包(服务)商就采购事宜报价、磋商的一种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的程序跟竞争性谈判基本相同,但是在二次报价后一般还有综合评议或打分的环节,成交方法一般是综合评估法。

(三)单一来源

单一来源采购的其他类似名称有:非竞争性谈判、直接采购、定向采购等。指采购人向特定的一个分包(供应、服务)商采购的一种采购方式。可以采用评审或谈判的方法,也可以有二次报价。

(四)询价

询价采购的其他类似名称有:比价采购、竞价采购等。指向若干分包(供应、服务)商发出询价单让其报价,然后在报价的基础上进行比较并确定最优分包(供应、服务)商的一种采购方式。

另外,在大型企业尤其是大型集团公司中,还经常采用框架采购和投标预采购方式。1.框架采购指对采购频次高且技术标准通用的物资、服务等进行需求总量采购,确定入围供应(服务)商并约定相关合同条件的一种采购方式。框架采购最显著的优点就是可以发挥集中采购的规模效应,获得较低的采购价格并大大节省采购工作量。框架采购一般采用招标方式进行,确定入围供应(服务)商后,针对具体采购项目可采用询价、竞争性谈判等非招标采购方式确定成交人并签订合同。2.投标预采购指为满足投标需要,在投标前预先选定分包(供应、服务)商而开展的采购。预采购可采用独家(排他)或短名单模式。投标项目中标后,采用独家(排他)模式的,按单一来源方式采购;采用短名单模式的,按竞争性谈判方式、竞争性磋商等非招标采購方式确定成交人并签订合同。

二、企业非招标采购方式适用范围及注意事项

(一)适用范围

企业采购一般具有采购项目种类复杂、采购频次高、需求紧急、部分采购内容具有不确定性等特点,大多数采购无法按照招标方式进行采购,需要根据具体采购项目的特点,选用兼顾效率和公平的采购方式。

(二)注意事项

1.依法必须招标类项目达到招标的规模标准,如果采用其他采购方式,必须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审批。

2.非招标采购方式普遍具有采购过程简单、时间短、采购工作成本低等特点,符合经济性和效率性的原则,但是也普遍存在缺乏公众监督、竞争性和透明性差等缺点,因此要加强采购过程的监督,并遵循有效竞争原则。

3.鼓励建立合格分包(供应、服务)商库,采用非招标方式采购时,如果没有明确的短名单,必须从合格分包(供应、服务)商库中选择。

4.单一来源是竞争性最弱的一种采购方式,需要慎用且严格审批,特别是“只能从唯一分包(供应、服务)商处采购”要进行谨慎而充分的市场论证,要着眼全国甚至全球范围来寻求合适的分包(供应、服务)商。

三、结语

降本增效是企业生存发展的根基,采购工作是影响企业运营成本、效率的重要环节,非招标方式采购在企业采购中占据着很大的比重,但是目前缺乏明确的法律依据,《政府采购法》、《非招标方式采购代理服务规范》等为企业采购提供一定的参考。本文讨论了企业采购的特点及各种采购方式的适用范围,并提出了一些注意事项。企业特别是国有企业的采购有一个很显著特点是需要兼顾效率和公平,降本增效,防止采购过程滋生的腐败。

参考文献:

[1]岳小川.《非招标采购方式代理服务规范》实操释疑[J].中国招标,2018,(39):2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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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刘丽,徐友全.非招标采购方式在建设项目货物采购中的应用[J].项目管理技术,2010,(12):50-53.

[5]毛喜斌,唐拴强,杜鹏宇.关于国有企业非工程建设项目服务与物资采购方式的探讨[J].建设监理,2017,(04):50-52.

(作者单位:中国电建集团昆明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作者简介:李树华(1969-10),女,云南昆明人,高级审计师(注册会计师),主要从事企业采购管理、资产管理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