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实施最严控烟法令
2019-11-18丁媚英刘梦婷
丁媚英?刘梦婷
10月1日,新修订的《深圳经济特区控制吸烟条例》(以下简称“《控烟条例》”)正式实施。《控烟条例》首次把电子烟也纳入管控范畴,还将公交站台列入“禁烟区”,被称为最严控烟法令。
10月14日,深圳新一轮控烟“车轮战”正式打响,监督的对象就是新版《控烟条例》中首次纳入禁烟范围的公交站台。在执法现场,共有6名烟民被罚,各罚款50元,其中包括1名抽电子烟的烟民。据悉,这也是深圳开出的中国内地首张电子烟罚单。
禁烟区域再升级加码
自2014年3月深圳《控烟条例》实施以来,所有“有顶有盖”的室内公共场所,包括公交车内、地铁站内,都是禁止吸烟的区域。但是公交站台、地铁口等人流密集的半封闭空间,却成了“法外之地”,很多等车的人,尤其是女士和孩子,被迫吸了二手烟却敢怒不敢言,执法人员也“爱莫能助”。
针对这一现象,新版《控烟条例》将公交站台、地铁口列入“黑名单”,禁烟场所从七类增加至九类。根据新版《控烟条例》,公共交通运输站站楼行人出入口外侧五米范围内以及公共交通工具室外站台和等候队伍所在区域列入“禁烟区”,这也意味着公共汽车、长途客车、出租汽车、地铁、船舶、民用航空器等公共交通工具室外站台和等候队伍所在区域将全面禁烟。此外,学校、公园、医疗卫生机构、公园、旅游景点、体育场馆等场所行人出入口外侧的等候队伍所在区域和室外购票区域,也纳入“禁烟区”。
与此同时,为保护未成年人免受烟草制品的影响,新版《控烟条例》还要求“中小学校、青少年宫出入口路程距离50米范围内不得销售烟草制品”。
执法难一直以来是影响执法效果的一大问题。为解决执法难问题,新版《控烟条例》删除了“经营者、管理者劝阻”作为违法处罚的必要条件,只要在禁烟场所吸烟,执法人员即可处50元罚款并当场收缴;拒不改正的,处200元罚款;有阻碍执法等情形的,处500元罚款。
此外,由于旧版条例对违法经营场所罚款比较“重”,一出手就是三万,以致于执法人员不忍心“下手”。旧条例实施以来,控烟执法部门对经营场所的罚单只开出了23单。也因此,新版《控烟条例》将罚金范围调整为“五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
电子烟也纳入管控范畴
10月14日下午5时许,深圳新一轮控烟执法督查行动第一站来到南山区科技园附近的公交站台。执法开始没多久,一名红衣男子因抽电子烟当场被抓,开出了首张电子烟罚单。
“我抽的是电子烟,既没有烟灰,也没有烟头,不会对环境造成污染。”面对突然而至的控烟执法人员,红衣男子练先生一头雾水。练先生称,他刚从广州来深圳,不知道电子烟也在深圳控烟的范围内。在他看来,电子烟吸出来的烟雾比较淡,停留的时间比较短暂,比卷烟造成的二手烟危害更小。
电子烟是不是烟?在深圳新版《控烟条例》中,吸烟和烟草制品的定义明确。“吸烟,是指使用电子烟、持有点燃或者加热不燃烧的其他烟草制品”“烟草制品,是指全部或者部分由烟草作为原材料生产的供抽吸、吸吮、咀嚼或者鼻吸的制品以及电子烟”。吸电子烟也被纳入吸烟的范畴。
电子烟是近年来的一个社会热点话题,围绕它的争议有很多。电子烟之所以受到很多人的青睐,主要是因为生产和经营电子烟的商家,在宣传和推广中反复强调,吸电子烟不但对身体健康没有损害,而且还可以作为传统烟草的替代品,起到帮助戒烟的作用。而实际上,很多改吸电子烟的人,很快和吸食传统烟草一样上了瘾。
根据世界卫生组织最新发布的《2019年全球烟草流行报告》指出,电子烟“无疑有害”,不仅有尼古丁,还有其他一些有害物质,对健康的长期影响尚不明确;没有充足证据表明电子烟有助于戒烟。
