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须刻意留痕
2019-11-18艾广明
文/艾广明
近年来“过度留痕”现象引起广泛关注,值得深入研讨。
痕迹是做事留下的印记、记录,“风过留声,雁过留痕”,世间发生的事情,都会存记于天地之间,留痕是免不了的。然而浩如烟海的“留痕”并不能都存储起来供日后查阅。人们做事都有特定的目标,一路走过,留下痕迹,过后查看虽有意义,但远不能和现实用途相比。苏轼诗《和子由渑池怀旧》写道:“人生到处知何似,应似飞鸿踏雪泥。泥上偶然留指爪,鸿飞那复计东西。”人生事业许多场合就像飞鸿,人们凝心聚力奔向目标,一心干事、成事,至于留痕,多是自然而然的事情,不必刻意为之。做事时留下文字、影像记载,保存档案,是文明社会的一个重要标志,也属于工作的一部分,绝非可有可无,但并不是优先关注的要事。部署工作也许虑及保存档案、资料,但谁会将其当作头等大事呢。
工作的痕迹多种多样。岁月给劳动者身体留痕,手上的老茧记录着清洁工人的艰辛,脸上的风霜镌刻下农民耕作的劳苦;经历为奋斗者心灵留痕,“回首往事的时候,不因虚度年华而悔恨,也不因碌碌无为而羞愧”。文字图像为事件、人物事迹留痕,可以广为传扬,存留后世。多种“留痕”,最为根本、最值得珍视的当数干事、成事的成果本身。一幢幢摩天大楼建成,屹立百年乃至更长时间,建设者随时可以欣赏自己的劳动成果,这留痕够得上赫然夺目,何种方式的留痕能比得上成就摆在那呢。
不仅是工作成果可以留痕,工作过程的留痕也有必要。决策过程、工程数据、实施过程、责任者等,都需要认真记载。有的工作岗位要求缜密工作记录,详细填写各种报表、交接班记录,整理成档案资料。参与工作的人,特别是担负重要责任的人,其职责、行为尤其要明确记载,贡献应予以肯定,出了问题也要追究责任。
当今世界进入大数据时代,信息海量存储,“留痕”有了飞跃式发展。不管你有意还是无意,很多行为都会留下详尽的记录。比如驾车上路,一路的摄像头记载着行进的轨迹,有需要就可以翻看。一些事关重大的工作,都要全程录像,以备查考。多角度、高清晰度的录像可帮助紧张过程的瞬间判断。球类比赛的重要判罚,过去争议很多,现在可以现场看录像,镜头回放,多几个人从不同角度看,判罚比过去精确多了。
工作成果和过程留痕,主要是对存在过的事实留下痕迹,而非耗时费力地刻意留痕。重视“留痕”,根本的是把痕迹真实地记录下来。只要不牵扯过多精力,耗费过多资财,记录翔实一些,保存持久一些,自有益处。但是,现在一些单位的痕迹管理流于形式主义,基层干部群众颇有怨言,问题的根本在于脱离了实际。有个县要求村里必须有夜间巡逻记录,理由是为了确保社会安全稳定,但各个村都已经安装了监控,没必要再派专人巡逻。“上命不能违”,为了应对县里检查,有些村编起了巡逻记录,有“巡逻记录”留痕,似乎工作已经按要求完成,然而巡逻的事实并不存在,这样的留痕流于虚构、编造。
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让“痕迹管理”大为方便,各方面对留痕的要求也多了起来。然而任何技术手段的功用都是有限的,人的态度不同,很可能改变其功用。一些单位开展工作,“拍照留痕”成为习惯:开会要拍照“留痕”,证明“工作部署了”;工作进行中,也要拍照“留痕”,证明“任务正在落实”。这些资料虽可作为工作的“痕迹”,但对工作成效的反映却是很有限的,过度留痕,很可能导致劳民伤财。有个乡镇会议室的电子屏派上了新用场。镇政府开一次会要研究解决多个问题,为了“留痕”以备检查,讨论一个议题更换一次电子屏内容,分别拍照存档。普普通通的一次会议,留痕也太繁琐了。“为了检查而留痕”,这不仅是下级单位的问题,有的上级部门也在为了留痕而检查,证明自己对工作的重视和“狠抓”。这类重“痕”不重“绩”、留“迹”不留“心”的现象,看似热闹,却并非真抓实干。要完善考核评价体系,减少刻意的留痕,使干部把更多时间和精力用在事业发展上,用在为群众办实事上。