除了电子烟,公交站台内抽卷烟的也不少。记者看到,站台里有很多乘客在候车,而地上也落了不少烟头,大致数一下,已不下10个烟头,而公交站台旁的垃圾桶上,灭烟处也堆满了烟头。不到一个小时,执法人员就已发现6名违法吸烟的烟民,每人被罚款50元。
刚下公交车的黄先生毫不犹豫地点燃了一支烟,丝毫没有留意到公交站台上“禁止吸烟”的标识。他表示,自己烟瘾也不是很大,就是不知道公交站台不可以抽烟,以后会引以为戒。
多措并举抓落实
本轮控烟“车轮战”是新修订的《控烟条例》实施以来的首轮控烟执法督查行动。在10月14日至31日期间,深圳市控烟办共在全市组织开展8次督查行动,重点督查公交站台、客运站等公共交通场所违法吸烟行为。
长期以来,深圳多地的公交站台都没有被纳入控烟范围,更没有张贴禁止吸烟标识。在10月14日的控烟执法督查行动中,大多数烟民还不知道公交站台属于禁烟区,同时反映禁止吸烟标识张贴过高,没有看见。
如何在公交站台张贴禁止吸烟标识,使其更加显目,也是个难题。参与控烟执法的深圳市交通运输局工作人员告诉深晚记者,公交站台广告位当前已有其他公益宣传或商业广告,不便在已有的广告中插入禁烟标识。另外,地面喷涂的标线、文字或图案多为交通标识,有严格的设置规范,不能随意添加其他非交通标志标线。深圳市交通运输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将与深圳市控烟办就如何设置公交站台等公共交通场所禁烟标识积极协商,落实《控烟条例》相关规定。
为全面贯彻落实新修订的《控烟条例》,深圳市交通运输局将在全市交通运输领域广泛开展宣传,严厉查处交通运输领域各类违反控烟规定的行为,督促交通运输相关场所经营者或管理者履行控烟职责,不断提高公共交通工具驾驶员和乘客的控烟意识,营造良好的交通运输乘车环境。
对于公交站台控烟,深圳市交通运输局南山管理局运输管理科科长李志发表示,接下来,南山区要实现站台控烟宣传全覆盖,同时,公交站台垃圾桶上的灭烟处要取消,避免误导吸烟者。同时,将对公交车、站台、场站实行三位一体的控烟执法督查行动。
深圳市无烟城市项目技术官员熊静帆表示,许多外来人员声称,在当地没有严格的控烟法律法规或者没有规定公交站台禁烟,不了解深圳严格的禁烟规定。因此,除了加强深圳本市的控烟法规宣传外,国家层面有必要加快出台控烟法律法规,尽量统一公共场所禁烟标准,最大程度保护不吸烟者免受二手烟危害,也可以避免不同省市間法规的差异对吸烟者造成困惑。
专家声音
深圳控烟做法值得各地学习借鉴
对于首例电子烟吸烟者在深圳被罚,世界卫生组织驻华代表处无烟草行动项目官员印曦表示,世界卫生组织支持深圳禁止在室内公共场所等禁止吸烟的地方使用包括电子烟在内的电子尼古丁传送系统。深圳市更新立法将电子烟纳入公共场所禁烟范围,标志着政府充分保护深圳市民免受所有形式的烟草使用危害的决心。电子尼古丁传送系统所产生的气溶胶会增加空气中尼古丁、颗粒以及某些有毒物质的浓度,从而对身边人的健康造成不良影响。
浙江大学城市学院城市治理与立法研究院副院长方洁也表示,我国的控烟历程中不乏立法突破,难得的是补上短板,即落实执行。公交站台是深圳新版《控烟条例》扩展的禁烟场所,电子烟亦是新入立法管控。10月1日《控烟条例》才刚刚正式实施,10月14日即出现第一例公交站台吸电子烟罚单。既体现了“深圳速度”,更展示了“深圳力度”与“深圳决心”。
各方的评价,足以见得深圳开出全国首张电子烟罚单具有重要的标本意义。这张罚单的开出明确告诉公众,电子烟同样会对吸烟者和周围人的身体健康带来危害,所以才被纳入禁止的行列,而且在禁止吸烟的地方吸食电子烟,将会同样被处罚。这也值得全国其它地方在控烟禁烟过程中借鉴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